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联合报案能定罪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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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很久没有(甚至从未)修改过股票账户的密码,那么,建议您看看最近发生的这件事。

眼瞅着账户里的股票被人清仓,转而高位接盘第二天一字跌停的股票,而且全程都不是自己在操作,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近日,来自不同省市,开户于不同券商的多位投资者向上证报记者反映,他们的股票账户分别被盗,且都在4月2日卖出全部原有持仓后,又全仓买入了。4月3日,济民制药一字跌停。而过去一年间,济民制药股价已上涨数倍。

这些投资者的开户券商涉及国盛证券、华福证券、等,但多数人使用过软件炒股。据一家券商提供的后台数据,受害投资者4月2日清仓和买入操作,是通过同花顺公版软件进行的。

对此,同花顺方面今日作出声明:“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部分投资者因为在炒股微信群里被骗或其他各种原因,泄露了证券公司的交易账号和密码,导致盗买盗卖的发生。”

投资者“被全仓”买入高位股

投资者陈女士(已向福建警方报案)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4月2日上午11时许,当时她发现自己证券账户里的股票被全部卖掉,“我以为自己按到了一键清仓,所以又将原有的股票委托买入,然后就去吃午饭了。结果,到下午发现所有的委托都被撤单,还全仓买入了济民制药。”

陈女士账户成交撤单截图

在一个由各地投资者组建的微信群中,还有11位投资者有着与陈女士同样的遭遇。据他们统计,累计损失超过200万元,人均近20万元。

陈女士表示,实际的受害者可能更多:“最新进群的一位投资者平时不看股票账户,直到4月9日才发现被盗号了。”

至于是否曾向人泄露账户密码,陈女士对记者说,她“可以确认并保证,没有把账户密码泄露给任何人。”

据悉,这些投资者中,部分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受理。

投资者向警方报案的回执单

记者所接触的受害投资者有一个共同点,其被盗证券账户都关联了同花顺App。

投资者冯先生(开户于山西)到4月3日才发现账户被盗。根据开户券商国盛证券提供给冯先生的情况说明,4月2日11时19分至11时20分,他的股票账户内有5笔委托卖出记录(几乎全仓卖出)并成交。经查询,该5笔交易登录地点为MIP:39.144.16.165。12时09分,有1笔委托买入记录(全仓买入济民制药)且成交。经查询,这笔交易登录地点为MIP:223.104.254.40。

上述6笔交易均使用苹果手机在同花顺公版客户端进行交易,交易的IP地址也与冯先生账户常用登录地址完全不同。

据冯先生说,同花顺方面向他表示,将会积极沟通,配合调查具体原因,并建议他报案。

那么,幕后黑手是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

投资者倪女士(已向上海警方报案)告诉记者,发现账户被盗后,她立刻通过开户券商国金证券调取了异常数据,发现被盗交易是通过同花顺手机App进行委托的。委托交易记录里的手机尾号是1003,与她日常交易的尾号0707不同。“1003这个手机号,是我多年前使用的,曾用它登录同花顺关联我的国金证券账户。”

据了解,同花顺账号一般是手机号,然后再绑定证券账户。在同花顺App上登录账号,可选择本机号码一键登录,也可选择验证码登录(输入短信验证码即可登录)。冯先生称,部分投资者在3月底曾收到过验证码短信提示,他猜测,当时就有不法分子在尝试破解账户密码。

记者联系了一位同花顺App的使用者,尝试用对方的手机号登录,在对方告知验证码后,登录进入就能看到与手机号关联的证券账户。

对此,零售与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杨薇表示,她推测,可能是“弱密码”被黑客“撞库”了。

所谓“撞库”,即黑客入侵防范程度较低的网站或应用,将注册用户的资料数据库全部盗走,由此成套得到用户的手机号、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名为“拖库”。而后,黑客利用相同手机号、用户名,以与之匹配的密码在其他网站或应用上尝试登录,如果通过,即可盗取高价值账户。

不过,同花顺App如非本机登录还需验证码,因此,不法分子在获得手机号码后,还要用其他手段获知验证码才行。

就上述情况,上证报第一时间向同花顺方面求证,同花顺今日作出回应,摘录如下:

