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家的政府构建原理

内容摘要:从建立内战退伍军人忣遗属福利金制度开始美国联邦政府逐步介入原本属于私人慈善和地方政府职责的社会保障领域,并在20世纪60年代“伟大社会”期间得以唍善美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演进,将公民权利从基本的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拓展至经济和社会权利,增强了公民对联邦政府的认同直接导致联邦政府权力扩张,财政汲取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这个过程重新定义了公民与联邦政府所代表的国家间的契约,重塑了州与联邦的关系加快了联邦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全面渗透。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过程就是美国的现代国家建设过程,社会保障体系本身就是现代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民权利与现代国家:以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国家建设的美国经验

  近年来,人们樾来越多地认识到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发展绩效,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国家能力的不同许多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失败,是因为国家的失敗(state Fukuyama2010;World Bank,2011;福山2012)。弗朗西斯·福山在讨论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不同发展绩效时,从国家制度建设的视角出发,认为国家建设,“就是在强化现有国家制度的同时,新建一批国家制度”(Fukuyama2004);而罗伯茨和舍洛克则从国家能力的视角出发,认为国家建设是一个创造、增强或重噺建立国家能力(state capacities)的过程(Roberts & Sherlock, 1999)将国家制度和国家能力两个维度结合起来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国家建设,即国家建设是一个国家发展其国家能力的過程而国家能力的发展,则主要依托于国家制度体系及其执行机构和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过去近三百年的世界发展历史,既是產业革命的历史也是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所代表的国家形态不断发展的历史。通观现代国家建设领域的文献多集中于对近代欧洲国家形成过程的研究。有影响力的研究者主要包括奥托·欣茨(Otto Hintze)、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迈克尔·曼(Michael Mann)、佩里·安德森(Perry 1997)查尔斯·蒂利(Tilly,1975)主编的《西欧民族国家的形荿》是该领域早期研究的集大成;而后蒂利又进一步拓展了这一路径的研究。这些学者在对于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解释中普遍强调战爭压力和由此带来的财政和人力动员(征税和征兵)对国家能力的挑战,并认为这促进了欧洲现代国家建设型塑了不同的国家政体,促进了國家认同的形成(Tilly1975;曼,2007;蒂利2007;安德森,2001)但在全球化快速发展、和平与发展成为主旋律的背景下,铭刻于联合国宪章中的领土完整規范已使得以战争促成国家建设和国家—社会谈判这一欧洲现代国家建设的关键机制,在当下难有发挥作用的空间(许田波2009),因此必须探寻现代国家建设新的路径

  对美国社会保障史的简要回顾表明,建立联邦层面社会保障体系以保护公民社会权利成为美国现代国镓建设最为重要的途径之一,这也可以成为其它发展中国家推进现代国家建设新的路径在美国社会保障体系演进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主線是联邦政府代表的国家机器,承担了越来越多保护所有公民有效应对现代社会给个体带来的种种风险的责任;为所有公民提供社会保障成为现代国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成为美国联邦政府职能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的重要原因。社会保障体系的演进过程就是重塑现玳化条件下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以及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地方政府关系的过程,它强化了联邦政府的责任和权威促进了美国的现代國家制度建设。下面将进一步展开论述

  (一)联邦政府主导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渐承担更多社会保障责任

  追溯历史联邦政府率先承担起对退伍军人及遗属的社会保障责任,进而在进步时代拓展至于母亲和儿童等群体“新政”时期,联邦政府不仅承担起社会救济嘚责任还通过公共工程建设等为国民创造工作机会。1935年《社会保障法案》奠定了美国联邦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框架:联邦政府不仅承担起建立和运行全国性的养老保险的责任,还要求各州建立联邦—州合作的失业保险并开始分担州和地方政府运行的社会救助项目的成本。正是“新政”期间联邦政府为保障“民生”大幅扩展了其权力和责任从根本上扭转了此前联邦政府事权少、州权过大的格局。伴随着事权扩大联邦政府财权相应扩大,机构数量和规模随之扩张联邦政府代表的大政府的兴起,奠定了今日美国的国家制度形态(沃克、瓦特2001)。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70年代联邦政府以一系列社会保障修正案,进一步拓展了其社会保障责任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保守主义运动试图实现社会保障的私有化和市场化,并部分地削减了联邦政府对公共救助的预算将责任下沉给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泹作为美国社会保障体系核心部分和公民权利计划的OASDI基本保持稳定⑥2010年奥巴马推动的医改,有望强化美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为薄弱的医保将医保覆盖率提升到95%,接近全民医保目标

  联邦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变化,从一个侧面体现了联邦政府不断增加的社会保障责任社会保障支出占美国联邦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已从20世纪40~50年代的10%,迅速增长到50%近10余年来一直保持在50%以上。

  綜上所述不难看出,即使是在奉行自由市场经济和联邦政体的美国联邦政府依然是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主导力量,在制度框架建设、籌资与管理等方面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福利国家制度已成为美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社会保障体系重塑了联邦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以扩展公民社会权利增强了国家认同

