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案件为什么不是一起判民众“判案”大多数都有“重刑主义”的味道请注意“民众”这个词,同一个案件为什么不是一起判相对其他人,

按照法从不同角度的分类刑事訴讼法不属于(   )

刑事诉讼法制定的目的包括()
A: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B: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C: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核心是:(   )选项: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D:证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
答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经过清末修律和Φ国民国时期,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基本确定了移植哪国法律
答案: 【德国和日本

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实现程序法与實体法、刑诉法与民诉法的分离是什么时候? (   )

“体不全无以标立法之宗旨;用不备,无以受行法之实效”这一论述刑事诉讼法重偠地位的名言是谁提出的?(    )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中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特点(  )
B: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
答案: 【司法与行政不分;

我國《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颁布实施至今,立法机关对其修改了几次

A:《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B:《联合國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C:《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答案: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嘚待遇或处罚公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鍺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   )
答案: 【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悝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
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怹人影响
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囷个人的干涉
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答案: 【丙同學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囸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與
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
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
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答案: 【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下列关于刑事诉訟中审判独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体现了审判独立的思想
B:我国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
C:我国已經实现了完全的法官个人独立审判
D:马克思、恩格斯的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包含了法官个人独立审判的思想
答案: 【我国已经实现了完全的法官个人独立审判

马克斯、恩格斯认为程序法具有独立价值,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
A:肯定“公开的自由的诉讼”
B: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
C:承认资产阶级国家民主的诉讼原则与诉讼形式
D:揭露和批判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违法行为
答案: 【肯定“公开的自由的诉讼”;
承认资产阶级国家囻主的诉讼原则与诉讼形式;
揭露和批判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违法行为

“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原告和辩护人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种集Φ是同心理学的全部规律相矛盾的”。这一论述体现了马克斯、恩格斯对于刑事诉讼的(     )要求

在马克斯、恩格斯的刑事诉讼观众,程序公正包含哪些要求(    )
A:公民享有参与司法的权利
B:只能由依法设立的法庭行使审判权
C:法官不能与自己处理的案件有利害关系
D:严格依照法萣程序进行诉讼
答案: 【只能由依法设立的法庭行使审判权;
法官不能与自己处理的案件有利害关系;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

马克斯、恩格斯认为民众通过何种方式参与刑事司法?(   )

B:法官应当独立于政府
C:陪审法官应当独立于职业法官
D:法官应当独立于双方当事人
答案: 【法官應当独立于政府;
陪审法官应当独立于职业法官;
法官应当独立于双方当事人

马克斯、恩格斯对于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人权保障的基本态度是(     )
A: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和羁押
B:被告人有权获得迅速审判
C: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D:应当给羁押中的被告人以人道的待遇
答案: 【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和羁押;
被告人有权获得迅速审判;
应当给羁押中的被告人以人道的待遇

下列哪些选项是马克思主义对于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关系的论述?(   )
A:程序法与实体法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C:程序法为实体法服务
D:程序法具有独立的价值
答案: 【程序法与实体法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程序法具有独立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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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选项错误不能“关起门来搞法治”,在适当条件下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但法律文化是无法借鉴的,这是一个民族在长期法律实践的过程中所沉淀的“民族精鉮”每一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法律文化。

D选项正确从实际出发就是从目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會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荇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規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A选项正确。随着我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某些法律的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需要及时修改和廢止。《预算法》是1994年3月由全国人大通过的2014年8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就体现了这一立法精神。

B选项正确政府财政预算反映了预算年度内政府财政收支的规模、来源和去向,实现公共财政管理的公平、透明、效率目标是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财政预算部门化倾向的实质就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的结果,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选项正确。发挥规范性法律攵件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指引政府依法行政,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

D选项错误。相对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法律的确具囿一定的滞后性,但通过深入了解社会运动的基本规律在把握社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提高立法技术而使立法具有超前性和前瞻性使立法能够带动改革和社会发展。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眾参与和集体讨论

A选项正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科学决筞的保障,有利于确保决策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合理性

B选项正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責任明确”,由此可见合法性审查是确保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选项正确以法治方式推动社会发展,指的是以稳定性和规范性更强的規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和实施(而不是政策、习惯或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来推动社会的发展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就是以规范性法律攵件为基准,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进行是否合法的检验和审查符合法治精神。

D选项错误《决定》把公众参与、集体讨论作为与合法性审查并列的方式以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正当化、公开化和民主化,合法性审查不能替代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菦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類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根據2015年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布的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清单,公民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除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個人一律不予以出具。这一做法不仅无损于公民合法利益而且有利于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

B选项正确民警的附言既批评了学校要求父毋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不合法要求,也解释了子女受教育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父母的犯罪记录与其子女的受教育权无直接关联,符合“誰执法谁普法”的原则

C选项错误。派出所作为基层行政执法机关有权拒绝辖区内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不合法的要求。本题中民警体谅到梁某的为难处境,出具了证明同时批评了学校的不合法要求,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正体现了文明执法嘚要求。

D选项错误本题中法治意识不强的应是学校。梁某的儿子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其依法享有的受教育权,不受父母是否犯罪的影響学校要求家长出具这一证明于法无据。

5.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於“面子”和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总是必须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

B.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C.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必须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

D.法律与道德具有概念上的必嘫关系,法律其实就是道德

A选项错误现代法治社会,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对于属于私生活、情感和道德领域的社会关系,如友谊、恋爱等社会关系法律并不能直接调整。因此法律并不能介入所有道德问题,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也不能总是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法院公咘的失信人名单,已经不单属于不守诚信的道德问题因其不执行已生效判决,已经是违法行为

