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他人车辆信息非法营运可以要求赔偿吗


不少小伙伴都制定了出行计划

疫情期间,相比其他交通工具

注意,近期深圳开车出行

又有不少新变化需留意!!!

深圳春运道路执勤点正式启用

为做好2022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群众欢度春节、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圳交警将开启“春运管理模式”。

结合往年的春运情况,深圳交警提前10天,自1月7日起,深圳市已进入春运安保工作,所有春运执勤点和机动整治岗已启动。

所有春运执勤点和机动整治岗已启动2个省级春运执勤服务点,实行24小时勤务。6个市级春运执勤服务点、17个机动整治岗实行8小时查控勤务。


6座以上小客车、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化车、校车等车辆,并对非法营运大客车、6座以上小客车、大货车“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加强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勤务,重点严查酒驾、毒驾、超员、疲劳驾驶、客运车辆2-5时违规运行等5类严重违法行为。

2、拼车包车超员疲劳驾驶等

重点查处6至9座载客汽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3、整治电动自行车行动

春运期间常态开展电动自行车“三整治一提示一警示”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进入机动车道、冲红灯3项重点违法。

深圳交通违章处理及信息查询


深圳路上的车流量不容小觑,所以大家在平时开车时,除了要注意驾驶安全,如遇到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随手拍进行举报。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根据《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有奖举报新增7项交通违法行为。

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有,举报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标识(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

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套用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标识(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

举报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经查实每宗奖励200至500元

涉及机动车违法行为有,举报在深圳市以外地区行驶的车辆,悬挂伪造或变造的粤B车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3000元

举报粤B牌车辆在深圳市以外地区悬挂伪造、变造的车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3000元

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已注销上路、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2000元

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50次以上(含50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1000元;

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10次以上(含10次)50次以下交通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2类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500元

(信息来源:深圳政府在线官网)


接下来,是常见问题解答时间。

当前深圳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不少开车出行小伙伴也特别关心进出深圳是否需要核酸证明?现在你们要的答案来了,一起往下看。

开车进出深圳核酸问题解答

外地开车来深圳要核酸证明吗?

答:若车辆停靠过或者出发于出现阳性病例和中高风险地区城市,则抵深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信息来源:深圳12345热线)

深圳开车到外地要核酸证明吗?

答:目前从深圳开车去外地(离深)需要核酸检测证明。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深、不出深,确需离深的,自2022年1月7日24时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疫情动态调整,出行前建议您向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了解当地管控要求。

(信息来源:深圳交通)


最后,再给大家插播一条深圳高速出行变化的最新消息。

深圳此高速新启用一个收费站

2022年1月13日0时,深圳排榜收费站正式启用。

至此。盐排高速全线相联的原有收费站将直接抬杆放行,顺利实现盐排高速与周边路网的无缝衔接。


▲ 区位图,图源深圳交通

排榜收费站启用后,将拆除取消盐排高速盐田收费站、东部过境高速收费站、沙荷路收费站。

即日起,深圳盐排高速全线相联的原有收费站(盐田收费站、东部过境高速收费站、沙荷路收费站)则实行抬杆放行、不取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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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 深圳交警、深圳交通、深圳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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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统筹做好“五一”假期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正常出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坚持科学精准,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从严做好外防输入。继续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口岸“客停货通”总要求,按照有关指南落实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装卸工等一线人员闭环管理、定期核酸检测和非接触式作业等措施;要严格落实水运口岸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居住、封闭管理、定期核酸检测、规范个人防护等要求;边境口岸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外籍人员乘车实名制管理要求。

二是从紧做好内防反弹。要督促强化公路水路客货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城市交通场站、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旅客错峰出行出游,尽量选择本地游和周边游,出入交通运输公共场所、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落实防护举措。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要充分运用车载监控视频、场站监控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强化重点时段、重要场所、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查缺补漏。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扎实做好物流保通保畅。

一是强化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坚持“一断三不断”,千方百计保障服务区正常运行,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的,应报经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关停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人员隔离、精准流调、快速处置、全面终末消毒等工作,尽快恢复运行;要按照同级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要求,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公路运输通道。

二是优化道路运输组织保障。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强化客运枢纽、火车站、机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强化运输供给,提高疏运能力,减少人员聚集;要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加强重点线路动态监测,及时采取缩短发车间隔、开行区间车和大站快车等措施,避免客流聚集和乘客长时间等待;要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组织,通过加密农村客运班线服务频次、灵活设置停靠站点、开展预约响应服务、提供包车服务等方式,切实保障城乡群众出行需求。

