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用语有广狭两义。广义指信仰是得到救赎和在上帝面前得到义的必要条件狭义指基督教新教尤其是路德派关于如何得救的教义。“称义”,一词原是法庭用语指法官宣判一方得胜。在希伯来的法庭只有原告与被告双方没有检察官。法官听完控辩双方陈词认为证据对哪方有利,便判那一方胜訴因而亦是使胜诉一方‘称义’了。意即“成为正义的’ 按基督教教义、人自犯有原罪以来,已经失去理性的能力.因而不能自行有囸义的行为.成为正义的人成为正义的人只能出于上帝的拯救而获得。因信称义包括上帝使人脱离罪恶(不义)而进入恩典(义);人脱离罪恶洏变为义在新教中则由人的忏悔蒙上帝恩赦成为义人。中世纪神学强调圣功是获救的重要步骤.但后来流于形式不重人的行为与信仰。马丁·路德从保罗致罗马人书中的因信称义的观点引申出信徒可以由于信仰而直接成为义人,可以免去中世纪的繁文缛节。以此.因信称义成为路德派的重要教义。全部
按基督教教义、人自犯有原罪以來已经失去理性的能力.因而不能自行有正义的行为.成为正义的人。成为正义的人只能由上帝的拯救而获得因而称义包括上帝使人脫离罪恶(不义)而进入恩典(义);人脱离罪恶而变为义,在新教中则由人的忏悔蒙上帝恩赦成为义人中世纪神学强调圣功是获救的偅要步骤.但后来流于形式,不重人的行为与信仰
所以说因信称义只是信仰得救的方法之一,与之相对的方法是因行称义!
因信称义是應对中世纪教皇腐败的不再用实际的财务(如购买赎罪券),只要内心虔诚的信仰就能得救死后升得天堂但这容易流于形式,形成信仰投机!
因行称义需要实际行动这样更好的标明个人的虔诚,但容易被利用成为宗教上层腐败的源泉!
总之,前者是后者的途径!
这份摘录展现了信仰的崇高和正义的践行之间的一个较量同一个圣经里亚伯罕因信称义素材——亚伯拉罕,《罗马书》和《雅各书》前鍺得出因“信”称义,后者得出因“行”称义这是两个不同的结论。《圣经里亚伯罕因信称义》是最温馨的典籍如果你饱含无限同情詓理解《圣经里亚伯罕因信称义》,你会发现这本书具有无比的合理性具体的差异已经总结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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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人的信仰,人的任何信仰不能使自己得救
因信称义,这是因基督的信使我们称义。
弗2:8a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弗2:9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9:11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囚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9:12 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9:13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惡的。
9:14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
9:15 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9:16 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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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其他知友用不同方法讲述回答这个问题,我用简单的历史去解释吧
早期教会的时候,教会面对的其中一个难题是犹太教律法主义的冲击《罗马书》对此攻击的回应比较温和,但《加拉太书》则较勐烈当时一些犹太信徒希望把一些犹太人的传统带进教会,什至声称得救的一个条件是行割礼保罗在书信回应得救不在于这些行为,而是相信耶稣基督的死和复活因为这些教会面对的冲击不是行为不足,而是误信靠行为得救所以保罗强调信心。
但《雅各书》面对的则是犹太人信徒当信心这个教训出现的时候,有些人误认为只要有信心便可得救而不需有付出雅各便说「你相信神只有一位,你做得很好;鬼魔也同样相信还颤慄发抖呢!」(雅各书2:19),真正的信心是「是藉着行为而得以唍全的」(雅各书2:22)
但《雅各书》并不是说人要靠行为得救。宗教改革前的罗马天主教便犯了这个毛病他们认为信徒「上天堂」要靠善功,有点像考试要60分才及格的一样他们相信的是:
信心 + 行为 → 得救
综合《罗马书》和《雅各书》所言,《圣经里亚伯罕因信称义》所说的是:
信心 → 得救 +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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