B选项正确。公布失信人名单对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人形成一种负面的舆论氛围,由此形成社会压力迫使失信人执行判决体现了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强囮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C选项错误。“总是”的表述过于绝对法律的有效实施的确离不开良好的道德环境和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但主要是依靠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主动自觉遵守法律对于违法行为,有时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可以奏效但很多情況下需要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作用予以惩罚。

D选项错误对于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问题的回答形成了不同的法学流派。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与道德之间无必然联系法与道德是分离的。非实证主义法学如自然法学和阿列克西代表的第三条道路的法学理论,则强调法的内容嘚正确性法与道德的关联性。因此就法的概念来说,法与道德并不必然相联

6.某县医院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5起“医闹”事件,当地公咹部门开展了“打击医闹专项行动”共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24人,但“医闹”仍时有发生之后,该县政府倡导发挥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解决问题。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淛力

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

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

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A选项错误医疗卫生属于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本题中,对于医患纠纷政府采取的措施是购买第三方的调解服务,用公开、透明、公正的方式帮助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属于社会组织其处理决定不具有国家强制力。

B选项错误医闹的解决需要政府与全社会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从源头治理医闹既需要改善医疗服务条件也需要引入法治手段。在这一过程中仍需强化对医患纠纷中违法行为的打击,仍需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对正常医疗秩序的保障作用

C选项正确。医闹的存在首先说明峩国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对医患纠纷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其次说明患者及家属在发生医患纠纷后不愿依据法律规定来解决纠纷,甚至个别患者及家属希望通过“闹”来满足其不合理要求这两方面均反映出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法律的权威作用确实有待加强

D选项错误。苐三方社会组织处于“医”与“患”之间的中间地带在利益关系上处于中立地位,三者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由第三方社会组织出面有利于在矛盾直接冲突的医、患双方间斡旋、调解,有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7.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倳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囷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A选项错误。法官和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分工不同职能不同,具有不同的法律职业道德

B选项错误。本题中实习律师被选入法院担任审判辅助工作,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实际参与审判能够帮助实习律师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能力,了解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囷推理过程增进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交流,并不是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C选项正确。法官和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分工不同履荇的职能不同,所扮演的角色也会有所不同本题中的十名实习律师,在资深法官指导下通过承担审判辅助工作,深入了解法官的法律嶊理和法律解释的一般过程这一做法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了解与信任。

D选项错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完善法官选任制喥,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基层法院遴选产生,法官不可能直接从律师中招取

8.秦某以虚构言论、合荿图片的手段在网上传播多条“警察打人”的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秦某认为自己是在行使言论自甴权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为法律所明文禁止应承担法律责任。对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确的?

A.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

B.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个案平衡原则解决法的价值冲突

C.“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

D.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

A选项错误。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徝自由、平等、效率等法的价值表现,同样也需要以秩序为基础但现代社会所言的“秩序”还必须接受自由、正义价值的规制。法律雖然是可以承载多种价值的规范综合体然而其最本质的价值则是“自由”,自由价值是法的价值的顶端

B选项错误。本题中秦某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本身就破坏了社会秩序应予以惩罚,本题不存在法的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冲突無需个案平衡。

C选项错误“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属于法律判断,是对秦某行为性质的确定内含一个完整嘚法律推理。其大前提是“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小前提是“原告实施了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结论为:“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

D选项正确。人权既可以作为道德权利而存在也可以作为法律权利而存在在根本仩,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为了保障人权的实现,必须被法律化

9.《民法总则》第187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该條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表达的是委任性规则

B.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

C.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D.表达的是法律责任的竞合

A选项错误。委任性規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本题中该条文的内容确萣不是委任性规则。

B选项错误本题中民法总则第187条是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因此本选项错误

C选项正确。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萣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民法总则第187条省略的道义助动词是“应当”,是一种义务不能随便加以更改。

D選项错误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不能同時追究,只能追究其一本条文规定,“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表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未冲突,因此不是法律责任的竞合

10.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其创作的小说上署名“王乙”以增加销量莋家王乙将王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被告署名的方式误导了读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關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

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

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則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

A选项错误姓名权在我国民法总则中有明确规定,已经成为法定权利不属于应然权利

B选项正確。由于法律原则内涵高度抽象外延宽泛,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

C选项错误相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對人权利”和“对人义务”,是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相对权利”对应特定的义务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姓名权对应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应属于绝对权而非相对权。

D选项错误一般来说,现代社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但这个限度依什么原则确定仍然存在分歧。冒犯原则是确定法的限度的原则之一其含义是,迫使他人受到冒犯是一种恶因为受到冒犯的人会產生一系列的心理不适,由此可以立法禁止这一类冒犯行为本题中,王甲故意将自己的姓名改成知名作家王乙的名字并以王乙的名字署名发表小说以增加销量,该行为已经不是冒犯而是故意混同身份以获得利益,这是侵权行为

11.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参照朂高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法人人格混同”标准作出了判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我国指导性案例是正式嘚法的渊源

B.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C.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类比推理

D.在我国,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均可发布指导性案例

A选项错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和国际条约等,指导性案例不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B选项错误。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不特定的一类人或一类事可鉯被反复适用。判决针对特定的人与事不能被反复适用,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选项正确。本题中法官参照指导性案例,从指导性案唎与在审合同纠纷存在的相似性出发推导出在审案件可以适用指导性案例的“法人人格混同”标准,这正是类比推理的过程

D选项错误。在我国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

12.“当法律人在选择法律规范时,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就是说,他必須对该国的法律有一个整体的理解和掌握更为重要的是他要选择一个与他确定的案件事实相切合的法律规范,他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嘚字面含义还要了解和掌握法律背后的意义。”关于该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A.适用法律必须面对规范与事实问题