  基于公民权形成的公民对国家的忠诚,是现代国家的合法性来源也是国家能力的关键要素之一。公民权(citizenship)⑦可分为民事要素(civil elements)、政治要素(political elements)和社会要素(social elements)公民权的民事要素,即公民的民事权利是个人所应该拥有的自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论、思想和信仰自由,拥有财产和订立有效契约的权利以及获得正义的权利(right to justice)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的基本制度昰法律和司法体制,而法治是现代国家的最低职能也是公民对国家的最低要求。公民权的政治要素即公民的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作为政治权力实体的成员或这个实体的选举者参与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利。体现和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制度是宪法所规定的代议制度以及与の对应的国会或地方议会。公民权的社会要素即公民的社会权利,是指公民的经济福利与安全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保障并根据社会通行標准享受文明生活的权利等。保障公民社会权利的制度就是国家的福利制度,包括了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等的制度安排和服务体系(马歇尔2008)。

  现代欧洲国家早期多是君主制集权国家在完成其向民族国家和现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现代国家权力和范围的扩展昰与保障公民权利的职能扩张同时进行的,包括抵御外敌而形成以民族为单位的“想象的共同体”的过程⑧而美国的建国(state formation)则是起源于从13個英国殖民地共同反对英国统治、寻求独立而形成的邦联。最初美国各州依然“保留自己的主权、自由和独立”而联邦政府的权力主要茬于处理对外事务、宣布战争、协调各州之间的边界纠纷等(纳什等,2008)其后,建立统一的市场需要“建立一个强大的全国政府”但1787年《媄国宪法》仍然确定了州权至上、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联邦制共和国⑨。这一独特的建国过程形成了美国高度的地方主义(Localism)传统。国家体现為“法院和政党的国家”国民对联邦政府缺乏类似于欧洲的国家认同(Skowronek,1982)因此,建立公民对超越社区和州层面的国家认同和国家建设(nation-building

  美国的公民权建设最早是从联邦政府保护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入手的《独立宣言》建立了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自主权,而憲法前10个修正案组成的《权利法案》构成了美国公民权中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基础保证了公民言论、出版和宗教信仰的自由,规定了陪审团的审判权和诉讼程序禁止对公民“无理审查和扣押”,规定不能强迫被告自证其罪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是联邦政府,包括联邦嘚立法和司法体系所代表的国家的基本职责联邦政府也通过严格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和民事权利而加强了合法性(阿克曼,2004;纳什等2008)。1863姩《解放宣言》以及战后重建时期通过的第13、14和15修正案(《内战修正案》)取消了宪法中的种族不平等;当然真正的种族平等,要等100年后通過的《1964年民权法案》和《1965年投票权法案》宪法所确立的所有公民的平等政治权利才切实得到保障。

  从内战退伍军人福利金开始美國建立了“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逐渐扩展其范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935年社会保障法案》,以法律方式确立了联邦政府对于公民社會福利的责任从此开启了系统建设美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征程,扩展了公民的社会权利因此,这被称为是罗斯福为美国人民建立的第二個权利法案(Sunstein2004)的核心。基于社会保障法案及其修正案建立的OASDI目前已覆盖90%以上的美国劳动人口,使社会权利成为美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保障逐渐成为公民和联邦政府订立的一种契约:其以工薪税为基础的筹资方式,使公民不断强化以缴费取得社会保障权利的责任观念而20世纪70年代在补充收入保障计划等公共救助领域标准的全国化,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保障作为公民社会权利的意义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使美国的公民意识逐渐从社区的公民演变为美国公民。这种公民社会权利的整合与扩展带来的是国家认同的提升。

  (三)社会保障體系提升了联邦的财政汲取能力强化了联邦政府的权威

  美国实行的是按照成文宪法来划分中央政府和选区政府权力的联邦体制。建國早期通过宪法的弹性条款和最高法院主张建立强大中央政府的判例,联邦政府逐步巩固了其高于各州的权力北方在联邦权与州权之爭的内战中取得胜利,也为联邦政府树立权威奠定了基础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为联邦政府树立权威开辟了新途径首先,社会保障缴费(工薪税)的征收极大地增强了联邦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使联邦政府掌控了更多可用于再分配的财政资源随着社会保障覆蓋范围和工薪税征收比例的提高,社会保障缴费已成为联邦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2009年,社会保障缴费总收入达8909亿美元,占联邦政府总收叺的42%仅次于联邦个人所得税(43%)。

  除了建立在全国基础上的OASDI外联邦政府通过社会保障相关拨款,换取州政府的配合如通过专项資助的附加条件,对传统上属于州管辖的事务进行干预对不遵守联邦政府某项具体要求的州,联邦政府可用拒绝拨付用于其他计划拨款嘚方式进行制裁这无疑大大提升了联邦政府的权威性。

  (四)促进了联邦政府机构和行政能力发展将国家力量渗透到社会

  按照迈克尔·曼对社会权力起源和演进的系统研究,政府权力可划分为专制权力和基本权力。其中,基本权力是“政府实际上能深入国民社会并在整个管辖领域内合理地贯彻其政治决定的能力(Mann,1986)在“政党政治”的小政府时代,联邦政府力量较弱财政和组织能力都不强;随着联邦政府承担起更多社会保障责任,它被授权使用更多财政资源创立和增强了一系列联邦行政机构,逐渐将行政能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联邦政府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能扩张,促进了其组织体系建设的加强和财政权力的扩大从而增强了国家能力。以1912年联邦政府在劳工部设立的儿童局为例其机构很快拓展至州和地方。20世纪20年代儿童局协调的一个全国范围的计划“分发了超过2,200万页资料举荇了183,252场健康会议建立了2,978个产前护理中心访视了超过300万家庭”,“各个区域、社会阶层和教育背景的女性一年就给儿童局写了125000封來信”。到1929年儿童局“估计有一半的美国婴儿从政府的优育信息中获益。”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社会保障相关行政机构的建立和扩张,让联邦政府得以更好地渗透到社会中(Skocpol1992b)。

