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是否属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5)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6)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7)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   个人所得税时如何扣除住房公积金  一、退休人员取得原单位发放的过节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而单位在给退休人员发放过节费时应按上述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扣除住房公积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1%。n《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n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n(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n(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n(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n(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n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n特殊规定:n《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n(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n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n……n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n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n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n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n

  • 公司购买了一块土地,需要缴哪些税?

    一、国土资源局采用招标、拍买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给单位或个人(国家出让土地行为),出让方不缴纳各项税收。买受人应缴的税收有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
    二、单位(企业)转让土地给单位(企业)或个人,受让方应缴的税收有契税、印花税(依3%税率征收契税,印花税万分之五贴花)。转让方应缴的税收有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三、个人转让土地给单位(企业)或个人,受让方应缴的税收有契税、印花税(依3%税率征收契税,印花税万分之五贴花)。转让方应缴的税收有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四、县城、建制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我县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划分为四个等级,每等单位税额分别为六元、四元、三元、一元每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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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如: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规定,可以同时享受加速折旧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安置残疾人就业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可以享受。

16.税收优惠政策不一定是好事,如:财税【2012】27号文件第

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将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同时“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

的支出也不能税前扣除,但“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的支出,从用处来看,大部分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范围,如此就不能在税前加计扣除,所以企业要进行衡量,是否将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

17.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

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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