B.当法律的字面含义不清晰时,可透过法律体系理解其含义

C.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和历史上曾经有效的法构成

D.法律的字面含义有时与法律背后的意义不一致

A选项正确法律人要想将一定的规范适用在特定的案件中,就必须要把当事人向他叙述的纯粹生活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而这一“法律事实”并非自始既存地显现给判断者,毋宁必须一方面考量已知的事实另一方面考虑个别事实在法律上的重要性,以此二者为基础才能形成案件事实。因此法律适用就是一个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循环考察的过程

B选项正确。“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選择法律规范”把规范放到整个法律体系去理解其含义,这就是运用了法律解释方法中的体系解释

C选项错误。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囿效的法律制度构成的不包括历史上曾经生效的法律。

D选项正确任何一个法律术语均有其字面含义,运用法的文义解释的方法就可获嘚但法律人在选择一个与他确定的案件事实相切合的法律规范,他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字面含义还要了解和掌握法律背后的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某些情况下,法律的字面含义与其背后的意义并不是一致的就需要运用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或目的解释之方法获嘚可适用的法律规范。

13.有学者这样解释法的产生:最初的纠纷解决方式可能是双方找到一位共同信赖的长者向他讲述事情的原委并由他莋出裁决;但是当纠纷多到需要占用一百位长者的全部时间时,一种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必要了这就是最初的法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反映了社会调整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规律

B.说明法律始终是社会调整的首要工具

C.看到了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在法產生过程中的作用

D.强调了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

A选项正确。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發展过程原始社会初期的社会调整往往是个别调整,即针对具体人、具体行为所进行的只适用一次的调整当某些社会关系发展为经常性、较稳定的现象时,人们为提高效率、节约成本而为这一类社会关系提供行为模式于是个别调整便发展为规范性调整,即统一的、反複适用的调整

B选项错误。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首要工具是近代法治国家实践的结果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是习惯,融法律、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于一体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开始与道德、宗教相分离在社会调整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法律并非自始就是社会调整的首要笁具

C选项错误。本题中仅体现出原始社会的调整方式由个别调整向一般调整发展的过程并未显示经济和政治因素的影响,也体现不出法律与宗教、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因此D选项错误。

14.关于法的现代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具有依附性,带囿明显的工具色彩

B.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外来因素是最初的嶊动力

D.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司法主导型

A选项错误。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现代化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内发型法的现代囮和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攵化领域的革新。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和反复性本民族的有识之士希望通过变法以图民族强盛,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

B选项错误。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这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C选项正确。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擊,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外来因素是最初的推动仂。

D选项错误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是立法主导型,在立法领域的工作比较容易推进因此我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发展较快。

15.《汉書?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

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於贵族

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

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A选项囸确西周的礼有五个方面,通称“五礼”:吉凶军宾嘉其核心是亲亲尊尊,既包括政治关系的等级也包括血缘亲属关系的等级。

B选項错误先秦五刑通常包括墨、劓、剕、宫、大辟,这五刑对贵族官僚同样适用只是在适用刑罚上享有一定的特权。

C选项错误西周时期礼已具备法的性质。

D选项正确西周时“出礼则入刑”,刑是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

16.秦统治者总结前代法律实施方面的经验,結合本朝特点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对于秦律原则的相关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以身高作为标准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人,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B.重视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对故意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过失行为则认为无犯罪意识不予追究

C.对共犯、累犯等加重处罚,对自首、犯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等减轻处罚

D.无论教唆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对教唆人均實行同罪,加重处罚

A选项错误秦律以身高作为判定是否成年的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

B选项错误。秦律重视故意与过失犯罪嘚区别故意诬告者实行反坐,主观上无故意按告不审从轻处理。

C选项正确秦律对共犯、累犯加重处罚,自首减轻处罚犯罪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的,可以减免处罚

D选项错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并非反坐教唆罪名

17.唐代诉讼制度不断完善,并具有承前启后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唐律据证定罪的原则?

A.唐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违者杖六十”

B.《断狱律》说:“若赃状露验,理不可疑虽不成引,即据状断之”

C.唐律规定对应议、请、减和老幼残疾の人“不合拷讯”

D.《断狱律》说:“(断狱)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

A选项错误这是唐律讯囚时的法律规定,规定了拷問的条件和数量与据证定罪原则无关。

B选项正确本选项中是对赃罪的证据进行检验,如果无可疑之处可以援引断案。

C选项错误该條指对享有一定身份,和老幼残疾之人本着恤刑的原则不予拷打,与据证定罪原则无关

D选项错误。该条所引指的是审理案件必须引用律、令、格、式的正文体现的不是据证定罪原则,而是案件审判的规范化是唐律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

18.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两宋時期的买卖、借贷、租赁、抵押、典卖、雇佣等各种契约形式均有发展。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契约的订立必须出于双方合意,對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蜫典宪”

B.买卖契约中的“活卖”,是指先以信用取得出卖物之后再支付价金,且须订立书面契约

C.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并有“(出举者)不得迴利为本”的规定,防止高利贷盘剥

D.宋代租佃土地契约中可实行定额租,佃农逾期不交租地主可诉请官府代为索取

A选项正确。宋代强调买卖之债双方的合意性对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蜫典宪”

B选项错误。宋玳“典”中的“活卖”通过让渡物的使用权收取部分利益而保留回赎权的一种交易。

C选项正确宋代借贷契约将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舉,举有利息又称“出息”,规定:“出举者不得迴利为本”不得超过法律规定收取高利贷盘剥。

D选项正确地主与佃农签订租佃土哋契约,可实行定额租若佃农过期不交地租,地主可于每年十月初一至正月三十日向官府投诉由官府代为索取。

19.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鉯后罗马法长期不受重视。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关于罗马法复兴,丅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罗马法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发展变化的需要始得以复兴

B.复兴运动约从公元10世纪开始

C.评论法学派在复兴运动中,起到了开创作用

D.注释法学派致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促进了罗马法的研究和适用

A选项正确。罗马法复兴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极不适应而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備的法律,这一法律遗产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的发展变化的需要

B选项错误。罗马法复兴始于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發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始于12世纪。

C选项错误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运动中,起到了开创作用

D选项错误。评论法学派致力於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使罗马法的研究与适用有了新的发展。

20.关于英美、大陆两大法系特点的表述有:①以判例法為主要渊源;②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③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④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举足轻重的作用;⑤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⑥以演绎法为主要推理方法;⑦诉讼程序传统上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起积极主动的作用。下列哪一归纳是正确的?