(1)我们留意到了(一些)网络信息,与同花顺相关的内容完全与事实不符。同花顺始终以客户的利益为出发点,与各大证券公司一起,为证券市场参与者提供安全、便捷的优质服务。

(2)部分投资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导致资金账户、密码泄露。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部分投资者因为在炒股微信群里被骗或其他各种原因泄露了证券公司的交易账号和密码,导致盗买盗卖的发生。

(3)不法分子同普通股民一样,也可能会使用同花顺软件。但同花顺有完善的安全机制,能有效防范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确保用户的安全。

(4)如果客户确信不是自己操作从而发生盗买盗卖,建议立即报警。同花顺将联合券商提供充分的帮助。必要时,同花顺可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注意到,在股吧论坛,确有人发贴称“组团被骗”买入相关个股,情况与同花顺声明的第二点类似。但也有受害投资者坚称,从未泄露账户及密码信息。

投资者该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账户安全,降低被盗号风险?接受采访的各方提示最多的办法,就是定期修改密码。

安信证券建议投资者使用官方软件进行交易,并做好 “五个不要”以降低账户风险:不要安装非正规渠道下载的各类软件、不要在他人手机上登录账户、不要相信任何陌生邀请加入微信群的电话、不要在第三方软件中记录账号密码、不要使用公共区域网络交易。

湘财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周乐峰表示,对普通投资者而言,首先要加强密码管理,对交易密码要定期修改。不法分子会利用投资者密码长期不修改,甚至是使用初始密码疏漏来进行破解密码。

恒泰证券零售业务相关负责人向上证报记者表示,密码方面有几个需注意的问题:首先,账户的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其二,密码要定期更换;其三,不要在非官方认证的,以及陌生网站和App上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防止密码被盗。另外,还要注意提防虚假客服、虚假咨询机构。

同花顺也提醒用户,在任何互联网环境下,应设置强密码,定期更改密码,对不同网络和系统要用不同的密码等。

海通证券杨薇则表示,第三方平台的账号一般是手机号,然后绑定券商交易账号,所以可能被人利用手机号“撞库”。客户在e海通财和海通发布的其它交易软件都是通过证券资金账号而非手机号登录的,被“撞库”的风险较小。

然而,目前券商账户一般采取6位数密码,强度较弱。未来如增加英文大小写、手机绑定等方式,可以提高密码保护的强度。

据悉,为提高账户安全性,、已推出动态口令,如在第三方平台登录,客户除需输入密码外,还要从券商获得一次性的动态口令才能进入账户操作。

安信证券也在其自研的移动终端安信手机证券App的登录流程上进行了全方位的防护处理。如登录时仅能通过安信安全键盘键入信息、密码输入框禁止复制粘贴;针对开放性比较强的安卓系统,禁止手机截屏和录屏。

那么,不法分子的盗号交易行为是什么法律性质呢?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律师许浩认为,行为人窃取他人股票资金账号及密码后,操纵他人账户低卖高买股票,同时在自己的股票账户上高卖低买同一股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并以其实际占为己有的数额作为盗窃数额。

民事责任方面,基于券商(等机构)与客户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由于券商(等机构)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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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蜂巢财经研究院·慧链

摘要:遭遇ICO诈骗怎么办?这篇投资者实用指南可供参考。

87.5% —— 根据蜂巢财经统计数据,截至4月18日,在2018年后登陆交易平台的247种虚拟货币中,有87.5%长期处于破发状态。

2 —— 目前,国内针对ICO项目记录在案的立案已有2起。3月14日,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英雄链(HEC);3月27日,太空链(SPC)也因涉嫌诈骗被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正式立案。

问题1ICO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其中明确指出,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从事ICO。

其中,“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并非法律上用来定罪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金融诈骗则包括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集资诈骗罪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罪名。那么,如何判断ICO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公告》已经明确叫停ICO,其无法得到任何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发行方向一些区块链网站、自媒体等渠道付费,公开宣传、大力推荐ICO项目以诱导投资;ICO并未限制在特定对象范围内进行,而是针对国内广大投资者开放。综上,ICO一般都符合上述第一、二、四个条件。

而第三点“承诺还本付息”,才是判断某个ICO项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条件。

在白皮书、官网或其他媒体平台上,ICO发行方一般不会公然、明确地做出保本付息的承诺。但在ICO的过程中,如果发行方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承诺未来将以高于成本价的价格回购代币,即可认定其“承诺还本付息”。对于符合第三个条件的ICO项目,我们有理由认为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另一方面,该项罪名的可行性需要考虑“资金”二字,资金的表现形式为货币。对于ICO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最大的争议点在于:ICO筹集的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属于货币,还是商品?

