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单位要辞退我,我该如何维权?

导读  目前国家的法律对孕妇的权益做了明确的规定,及时如此,还是有不少公司以各种理由辞退孕妇,侵犯孕妇的权益。孕妇与公司之间最常见的是合同纠纷,针对不同情况,小编以4个案例分别说明孕妇应当如何维权。   情况一:非孕妇原因 被公司开除怎么赔偿?   非孕妇原因,而是公司以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孕妇要怎么处理?   案例:   由于公司只有我一个财务,现在我怀孕了,所以现在公司请多了一个财务,但公司不想给两份工资,于是要求我协商辞职,并要将我自己对公司的要求与赔偿,

  目前国家的法律对孕妇的权益做了明确的规定,及时如此,还是有不少公司以各种理由辞退孕妇,侵犯孕妇的权益。孕妇与公司之间最常见的是合同纠纷,针对不同情况,小编以4个案例分别说明孕妇应当如何维权。

  情况一:非孕妇原因 被公司开除怎么赔偿?


非孕妇原因 被公司开除怎么赔偿?

  非孕妇原因,而是公司以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孕妇要怎么处理?

  由于公司只有我一个财务,现在我怀孕了,所以现在公司请多了一个财务,但公司不想给两份工资,于是要求我协商辞职,并要将我自己对公司的要求与赔偿,写给公司的律师,再让律师起草协议书,然后各自签名确认。在此我想问,这样做公司合法吗?如果协商,我应该提些什么要求和向公司索取多少赔偿?

  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纠纷,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针对此案例,孕妇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针对此案例,公司的做法其实是和员工协商处理,如果孕妇同意协商是没问题的,如果不同意可以执行第一种情况。关于赔偿金问题,孕妇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及薪酬计算。如工资为3k,在公司工作1年8个月,那么公司应该赔偿:工资3k*2个月*2(倍赔偿标准),即1.2万元。

  有些网友问:如果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

  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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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职工在找工作时可能都会被问到一个问题,“你结婚了吗?”如果回答结婚了,接下来还会问,“你生孩子了吗?”虽然法律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但在找工作过程中,女性显然会更难一些。最近发生了一起在试用期内因怀孕被辞退的案例,这可怎么办?

2019年2月11日,王女士入职大连一家公司。在入职时,王女士没有与单位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据她了解,公司的试用期为1-3个月,最迟将于5月份转为正式员工。

4月13日,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原本是一件全家都开心的事情。没想到,单位不高兴了!王女士主动向领导告知了自己怀孕的情况,同时考虑生孩子会用到生育保险,希望单位可以提前缴纳社保。

让她意想不到的是,领导得知她怀孕后,不但没有表示恭喜,反而直接辞退她了。单位只给她开了2天的工资,一共200多元作为补偿。

王女士认为,她在公司负责的事项,工作强度不是很大,虽然怀孕,但不会影响工作。她坦诚的告诉单位,单位确把她辞退了,她觉得很委屈。被辞退后,王女士继续找工作,但都因为怀孕的缘故,进展并不顺利。

此事发生后,不少网友留言为她声援,认为单位不应该辞退她。也有少数网友表示,要理解公司的决定,毕竟经营企业是为了盈利,如果继续让王女士留在公司,会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

本案提到,王女士在入职时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影响王女士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只要劳动者开始工作,即建立了劳动关系。

那么,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与转正后的劳动关系在适应法律方面是否有所不同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相关行为也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本案王女士在试用期内因怀孕被辞退,单位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结合本法第三十九条到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用人单位证明其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特殊保护。

根据王女士自己描述,其在单位的工作量不大,怀孕不会影响工作。而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得知王女士怀孕后,没有考察其是否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是直接以多给2天工资补偿的方式将其辞退,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那么,本案王女士,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王女士可以向单位工会反应情况,要求单位撤销辞退决定,恢复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单位予以纠正。

二、王女士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撤销辞退决定或者给与合理的赔偿。

三、王女士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辞退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前置的情形。劳动者有权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本案中,王女士在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所得的赔偿金应是一个月工资,而不仅仅是2天。

四、如果王女士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金。

虽然说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属于弱势一方,但法律在保护劳动者方面做了很多规定。像本案这种情况,王女士可以请工会纠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辞退行为,但结合实际情况,工会的力量很薄弱,不一定能够实现王女士的诉求。单位也会找各种理由,想尽办法证明王女士不符合录用。综合考虑,王女士可以选择调解或者仲裁,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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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期间,单位要辞退我,怎么办?

我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有劳动合同,上个月怀孕了,公司想辞退我,因为上个月有个同事被开除了,理由是面试的时候简历造假,我怕他们会以同样的方法来对付我,我在工作上也没有过大的过错,大家说我该怎么办?谢谢大家了

只要你有劳动合同而且是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就是你单位破产也不会辞退你的,你可以参考劳动法第二十九和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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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法制社会这个是不可能的,你受同事被开除的冲击波的影响,才联想到自己的担心,公司领导是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不要多虑了。

这社会,你先去领导那坐坐,谈谈,实在不行就用法律吧,最起码在你孕产期内不会辞退你,或者给你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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