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成都,公积金信用贷款是否需要婚姻证?

  • wlj121197:你好! 根据规定,除了购房款以外,不应该再交房价款以外的什么配套费了。因为市政配套费,在建房时已经交了,进入了成本。小区配套成本本来就是商品房成本的组成部分。 但是,实际上开发商都收了很多费,物价部门根本不管。 配套费开发商一般是交房时收。

  •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到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贷款手续,主要是凭购房合同和单位工资证明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办理时程序上有点麻烦。祝你成功!!

  • 你本身没有违约,因为从表面上看,你似乎违约了,实际是卖方违约,说深点就是卖方有欺诈行为,因为他未告知你真正的房本面积,如果对方非要说你违约,你可以说让他拿出合同所写115平米的房子给你。你履行合同,他一定拿不出来,你说是谁违约了?

  • 一、前期准备 要买房,有几个问题您首先要想清楚,比如:自己住还是投资?您的支付能力允许您作怎样的预算?希望的位置?...... 二、看房、选房 一旦开始看房,你就要直接面对开发商为你设置的种种陷阱了,哪怕你只是网上看,不直接面对那些满口“甜蜜”的售楼小姐们。道理很简单——陷阱无处不在,谁知道那些宣传材料中多少真实、多少谎言? 三、签订合同 现在,你要:签订认购书→签定正式购房合同→购买保险→办理贷款→预售登记→办理公证。 这可能是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了,是前两个阶段你的工作的成果,更重要的是,基于买卖行为“约定优先”的基本原则,签订一份完备的、均衡的合同,会切实保障你的权利,避免很多不可预知的纠纷。当然,您最需要提防的陷阱主要还是来自开发商的。 四、收房 在我们现在主要采用的房屋预售方式下,收房好比“丑媳妇”第一次见“公婆”,不过这是对开发商而言的。所以有人将收房称为“大考”。 这个时候,您终于要见到期盼已久并可能要终生栖息的小窝,所以——来吧,擦亮双眼、识破陷阱,做一个最最挑剔的验收人!

  • 如果对反同意了,就没有违约,在转之前,你跟房东签订一个协议,那样就可以了,避免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 你好! 收的过程中应该注意: 一、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二、交接程序 先验房后办手续。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1、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2、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3、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4、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三、纠纷处理 及时索赔或解约。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 (1)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赔偿损失: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 个人认为选择老城区楼盘比较好.因为生活便利配套全. 外围的楼盘没什么意思.楼盘内的环境虽然不错,但是外面却不怎样.并且往返老城区的成本要高,花费的时间要长,影响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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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成都政策已经累积调整3次了。

次调整:2016年5月19日,住房公积金 调整

包括两个方面,租房和贷款。

1、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 区域内名下没有住房

2、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

3、在成都市 区域内租住公租房或商品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须提交以下材料:

3、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未婚还是需要单身声明的,注意不是单身证明)

以下三项证明不需提供,但需要满足,具体核实工作由住房公积金管理 直接向房管局核实:

1、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 区域无房证明

2、租住商品房需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3、租住公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缴纳证明。

注意了,要取得备案凭证,你(必须持租房合同和身份证)和房东(持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一起去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

1、不能超过房租,这样计算:月租金*已租月份数;比如你租了6个月,月租金500元,你多可以提取3000元;

2、不能超过职工年度公积金缴存额度的50%;比如你一年缴存1万,这一年你多能提取5000块钱交房租;

3、不能超过提取限额;

提取限额由公积金管理 规定,具体如下: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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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需要办什么手续

  成都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需要办什么手续,还清住房公积金前6个月并且首次公积金贷款提前全部换完后,可以马上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成都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需要办什么手续。

  成都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需要办什么手续1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结清手续,也叫做还清证明,再者是办理解押手续。贷款人在结清公积金贷款之后可以拿到结清证明,然后需要带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还款卡、结清证明理解押手续。

  办理完这些才算真正还清公积金贷款了,拿着公积金贷款结清单到自己还款的银行领取他项权利证,拿着他项权利证、公积金结清证明单、原产权证和身份证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换证。

  若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在还清公积金贷款之后就是还清了房贷,若是申请的组合贷款,需要把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一起还完,然后去办理解押手续,解押手续办理完,房子才是完完全全的属于你。

  公积金贷款还完之后,若是不知道下一步怎么操作,应该做什么,是可以去贷款的银行咨询,或者是去公积金管理咨询咨询的,毕竟每一个城市,每一个地区在这方面的规定或许不一样,先咨询情况再做准备,可以少走弯路,可以不迷茫。

  1.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2.通过成都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1.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的'结清证明,请联系贷款银行开具。

  2.如需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请咨询贷款银行(抵押权人)。

  成都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需要办什么手续2

  五年期贷款利率:2.75%

  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25%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贷款受理网点填写书面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并配合贷款调查和审查。

  购买再交易房的,售房人应到场提供相关资料。

  (二)贷款受理网点对贷款申请及申请资料进行受理、调查、初审,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三)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审批的,将审批结果通知贷款银行。

  (四)贷款银行根据审批结论,与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如有)办理合同签署及其他相关手续。

  购买期房、现房的,购房合同应已备案,抵押登记相关资料应已收妥。根据项目合作约定需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存入保证金的,应已落实。

  购买再交易房的,借款人及售房人应在接到过户通知后,方可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将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银行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五)贷款银行确认办妥贷款相关手续,达到放款条件后,移交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核准。

  (六)成都公积金中心核准通过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1.期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预售款监管银行专用账户。

  2.现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售房款账户。

  3.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售房人账户。

  (七)贷款银行通知合同签订方领取合同。

  在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中,审查发现借款申请人不符合贷款规定,所购住房网签备案资料或权属登记资料与申请贷款时提交信息不一致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有权退回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原因。

  成都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需要办什么手续3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还款形式

  (1)委托银行扣款:借款人可以委托贷款行从其在贷款行开立的信用卡、储蓄卡、储蓄存折账户中直接扣划贷款本息,并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委托单位扣款:借款人委托单位在每月工资中直接扣划还款。

  (3)柜面还款:借款人到委托贷款行营业柜台以现金还款。支取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可每年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提前还款。

  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向受托银行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公积金贷款。若部分提前还款,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金额应为5000 元的整数倍。

  1、贷款期限为1 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贷款期限在1 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全程网办:职工通过属地中心网上平台办理。

  现场办理:职工本人携身份证到中心办事大厅,由工作人员协助职工在属地中心的网上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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