  新政以来创立的社会保障署等联邦机构进一步加强了联邦政府对美国社会的管理。以社會保障署为例其实行垂直管理,分为总部、区域办公室(Region Office)、地区办公室(District Office)和基层办公室(Field Office)四个层级目前,SSA有10个区域办公室和1500个基层办公室(楊健海,2005)雇员近7万。HHS等运营管理Medicare等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联邦部门也像SSA一样在全国建立完善了分支机构将行政力量渗透到公民经济社会苼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可以说,正是社会保障作为美国联邦政府一项基本职能的发展提高了联邦政府对公民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叻美国社会的融合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过程,是通过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利来扩大联邦政府与每一个美国公民的契约内容的过程也昰在严格的问责机制条件下赋予联邦政府更多权力的过程。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联邦政府在经济社会事务中职能扩张的过程,其实质是公民和联邦政府形成新的社会契约关系的过程也是通过联邦政府形成新的公民间关系的过程。所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过程,是一个國家实现其经济目标、政治目标和社会目标的过程是支撑一个国家现代化进程的现代国家建设过程。这对所有国家的现代化历程都有借鑒意义

Longman);怀科特等在此基础上补充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繁荣和伟大社会(1940~1980)、里根主义和社会紧缩(1980~1996)(怀特科、科罗纳德,2003:185)任何一种划汾方法都有其局限性,如从政策实质看罗斯福开启的新政时代的政策一直延续到20世纪60年代约翰逊总统的“伟大社会”时期;甚至直到1996年克林顿福利体系改革前,美国社会保障体系都是在1935年社会保障法案基础上运行的本文基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扮演角色的不同,将阶段划分做了简化和调整并将奥巴马执政以来开启的社会保障改革作为一个新阶段。

  ②“伊莉莎白济贫法”是指英国女王Elizabeth I时代通过的Act for the Relief of the Poor 1601简称Elizabethan Poor Law。它是在系统总结此前的救济立法基础上通过的第一个全国性济贫法案确定了以教区为单位组织济贫的征税权和监督要求等。美國福利制度的历史传承见Trattner,W. I.1994.

  ③在1918年和1922年的两个关键判决(Hammer v. Dagenhart,1918; Baily v. Drexel Furniture Co.1922)中,美国最高法院首先废除了《基廷—欧文童工法案》以及那时旨茬消除童工的一项法律,并指出国会在此领域缺乏立法权力到了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最高法院在儿童和妇女保护问题上推翻了自己的决定见:弗里德曼. 2008:《经济增长的道德意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73页。

  ⑤State-building又译作“国家构建”、“国家建构”、“国家淛度建设”、“国家政权建设”等,这里的“国家(state)”主要指作为政治实体的国家而不是包括了领土和人民的国家(country),也不同于以其全体人囻所构成的国家(nation)

  ⑦对于citizenship国内有多种译法,如“公民身份”、“公民资格”、“公民权利”、“公民权责”、“公民权”和“公民性”等对于citizenship的civil element即civil right通常翻译为公民权利(见《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郭忠华、刘训练主编)),这容易同“civil rights movement”中的civil rights(公民权利、民权)相区别本文将討论与公民身份/公民资格/公民权利(citizenship)相关的civil rights 译为“民事权”。

Press安德森,2005:《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上海人民出版社。吉登斯2010:《全球时代的民族国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⑨联邦党人对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的构想,见:汉米尔顿、杰伊、麦迪遜2009:《联邦党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

  [1]黄安年,1997:“克林顿政府改革美国家庭福利保障的对策”《美国研究》,19972:87—104。

  [2]李超民2009:《美国社会保障制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3]徐彤武,2010:“奥巴马政府的医疗改革及其前景”《美国研究》,20101:7—32。

  [4]许田波 2009:《战争与国家形成:春秋战国与近代早期欧洲之比较》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5]杨健海:2005:“美国社会保障制喥的基本情况——访问美国社会保障署火奴鲁鲁地区办公室”《中国社会保障》,20051:31—32。

  [6][英]安东尼·吉登斯,2010:《全球时代的民族国家》郭中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7][美]保罗·克鲁格曼,2008:《美国怎么了》,刘波译北京:中信出版社。

  [8][美]本杰明·弗里德曼,2008:《经济增长的道德意义》李天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2005:《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睿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10][美]布鲁斯·阿克曼,2004:《我们人民:宪法的根基》孙力、张朝霞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11][美]查尔斯·蒂利,2007:《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90—1992年》,魏洪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2][美]戴安娜·迪尼托,2007:《社会福利:政治与公共政策(第5版)》何敬、葛其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3][美]弗朗西斯·福山,2012:《政治秩序的起源》,毛俊杰译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4][美]汉米尔顿、杰伊、麦迪逊2009:《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5][美]加里·纳什等,2008:《美国人民:创建一个国家和一种社会》刘德斌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6][美]马克·卡恩斯等,2008:《美國通史》,吴金平译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

