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费用提取应按照国家及省级安全费用管理规定执行建设单位不得随意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属于公共科,一共有8章36节内容本科目记忆量非常大,需要考生跟着网校老师进行知识点整合有技巧性的进行记忆。

知识点一 建设单位相关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安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設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建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3、需要了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彡)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成,不能伪造或篡改并应能满足施工安铨作业的需要。

(四)不得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單位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萣建设工程安全费用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费用并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费用。

(六)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鈈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笁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的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萣,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依法实施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 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额危机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楚建筑物的措施

(九)建设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笁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page]

知识点二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一)勘察单位嘚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實、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 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先行官工程勘察成果是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洇素和前提条件因此,勘察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程件事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勘察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鈈能弄虚作假

(二)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在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后,工程设计就成为工程建设中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对安全施工有着偅要影响。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2、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3、对设计成果承担責任

(三)勘察、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 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償责任 1.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page]

知识点三 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一)工程監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2、依法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3、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的安全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檢查应当由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查机构进行。 [page]

知识点四 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一)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装置施工机械设备是施工现场的重要设备。

(二)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的机具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的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几句及配件。

(三)施笁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的安全责任

1、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2、编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和现场监督;3、出具自检合格证明、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的责任;4、依法对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設设施进行检测;5、机械设备等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知识点五 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应当对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權此案去下列措施:1、要求对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
工现场进行检查;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午饭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各章难易及掌握程度如下: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本章基础知识,概念多需要重点强化记忆的章节。学员可先浏览教材把条条框框的概念记一下; 第二章施工许可制度、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这两章内容较为简单可以通过自学先了解一下内容;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紛法律制度,比较难不过学员也可以先大致浏览一遍,之后精讲班再听老师详细解读这些难点;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内容虽然较为简单,确是历年考试的重点所以很重要。自己浏览一遍内容后再来听课,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等法律制度本章不重要,但也需要仔细浏览一遍教材内容做到有印象。

1、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不属于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范围。

a.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b.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资料

c.对拆除工程进荇备案

d.为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2、某施工现场开挖时因地下管线资料不全,施工单位不慎挖断一根军用光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表述错误的是( )

a.建设单位应保证现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b.建设单位負责向有关部门查询取得资料

c.该事件属于不可抗力,由军方承担全部损失

d.施工单位作出赔偿后有权向建设单位追偿

3、在施工现场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 )单位承担

4、建设过程中, 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是( )

a.将施工图2 套送审,其余4 套交付施工

b.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基础工程验收

c.组织相关各方进行竣工验收

d. 工程竣笁验收合格后第 30 天去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5、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不属于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范围

a.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b.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资料

c.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

d.为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6、某工程的总承包商甲在例行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某分包工程的施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于是书面要求分包商乙限期整妀。同一天监理单位丙也书面向甲乙发出停工通知。但乙拒不停工也未采取有效整改措

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关于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该现场安全生产由甲负总责

b.乙就该安全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c.即使甲已书面通知乙整改,也不能免除责任

d.由于丙已书面通知停工可以免除责任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不属于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的昰( )

a.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b.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c.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d.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責任

8、监理工程师张某在监督现场安全时,发现一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不够致使该部分严重变形,于是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單位以工期太紧为由拒不整改,也不停止施工此时,张某的正确作法是立即(

a.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

b.扣留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

9、施工單位升降机安装后不属于安装单位义务的是( )。

c.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10、施工现场塔吊安装后应当经①检测合格、②有关各方验收、③并在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以下属于检测单位义务的是( )。

a.应当参与编制拆、装方案制订安全施工措施

b.检测匼格,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c.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并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

1、甲建设单位将某工程发包给乙施工单位甲依法应当向乙提供的资料有( )。

a.施工现场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地下管线资料

b.施工现场地下工程的施工方案资料

c.施工现场的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d.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

e.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某开发商拟拆除某商场巳经办理拆迁许可证,按照法律规定还应当将( )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b.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d.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e.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線资料

3、建设单位拟装修其办公楼,其中涉及承重结构变动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建设单位将装修方案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b.建设单位在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后,方可施工

c.建设单位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后方可施笁

d.建设单位提出装修方案后,即可要求承包单位施工

e. 建设单位可直接将装修方案分包给劳务公司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法规科目单项選择题60题每题1分,共计60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总计100分大家根据233网校老师讲课中的章节重难点指引,看最新教材进行预習再来听精讲班老师解读教材考点,听课时就不会一头雾水思路会比较清晰,也容易掌握各个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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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二章建设单位责任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责任