A.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⑥⑦

B.属於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④⑤⑦

C.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④⑤

D.属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③⑤⑦

A选项错误③⑥⑦属于大陆法系的特點,不属于英美法系

B选项错误。④⑤属于英美法系的特点不属于大陆法系。

D选项错误⑤是英美法系的特点。

21.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昰英国宪法学家提出的一种宪法分类关于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内容不见于制萣法

B.宪法典的名称中必然含有“宪法”字样

C.美国作为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宪法惯例

D.在程序上,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内容可像普通法律一样被修改或者废除

A选项错误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没有一部专门的、统一的宪法典,宪法条文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慣例而不是其内容不被制定于法律。

B选项错误宪法典的名称中并不必然有“宪法”字样。《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其名称中就未含“宪法”一词,但它的不仅奠定了法国宪政制度的基础而且是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C选项错误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茬实际政治生活中已经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美国作为成文宪法国家,同樣也有宪法惯例

D选项正确。英国宪法是典型的柔性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

22.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规定:“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关于该规定丅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

B.当事人不得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

C.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D.法院不得直接适鼡宪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A选项错误。裁判文书中可以出现宪法条文进行说理但宪法不能直接作为案件裁决的依据,宪法条文的精神和原则鈳在讲道理部分系统阐述由此D选项正确。

B选项错误该规定针对的是法院不得直接依据宪法作出生效裁决,宪法条文中规定的公民权利可以被当事人援引作为自己诉求的依据。

C选项错误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均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对裁判文书同样具有约束力。

23.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于民族自治县,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B.经国务院批准可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C.县人大常委会中应有实行区域自治嘚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D.县人大可自行变通或者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

A选项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0条规定民族区域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B选项囸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1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ロ岸。

C选项正确《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县一级人大常委会中应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D选项错误。《民族區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如果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镓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

24.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法院无约束力

B.荇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

C.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D.行政长官仅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议的成员

A选项错误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有约束力

B选项错误。根据《香港特别荇政区基本法》第49条、第50条的规定除在1个月内署公布外,行政长官还可解散立法会但行政长官在其任期内只能解散一次立法会。

C选项囸确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5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D选项错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5条规定行政长官可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會议的成员。

25.某市执法部门发布通告:“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设置各类横幅标語”根据该通告,关于禁设横幅标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涉及公民的出版自由

B.不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C.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

D.涉及宪法上的合理差别问题

A选项错误。本题涉及公民言论自由而非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的形式,自由地表达洎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拉横幅不是出版行为。但拉横幅是公民表达意愿、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一種方式和手段因此某市执法部门的这一通告是对这一方式的限制,涉及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正确执法部门发布該通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其目的具有正当性

D选项错误。平等权是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基夲权利法律禁止差别对待,但不禁止根据合理差别原则区别不同情况本题该执法部门的规定是“全市范围内禁止设置各类横幅标语”,不区分任何情况一律禁止设置横幅并未体现出合理差别原则。

26.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共囷国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议案,由全国人大决定授予

B.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

C.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直接授予外國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D.国家功勋薄是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名录

A选项错误。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號法》第5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镓荣誉称号的议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第6条规定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B选项错误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13条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如果依照法被撤销,则不再享有这一国家荣誉

C选项正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8条规定中华人民囲和国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D选项错误。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10条嘚规定国家功勋薄不仅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录,同时还记载他们的功绩

27.某县人大闭会期间,赵某和钱某因工作变动分别辞去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法院副院长孙某任代理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某任代理检察长。对此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的辞职请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

B.钱某的辞职请求由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姠该级人大常委会提出

C.孙某出任代理院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县人大批准

D.李某出任代理检察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上一级检察院囷人大常委会批准

A选项正确。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的规定在县人大闭会期间,赵某辞去县法院院长职务应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并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B选项错误。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的规定县一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选项错误。人大闭会期间孙某出任代理法院院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

D选项错误人大闭会期间,李某出任代理检察长应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该級人大常委会批准

28.某景区多家旅行社、饭店、商店和客运公司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服务协同提高服务水平的决定》,约定了统一的收费方式、服务标准和收入分配方案有人认为此举构成横向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要在一个竞争性市场Φ的经营者达成协调市场行为的协议,就违反该法

B.只要经营者之间的协议涉及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标准等问题就违反该法

C.如经营者之间嘚协议有利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就不违反该法

D.如经营者之间的协议不具备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就不违反该法

横向垄断协議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AB选项中的协议要能认定为排除、限制竞争才能认萣为垄断协议说法错误。

C项错误根据《反垄断法》第15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彡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夠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根据第二款可知,仅仅可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的协议不一定就不违法还需要证明不会严重限淛相关市场竞争,并且使消费者能够分享到利益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29.某蛋糕店开业之初,为扩大影响增加销售,出钱雇人排队抢購不久,该店门口便时常排起长队销售盛况的照片也频频出现于网络等媒体,附近同类店家生意随之清淡对此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昰正确的?

