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峰学校小学部教职工绩效考核實施细则
根据市教育局和碧峰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认真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碧峰学校小学部上海在编老师工资标准在岗的教职工,含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如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栲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可不参与本部考核)市教育局有相关规定的学校相关行政人员,按市局规定办上海在編老师工资标准并临近退休的老同志按学校相关规定办。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个人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原则上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如主管部门和学校有特殊规定按规定办。
2、堅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具体上限和下限按学校统一方案办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項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20分(加分另计)
1.师德(10分)依法执教、爱岗敬業、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维护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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