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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9月8日,红塔集团、云投集团、国开投、云南省国托、亿成投资、金旅信托、昆明国托等13家发起人签署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由13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红塔证券,注册资本拟为138,651.04万元。
  2001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号),同意红塔证券筹建方案。
  2001年12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云政复[号)1,同意红塔集团、云投集团、国开投、云南省国托、亿成投资、金旅信托、昆明国托等13家发起人发起设立红塔证券。
  2001年12月3日,亚太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2001)亚太验E字93号),确认截至2001年12月3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386,510,429.76元。
  2001年12月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费用报告》、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之财产的作价报告》等,并选举产生了首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2002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27号),同意红塔证券开业。
  2002年1月31日,公司取得云南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第一次股权变更。
  (1)股权变更的具体情况。
  2005年9月2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昆明卷烟厂与曲靖卷烟厂合并改制的批复》(国烟法[号),同意昆明卷烟厂与曲靖卷烟厂合并改制,注册成立红云集团。
  红云集团成立后,昆明卷烟厂持有的2,000万股公司股份由红云集团承继。
  (2)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复。
  2007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2号),批准红塔证券变更《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变更工商登记。
  2007年5月,公司就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3、第二次股权变更。
  (1)股权变更的具体情况。
  ①云南红塔受让云南省国托持有的公司股份。
  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3]33号文)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增资改制暨申请重新登记的批复》(云政复[号文)批准,云南省国托进行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并重新登记为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的14,964.75万股股份2剥离给云南省财政厅,用来抵偿其所欠云南省财政厅的债务。
  2005年10月25日,云南省国托与云南红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云南省国托将其持有的公司14,964.75万股股份以14,964.75万元的价格(即1.00元/股)转让给云南红塔,股权转让价款由云南红塔直接支付给云南省财政厅。
  2006年8月14日,云南省财政厅出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红塔证券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金[2006]72号),同意云南省国托与云南红塔签署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2006年12月4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所属企业受让云南省财政厅所持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国烟财[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②红云集团受让金旅信托持有的公司股份。
  金旅信托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2001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撤销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银发[号),决定撤销金旅信托,并停止其一切金融活动。
  2002年3月9日,云南省财政厅出具《关于对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抵偿省财政债务有关问题的批复》(云财金[2002]5号),同意金旅信托以其持有的公司9,951.56万股股份抵偿所欠云南省财政厅债务,并将上述股份划转至云南省国托。
  32005年10月25日,云南省国托及金旅信托清算组与红云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鉴于应划转至云南省国托的公司股份尚未过户,三方约定将应划转至云南省国托的金旅信托名下红塔证券股份9,951.56万股以9,951.56万元的价格(即1.00元/股)转让给红云集团,股权转让价款由红云集团直接支付给云南省财政厅。
  2006年8月14日,云南省财政厅出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红塔证券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金[2006]72号),同意云南省国托及金旅信托清算组与红云集团签署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2006年12月4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所属企业受让云南省财政厅所持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国烟财[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③新兴投资受让润汇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无偿划转至云南红塔。
  2006年2月23日,润汇投资与云南红塔全资子公司新兴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润汇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万股股份以1,000.00万元的价格(即1.00元/股)转让给新兴投资,股权转让款用于抵偿润汇投资所欠新兴投资的借款。
  公司成立时,润汇投资投入的1,000.00万元注册资本来源于新兴投资的借款。在公司成立后,润汇投资与新兴投资于2002年5月27日签署了《股份质押暨托管协议书》,约定润汇投资将该股权质押给新兴投资,在质押期间,润汇投资将股权交由新兴投资托管。
  2007年4月17日,中烟总公司出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理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批复》(中烟办[2007]17号),同意将润汇投资质押给云南红塔全资子公司新兴投资的1,000.00万股公司股份,由新兴投资收回股权后,无偿划入云南红塔,作为云南红塔对红塔证券的投资。
  红塔集团、新兴投资、润汇投资确认,本次股份变动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对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及结果无异议。
  ④云南红塔置换取得烟台万华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6年8月30日,云南红塔与烟台万华签署《关于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置换协议》,约定云南红塔将其全资子公司红塔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0.00万股股份与烟台万华持有的红塔证券5,000.00万股股份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进行股权置换。