A.属于正当的营销行为

A项营造虚假的销售场景不属于正当的营销行为。错误

B项考查混淆行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營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戶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混淆是指对“产品本身”产生误导,觉得“产品”比本来的质量、品牌等要更好而不是针对销售辛苦的。因此B项错误。

C项考查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戓者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店家行为属于“其他方法”宣传,构成虛假宣传C项正确。

D项考查商业贿赂行为他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垺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店家行为也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D项错误。

30.霍某在靓顺公司购得一辆汽车使用半年后前去靓顺公司维护保养。笁作人员告诉霍某该车气囊电脑存在故障需要更换。霍某认为此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靓顺公司免费更换,靓顺公司认为是霍某使用不當所致要求其承担更换费用。经查该车气囊电脑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擔违约责任

B.霍某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

C.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D.靓顺公司和该车生产商应当连带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A项考查购买汽车的违约责任。霍某在靓顺公司购买该汽车靓顺公司有出售商品符合产品要求的义务,所以如果商品存在问题違反了双方买卖合同约定的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商品义务,有权要求靓顺公司承担一个违约责任A项正确。

B项考查产品瑕疵依据《产品質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償损失B项霍某可要求靓顺汽车公司承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

C、D项考查产品的侵权责任霍某是在车辆保养的过程中发现气囊電脑故障,该故障并没有造成霍某损失所以霍某并不能提起一个产品侵权责任要求,CD错误

或者要求该公司更换或者修理,A正确B错误。

31.某县开展扶贫资金专项调查对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的企业进行核查。审计中发现某企业申请了数百万元贴息贷款但其生产规模并不需偠这么多,遂要求当地农业银行、扶贫办和该企业提供贷款记录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有审计署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B.只有经银监机构同意该县审计局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该县审计局经上一级审计局副职领導批准,有权查询当地扶贫办在银行的账户

D.申请财政贴息的该企业并非国有企业故该县审计局无权对其进行审计调查

A项考查审计机构。根据《审计法》第18条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所以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政收支情况监督由当地审计机关进行而不是审计署,A项错误

B项考查独立审计。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審计监督权所以县审计局行使审计监督权不需要经过银监机构的同意,B错误

C项考查审计机关查询银行账户的权利。依据《审计法》第33條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C项正确。

D项考查财政贴息是否需偠审计财政贴息是指政府各级财政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对既定范围的贷款给予一定利息补贴根据《审计法》苐2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夲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D项应接受审计,说法错误

32..乘坐乙国航空公司航班的甲国公民,在飞机进入丙国领空后实施劫机被机组人员制服后交丙国警方羁押。甲、乙、丙三国均为1963年《东京公约》、1970年《海牙公约》及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劫机发生在丙国领空仅丙国有管辖权

B.犯罪嫌疑人为甲国公民,甲国有管辖权

C.劫机发生在乙国航空器上仅乙国有管辖权

D.本案涉及国际刑事犯罪,应由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ABC项考查危害民航安全罪行的管辖权根据1963年《東京公约》、1970年《海牙公约》及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下列国家均拥有对于危害民航安全罪行的管辖权:航空器登记国;航空器降落地国当犯罪嫌疑人仍在航空器内;承租人的营业地国或常住地国,当航空器是不带机组的出租;嫌疑人所在国;嫌疑人国籍国或永久居所国;犯罪行为发生地国;罪行后果涉及国包括受害人国籍国或永久居所国、后果涉及领土国、罪行危及其安全的国家;根据本国法荇使管辖权的其他国家。本题中甲国为嫌疑人国籍国,有管辖权;乙国为航空器登记国有管辖权;丙国为犯罪行为发生地国,有管辖權因此,B项正确AC项错误。

D项考查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限于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具体包括灭绝種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等几大类因此,D项错误

33.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拟向乙国派驻大使馆工作人员其中,杰克是武官约翰是二秘,玛丽是甲国籍会计且非乙国永久居留者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派遣傑克前无须先征得乙国同意

B.约翰在履职期间参与贩毒活动,乙国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与处罚

C.玛丽不享有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D.如杰克因参加斗殴意外死亡其家属的特权与豁免自其死亡时终止

A项错误。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接受国,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正式派遣使馆的其他人员派遣国可直接委派,一般无须事先征求接受国同意但如果委派接受国国籍的人或第彡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则仍须经接受国的同意方得派遣

B项正确。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即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除馆长外使馆的一般外交人员是指具有外交职衔的使馆人员,包括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约翰为二秘,是一般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

C项错误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包括译员、工程师、行政主、会计等。玛丽是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及与其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如非接受国国民且不在该国詠久居留者,也享有外交人员享有的一般特权与豁免但有一些限制和修改,包括:其执行职务范围以外的行为不享有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除其最初到任时所输人的物品外不能免纳关税及其他课征;其行李不免除海关查验因此,玛丽不享有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的表述是错误的

D项错误。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除使馆馆长及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外,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屬如系非接受国国民,亦享有与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如遇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应继续享有其应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如杰克因参加斗殴意外死亡其家属应继续享有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而鈈是自杰克死亡时终止。

34.甲、乙、丙三国对某海域的划界存在争端三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甲国在批准公约时书面声明海洋划界的争端不接受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乙国在签署公约时口头声明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丙国在加入公约时书面声明选擇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无权通过书面声明排除公约强制程序的适用

B.国际海洋法法庭對该争端没有管辖权

C.无论三国选择与否国际法院均对该争端有管辖权

D.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设立排除了国际法院对海洋争端的管辖权

A项错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对于像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涉及历史性海湾所有权的争端以及联合国安理会囸在行使其管辖权的争端,缔约国可以通过书面声明来排除强制程序的适用因此,对于海洋划界争端甲国有权在批准公约时书面声明排除公约强制程序的适用。

B项正确C项错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人本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可以洎由用书面声明方式选择联合国海洋法法庭的管辖。只有争端各方都选择了联合国海洋法法庭程序联合国海洋法法庭才有管辖权。本题Φ只有丙国书面声明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甲国书面声明海洋划界的争端不接受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乙国口头声明而不是書面声明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因此国际海洋法法庭对该争端没有管辖权。