早在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定义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通知》并未提及除比特币外的其他虚拟货币,但其将比特币定义为受限制的商品。

如果虚拟货币跟《通知》里比特币的定义一样,被视为特殊商品,那么ICO就很难以非法集资入罪。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对“数额较大”进行了规定,即个人10万元,单位50万以上的可以集资诈骗罪立案追诉。

该罪同时具备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这也是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关键。客观上,行为人实施编造谎言、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于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是这样解释的:“虽然非法集资,但是用于生产经营,没有想着骗来归自己的,一般不会触犯本罪。

自2017年下半年起,ICO乱象丛生,越来越失控。九四《公告》之后,ICO活动“出口转内销”,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很多项目往往只需要一份白皮书、几篇媒体报道和几个站台人就开始融资。此外,近期也曝出了不少虚假宣传的丑闻,如英雄链(HEC)虚假宣传付嵩洋为项目站台、太空链(SPC)涉嫌盗用九天微星品牌及侵犯其知识产权,以及影视链(MDC)官网软件开发人员信息造假,盗用了加拿大演员的头像等。上述虚构事实的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如果还有足够的证据证实ICO融资资金“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等情形”,则有理由认为该ICO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简单地说,项目虚假、跑路的发行方均涉嫌利用ICO进行集资诈骗。

问题2:钱还拿得回来吗?

对ICO投资者而言,最关心的或许是:我投进去的钱都能拿回来吗?怎样才能拿到钱?维权的第一步应该怎样走?

ICO维权属新型案件,除了《通知》及九四《公告》,目前针对ICO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法律仍是空白。如果无奈走到维权这步,可适当借鉴其他新型互联网金融案件,如e租宝。

2015年末,“e租宝”案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598亿余元。2017年9月12日,审判大锤才最终落下:26人因集资诈骗等获刑,判处相关公司及个人罚金21.7亿元。

根据公开资料,截至一审时,已追缴部分资金、购买的公司股权,以及房产、机动车、黄金制品、玉石等财物。后续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换句话说,e租宝从2015年12月3日被立案调查,时隔近2年才等来审判,而受害人至今仍未收回退赔数额(每个受害投资者的经济损失总金额 x 退赔比例)。

(图:部分涉事平台退赔历时统计)

更令人沮丧的是,维权者拿回全部本金的机会十分渺茫。追回的钱不可能全部用于投资者身上,因为还需要补发该公司数万名员工工资、偿还银行欠款等。按照以往涉事平台的经验,e租宝投资者或许能拿到上限40%的本金,而从结案到执行退赔可能需要耗上一整年:

这在(准备)踏上ICO维权之路的投资者听来,显然不怎么振奋人心,虽然——从集资方式上看,ICO和P2P完全是两码事,处理方式也许会有很大不同。

问题3:维权的流程是怎样?

关键证据是一切能有效证明自己投资了该ICO的资料,包括交易记录、转账凭证、聊天信息截图、通话录音等。其他能派上用场的材料还包括:(涉及虚假宣传部分的)发行方的宣传资料、官网截图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投资的银行卡复印件等。

此外,维权者还应提前准备一份报案材料,写明报案人、案件事实经过、涉嫌犯罪情况、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报案材料既可以自己写(文末附模板,仅供参考),也可以请律师代为书写。

蜂巢财经建议,维权者(代表)报案前先预演一遍,列举一些可能会被问到的问题,并不断补充可能有帮助的证据。例如,据三点钟财经报道,英雄链案件的接警人员要求维权者提供证据证明其代币HEC的价值及合法性,以及证明募集HEC行为的非法性。