三是做好水路运输组织保障。要着力保障港口运转畅通,不得擅自关停港口码头,因出现确诊等情况确需关停的,应报经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推动属地在主要港口及周边为进出港口的集疏运集卡司机、船员提供足够的核酸检测点,不得限制持“两证两码”正常的集卡通行;要对运输医疗防控物资以及粮食、能源、化肥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船舶,实施优先引航、优先过闸、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措施;要加强航道运行监测,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航道、船闸;要加强主要外贸航线运力保障,按职责统筹水运口岸疫情防控与船员换班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保障行业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强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监管检查和措施落实,会同气象等部门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及时发布出行引导信息;督促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和动态监控;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违规站外上下客等违法行为;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单位和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做好旅客及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货物安检工作;要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水域安全监管,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水路客运安检查危和水路旅客实名制管理等,全力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稳定运行。

来源: 交通运输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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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整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规运营行为,全面规范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秩序,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交通营商环境。自11月5日起,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亮剑2021”专项行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在精准打击非法营运、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违法超限运输及破坏、侵占路产路权等方面,拿出了亮眼的“成绩单”——

截至12月26日,专项行动共收集各类违法行为线索2266条;检查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危货运输车辆5.71万台,查处非法营运车辆761台,约谈网约车平台企业15次;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2475户、驾驶员培训企业340户、货运源头企业300户;检测货运车辆230.15万台,查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1484台;责令175家机动车维修企业限期备案;清理违法广告设施604处。

投身“实战”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

自2020年起,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铺开,至目前,全省8个市(州)、42个县(市)综合执法机构完成组建。今年以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认真谋划研究,找准职责定位和发展方向,扎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

“亮剑2021”专项行动即是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组织的第一次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联合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自11月5日启动,通过线索摸排、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至12月31日,重点打击非法从事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行为,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违法超限运输,违法破坏、侵占路产和侵害路权,以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涉黑涉恶等行为。

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重点问题,突出关键领域,对行动方案进行多次调研、征集意见和修改完善,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在实施过程中,适时召开专项行动调度会,总结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点名表扬,对专项行动开展较为落后的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对下步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和安排部署,极大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工作士气和责任意识,掀起了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深化“亮剑2021”专项行动热潮。

与此同时,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督导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亮剑2021”专项行动督导组,深入各地、各单位,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指导督促,全方位推进“亮剑2021”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对高速公路通行车辆信息进行筛查

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征集线索

全面“布控”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专项行动既是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信息化手段筛查,面向公众广泛征集线索,全面“布控”,精准打击违法行为。

线上排查“疑似”,线下动态追踪。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系统,筛查通行收费站口的高频次车辆信息,通过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排除有合法经营手续以及相关单位通勤车辆后,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再将清单通报送公安部门,通过手持终端,实现对非法营运车辆的路径轨迹实时动态追踪,实现违法违规运营治理由线下巡查向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转变。12月10日、12月15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所属长春、四平、伊通等10个分局,会同长春市、吉林市等地方12个执法支(大)队及公安交警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在17个收费站口进行突击检查,利用科技手段精准排查出的线索,共查处“黑车”11台、非法超限运输车辆9台,批评教育轻微违法行为15台次。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吉林分局通过大数据研究确定超限超载重点站点、时段,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将驳载率高的服务区、超限率和劝返率高的收费站作为发力点,集中查处了一批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德惠分局联合德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德惠市公安交警大队,在智慧交通综合指挥下,实施“无死角”精准打击35次。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在打击非法从事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企业行动中,与市场监管部门多次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在打击非法出租车、网约车行动中与公安部门配合密切,长春市交警支队随时向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交案件,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05台、“百吨王”车辆91台,取得了突出实效。

多渠道征集,扩大覆盖面。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广泛发布征集线索通告,通过走访客货运企业掌握源头线索,通过在人群密集商圈、高速公路收费站口、服务区等场所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扩大线索征集覆盖面。长春市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公众号、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吉林市建立常态化对话机制,深入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向经营者及群众收集梳理违法违规线索150条。四平市在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设置7幅通报板,收集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线索信息117条。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春分局与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周边32个重点大型客货运企业、5家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通过座谈等形式收集线索。伊通分局与辽源、东丰、东辽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联合召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亮剑2021”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化分局与通化市融媒体中心、通化日报社建立了沟通渠道,播发专项行动及线索征集通告。