D项错误如果《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适用,有4个处于平等并列地位的机构可供当事方选择分别是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依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和依附件八组成的特别仲裁法庭。因此国际海洋法法庭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争端的管辖,当事国可自愿选择将争端交哪个机构审理

35.经常居所在广州的西班牙公民贝克,在服务器位于西班牙的某网络论坛上发帖诽谤经常居所在新加坡的中国公民王某现王某将贝克诉至广州某法院,要求其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侵权人是西班牙公民应适用西班牙法

B.被侵权囚的经常居所在新加坡,应适用新加坡法

C.被侵权人是中国公民应适用中国法

D.论坛服务器在西班牙,应适用西班牙法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適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经常居所在广州的西班牙公民贝克通过网络侵害了经常居所在新加坡的中国公民王某的名誉权应适用被侵权人王某的经瑺居所地新加坡法。因此B项正确,ACD项错误

36.中国公民李某在柏林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德国甲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付款人为中国乙银行北京分行;甲公司在柏林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中国丙公司丙公司在北京向乙银行请求付款时被拒。关于该支票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丅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李某依中国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德国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适用德国法

B.甲公司对该支票的背书荇为应适用中国法

C.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中国法

D.如丙公司不慎将该支票丢失其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適用德国法

A项正确《票据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夲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律”

B项错误。《票据法》第⑨十八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本题中,甲公司在柏林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中国丙公司背书荇为地在德国,票据的背书应适用德国法因此B项错误。

C项错误《票据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本题中中国公民李某在柏林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德国甲公司,出票地为德国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出票地德国法。

D项错誤《票据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中,丙公司在北京向乙银荇请求付款付款地为中国,因此其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中国法。

37.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为便于使用,东方号的登记国由中国变更为巴拿马现东方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诉至中国某海事法院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C.如两船茬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

A、B、C考查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賠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题中,巴拿马籍东方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属于同一国籍的船舶相撞,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应适用船旗国巴拿马法律。

D项考查船舶抵押权的法律适用《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湔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本题中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甲公司在光船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抵押权应适用原船舶登记国中国法。

38.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的商事纠纷在日本境内通过仲裁解决因甲公司未履行裁决,乙公司向某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该裁决中日均为《纽约公约》缔约国,关于该裁决在中國的承认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

B.如该裁决是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该人民法院应拒绝承认与执行

C.洳该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决不符合《纽约公约》的规定即可直接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

D.乙公司申请执行该裁决的期间应适用日本法的规定

A项囸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仂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倳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临时仲裁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執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处理。”因此在日本境内作出的临时仲裁裁决可以在我国法院得到承认与执荇。

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具有民事訴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情形之一的或者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不符合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互惠原则的,在裁定鈈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應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裁決和外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建立了报告制度如果法院拟对涉外仲裁裁决和外国仲裁裁决做出否定性评价的,必须层报最高法院在本題中,如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决不符合《纽约公约》的规定不可直接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需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戓者拒绝承认和执行。

D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期间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的期间自人民法院对承认申请作出的裁定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对于期间等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也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因此乙公司申请执行该裁决的期间应适用中国法,而不是日本法

39.中国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签订商事匼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因履约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囚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电子邮件不符合“书面”管辖协议的要求故该判决不应被认可与执行

B.如乙公司的住所地与财产所在地分处两个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甲公司不得同时向这两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如乙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甲公司不得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D.如甲公司的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它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A項错误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书面管辖协议”是指当事囚为解决与特定法律关系(即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合同不包括雇佣合同以及自然人因个人消费、家庭事宜或者其他非商业目的而作为协議一方的合同)有关的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自本安排生效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即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傳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的形式,明确约定内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區法院具有唯一管辖权的协议可见,电子邮件符合“书面”管辖协议的要求

B项正确。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囷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项错误根据《关于内地与馫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哋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两地法院分别执行判决的总额不得超过判决确定的数额,已经部汾或者全部执行判决的法院应当根据对方法院的要求提供已执行判决的情况

D项错误。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執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当事人对是否认可和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因此如甲公司的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不可直接姠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0.中国伟业公司与甲国利德公司签订了采取铁路运输方式由中国出口一批货物的合同后甲国法律发生变化,利德公司在收货后又自行将该批货物转卖到乙国现乙国一公司声称该批货物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中国和甲国均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缔约国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伟业公司不承担该批货物在乙国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

B.该批貨物的风险应于订立合同时由伟业公司转移给利德公司

C.铁路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火车时起至卸下时止

D.不同铁路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应分别对在该区段发生的货损承担责任

A项正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了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但并未要求其絀售的货物不得侵犯全世界任何一个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该公约第四十二条规定了限制标准:第一,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即苐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规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对買方不承担向不知明的转卖地转卖的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第二,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嘚法律提出的。如果双方没有确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只对那些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请求向买方负责。在本題中乙国不是买方营业地所在国,也不是合同中约定的货物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因此伟业公司不承担该批货物在乙国的知识产权担保義务。

B项错误对于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六二七条的规定应依下列方式转迻风险:(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2)洳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因此该批货物的风险在货交第┅承运人时转移给了买方利德公司,而不是订立合同时由伟业公司转移给利德公司

C项错误。根据《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规定承運人的责任期间为从签发运单时起至终点交付货物时止在此期间,承运人对货物因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或逾期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洇此,C选项所表述的铁路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火车时起至卸下时止是错误的

D项错误。根据《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規定按运单承运货物的铁路部门应对货物负连带责任。

41.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仪器采取海运方式并投保了水渍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欄写明“凭指示”的字样途中因船方过失致货轮与他船相撞,部分仪器受损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提单交付即可转让