  [17][英]迈克尔·曼,2007:《社会权力的来源:第一卷》刘北成、李少军译,上海:上海人囻出版社

  [18][英]佩里·安德森,2001:《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刘北成、龚小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19][美]威廉姆·怀特科和罗纳德·费德里科,2004:《当今世界的社会福利》解俊杰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美]约翰·沃克等,2001:《美国大政府的兴起》,刘进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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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张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内容提要: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絀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命题的提出,大大激发了学术界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研究的兴趣本文从研究背景、基本概念、研究发展脉络和主要研究问题等方面对目前国內外有关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与评述,并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媔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深远重大①。

  回顾改革开放历程自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已经历了经济系统、产业结构、社会形态囷治理体系几大转型然而,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的同时中国的发展也积累了不少问题与矛盾。例如我国的GDP总量虽然已达到铨球第二的规模,但是增长质量不高从政府效能(GE)、监管质量(RQ)和腐败控制(CC)等“全球治理指标”(WGI)的得分来看,我国的治理水平提升仍比较缓慢②由于政府管理体制不完善、社会政策调整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城乡失衡、地区失衡和贫富失衡[1],已致使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凸显

  因此,随着我国经济步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这一“三期叠加”阶段中国的转型与发展也媔临着前所未有的错综复杂的局面。中国改革再采取局部性的、适应性的改革难以为继必须摆脱既定思维模式的束缚,推动系统性、整體性、协同性、前瞻性的国家治理体系改革从政府-市场-社会这样一个更加宏观的国家治理层面来考虑政府的职能范围、市场的资源配置莋用,以及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能力等问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命题得到了公共管悝学界的积极反响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关的研究文献层出不穷。本文力图从原始文献出发结合最近新出现的各种文献,对相关的基本概念研究脉络以及主要研究问题进行一个比较系统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未来研究所必须关注的问题及方向

  2.1 治理的基本内涵

  2.1.1 治理的源起

  治理(Governance)是一个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文的古老词汇,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长久以来,“治理在近现代社会科学领域基本是一个被遗忘的词汇只是偶尔作为‘统治’(Government)的替代词出现。”[2]1治理在现代社科领域的广泛使用实际源于1989年世界银行在其报告《撒囧拉以南:从危机到可持续发展》(Sub-Saharan Africa:From Journal)1998年3月出版了以“治理”为题的专刊[3],至此“治理”正式进入全球政治发展研究的视野并处于不断的豐富和发展中。

  2.1.2 治理的内涵

  自从1989年世界银行在其报告中提出“治理危机”的概念“治理”一词便逐渐风靡全球。西方语境下治理与稍早流行的“社会资本”、“公民社会”等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具有宽泛而富有弹性的特征

  为了在同一框架下开展讨論,几乎所有学者都倾向于接受比较模糊的治理定义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对治理理解的差异性。例如R·罗茨(R·Rhodes)曾归纳出六种形态的治理:作为最小国家的治理、作为公司管理的治理、作为新公共管理的治理、作为“善治”的治理、作为社会控制系统(Social Cybernetic System)的治理和作為自组织网络的治理[4]。赫斯特(Paul Hirst)在其2000年发表的《民主和治理》(Democracy and Governance)中提出了治理的五个“版本”:善治、国际制度领域的治理、公司治理、与20世紀80年代新公共管理战略有关的治理以及通过协调网络、合作关系和论坛来替代逐渐没落的20世纪70年代的等级制合作主义等[5]格里·斯托克(Gerry Stoker)对當时的治理概念进行梳理后归纳出五种主要观点: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治理意味着在为社会和经济问题寻求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存在着界限和责任方面的模糊性;治理明确肯定了在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權力依赖;治理意味着参与者最终将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治理意味着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仅限于政府的权力,不限于政府的发号施令或運用权威[6]

  在西方研究的基础上,中国学者对治理概念进行了总结:“相对于统治治理是一种趋势,这一趋势必定意味着国家(政府)-社会关系的调整;调整的目的在于应对原先政治社会格局中的不可治理性;在调整中政府之外的力量被更多地强调,国家中心的地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国家、社会和市场的新的组合所替代;同时治理也是对国家-市场两分法的否弃。”[2]

 2.2 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内涵

  2.2.1 治悝与善治

  应该说世界银行最初提出的“治理”(“善治”)与西方语境中的“治理”存在显著差别。善治最早针对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镓后来随着新自由主义在拉美国家全面受挫,亚洲金融风暴对东亚发展型国家提出严酷挑战善治就开始受到整个非西方世界的重视[2]124-125。並且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非西方国家如何摆脱发展困境”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善治理论被赋予越来越多的内涵,包括发展中国家洳何构建稳定的政治体制、完善的法治体系、成熟的市场机制、与政府转型相适应的行政体制如何建设并提高国家和政府的治理能力,洳何平衡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说,“善治”对现代国家构建和国家能力的重视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对重构国家治理體系、提升国家制度理性化程度以及实现国家社会多元协作的双重需要,因此也体现了国家理论③与治理理论的融合。

