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住宅房和商业房有什么区别?

说起土地,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想到居住这个作用。土拍的时候,总是会出现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这些都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土地使用的要求进行划分的。依照城市的总体规划的需要,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土地使用的要求进行划分。依照城市的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和农村土地分为2大类,9小类。那什么是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有区别呢?

住宅用地指的是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传统的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意义:

1、住宅建筑的基底占地以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

a.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别墅用地。

b.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c.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d.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二、住宅用地有什么用途?

1、住宅用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

住房制度的市场化大大丰富了住房的种类与数量,改善了公民的居住环境,提高了公民生活质量。但是,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不能忽略公平。商品房作为一种产权清晰的私人物品,无疑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高收入的群体可以很容易进入房地产市场,通过市场交易获得自己的房产,但是,因为承担不起市场高额的房价,市场也将那些低收入群体排除在外,如果政府不出台相应的“住房保障政策”,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这项最基本的权利就难以保障。

2、城市住宅用地市场化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中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住宅用地土地收益在城市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比例,成为推动城市化和城市经济增长、进行城市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土地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土地的资本化,其特征主要表现在土地有偿出让获得的土地出让金。

3、住宅用地供给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土地是我国生产发展的三大要素之一,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住宅用地的供给促进了各个城市以及房地产业的相继发展,不仅优化了城市布局,而且还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房地产业是一个关联性很强的产业,它有很多的前向、侧向、后向关联产业,如建筑、建材、水泥、能源业,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国民经济的大发展,是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

因此,住宅用地的供给在带动城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建筑、建材、家具制造、水泥等行业的发展,同时,还带动了许多房地产业的衍生行业,如房地产咨询、中介、金融等服务业的繁荣发展。

三、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区别

居住用地是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居住用地布局是住房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主要影响因素有人与土地、形势与政策、经营与管理、环境与景观等。 其具体要求是优化发展方向,建设紧凑城市;居住用地优先,坚持以人为本;居住邻近就业,缩短通程时间;遵循经济规律,,合理利用土地;保证地块规模,方便经营管理;关心弱势群体,优先保障用地;分散弱势群体,促进社会融合;考虑建筑档次,改善城市景观;附属居住用地,严格控制规模;挖掘空间资源,适应市场需求。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住宅用地一般以各类道路为界限。如果与公共绿地相接,没有道路或其他界限,住宅前后以日照距离的一半计算,住宅的两边一般都是按3~6米来进行计算的。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区别相关内容介绍,住宅用地供应政策是土地政策主体从土地供给的层面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涉及住宅用地规划、住宅用地区位、住宅用地出让、住宅用地开发、住宅用地使用管制以及相关金融政策。所以我们一定要对什么是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区别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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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同,因为我国土地实行的是“两块地”政策,既集体土地性质和国有土地性质。建在不同性质的土地上的房屋就会身份不一样,类似于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区别。

房屋规划建设也使用不同的法规依据。下面重点说下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占用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

因依法设立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竣工后申请登记的

有效的宅基地权属来源材料

有效的宅基地权属来源材料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申请人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证明或决定。一般有使用人向村集体申请,报乡镇政府批准,经县级管理部门核定。发给使用证明。

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有乡镇政府规划许可,报县级规划部门批准核发许可证。

承建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房屋应经竣工的证明。照片等。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等材料

委托专业测绘人员提供材料等。

而城镇楼房属于国有出让或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城市楼房是商品房,是房产证,就是房子是你的是你的财产权证,楼房下面的地是国有土地,整栋楼有一个土地大证,是使用权证,使用期限是七十年。目前到期自动延续不用拿钱,以后是不是也自动延续不用拿钱不知道。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是房子的产权证不是财产权证,代表的是你可以使用这块土地,上面的房子是土地上的附着物,不是这个证代表你的财产,仅仅代表你的权力。这个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不是国有土地,不能在本集体之外的人之间买卖。这个地可以永久使用,但是你作为集体成员的资格丧失,你的这个使用土地权力就丧失了,至于地上的房子,一旦塌了,房子作为附着物也就消失了财产意义,地的使用权就彻底没有了。如果已经户口迁出,老家有房,你只是对房子的财产有权利,宅基地是没有权利的,仅仅是因为房子还在,让你暂时使用而已,房子倒了,一切都没有了。所以,如果户口迁出,老家有房,一定要盖成百年房,房不倒,户口不在也可以用,仅仅是没有证书,房子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随着国家大力的发展新农村,越来越多破旧的房屋和不规整的村落已经被拆除,一座座整洁干净的居民楼房被建起来,因此,那些被拆了房屋的农民以及征收了他们的土地的农民,国家将要给予他们一笔赔偿金,而在这个赔偿的过程当中,不动产证书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农民一定要把这个证件拿到手。

