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防控已到了关键阶段
在上下齐心艰苦奋战的时候
有不法分子胆敢突破底线
囤积居奇、非法经营……
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影响抗疫士气,干扰防疫大局
必须彻查到底,严惩不贷!
上海:严厉打击利用社区团购发“疫情财”
当前,社区团购已成为封控期间保障上海市民生活物资供应的重要方式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个别地方也出现了一些短斤缺两、质价不符等问题。对此,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加强对社区团购组织者、经营者提醒告诫和行政指导,对不法行为坚决加大打击力度,从重从快严查严办。连日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交平台主动巡查,查获多起价格违法行为,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上海酥荟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社区团购销售面点价格欺诈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市民反映,称通过社区团购收到的套餐食品,与之前微信群里的价格标签不相符,执法人员随即开展调查。经查,上海酥荟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点心套餐,价格标签注明128元的套餐包含其自有专属品牌面包、蛋糕、麻薯等。当事人实际从第三方公司购入其他品牌产品,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团购产品的品牌品类,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孟某利用社区团购销售水果价格欺诈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后,立即对孟某位于闵行区莘松路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见当事人在社区团购群中经营耙耙柑、哈密瓜,芒果等水果。其中,耙耙柑以180元/箱(10斤左右)进行价格公示,但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次库存耙耙柑称重下来每箱重量都在9斤左右。当事人在社区团购群中标示商品的规格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短斤缺两”现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4266元退还给消费者,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能退还的则予以没收,并处罚款21330元。
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哄抬价格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在某平台上存在高价销售食用油等生活物资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会同区公安局启动联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疫情封控期间,在药房线下销售价格为77元/桶的情况下,将某平台“益丰大药房江湾店”上的“多力葵花籽油5L”的销售价格大幅提高到150元/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上海市场监管局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督促指导相关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好明码标价,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谎称有蔬果货源骗取钱款嫌疑人被松江警方抓获
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许多居民选择刷手机打发居家闲暇时间。然而,却有人以“蔬菜水果次日达”为幌子,在互联网平台实施诈骗。近日,松江警方就侦破这样一起诈骗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沈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刑事强制措施。
4月14日、15日,松江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接连接报2起网上买菜被骗的警情。经了解,被害人王女士、田女士均是被一段短视频所承诺的“当日下单,次日送达”所吸引,于是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并下单付款,直到被拉黑才发现被骗。接报后,分局刑侦支队立即会同新桥派出所开展侦查。通过对资金流水、身份信息的精准研判,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沈某抓获。
经审讯沈某交待,其由于经济拮据,萌生了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的想法。先是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注册了账号,之后发布一些网上下载的卡车装卸蔬菜瓜果等镜头,并谎称“货源充足,次日即达”,以此来引诱被害人下单,当收到货款后便拉黑。
经深挖扩案,民警发现4月11日至案发,沈某一共实施诈骗7起,涉案金额3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沈某已被松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松江警方对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上海严厉打击伪造买卖涉疫通行证违法犯罪这2个典型案例被曝光
市公安局介绍,近日来持续加大对疫情期间伪造买卖涉疫通行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自3月1日起,共破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使用伪造的证件案件16起,抓获涉案人员34人,收缴销毁伪造的《上海市防疫保障(生活物资)临时通行证》50余张、伪造的核酸证明2张、复工证明1张。典型案例详见↓
4月19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会同金山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宇(男,31岁)利用图片处理软件修改伪造电子版假通行证,以单价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在某电商平台进行售卖。犯罪嫌疑人冯某(男,33岁)等人购买伪造通行证后,再加价贩卖给他人。违法嫌疑人邓某康(男,32岁)等人明知通行证系伪造,仍购买并使用。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宇、冯某等人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嫌疑人邓某康等人均被处行政处罚。
4月23日,松江公安分局根据线索破获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犯罪嫌疑人蒋某东(男,51岁)为运输非保供货物,指使犯罪嫌疑人胡某峰(男,42岁)利用图像处理软件伪造了数张防疫保障车辆通行证。除自己使用外,蒋某东将伪造的通行证“赠送”其朋友姚某(男,32岁),姚某明知通行证系伪造仍进行使用。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东、胡某峰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嫌疑人姚某被处以行政处罚。
防疫保障车辆通行证件由相关部门根据防疫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用途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发放。任何单位、个人伪造、买卖和私自挪用防疫通行证件的行为均涉嫌违法。上海警方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此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秩序。
来源:东方网、上海发布、上海市场监管
记者:程琦、通讯员:张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