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房屋征收是否合法?

原标题:22中武01 :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
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
(.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
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
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劳务合作;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地产综合开发;物业管理;建材、机械设
备、电子产品、医疗器械、电梯的销售;电梯安装工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一)发行人前身的设立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1996年经福建省人民政
1996)35号文批准,由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独家发起,用其所属
的全资子公司实业总公司经评估并确认后净资产入股,以募集方式设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动
1997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监发字
[1997].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
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
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已取得金融机构授信
1,964,)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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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可能涉及的劳动用工、合同履行等重点领域的普遍性法律问题作出解答。

1、国有企业“跨界”抗疫,是否应当变更经营范围,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照?

  【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合同内容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企业超出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因为超出范围而无效。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被给予行政处罚。故国有企业跨界生产医用物资,应当及时变更经营范围,避免承担超出范围经营的法律风险。另,生产防疫物资均需申请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生产医用口罩、防护服等还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法律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建议收集保存材料】(1)申请办理经营范围的书面资料、审批文件;(2)申请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包括生产及经营许可)的书面资料、审批文件;(3)参与生产人员的相关资质及许可文件。

  2、疫情期间,企业遇到征收、征用情况如何应对?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建议收集保存材料】(1)政府部门关于征收、征用企业财产的文件;(2)征收、征用财产范围、内容、价值、期间的备忘录文件;(3)政府部门对征收、征用补偿的协议;(4)对于征收、征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还应保存企业提出异议的文件及送达给政府部门的凭证。

  3、被征收、征用企业可享受哪些权利,是否有相应的义务?

  【解答】被征收企业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被征用企业在紧急情况结束后,有权要求返还被征用的财物,如果返还财物时,财物被毁损、灭失,有权要求补偿;同时,被征收、征用企业有配合政府或有关部门相关工作的义务。

  【法律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该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建议收集保存材料】(1)政府部门对征收事项给予经济补偿的协议及款项入账资料;(2)征用部门返还财物的盘点、接收记录,及无法返还的补偿协议;(3)被征收、征用企业有配合政府或有关部门相关工作的书面记录。

  4、疫情对决议效力的影响如何?

  【解答】疫情对公司决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会议召集程序上,召集程序应符合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召集行为在表面上符合法定或章程规定程序,但与疫情的特定情形相冲突的,其法律状态值得商榷。若召集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则据此形成的决议属于“不成立”;如召集程序存在一般瑕疵,则据此形成的决议属于“可撤销”;如召集程序仅存在显著轻微的瑕疵,一般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法律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五条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建议收集保存材料】因疫情被采取防控措施的相关政府文件、召集会议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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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家新公司,涉及到新公司经营范围的确定,直接写“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主经营”可以吗?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有哪些常见的误区呢?请各位老板往下看!

现在工商登记对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已经没有明确规定,既没有字数要求,也没有类别限制。但一般来说,经营范围还是要表述的尽可能规范、易懂。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可以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这里可以查到比较规范的语言表述。

提醒各位老板,经营范围并不是你想做啥买卖填上就可以,很多你想做的事,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

准确来说,公司的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两类: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需要凭批准文件、证件方可经营。比如你要开一家网店,经营范围就可以写“经营电子商务”,买个服装、鞋包都不需要再审批,属于一般经营项目,办完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始营业。

许可经营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这几年的商事改革,大量的前置审批都改为了后置,因此,注册公司往往都需要先办理商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再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然后才能营业。比如你要开一家小吃店,经营范围填“餐饮服务”,在取得了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正式开张,这就是许可经营项目,而且小吃店属于后置审批。

许可经营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通过这几年的商事改革,大量的前置审批都改为了后置,因此,创业者往往都需要先办理商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再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然后才能营业,就如上面开小吃店一样。

企业类型与经营范围介绍

1、常见的科技类公司有:科技、信息技术、网络科技、科技发展等公司。

2、科技类常见的经营范围有: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投资咨询;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翻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备注:经营范围以最后工商核定的为准。

1、常见的文化类公司有:文化、文化传播、文化发展、影视文化等;

2、常见的传媒类公司有:传媒、文化传媒、广告传媒等;

3、常见的广告类公司有:广告、影视广告等;

4、常见的经营范围: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9月29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展览服务;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广告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备注:经营范围以最后工商核定的为准。

1、常见的咨询类公司有: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技术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信息技术咨询、财务咨询等公司;

2、咨询类常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房产信息咨询、商务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理财咨询、家政服务咨询、劳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文化艺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劳务服务;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家居装饰;组织展览展示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常见的管理类公司有: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餐饮管理等公司;

2、管理类常见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资产管理;种植、养殖;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餐饮管理;劳务派遣;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家居装饰;装饰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商业用房出租;城市园林绿化;销售五金、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电子计算机、电器设备、汽车配件、工艺美术品、水果蔬菜、家具、金属材料、塑料制品、文化体育用品;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常见的贸易公司有:贸易、科贸、商贸、工贸等公司;

2、贸易公司常见的经营范围有: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服装服饰、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花木、保健用品、文体用品、电脑软硬件及配件、包装材料、办公用品、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纸张、化妆品、家具、木材、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印刷机械、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橡塑制品、汽摩配件、压缩机及配件、制冷设备、轴承、管道配件、阀门、金属材料、、电动工具、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健身器材、照相器材、电讯器材、通讯器材、音响器材、音响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医疗器械、珠宝首饰、汽车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公司,需要先搞定批文才能设立。而后置审批的公司,已经完成了工商登记,却还没有相应许可证,就还不能在该领域经营。

一般来说,领取营业执照时,窗口办事人员会给一张“商事主体审批告知书”,上面会非常清楚地写明:您所申请的某一经营范围需要经过某一部门的审批。取得许可后,方能经营。

每一类许可证涉及的部门都不同,需要的资料和办理流程也各异,提醒老板们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格外注意。

明确了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这里还有常见误区你需要避免!

不关注经营范围的前后顺序

有些企业同时经营多个行业的业务,此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在企业为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小心吃亏。

【案例】 A公司从事主营商务服务,兼营货物销售,但把货物销售放在第一顺位。税局选案时,跟批发零售业的行业对比,税负偏低,于是A公司就稀里糊涂被盯上了,其实人家交得多的是6%的增值税,17%的交很少啊~

企业设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以内。

但是,如果企业设立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需要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打算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案例】 B公司新设公司拟申请核定征收,财务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时,随手增加了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的经营范围。申请核定时,税务机关说专利代理不能核定征收,你们公司不符合规定,B公司只能默默注销重新设立公司…

所以,打算核定征收的企业,更要注意经营范围的审核,避开国税函[号中规定的不能核定征收的类型。

由于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具发票,需到税局代开发票。财务人员为了节省麻烦,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

但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案例】非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投资设立新公司,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房地产企业除外。如果不幸新注册的公司加了“房地产开发”的经营范围,该公司以土地投资新公司时,可能没办法享受到税收优惠。

如果非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投资设立新公司,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之后变更为房地产企业,要不要补缴土地增值税呢?能通过这种方式节税吗?这个问题,还是找公司宝的专业顾问咨询吧!

网上经常会列举各行业常见的经营范围。小编建议,这类帖子看看参考下就可以了,别全抄啊,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业的企业税率不同。

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

经营范围虽然小,但有很多误区,各位老板记得绕道走~

参考法规:国税函[号、财税字[1995]48号 、财税[2006]21号、财税[2015]5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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