现在在农村,房子土地都可以用来进行抵押,农民买房,进行创业都可以通过抵押手里的土地房屋获得资金,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农民手里必须要有房产证、宅基地证以及土地证,只有有了这些证书,才能证明你所抵押的房屋、土地都是属于你自己合法的财产,农民朋友也可以从中获取更多的收益。

第三宅基地房屋可以变现

这里所说的变现指的事农民朋友可以将自己的房屋、土地还给国家,然后国家给与农民一定的补偿,也就是大家所说有偿退出机制,据了解,部分地区的补偿金额可以达到30万元左右,但是这个也是根据农民房屋的面积大小、宅基地大小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来决定的,总之,只要手里握有证书,那就代表着农民有一笔固定的资产

如果说农民朋友不考虑抵押、退出宅基地等事情,那么在土地的划分界限上,证书也是有力的证据,在邻里之间产生土地纠纷的时候,证书上所填写的信息就是最为有力的证据。

首先农村目前是宅基地和土地确权,不是不动产!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和城镇不动产的区别首先是产权区别,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首先是没有产权,有的只是使用权。而城市不动产如房产,房产的所有权是个人的,但土地是国有土地,自己也是只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方面与农村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农村宅基地还不需要费用,城市土地使用是需要土地出让金的!

为什么不同,因为我国土地实行的是“两块地”政策,既集体土地性质和国有土地性质。建在不同性质的土地上的房屋就会身份不一样,类似于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区别。

房屋规划建设也使用不同的法规依据。下面重点说下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占用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

因依法设立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竣工后申请登记的

有效的宅基地权属来源材料

有效的宅基地权属来源材料

首先农村宅基地使用集体土地机制,使用要经过审批,如果在上面建造房屋,只要建筑不损毁,一般宅基地是不会被收回的。城里的楼房土地属于租用,提前就设定了期限,三十年五十年七十年按不同用途划分,到期是要另外缴纳费用的,不过好像前段时间有媒体说也采取了自动后延,没有真正考证过。

其次所有人都对房产本身有支配权力,但是宅基地是基于户籍身份给予的审批,而城市房产只是单纯市场行为,没有户籍限制。换句话说,谁都可以到城里买地建房,但是农村没有对应身份不可能买宅基地建房,只能单纯购买房子,宅基地不会随着变更,因为户籍身份是与宅基地挂钩的,房子损毁,这种买卖合同自然消亡。

不动产权证是有法律保障的依据,有证拿才有渠可查,才可以办理贷款抵押,不动产权证是你个人的固有财产。不像楼房做好就能住人,没有法律依据,你说是你就是你的,如没有证的话,产生纠纷、在法律方面是行不通的,也不能贷款抵押或其他方面的应该都不能。

肯定有区别的。不动产权证是带表有法律保障依据的,楼房只能带表是你的没有法律保障

可以说实话吗?我对这方面一点不懂,一窍不通,怎么办!!!

有区别,不动产权证可以说整个产权属于自己,可以自由交易。而确权的宅基地证明,只能说明这片宅基地实用权在规定期限内归你所有,不能进行交易和转让。虽然说房子你有权盖,但地皮还是归集体所有。

农村的宅基地确权以后,可以买卖转让,但是你转认后再也申请不到宅基地了!它跟城里的的楼房就不一样了,楼房随买随卖都可以。

农村的房子无论怎么发不动产证,只能在农村流通,和城市楼房是没法比的,除非允许城乡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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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京中复律师的答案:

您好,您的问题为其他类型的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有不同?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其他土地为除耕地、园地等类型土地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主要包括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盐碱地、沙地、裸土地和裸岩石砾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故不同类型的土地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具体各土地获得的补偿金额要根据当地制定的补偿标准计算。

若您对征地补偿金额不满意,尽快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有效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切莫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

如对您有帮助,感谢点击赞同和喜欢!想要了解更多拆迁补偿问题,记得关注我们!如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1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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