  2007年5月16日,中烟总公司出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红塔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置换事项的批复》(中烟办[2007]49号),同意上述股权置换事项。
  本次云南红塔与烟台万华之间的股权置换事宜未在烟台万华主管国资部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但由于本次股权置换双方均系国有全资企业,且系均以所持有的国有产权进行置换,中烟总公司已经批准本次股权置换及相应价格,同时云南红塔置换取得发行人的股权也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并完成了相应的股权变更手续,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⑤红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云南红塔。
  2007年4月17日,中烟总公司出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理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批复》(中烟办[2007]17号),同意红塔集团持有的公司27,500.0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云南红塔。
  ⑥亿成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云南红塔。
  2007年4月17日,中烟总公司出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理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批复》(中烟办[2007]17号),同意亿成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2,000.0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云南红塔。
  ⑦国开投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国投信托。
  2007年9月12日,国开投与国投信托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国开投将其持有的公司26,000.0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国投信托。
  2007年9月1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号),同意上述股权变更事项。
  (2)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复。
  2007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号),核准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及云南红塔、国投信托、红云集团持有红塔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
  (3)变更工商登记。
  2008年1月,公司就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4、第三次股权变更。
  (1)股权变更的具体情况。
  2007年12月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产无偿划拨至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昆政复[2007]80号),同意昆明国托的资产全部无偿划拨至昆明产投。
  2008年10月8日,昆明国托与昆明产投签署《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昆明国托将其持有的公司9,654.73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昆明产投。
  (2)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复。
  2008年12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及昆明产投持有红塔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
  (3)变更工商登记。
  2009年1月,公司就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5、第四次股权变更。
  (1)股权变更的具体情况。
  2008年10月10日,红云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红云红河集团合并重组的决议》(红云烟草董字[2008]4号),决定对红云集团和红河集团实施合并重组。
  2008年10月2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中烟总公司出具《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云南卷烟工业重组整合的批复》(国烟法[号),同意红云集团与红河集团重组整合为一个法人实体,注册成立红云红河。重组整合后,红云红河承继红云集团持有的公司11,951.56万股股份。
  (2)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复。
  2010年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及红云红河持有红塔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
  (3)变更工商登记。
  2010年3月,公司就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6、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
  201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012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决定以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评估的每股2.98元的价格向现有股东募集资金20.00亿元。
  (2)增资扩股协议。
  2013年6月8日,公司与云南红塔、云投集团、国投信托、红云红河、昆明产投、云南白药、烟草国贸、正业投资签署《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以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评估的每股2.98元作为本次增资扩股价格,向云南红塔、云投集团、红云红河、昆明产投、云南白药、烟草国贸新发行共计671,140,939.60股股份。国投信托和正业投资放弃认购本次新发行的股份,其所放弃的新发行股份由云投集团认购。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386,510,429.76元增加为2,057,651,369.36元。
  2013年6月24日,中烟总公司出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中烟办[号),同意上述增资扩股事项。
  (3)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复。
  2013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2013年8月26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3KMA1005),确认截至2013年8月26日,公司已收到云南红塔、云投集团、红云红河、昆明产投、云南白药、烟草国贸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671,140,939.60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2,057,651,369.36元。
  (5)变更工商登记。
  2013年9月,公司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7、第五次股权变更。
  (1)股权变更的具体情况。
  2014年9月22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转让程序,国投信托与云南中烟签署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000万股股份产权交易合同》(编号:
  G314SH1007474-X),约定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评估并扣除2013年度利润分配后的红塔证券每股3.19元的价格,国投信托将其持有的公司26,000.00万股股份以83,065.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云南中烟。
