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应如何参加社保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由城镇失业人员、个体经营人员以及非全日制工作人员等组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灵活就业人员类型趋向多元化,不再仅仅代表失业人群,各种个人创业等形式正在形成,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应如何参加社保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哪些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Q: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哪些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Q: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市本级户籍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江苏省内户籍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江苏省外户籍人员:已在市本级用人单位参保过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附:常州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代理机构信息表
Q: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如何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当期社保年度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跨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不得补缴。
Q: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如何处理
在中断缴费3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疗统筹待遇自接续次月起享受,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在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补缴或不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均有6个月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中断期间及医疗统筹待遇封锁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Q:灵活就业人员中享受城镇低保、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有什么规定
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低保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缴纳期间不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或按规定停止领取时,失业人员应在当月20日前及时到我市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
Q:持有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持有的灵活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申报就业,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我市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按人社局当年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不得与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在个人续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办法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得与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Q: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本市市区户籍,在毕业一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60%,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按人社局当年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社会保险补贴的原则: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必须是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镇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原企业转制时为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将养老保险费缴纳到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只享受医疗保险补贴...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保险补贴的原则及补贴标准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律图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我市对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办法进行了微调,作为过渡期,增加的条件较少,同时也给予了申请人一定的时间准备申请材料。2015年与《管理规定》的规定保持一致,但同时充分考虑绝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就业的实际状况,特别对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人员要求累计满1年而非连续满一年。按规定,今年准备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务必于2014年3月31前在我市缴纳且截止登记时持续缴费;2015年准备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务必于2014年5月31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且截止登记时缴费满一年。据了解,各区(市)县将根据本《意见》,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区域内的具体实施细则。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对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推动常州“532”发展战略落地见效,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落实助企纾困解难政策,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用工动态监测 对全市400家各行业代表企业按月开展用工监测,对人员波动较大的企业和行业及时组织开展跟踪调查,并提供用工服务。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同步监测、共享数据、协同服务的长效机制,聚焦160家工业星级企业、工业重点项目企业、先进制造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及新增长点企业,按月开展动态监测,主动靠前服务,研判人力资源需求走势。 二、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 建立健全重点企业常态化走访服务制度,开展“百名用工服务专员进百企”联系服务活动,为160家重点企业(见附件1)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和岗位推荐,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指导企业科学设置岗位,制定招聘计划,并做好服务记录(见附件2)。印发《常州市服务企业用工手册2022版》,实现用工政策和业务经办“随手看、随时用、随心查”。针对企业用工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岗位发布、劳务对接、专场招聘、“常州人才招聘”抖音号直播带岗、推荐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用工服务。 三、加快兑现助企用工政策 广泛宣传助企纾困解难政策,加快推进政策落地。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其中职工0.5%,单位0.5%)。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的稳岗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采取“政策找企业”“免申即享”的方式,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部门联审等简易程序加快落实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经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给予800至4000元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同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四、构建多元用工服务格局 因地制宜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常态化举办线上招聘活动,实现“周周有活动、日日有服务”。打造新媒体时代的求职招聘新模式,发挥“常州人才招聘”等政府抖音号功能,打造线上政策宣传、重点企业招聘需求对接、个人求职指导全方位的线上平台。巩固和拓展安徽、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劳务合作基地,为引入更多人力资源建立建好蓄水池。推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互相促进、协同发展,构建企业、国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骨干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就业的合作体系,鼓励发展猎头服务和代理招聘,完善市场化引才招聘机制。鼓励通过“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推动招聘、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业态提质增效。指导、规范有条件的企业有序开展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合作。 五、创新就业技能培训模式 持续实施新一轮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继续开展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推进“百千万”培训工程,大力支持“532”发展战略中的重点企业开展适合生产岗位需求的合格证书培训工作。加速数字技能培训迭代进程,统筹利用数据要素、数字技术加快平台化、定制化、轻量化培训模式创新,开发一批企业需求量大的新慕课。进一步完善常州市职业培训“云平台”线上培训课程,推动就业技能培训实现“云”培训,充分利用江苏省人社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培训全过程管理,提高培训的精准度和实用性,创造劳动者终身学习的技能培训创新生态。 六、持续优化用工服务能力 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鼓励引导企业通过人社网办大厅等线上渠道,以“不见面”方式办理用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单位社保补贴申领等服务事项。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人社就业登记、创业等“一件事”事项集成改革成果推广应用,着力实现即时办结、免申即办。依托社银合作新模式、基层平台力量,推进人社服务“就近办”。充分发挥12333专线功能,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强化人文关怀,增强用工稳定性。优化营商环境,引导诚信就业,为一批用工需求量大的重点企业提供一年免费的职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2.“百名用工服务专员进百企”联系服务活动登记卡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百名用工服务专员进百企”联系服务活动
“百名用工服务专员进百企”联系服务活动
*“常州人才招聘”抖音号直播带岗为免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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