八.举例说明监理工程师承担监理责任与承担法律责任的区别?

在我们现代生活当中出现到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它所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最重要也是最常见的原因自然是施工的时候材料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不过对于一项工程来说,监理不到位,它也有责任。那么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规定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责任的范围主要应涵盖两个方面:

其一必须是涉及工程本身,现场管理有别于工程管理,前者为承包商责任范围,后者为监理责任区间,凡与工程本身无关的责任事故,若追究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的责任是没有依据的。比如临时建筑、临时用电、搭设脚手架、各种建筑材料的装卸、现场运输设备运行等,因并不构成工程本身,因而即使发生责任事故,也不应追究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的责任。

其二,必须涉及工程质量,因为业主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任何监理企业不可能超出业主委托职责外而产生新的权力和义务。所以,监理企业不仅要对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还必须对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的包括安全事故在内的其他事故承担责任。

根据《》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建筑法》第79条规定,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造成的损失,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依据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由于工程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的不作为、失职或者渎职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未按照法律和委托监理监理的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2、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施工企业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制止、不责令立即整改的;

3、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未发布暂停施工指令的;

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跟监理有关的话,那么肯定是监理的行为不负责任。比如说其中就是不作为,没有按照所约定的,或者是法律规定的监理义务,从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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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

  • 1、工程名称:2、工程编号:3、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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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工程的建设单位A委托监理单位B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总承包单位C按合同约定选择了设备安装单位D分包设备安装及钢结构安装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主体结构施工时,发现总承包单位C在未向监理机构报审危险性较大的预制构

  某工程的建设单位A委托监理单位B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总承包单位C按合同约定选择了设备安装单位D分包设备安装及钢结构安装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专业检查主体结构施工时,发现总承包单位C在未向监理机构报审危险性较大的预制构件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已自行施工,且现场没有管理人员。于是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时,发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违章作业,有可能导致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口头要求总承包单位暂停分包单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未予执行。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工程暂停令》,总承包单位在向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转发《工程暂停令》前,发生了设备安装质量及安全事故,重伤4人。

  事件3:为满足钢结构吊装施工的需要,D施工单位向设备租赁公司租用了一台大型起重塔吊,并进行塔吊安装,安装完成后,由C.D施工单位对该塔吊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

  事件4:钢结构工程施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D施工单位使用的高强螺栓未经报验,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C施工单位得知后也要求D施工单位立刻停止整改。D施工单位为赶工期,边施工边报验,项目监理机构及时报告了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出的当天,发生了因高强螺栓不符合质量标准导致的钢梁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二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6万元。

  事件5:C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排技术员兼施工现场安全员,并安排其负责编制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并将施工方案及验算结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事件1中起重吊装专项方案需经哪些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2.指出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口头要求暂停施工?为什么?

  4.就事件2中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指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

  5.指出事件3中塔吊验收中的不妥之处。

  6.指出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7.指出事件5中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1.起重吊车专项方案需经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理由:承包单位起重吊装专项方案没有报审,现场没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理由: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口头下达暂停施工指令,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应书面确认。

  4.本题考核关于施工合同的责任划分,特别是关于分包合同的责任划分。

  区分各方责任主要依据合同来区分,有合同关系才有责任可言。

  就事件3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四方责任区分及理由如下。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没有责任。

  理由:本次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与建设单位无关。

  (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没有责任。'

  理由:本次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且监理单位已经口头要求暂停施工,可以说监理单位已按规定履行了职责。

  (3)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承担。

  理由:根据管理中对于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发包人应承担在该工程部位施工的合同义务。此外,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行。本次事故也是由于总承包单位没有对分包单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造成的,因此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理由:本次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直接造成的,因此其应承担主要责任。

  5.只有甲、乙施工单位参加了验收,出租单位未参加验收。

  6.不妥之处:向乙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

  理由:《工程暂停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施工单位签发。

  7.(1)不妥之处:安排技术员兼施工现场安全员。

  正确做法: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不妥之处: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

  正确做法:安全验算合格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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