如果能与发行方协商出相对满意的解决方案,这是再好不过的了。本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原则,理性沟通、据理力争要求退币的同时,尊重出面协商的工作人员,避免人身攻击。沟通经过需要以截图、录音等方式保存下来,作为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行规,发行方应按照投资者当初投入的BTC、ETH数量进行退币。如果ICO代币已经进入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发行方一般会建议按发行价回购。

在国家明令叫停ICO,以及投资者明知ICO是一项高风险的投机活动的情况下,仍侥幸投入大量资金,投资者自身也应担负一定的责任。这在九四《公告》第五条中有明确规定,“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若协商失败,可以考虑去公安局(经侦部门)报案。

众人拾柴火焰高,同一ICO项目的投资者可共同搜集证据,相互作证。必须注意的一点是,相聚一堂的愤怒的受害人有可能组织、参与非法活动,如围堵当事人家人、爆发肢体冲突、威胁灌敌敌畏等。此类所谓“维权”可能因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滋事而被打压,还可能被别有用心者抓住把柄,因此绝不倡导。为了防止上述失控场面,可共同选出维权代表,由维权代表向公安机关提起维权申请。

一般情况下,报案地有三个可以选择,一是公司注册地,二是事发地,三是当事人居住地。由于发行方根据地基本在海外,“公司注册地”不予考虑。可适当参考太空链维权,到发行方创始人居住地报案。

如果公安机关称不符合条件不予立案,维权者可要求其出示不予立案的书面材料,以便确定下一步维权的方式。这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里有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此外,蜂巢财经建议熟读《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2号),该意见在“规范工作流程”中提及了两个必须、三个当场,维权者可按需取用。

正式立案后,维权者可拿着立案回执再次找发行方协商。根据以往互联网金融案件的维权经验,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在这个阶段仍有可能得到满足。

对于确实存在白皮书造假、虚构事实或其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ICO,投资者可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区块链(自)媒体曝光,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深度发酵的事件,不仅能够引起有关部门注意,还可能让发行方迫于压力有所收敛。

问题4:何时能获得赔偿?

为了更顺利地达到维权目的,维权者应积极、尽快地与其他投资者取得联系,共同搜集有效证据,抱团维权;主动参与维权并登记信息,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而导致自身合法利益受损害。

此外,维权者应做好心理准备,相关办案人员对ICO和数字货币这类新生事物或许还比较陌生,一开始不会十分顺利。英雄链的维权者也是经过多次沟通,县公安局才予以立案。需要注意的是,一次立案失败,不代表将来不能再次维权、立案。

(图:警方立案需要物价局的商品价格凭证)

就算立案成功,也不代表能拿回(所有的)钱。首先,参照前文e租宝的案例,“完璧归赵”的几率相当低,除非ICO融来的BTC、ETH仍一分不少地躺在发行人账上,尚未进入二级市场。其次,维权者要走过立案-宣判-执行“三重门”,在法院审判结果下达之前,公安机关无法执行追回;此外,维权者最终能拿回多少,还需要考量发行方的偿还能力。

最后,引用英国投资大师Bernice Cohen(伯妮斯·科恩)的话做结语:“一些最为人趋之若鹜的投资路径,却会使你一无所获。”

报案请求:请求依法立案追究XXX的XXX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详细且有条理的陈述)

与发行方协商失败的对话截图

发行方官网虚假宣传部分的截图及证明

综上所述,XXX做了……事,导致……,我(们)财产损失(累计)达XX元。XXX的行为已触犯刑律。

报案人根据《XXX法》第XXX条之规定特向贵局报案,请求立案,并按照

《XXX法》第XXX条以及第XXX条的规定追究XXX的刑事责任。恳请执法部门尽快立案,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蜂巢财经,专注于为区块链居民打造的聚集人、信息、工具等产品的数字化媒体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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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如何防范各种电信类骗术:

1.开启手机防护类app帮助有效识别诈骗短信,拦截诈骗电话;

2.收到一些客服短信后,一定要通过官方平台确认信息是否属实;

3.切勿轻易点开链接,更不要下载不明来源的app。

遭遇网络诈骗后如何应对:

1.准确记录骗子的账号、账户姓名;

2.尽快拨打110或者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3.及时准确将骗子的账号和账户姓名提供给民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紧急止付。

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综合整理,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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