  (2)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复。
  2014年12月15日,云南证监局出具《云南证监局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云证监许可[2014]34号),核准云南中烟持有红塔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并对上述股权变更事项无异议。
  (3)变更工商登记。
  2015年1月,公司就本次股权变更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8、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
  2015年2月15日,中烟总公司作出《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中烟办[2015]48号),同意发行人向中烟总公司下属企业实施定向增资扩股,募集资金30亿元,增资扩股的数量、每股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201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增资扩股规模为不超过45.44亿元,烟草系统股东增资部分由双维投资认购20亿元,中烟云南省公司认购10亿元,非烟草系统股东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5.44亿元,其中云投集团增资部分由云投集团和云南工投认购,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认购增资额度。
  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015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决定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并扣除2014年度利润分配后的红塔证券每股3.75元的价格向昆明产投、云南工投、云南白药、云投集团、双维投资、华叶投资和正业投资募集资金合计45.44亿元。
  2015年6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015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云南正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参与本次增资主体的议案》,同意正业投资放弃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由冶金投资认购。
  (2)增资扩股协议。
  2015年6月,公司分别与昆明产投、云南工投、云南白药、云投集团及冶金投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2015年7月,公司分别与华叶投资及双维投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3)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复。
  2015年7月28日,云南证监局出具《云南证监局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云证监许可[2015]15号),核准红塔证券变更注册资本及双维投资、华叶投资、云南工投持有红塔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
  2015年8月12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530ZC0001号),确认截至2015年8月12日,公司已收到云投集团、昆明产投、云南白药、双维投资、华叶投资、云南工投、冶金投资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11,754,026.67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3,269,405,396.03元。
  (5)变更工商登记。
  2015年9月,公司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9、第六次股权变更。
  (1)股权变更的具体情况。
  ①万兴地产承继烟草国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年3月2日,万兴地产和烟草国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以万兴地产为主体,对烟草国贸进行吸收合并。
  2015年6月2日,云南中烟出具《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烟草国贸商城有限公司合并重组的批复》(滇烟工资产[号),同意上述吸收合并事项。万兴地产承继烟草国贸持有的公司2,378.52万股股份。
  ②云南中烟、红云红河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合和集团。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烟总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出具的《关于云南省卷烟工业系统多元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批复》(国烟法[号)及云南中烟于2014年12月31日出具的《关于成立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滇烟工法改[号),云南中烟、红塔集团、红云红河共同出资100,000.00万元成立合和集团。
  2015年4月25日,云南中烟、红云红河分别与合和集团签署《资产划转协议书》,约定云南中烟、红云红河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财产无偿划转至合和集团,其中包括云南中烟持有的公司26,000.00万股股份及红云红河持有的公司17,736.79万股股份。
  2015年5月27日,中烟总公司出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部分资产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中烟办[号),同意上述资产划转事项。
  ③中烟浙江省公司受让云南红塔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年10月15日,云南红塔和中烟浙江省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云南红塔将其持有的公司24,000.00万股股份以90,000.00万元的价格(即3.75元/股)转让给中烟浙江省公司。
  2015年9月15日,中烟总公司出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批复》(中烟办[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④合和集团承继云南红塔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年10月16日,合和集团与云南红塔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约定以合和集团为主体,对云南红塔进行吸收合并。
  2015年9月23日,云南中烟出具《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批复》(滇烟工资产[号),同意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合和集团承继云南红塔持有的公司65,733.21万股股份。
  (2)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复。
  2015年12月23日,云南证监局出具《云南证监局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批复》(云证监许可[2015]17号),核准合和集团、中烟浙江省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并对上述股权变更事项无异议。
  (3)变更工商登记。
  2015年12月,公司就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2019年5月17日,公司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2019年7月3日,公司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号);2019年7月5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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