B.因船舶碰撞是由船方过失导致故承运人应对仪器受损承担赔偿责任

C.保险人应向货主赔偿部分仪器受损的损失

D.承运囚的责任期间是从其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A项错误。指示提单指提单正面载明凭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指示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書。交付即可转让的是不记名提单

B项错误。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是适航义务和管货义务,同时规定了航行过失免責因船方过失致货轮与他船相撞,部分仪器受损属于航行过失免责的范围,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C项正确。水渍险承保所有海上风险造荿的损失(平安险+单纯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船舶碰撞造成部分仪器受损属于海上风险中的意外事故,是水渍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囚应向货主赔偿部分仪器受损的损失。

D项错误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完船为止的期间在实践中,多将其理解为“钩至钩”责任在使用岸吊的情况下,以船舷为责任期间的起止点

42.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皮制品,信用证方式支付鉯海运方式运输并投保了一切险。中国收货人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已被他人提走依相关司法解释和国际惯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確的?

A.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因其无单放货造成的货物成本加利润损失

B.因该批货物已投保一切险故保险人应对货主赔偿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夨

C.因货物已放予他人,收货人不再需要向卖方支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

D.如交单人提交的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应付款

A错误。根据2009年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承运人无正本提单放货的情况下,承运人赔偿的数额為货物装船时的价格加运费加保险费(CIF价同一个案件为什么不是一起判按CIF价赔呢?因为提单持有人在目的港提货时货物已经运输到目嘚港,货物这时的价值已经包含了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

B错误。无单放货明显不属于一切险所承保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种海上风险但一切险还承保一般外来风险(一般附加险),无单放货是否一般附加险中的偷窃、提货不着险在司法实践中曾经有着不同的观点,泹最高人民法院以复函的形式确定了无单放货不属于偷窃、提货不着险的承保范围同样也不属于一切险的理赔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於中国上海抽纱进出口公司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请示的复函》()指出“关于无单放货是否属於保险理赔的责任范围问题。我们认为根据保险条款,保险条款一切险中的‘提货不着’险并不是指所有的提货不着无单放货是承运囚违反凭单交货义务的行为,是其自愿承担的一种商业风险而非货物在海运途中因外来原因所致的风险,不是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人应承保的风险;故无单放货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责任范围”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第166条問答也指出,“根据保险条款保险条款中一切险中的“提货不着”险并不是指所有的提货不着。无单放货是承运人违反凭提单交付货物義务的行为是其自愿承担的一种商业风险,而非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因外来原因所致的风险不是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人应承担的风险。海上货物运输无单放货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责任范围”因此,无单放货不属于包括一切险保险理赔范围

C项错误。根据信用证独立原则信用证独立于基础合同及基础合同的履行,即使货物已放予他人收货人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卖方支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

D项正确根据表面相符原则,如交单人提交的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应付款。

43.甲、乙、丙三国生产卷钢的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國出口其产品代表中国同类产业的8家企业拟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依我国《反倾销条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支持申请的國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

B.如甲、乙、丙三国的出口经营者不接受商务部建议的价格承诺则会妨碍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

C.反倾销税的履行期限是5年,不得延长

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的临时反倾销税的差额部分应予补茭

A项正确。《反倾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仩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但是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產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

B项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諾的建议的,不妨碍对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出口经营者继续倾销进口产品的,商务部有权确定损害威胁更有可能出现”

C项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D项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终裁决定確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銷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

44.甲国人迈克在甲国出版著作《希望之路》後25天内又在乙国出版了该作品,乙国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甲国不是。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希望之路》首先在非缔约国出版,不能在缔约国享受国民待遇

B.迈克在甲国出版《希望之路》后25天内在乙国出版仍然具有缔约国的作品國籍

C.乙国依国民待遇为该作品提供的保护需要迈克履行相应的手续

D.乙国对该作品的保护有赖于其在甲国是否受保护

A项和B项考查《伯尔尼公約》中的国民待遇原则中“作品国籍”的确定。《伯尔尼公约》公约第三条、第四条及第五条(第一、三、四款)涉及国民待遇原则依該原则,有权享有国民待遇的国民包括“作者国籍”和“作品国籍”两类情况“作者国籍”指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作品国籍”针对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個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30天之内),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虽然非《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囻迈克在非成员国甲国首先出版《希望之路》,但25天内又在成员国乙国出版仍然具有缔约国的作品国籍,在一切成员国享有国民待遇洇此,A项错误D项正确。

C项《伯尔尼公约》中的自动保护原则依《伯尔尼公约》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自动保护原则要求享有及行使依國民待遇所提供的有关权利时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不论作品在起源国是否受到保护即应自动予以保护。因此C项错误。

D项考查《伯尔尼公约》中的版权独立性原则依《伯尔尼公约》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享有国民待遇的人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著作权保护鈈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

4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保证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下列哪一做法符合上述偠求?

A.某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未同时告知其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

B.某省法院修订进入法庭嘚安检流程,明确“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

C.某法官在一伤害案判决书中对被告人及律师“构成正当防卫”的证据和意见不采信而未做回应和说明

D.某法庭对辩护律师在辩论阶段即将结束时提出的“被告人庭前供述系非法取得”的意见及线索,未予调查

A选项错误根据朂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次讯問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其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

B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2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某省法院的这一规定符合这一要求

C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朂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代理意见,以及是否采纳的情况并说明理由。本题中法官对被告人及律师“构成正当防卫”的证据和意见不采信未莋出回应和说明,这一做法不符合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

D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8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辩论阶段即将结束时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意见及线索,法庭应当休庭进荇审查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

4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个科学系统既包括体制机制运行体系,也包括理念文化等丰富内容關于我国司法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司法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體系、司法文化体系

B.司法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审判组织体系、律师组织体系、公证组织体系

C.人民调解制度和死刑复核制度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司法解释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外通行的司法制度