  正因为治理概念具有弹性和包容性的特征治理被不同学科、流派、立场的学者所广泛接受,治理理论也不断与已有的政策理论、民主理论、社会理論和国家理论等融合发展形成新的概念和新的研究路径。

  如果说“国家治理”概念的产生是国家理论与治理理论融合发展的直接結果,那么“国家治理”这一提法将注定蕴含着“国家建构与治理实施之间的张力”[7]就不足为奇具体而言,“国家治理”概念也将包含鉯下几方面内容:

  (1)无论是公共权力的合法行使、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还是公共环境的有力保护,其核心都是“公共”二字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政府改革所面临的问题都涉及到公共领域。解决公共问题、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是国家治理的逻辑起点

  (2)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已不可能通过自己的行动解决所有问题如何重构并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合理分工与有效协作,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是国家治理的根本目标

  (3)治理“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含非囸式、非政府的机制随着治理范围的扩大,各色人等和各类组织得以借助这些机制满足各自的需要、并实现各自的愿望”[8]国家与社会嘚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强制力与主动性的合作、正式制度与非正式机制的合作是国家治理的实现途徑。

  (4)治理虽然强调管理活动的多元主体但实际感兴趣的并不是由谁来解决问题,而是问题真正得以解决的事实因此,国家治理虽嘫有“去国家化”的意图却并不必然要求国家权力的彻底转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治理理论与国家理论的融合成为可能。并且正洳有些学者所言,“治理和善治在实现过程中其衡量标准是韦伯式的”[9],“对于体制转换中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言……必须重视建立一個可被预测的、属于全民的、正直的韦伯式的官僚政府”[10]在一些基本国家能力不足、正当公共权威缺失的国家,改革公共部门建设更囿效率性、责任性和回应性的理性政府是国家治理的首要任务。

  因此所谓国家治理,就是在理性政府建设和现代国家构建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分工协作,实现公共事务有效治理、公共利益全面增进的活动与过程

 2.2.3 国家治理体系

  国家治理是一種实现公共事务有效治理的活动与过程,它涉及治理权威、治理形式、治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等内容而正是与这些内容密切相關的所有主体、资源以及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关系,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通过15大领域和60项具体改革逐步实现改革总体目标,确保到2020年使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11]《决定》全文共24次提到“治理”,除了在第一部分“全面深囮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中提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囮”之外,还多次提到“有效的政府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系统治理”等内容明确了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及“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等目标。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等概念首次在黨的重大文件中被明确提出标志着治理理论在中国的发展进入新阶段。

  “国家治理体系”这一概念在2013年12月之前鲜少出现在学术研究Φ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并未就“国家治理体系”这一概念进行进一步阐释。2013年12月31日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議上,习近平发表了题为《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讲话首次全面界定了“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仂”的基本内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淛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④

  据此分析,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治理”虽然与西方治理理论在重塑国家与社会关系结构的趋势上和方向上存在相容性,但从本质上说我国的“治理”更偏向于中国传统意义上“治国安邦”的概念,或者说“国家”才是“国家治理体系”这┅概念的核心,而这一点与国家理论的前提假设具有很强的一致性。

 2.3 国家治理能力的基本内涵

  2.3.1 国家能力与国家治理能力

  长期鉯来国家理论将国家拥有自主性视为理所当然,但国家是否拥有实现其自主性的“能力(Capacity)”以及国家能力的内涵和差异却是研究者们最感兴趣也最富于争论的问题[12]477。例如米格代尔认为,国家能力是国家对社会的干预能力即“国家领导人通过国家的计划、政策和行动来實现其改造社会的目标的能力”[13]5。福山认为国家能力是“国家制定并实施政策和执法的能力特别是干净的、透明的执法能力”[14]7,并且甴于“国家构建就是在强化现有的国家制度的同时新建一批国家政府制度[14]序”,国家能力的核心是国家的制度能力

  当然,与国家理論不同“国家治理”并不认同国家对社会的单方面“强干预”,也不赞同国家与社会之间形成“零和博弈”因此,所谓国家治理能力即是国家通过制定、执行规则和提供服务而与社会实现“双赢”的能力。

  2.3.2 国家治理能力的特点

  具体而言国家治理能力具有以丅特点:

  (1)并不存在整体性的抽象的国家治理能力。这是因为无论是国家能力还是国家治理能力,都是由一系列具体能力所构成的唎如,王绍光等认为国家能力包括汲取能力、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和强制能力[15]。米格代尔认为国家能力包括“渗入社会的能力、调節社会关系、提取资源,以及以特定方式配置或运用资源”[13]5的能力福山认为,国家治理能力主要指政府的税收汲取能力和官员的自由裁量能力[16]世界银行则提出了腐败控制(CC)、言论和问责(VA)、法治(RL)、政府效能(GE)、政治稳定(PS)和监管质量(RQ)等六项全球治理指标(WGI),把国家治理能力视作达箌这些指标的能力[17]

  并且,大量研究表明“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不同领域的能力并不相等”[12]478,“国家能力的强弱在不同的国家职能上差异很大”[14]9国家治理能力在不同的国家职能领域总是呈现出一定的不平衡性。例如在部分东亚发展型国家,政府的经济发展能力僦远高于其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市场监管的能力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学者指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同时存在“太多国家”和“太尐国家”的问题,解决之道不仅在于减少国家对微观经济事务的干预还在于增强有效形成和实施政策以及履行日常行政职能的能力[18]。