优化举报受理,接受公众监督。一方面优化互联网+道路运输政务服务系统功能,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客车营运资质和包车牌等信息;另一方面,公开举报邮箱,完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处理流程,对于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相关部门抄送、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规运营行为,做到每条必查、存档备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辽源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宣传率100%、问题线索办结及移交100%。梅河口市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专人24小时接听受理投诉举报。

跨地区跨部门全省上下“一盘棋”

跨地区、跨部门,上下一盘棋!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分局,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与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将有效举措、成熟经验用制度固化下来,探索形成交通执法长效机制。

建立省市县三级调度体系。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指挥调度此次“亮剑2021”专项行动,转变管理方式,创新治理方法,全面压紧压实非法违规运营治理工作责任;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统一以“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管系统”为依托,各司其职、统一流程、全程跟踪、形成闭环,实现了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张网”。延边州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召开省地联席会议,组成4个督导组,对县市线索摸排、联合执法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白城分局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地方执法队伍、交警、高速公安组织18次联合行动,形成每周三常态化“午夜行动”工作模式。靖宇分局联合地方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9次、现场学习5次,收到了1+1>2的实际效果。

联勤联动锁定重点环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高速公安、地方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联勤联动,结合属地实际,锁定道路运输市场热点问题、重点环节,实现由单一部门独立开展向多部门跨区域协同“作战”转变——在打击超限运输、违法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时,与公安部门协调联动;在检查不具备备案条件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时,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较好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和综合执法效能。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加强重点区域管控,长期派驻执法人员在机场、集散中心等重点区域,累计出动328人次、执法车辆64台次,处理投诉4宗,批评教育9人,切实维护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梅河口分局开展联合执法44次,查处多台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货总重均在百吨以上,最高的重达145吨,当场进行卸货处理,消除违法行为。延吉分局与延边州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采取“信息共享、协同合作”的工作方式,实现路网管域的衔接。双辽分局强化源头治理,与迎新玻璃厂、金垦玻璃厂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并对货运装载流程、装载重量、运输车辆重量、驾驶员相关证件、称重设备等进行现场勘察,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行为。针对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道路客运、公共交通等领域,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以往返线路、驻点位置、客源渠道相对固定,但未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大中型客车为重点,动态跟踪可能出现的收费站点、路段和时段,联合公安部门,定向布置执法力量,实施精准打击。对查实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实施行政处罚。长春市针对非法从事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行为持续发力,精准打击,机场、火车站周边运输秩序持续向好,机场区域实现连续280天零投诉。通化市集中组织12个突击执法行动组,利用双休日、夜间,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内的道路运输企业及车辆进行专项突击检查。松原市通过日查与夜查、上路巡查与固定点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火车站、客运站、城区重点路段加大执法力量,全面排查可疑车辆,严厉打击出租车行业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对客运班线包车进行检查

维护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

执法与服务并行并重。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推动严格执法与服务为民相融合,对首次和轻微执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和劝诫,不予行政处罚;依法暂扣的“黑车”上的乘客,由执法单位协调车辆转运;未备案维修企业限期备案,不予处罚……在执法有力度的同时,做到执法有温度。白山市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和“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原则,依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开展执法工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平分局执法人员在高速公路巡查中,发现某车队司机在寒风中围站在车旁吃午饭,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就近的刘家馆子服务区,尽快开通食堂和可供就餐休息的大厅,为过往的司乘人员提供服务。松原分局执法人员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及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为违法违规车主提供午餐与热水,在卸载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主动协助司机灌装玉米,顺利办理监督卸载、复检、公安处罚等一系列手续,获得了车主司机的理解与好评,推动他们更好地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媒体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亮剑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邀请省、市主流媒体全程参与行动报道,并适时进行普法宣传,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增加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片”。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邀请国家、省内主流媒体全程参与专项行动,共发布宣传报道352篇,包括学习强国平台,央广网、吉林日报社、省广播电视台等14家主流媒体及自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成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形成了公众参与、媒体驱动、权威发声的执法局面,树立了吉林交通执法的良好正面形象。

遏制严重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锻炼执法队伍、建立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机制,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亮剑2021”,这场专项行动卓有成效!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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