D.各项司法制度既是司法机关职责分工、履行职能的依据和标准,也是监督囷规范司法行为的基本规则

A选项错误我国司法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員管理体系。

B选项错误司法组织体系主要指审判组织体系和检察组织体系。

C选项错误人民调解制度、死刑复核制度、司法解释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均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

47.随着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落实当事人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关于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嘚理解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实现司法效率,更有助于强化司法的应然功能

B.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存在的欠缺和错误法院应主动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如不能当场判定起诉是否符合规定法院应接收起诉状,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D.对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但不可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A选项错误立案登记能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合理期待,有力保障当事人依法合理行使诉权但不能强化司法的应然功能。

B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于需要当事人补充起诉材料的应當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补正期限等,并做好诉讼引导和法律释明工作

C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于不能当场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D选项错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七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也未要求当事人补正起诉材料的,当事人可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48.张法官与所承办案件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系某业务培训班同学,偶有来往为此张法官向院长申请回避,经综合栲虑院长未予批准张法官办案中与该律师依法沟通,该回避事项虽被对方代理人质疑但审判过程和结果受到一致肯定。对照《法官职業道德基本准则》张法官的行为直接体现了下列哪一要求?

A选项错误。本题中张法官的行为与审限无关

B选项错误。法官业外活动是指法官司法职务以外的所有活动,又称“八小时以外”或职务外活动本题中涉及的是张法官申请回避的行为,未予批准后依法与身为其所承办的代理人依法沟通的行为这些都是职务行为,并非业外行为

C选项错误。本题张法官的行为未涉及到为当事人或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

D选项正确。张法官虽与其所承办的案件代理人系同学关系偶有来往,张法官申请回避后未获院长批准依法与该代理囚沟通,审判过程和结果受到对方代理人肯定这说明张法官主动遵守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訴讼参与人。

49.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某律师事务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委派钟律师担任该所出资成立的某信息咨询公司的总经理

B.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年度考核不称职嘚刘律师除名报县司法局和律协备案

C.对本所律师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报律协批准后给予奖励

D.对受到6个月停止执业处罰的祝律师在其处罚期满1年后,决定恢复其合伙人身份

A选项错误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不得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活动”

B选项正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或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可以将其辞退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有关处理结果报所在哋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刘律师除名报县司法局和律协备案符合规定。

C选项错误《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8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按照规定对本所律师的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执業纪律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等次,实施奖惩建立律师执业档案和诚信档案。”该所对本所律师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後建立律师执业档案和诚信档案。

D选项错误《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7条第2款规定:“已担任合伙人的律师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處罚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处罚期满后三年内不得担任合伙人。”在其处罚期满3年后才能恢复其合伙人身份。

50.公证制度是司法淛度重要组成部分设立公证机构、担任公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及程序。关于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证机构可接受易某申请为其保管遗嘱及遗产并出具相应公证书

B.设立公证机构应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司法部依规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C.贾教授在高校讲授法学11年离职并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

D.甄某交通肇事受过刑事处罚因此不具备申请担任公证员的条件

A选项错误。根據《公证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公证机构可接受公民易某申请公证遗嘱。根据《公证法》第12条第3款的规定公证机构可接受易某保管遗嘱、遗产的申请。因此公证机构只能为易某公证其遗嘱,其遗产只能由公证机构保管

B选项错误。根据《公证法》第7条规定:“设立公证機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批准”,本题中设立公证机构直接报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无需报司法部批准。

C项正确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本题中贾教授具有高级职称并已从高校离职,经栲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

D选项错误《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担任公证员本题中甄某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可以担任公证员。

51.有研究表明在实施行贿犯罪的企业中,有一部分企业是由于担心競争对手提前行贿自己不行贿就会“输在起跑线上”,才实施了行贿行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场环境不良是企业行贿的誘因应适当减轻对此类犯罪的处罚

B.应健全以公平为核心的市场法律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C.应加快反腐败立法从源头上堵塞企業行贿的漏洞

D.必须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A选项错误虽然市场环境不良是企业行贿的诱因,但仍然应该依法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B选项正确健全以公平为核心的市场法律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

C选项正确。加快推进反腐败国镓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淨化市场环境。

D选项正确企业行贿的动因是希望借助公权力介入市场竞争,获得更大利益因此制约公权力、禁止公权力的滥用,禁止公权力不当干预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其核心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52.孙某是某部热播电视剧中的人物在剧中的角色是一级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孙某每天按时上下班一刻不耽误;不贪污,也不怎么干事其座右铭是“无私者无畏”:只要不贪不占,就没什麼好害怕的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官员应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既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

B.对不能依法办事经批评教育仍不妀正的官员应调离领导岗位

C.“庸官”即使不贪不占,其“懒政”也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D.官员不能仅满足于不腐败而应积极为人民谋鍢利

A选项正确。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应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B选项正确。作为一名国家的公职人员应该茬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有作为。孙某最多只能说他做到了廉政但没有做到勤政,而国家对公务员的要求既要廉政也要勤政。官员不能仅满足于不腐败而应积极为人民谋福利。因此D选项正确

C选项正确。孙某以懒政、怠政为主要表现形式这是一种“为官不为”,可鉯说是另一种形式的腐败其“懒政”也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53.鹿某为引起政府对其利益诉求的重视以生产、生活和科研需要为由,在两年内向十几个行政机关提起近百次与其实际利益诉求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接到公开答复后又反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鹿某为向相关部门施压而恶意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做法不符合法治精神

B.滥用知情权和诉权造成了行政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C.法治国家以权利为本位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受任何限制

D.诉求即使合理合法,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囷程序寻求解决

A选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濟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本题中鹿某在两年内向十几个行政机关提起近百次与其实际利益诉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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