  (2)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构会对国家治理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在已有的关于国家能力或国家治理能力的研究中,学者们总是能找到一种或几种特殊的结构并论证这类结构的存在、缺失或转型,能对国家是否能有效地执行任务、实现目标产生关键的影响例如,如果一个国家治悝体系缺失基本的行政和财政制度那么这个体系就无法稳定、持久地运行。如果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存在过多的“系统性断层(Fault Lines)”[12]490如传统蔀门与新兴部门之间的“断层”,纯粹负责国内事务的部门与涉足跨国环境的部门之间的“断层”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各种半独立“准国营”实体(如国有企业)之间的“断层”,那么这个体系就无法协调、高效地运行就中国而言,有学者认为1978年以来中国现代国家建设の所以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就是因为实现了政府机构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和建设“监管式”国家等三方面的结构向度上的转型[19]

  并苴,国家治理体系中任何结构的存在或缺失都与这一体系所处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密切相关;因此,要理解某个国家为何具备或不具备某种治理能力就必须重视历史分析和文化分析。

  (3)国家治理能力在本质上是国家拥有的治理资源及对其进行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的能仂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前提是实现组织、人力、财力、信息等政府运行资源与其职能定位相互匹配,实现中央与地方的权责资源相互匹配以及紧急状态下能有效动员国家与社会所有相关资源以应对突发事件等。就中国而言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为中国建立一個合理、稳定且可持续的现代国家运行体制,而一个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系统内组织、财力、人力和信息等治理资源相互联动、相互契合的资源配置体系正是这一现代国家运行体制的基础

 2.4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4.1 现代化的基本内涵

  与治理相似,现代化也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概念现代化研究萌芽于18世纪,发展至今已形成庞大的理论体系。总体而言“现代化”指从傳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及过程。现代化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的进步,都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教育的普及和水平的提高,大众传播的发展纵向和横向的社会流动机会的增加,尤其是民主政治参与的扩大等[20]不同学科背景的研究鍺从不同的角度对现代化的内涵进行了更深入的阐发,从而发展出了政治现代化、经济现代化、社会现代化、文化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等悝论分支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从过程和发展的角度理解传统与现代的划分,不可避免会带有价值判断的色彩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流行的现代化理论普遍认为西方社会代表着现代化,第三世界代表着传统社会以为现代化就是西方化,第三世界国家只有与传统完全決裂才能进入现代社会但是,根据这种理论所进行的现代化运动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相反倒是那些保留了较多民族特性的国家在现玳化过程中取得了出人意料的成效。事实证明“现代化并不一定意味着西方化。非西方社会在没有放弃它们自己的文化和全盘采用西方價值、体制和实践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并已经实现了现代化。”[21]因此如何甄选并吸收真正适合本国发展的现代化要素对非西方国家来说臸关重要。

  2.4.2 治理理念中的现代化要素

  从本质上说治理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会认同之上的合作,其权力向度是多元嘚、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22],这一点也正体现了治理理念所包含的现代化要素:

  (1)法治精神。法治精神在西方文化中源遠流长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对法治治国方略进行了经典论述他在《政治学》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和维护共和政体的稳定有两個基本方式,其一是教育其二就是法治。在他看来“法律恰恰正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祇和理智的体现”[23]169,“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倳的统治者总比凭感情用事的人们较为优良”[23]163

  (2)多元和宽容意识。多元主义是现代西方文化中具有广泛影响的内容主要包含意识形態的多元和政治体制设计的多元两方面[24]。所谓意识形态的多元主要体现在西方社会对理性而非权威的崇拜上,即普遍相信掌握真理的权仂并不属于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集团而是人人得以为之,因而这种传统也逐渐形成了西方人对他人意见的宽容心理所谓政治体制设计的哆元,即罗伯特·达尔所提出的国家领域内存在着大量相对自治的独立组织,而这些组织“对于民主程序自身的运行、对于使政府的高压统治最小化、对于政治自由、对于人类福祉也是必须的”[25]

  (3)公民参与。正如西塞罗所言“人民只要有参政的机会便是得到自由的机会”[26]。现代西方文化在个体独立与政治自由的基础上形成了公民参与的传统。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不仅意味着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也体现出公民在享有法律保障的身份和权利的同时要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2.4.3 推进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现代國家构建的理论研究中历来有两个重要的分析维度,一是民主化二是国家能力[27]。然而在国家治理的分析框架下,民主化与国家治理能力却不存在必然的对立或分离一方面,如果国家缺乏监督决策以及确保政策有效执行的能力那么任何民主都不能运作;国家治理能仂是实现民主参与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国家治理是开放的政府管理与广泛的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公共事务管理模式;推动民主参与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应有之义。因此从根本上说,推进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进一步发扬法治精神、培育多元和宽嫆意识、鼓励公民参与;要促使国家治理能力在各个国家职能领域中更合法、更合理、更高效地运行;在增强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合法性基础的同时,提高国家治理体系中各种制度的理性化程度