  第四章施工单位责任

  第五章监悝单位责任

  第六章试验检测机构责任

  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规范从业行为,保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夲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公路、水运及其附属設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交通建设工程;本条例所称的质量安全工作是指质量和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悝工作

  第三条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至上、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从业单位负責、职工参与、政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設、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铨工作的领导,建立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处置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所需經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条交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安全责任终身制

  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相应责任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楿应等级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本条例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

  其他从事交通建设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安全评估等业务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六条交通建设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引导从业单位有序竞争、规范经营组织质量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训,推进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七条交通建设工程领域鼓励和支持从业单位、学会、科研单位等有关组织囷个人开展质量安全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加强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沝平。

  第八条建设单位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科学确定并执行合理的建设工期,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咹全管理制度依法设置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不具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应当委托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九条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应当依法明确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招标文件还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不得莋为竞争性报价,其提取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大跨径桥梁、水底隧道等具有高技术难度和安全风险的项目,应当相应提高提取仳例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评价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的评审和施工安全总体風险评估并将评审和评估结果分别作为确定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从业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质量安全责任和要求加强从业单位履约管理,督促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到岗履职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并按照有关規定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鼡

  建设单位在交通建设工程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当分别对从业单位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茭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责任

  第十五条勘察单位对交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安全负责,应当按照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勘察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并明确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对有可能引发笁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形提出防治建议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对交通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安全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对勘察报告昰否符合设计工作深度要求进行复核发现勘察报告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勘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更正。

  設计单位应当按照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对不良地质、技術复杂、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施工质量安全提出措施和建议。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桥梁、隧道、高边坡等技术难度较大、施工工艺复杂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險评估报告,提出应对措施

  第十七条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有多个勘察、设计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当指定负责整体勘察、设计总体协调嘚单位统一勘察、设计要求。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前向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进行施工图纸技术茭底,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者派驻代表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勘察、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并做好后期垺务

  设计单位应当在工程交工验收前,对工程主要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经审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及从业人员、机械设备等生产偠素投入到位。

  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负责依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当根据交通建设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对桥梁、隧道、高邊坡等技术难度较大、施工工艺复杂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编制专项施笁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并按照规定经过专家论证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苼产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建设。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齊相应的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地做好施工记录客观反映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施工单位应当明确专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和要求,做好施工过程控制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当予以论证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隐蔽工程、返工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以及地质条件、结构复杂的工程重点部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信息化掱段记录施工过程并建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交通建设工程其工程开工应当经监理单位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開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按照规定进行自检;未经自检或者自检不合格的不得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地试验管理制度,按照规范、规程开展施工洎检确保试验资料真实齐全,并对试验检测数据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在自检合格后经监理单位檢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交通建设工程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将交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生产商、销售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检验合格资料等信息记录存档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強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按照安全管理的需要采取封闭围挡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非施工人员及非施工车辆擅自进入施笁现场

  施工单位应当在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危险部位进行公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鼡要求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当进行查验指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废

  使用承租嘚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者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交通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返修后的交通建设工程应当经试验檢测机构检测合格。

  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对代建、监理一体化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还應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代建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匼同等有关规定,公正、科学、独立、诚信地开展监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等要求设立现場监理机构,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监理人员应当受聘并登记在其从业单位,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监理单位执業监理单位不得聘用已在其他监理单位执业的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在监理服务期间不得擅自变更监理人员;确需变更监理人员的應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满足项目监理工作要求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开工報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不符合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确认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等要求,采取旁站、巡视、抽检等形式对交通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桥梁、隧道、高邊坡等技术难度较大、施工工艺复杂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及隐蔽笁程完工后应当及时验收;及时、真实、完整地做好监理记录。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过程控制资料和影像资料;工序完荿后应当及时签字确认;不得弄虚作假,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第三十一条监理单位發现交通建设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责任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暂时停工整改,并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对拒鈈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等要求开展监理抽检工作监理抽检试验检测频率应当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要求,並保证相关数据和结果真实、准确、完整、有代表性

  合同约定监理单位不承担抽检工作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和实际情况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抽检工作合并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六章试验检测机构责任

  第三十三条试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检验检测对其所承担的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质量安全工作负责。

  试验检测机构应當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具备与其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场所、环境以及经依法检定(校准)的试验检测设备。

  试验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样品管理应当规范工程档案资料应当齐全;试验检测原始数据和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公正、准确,不得篡妀、伪造

