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海唐家人才公寓公租房租金是多少钱一个月?

        住房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新中国成立70年来,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广东省的城乡建设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数拔地而起的高品质住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城市管理和服务状况是重要评判标准。进入新时代,广州、深圳和珠海等城市在住房保障领域不断深化改革、锐意进取,更是彰显了广东住建人敢为人先、勇攀高峰的奋斗精神。

        广州市住房保障工作起步于1986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不断深化发展,30多年来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直以来,广州市将住房保障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共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逾30万套,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达30个,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全市累计实施住房保障逾27万户,惠及人口超80万人,帮助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

        从建设解困房起步,广州市住房保障历经了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发展阶段。自2013年起,广州市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015年起,将住房保障范围从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6年,出台《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将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2017年,出台《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将本科以上新就业大学生,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纳入保障范围。经过多年发展,住房保障实现了从低收入家庭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延伸,从户籍家庭向非户籍家庭的拓展,从“保基本”到与“促发展”并重的转变。

        目前,广州市住房保障体系已覆盖了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来穗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三类群体,其中户籍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是广州市住房保障“保基本、保民生”的核心工作。“十二五”以来,广州市先后四次大幅提高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收入线,增幅达271%,目前,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准入线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566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

        据了解,近3年来,广州市共解决了1351个单位约3.1万名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接下来广州将继续推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解决基础性人才过渡性住房困难,加大人才住房支持力度,出台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研究优化人才公寓项目选址,合理确定人才公寓建设标准,通过产业园区配建、商品房配建,以及盘活存量住房等形式,在政府主导下,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和运营,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房源,及早形成住房供应。

        目前广州住房保障工作成果丰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未来广州市将加快出台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政策,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项目试点,向符合条件的无房户提供产权式的住房支持,实现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向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转变,继续发挥住房保障在“促发展”方面的支持作用。

        矗立在深圳市委大院门前的拓荒牛雕像,已成为深圳开拓精神的象征。深圳经济特区自1980年8月26日正式诞生以来,一直以勇当创新、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闻名遐迩。深圳住保工作也不遑多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上个月举办的房博会上,其中的住房保障展展示了深圳各区的住房保障情况。从最初的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到今天的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深圳住房保障的群体从最初的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展到现在的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人才家庭,以及为城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和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

        截至2018年底,深圳市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50.62万套,供应分配26.23万套,发放住房货币补贴81.56亿元,惠及60万户家庭约180万人。2018年8月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以下简称《意见》),并正在制(修)订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加快构建“1+3+N”住房政策法规体系。

        《意见》提出十项配套措施,确保实现三大住房发展目标:完善住房规划和用地供应机制,强化基本住房保障,全面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完善安居型商品房制度,建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封闭流转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政府提供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加大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金融创新力度,全面提升住房品质和物业服务水平。

        目前,深圳增加住房供应的最大难题是建设用地严重不足。为破解这一难题,深圳从实际出发,提出六类住房建设筹集渠道,新供应用地建设,各类配建,盘活存量用地,盘活存量用房,公共设施综合开发,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下城际合作等。在六类中,再细化出了15种具体的房源建设筹集方式。特别是,近年来,在地铁轨道及周边上盖、城市更新配建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仅轨道车辆段和停车场配套建设方面,已提供公共住房22420套。

        进入新的时代,深圳坚持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提供三类(四种)住房、三种补贴,让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其解决住房问题的住房种类,实现住有所居。

        未来的改革,深圳提出新的目标——到2035年深圳市将新增建设筹集不少于10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接下来深圳将持续提升住房品质和宜居水平,确保住房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努力在住有所居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住有宜居。

        “安居不仅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最热切的向往,也是政府关注的民生焦点。珠海市一直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珠海已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12.2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万套,棚户区及农场危房改造住房5.2万套,累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3100万元。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投资超过45亿,社会投资建设接近170亿。”珠海市住建局局长方小勇谈起珠海的保障性住房,如数家珍,一连串的数字脱口而出。

        据介绍,珠海分别于2013年5月、2016年3月先后颁布了《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珠海市公租房管理运营走上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不断提高,从2010年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收入准入保障线从最低的人均600元/月扩大到人均2341元/月;保障对象从2013年的4个保障类别增加到2016年的6个,实现了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并惠及常住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和专业人才。

        住房保障,房源是关键。珠海市集中建设公租房起步于2011年,通过政府或企业投资方式,陆续建成了大镜山馨园、唐家人才公寓、高新区创新海岸等共9个(7222套)公租房项目,逐步提高了政府统配公租房房源数量。此后,珠海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从多种渠道筹集房源,用于住房保障。2016年10月,珠海推出新的政策,规定在新出让土地商品房开发项目或有住宅的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不低于10%。截至目前,珠海政府或企业集中投资建设的在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含共有产权住房)约9000套左右。

        作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的全省5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之一,一年多来,珠海围绕共有产权住房不断探索、实践。2018年起在全市各区积极启动集中建设总数不少于2000套的共有产权住房,横琴新区、香洲区等7个区(园)的8个项目有序推进,目前已开工848套。

        展望珠海未来住保工作,方小勇满怀信心:“接下来我们的任务还很重,根据珠海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定位,我市致力于构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住房格局,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共有产权住房为辅,以货币和实物相结合、租售并举,具有珠海特色的新型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体系。我们将借助大数据分析,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需求研判,做好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同时,不断建立健全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覆盖面,尽可能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众。”

        住房保障工作的发展和成就,成为一代代粤建人初心和使命的有力注解。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广东住房保障体系将和住房市场体系一起,共同托举起广东人民“住有所居”的安居梦。

综合自:住房城乡建设部、广东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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