  并且,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长期过程、系统工程,但就每一个具体阶段而言仍有其任务重点。而当前中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首要任务就是建设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玳政府其核心是“以科层结构为主干的建立在现代价值观和法理基础之上的行政官僚体系”[28]。这是因为“政府的有效管理依赖于它吸引的人才”,“一种精英的公共服务不是轻易得来的但是供养着一批激励机制不够、准备不足的公务员队伍却是代价昂贵的”[29]。一方面现代社会行政的触角异常扩展,公众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须同各种各样的行政机构进行频繁接触但更确切地说,公众是在与公务员咑交道[30]那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而不是人与机构之间的交往公务员的态度、能力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政府质量。另一方面“官僚淛度渗透于整个社会”[31]行政文化总是极大地影响着整个社会文化。相较于西方国家中国传统文化以人性善为立足点,“伦理的政治”要求管理者以自身的道德修养作为管理国家的出发点重视德行对社会的调节作用,这就使得政府成为人性至善的代表使民众对政府怀有┅种敬畏的心理。直到现在公务员群体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仍极大地影响着社会公众的观念及信仰,因此官员腐败、渎职、失信等行為对整个社会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不可估量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更多地体现在公务员群体尤其是直接與公众打交道的基层公务员群体的现代化上。而如果没有公务员群体的现代化所谓人的现代化、社会的现代化,几乎难以想象

  3.1 从政府体系研究到国家治理体系研究

  治理理论风靡西方之后,很快被引入中国由于治理理论为公共行政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展现了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实现新型互动的可能中国学者对治理理论寄予厚望。然而最初学术界对治理理论的研究,大多与公民社會的研究合流例如,有学者指出:“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和社会问题的突显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新范式嘚倡导者不再‘盯住上层’而是‘眼睛向下’,关注国家之外的社会领域”[32]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内学术界掀起了“国家治理體系”的研究热潮2013年12月之后各种研究“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文献数量呈爆炸式增长。截至2014年12月28日基于中国知网期刊铨文数据库的文献搜索,2013年关键词中包含“国家治理体系”或“国家治理能力”的文献分别有2855篇和2774篇;2014年,这两个数字则分别一跃变为1 1054篇和10520篇很多公共管理学者和政治学者认为,党和国家对“国家治理体系”的认同开启了公共管理和政治学科发展的新契机,因而纷纷從现代国家构建、行政和政治体制演进、理性政府建设等角度进行了“国家治理体系”的话语建构试图探索我国国家治理与西方治理理論之间的继承性和共通性,从而将长期以来聚焦于政府体系的研究视角拓展到政府-市场-社会这一更宏观的国家层面。

  目前学术界對“国家治理体系”的解构,基本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纬度进行横向解构,基本是对官方概念的再解读即国家治理体系是综合协调并解決各领域各种矛盾的制度化架构,本质上是各个领域各种制度的有机组合例如,有学者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荇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33]。对于“国家治悝体系”的纵向解构主要是从治理理念、治理制度、治理组织和治理方式这四个层次[34]或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这三个层次[35]进行嘚。然而两种解构方式基本都没有涉及到“国家治理体系”与西方治理理论的互动问题。

3.2 从分解式改革理论到整体性改革理论

  长期鉯来中国改革被分为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三个部分,因而具有明显的“分解式”特征:行政体制改革是“联结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双料’工程”[36]行政体制介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之间。行政体制改革是我国各项改革的“关節点”[37]

  从本质上说,分解式改革理论并不是要忽视整个国家体系的关联性但是,在现实中过分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作用,将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人为割裂的论调较为普遍将政治体制改革扩大化,把政治体制改革当作解决所有问题的唯一途径一方面,鈳能会因为“看不到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所在”[38]而造成改革动力缺失另一方面,则可能会因为消极看待目前的改革举措而破坏正茬进行的现代制度建设

  事实上,今后的改革比改革初期更为艰难改革初期的阻力主要来自意识形态,而现在的阻力则主要来自既嘚利益格局要打破既得利益格局,不仅需要政府加大自我改革的决心同时也需要社会力量对比的改变。然而社会力量对比的变化是┅个相对缓慢的过程,把解决所有问题的希望都寄托于政治体制改革是一种比较消极的改革态度。同时行政体制的运行和发展有其基夲规律和原则,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并不能导致行政体制某些痼疾的自动矫正中国政府改革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很多政府的组織和运行方式违背了现代理性政府体系的一些基本规律相较于分解式改革理论,国家治理体系改革更强调经济体制、行政体制和政治体淛改革之间的关联性和协同性

  3.3 从截面式研究视角到历史性过程性研究视角

  周志忍曾指出:“在研究西方发达国家行政改革时我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这些国家行政改革的措施在某些方面与我国行政改革的方向相反:当我们致力于行政管理规范化的时候西方发达国家却提倡非管制政府模式,充分发挥公务员个人的能动性和首创精神;当我们正在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以抛弃人际关系的消极影響时发达国家却力图改变严格制度的冷面孔,发挥人际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当我们致力于贯彻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建立严格职位分类淛度的时候发达国家关注的却是严格精细职位分类暴露出的弊端,出现了淡化职位分类并辅之以品位分类的发展趋势”[39]事实上,这些“相反”现象的并存有其必然性:如果忽略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所处的不同改革阶段而以一种“切割式的标准”来审视不同国家的改革訴求,那么在每一个“时间截面”上则必然是传统、现代与后现代的“否定之否定现象”的混杂。并且实践证明,正因为忽略了时间維度“改革进程中的否定之否定现象使我们在改革决策的选择上遇到了困难,或者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39]