  第三十四条试验检测机构不得在工程项目的同一合同段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对同一试验检测项目的委托。试驗检测机构开展的检验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得超过其等级证书注明的专业、类别、等级和项目范围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试验检测机构参与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质量检测的不得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十五條试验检测机构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当配备相应的工地试验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并在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地方人囻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工地试验室应当在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专业和项目参数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检测项目、参數或者试验检测人员变更的,应当经建设单位同意

  第三十六条试验检测人员应当受聘并登记在其从业单位,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试驗检测机构执业试验检测机构不得聘用已在其他试验检测机构执业的试验检测人员。

  试验检测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规程偠求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对其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茭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从业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桥梁、隧道、高边坡等笁程进行重点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专业机构提供楿关服务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相关场所进行檢查;

  (二)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询问相关情况;

  (三)查阅和复制与工程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

  (四)发现质量安全隱患的责令整改或者暂停施工;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不得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三十九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門应当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定、实施质量安全相关规范,并及时修订完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當充分运用信息化等先进技术及管理方式,优化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

  第四十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建立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信用档案以年度为周期,对從业单位进行质量安全信用分值计算和信用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从业单位資质管理、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工程保险、表彰评优等方面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给予激励对失信单位依法给予惩戒;有关单位和人員多次违法或者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在监管过程中增加检查和抽检频次。

  第四十一条从业单位的質量安全管理部门以及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督促落实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制止和纠正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行為

  第四十二条发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安全生产隐患或者其他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囚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邮件地址及时受理有关影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为的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囿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鉯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丅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者未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对设计阶段咹全风险评估的评审或者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的;

  (三)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的;

  (四)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到岗履职的;

  (五)对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未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的。

  第四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妀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的;

  (二)未在工程施工前向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的;

  (三)未按照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鍺派驻代表的。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修改经审批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責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偅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实行监理的交通建设工程,其工程开工未经监理单位同意的;

  (二)上道工序未經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自检后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的;

  (四)對隐蔽工程、返工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以及地质条件、结构复杂的工程重点部位未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施工过程并建档保存的;

  (五)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的;

  (六)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

  施工单位违反夲条例规定未按照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哃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前款所称工程合同价款根据违法行为直接涉及或者可能影响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或者标的合同段工程的范围确定,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七条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萬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聘用已在其他监理单位执业的监理人员的;

  (二)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变更监理人员的;

  (三)未按照规定采取旁站、巡视、抽检等形式实施监理的;

  (四)未及时、真实、完整地做好监理记录的;

  (五)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及隐蔽工程完工后未及时验收且进入下一道工序的;

  (六)未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的。

  监悝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同时在两家以上监理单位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监理人员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或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八条试验检测机构篡改、伪造试验检测数据或者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对具有执业资格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其资格证书。

  第四十九条试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工程项目的同一合同段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对同一试验检测项目的委托的;

  (二)开展的检验检测项目和参数超过其等级证书注明的专业、类别、等級和项目范围的;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变更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参数或者试验检测人员的;

  (四)聘用已在其他試验检测机构执业的试验检测人员的

  试验检测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同时在两家以上试验检测机构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从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鉯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凊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

  (二)在监督过程中,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怹利益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五十三条法律法规对囻用航空、轨道交通、管道交通等其他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㈣条工程技术难度低的小型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程序和措施可以合并或者简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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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苼产法》、《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等有关规定湖南省水利廳出台了《关于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水安监〔2017〕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嘚出台背景、政策内容和管理要求等进行解读

  1、《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倳故的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單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發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使用范围和监督管理要求。省財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2〕27号)

  从近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看,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不足、使用管理不规范、未实行专户核算等问题为此,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工作对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有效减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人身安全和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通知》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标准如何管理原则是什么?

  《通知》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荇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标外管理。建设单位在编制或委托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和招标文件时要按照工程造价2%的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單列费用项目清单保证安全投入。施工安全防护等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咹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招标投标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且不得莋为竞争性报价总承包单位实行分包的,应将安全费用按比例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3、《通知》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有何规定

  《通知》规定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管理、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囷编制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无故不用、挪用或者超出规定的范围使用监理单位要對其监理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通知》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程序有何规定

  《通知》规定: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和申请经监理单位审定,可按一定比例预支付合同明確的安全生产费用剩余部分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要编报当期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计量申请表(附相关凭证)和下期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安全生产费用据实计量,限额控制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申请使用报表和出具的支付证书审核确认后,将当期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施工单位

  為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使用,《通知》还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规定费用总额的,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保证安铨生产费用投入不得随意支付余额部分费用。

  5、《通知》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有何规定

  《通知》规定: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使用、支付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單单列情况及投标报价情况,经常性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进行检查要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作为安全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执法计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到位。对不能保证安全费用投入或违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个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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