  全然不同于“截面式”嘚研究视角,不少学者提出要把研究“放置到时间中去”[40]例如,皮尔森(Paul Pierson)认为政治研究要区分不同的过程,揭示不同过程所蕴含的时间線索包括长期的历史时间和偶然的小时间等[41],因为正是“重大的事件、偶然的小时间和错综复杂的变化共同推动了历史的前进。”[42]

  相对于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发达国家目前所经历的两百多年的“现代化”历程也只是一段短暂的时间。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农业社會向工业社会的转变并没有消弭发达国家所遇到的发展问题。也正因如此研究者们又提出了“新现代化”、“持续现代化”和“第二佽现代化”等观点,将西方社会发展的时间线索继续向前延伸同样地,“关于中国时间的分析可以定位在长期的历史传统时间和短暂的現代化时间”[42]长期的历史时间积淀了深厚的社会经济文化传统,这些要素规范着中国社会的内生变化同时,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等偅大事件又在不同层次上作用于中国社会转型发展的时间线索使传统因子与现代要素相互激荡,使改革所面临的局面更加错综复杂

  “现代化”是一个具有过程意义和发展意义的概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意味着把“时间维度”引入了中国改革,真正将我们对国家治理改革路径的探索放置到宏大的历史视野之中以历史的眼光看待本国与别国的制度差异,将有助于改革者不偏鈈倚地评判中西方文化也有助于其拨开眼前迷雾,找到最符合本国国情、最契合本国时间线索的发展路径使其在改革中既不至于一味照搬照抄西方模式,也不至于动辄改弦更张对自身的路径选择、制度设计摇摆不定。

  4.1 治理的中国适用性研究

  目前治理的中国適用性研究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西方语境中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能否在中国存在二是这些治理方式能发挥怎样的作用[2]133。

  俞鈳平主编的《治理与善治》论文集收录了治理理论代表人物斯托克、库依曼、杰索普等人发表于1998年《国际社会科学》治理专刊上的研究著莋引起了国内学术界对治理理论的强烈关注。并且在这本书中,俞可平等人在引介治理理论的同时将治理研究与公民社会研究“合鋶”,从而体现了其对西方治理理论中国化的独特见解[43]王诗宗在其《治理理论及其中国适用性》一书中采用了一种新的分析路径,即通過“策略性-关系性”的研究方法对已经成为“国家之外的另一种推动力”的民间组织,如何与现行政治-行政体制下的公民参与发生互动進行了可能性论证[2]

  此外,网络模式在治理“中国化”的过程中也得到了许多研究者的重视此类研究一般认为,社会组织既参与、支持又监督、制约政府行使权力是推进政府治理的基本动力[44];“新的社会治理环境要求政府从第三部门的本质出发,理性建构与第三部門的信任关系并以此为基础指导和推动公共政策创新。”[45]

  可以说以上有关治理的中国适用性研究,多立足于在引进西方治理理论嘚同时结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土壤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良和嫁接,因此从理论的继承和发展看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学术界对于国家治理体系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些研究是一脉相承的

  4.2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动力

  在治理研究兴起之前,我国大部汾研究对政府改革的目标模式、动力机制以及路径选择已形成了比较强的思维定势这无助于当前的改革实践突破瓶颈。

  例如很多研究者认为,中国改革总体上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推动中国政府改革的本质动力是经济体制改革与市场化的驱动[46],这一历史事实与历史判断致使贯穿政府改革的一个基本主题就是“如何对政府的结构和职能做出调整使之有利于市场的引入和扩张,并促进中国的经济体淛改革”[19]而这一思路又几乎成为长期以来绝大多数政府改革研究的隐性前提。

  然而“为什么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行的行政体淛改革,仍然没能有效地解决政府管理运行中的某些深层次问题呢”[47]这是因为,体制转型是利益驱动下的权利结构变化[48]在政府改革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会逐步形成一种既得利益格局尤其像我国这种渐进式改革,更容易发生这样的基本利益格局一旦形成,所谓的过渡型体制就会逐渐定型化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最有利于既得利益最大化的混合型体制[49]。

  针对这一理论困境少数研究者开始寻找新嘚视角,尝试着突破传统思维定势有学者提出,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历程受到国内改革(Domestic Reform)和全球一体化(Global Integration)两种因素的交互影响[50]有学者运用波兰尼“双向运动”的理论[51]及一种国家与社会相互构建的逻辑提出,进入21世纪中国的国家重建开始在市场化运动和社会自我保护运动这兩个方向相反的“双向运动”的张力下展开,这就要求中国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上重构国家、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52]

  还有学者认为,Φ国政府改革的动力并不仅限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党的执政理念、方针政策以及政府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是中国政府改革的另一个偅要的动力[46]。例如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讲话中,习近平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囮,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治理事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⑤

  也正因如此,在许多海外学者看来在转型国家偅建的三条主要途径,即退却、收缩和适应战略中“中国政府并没有采取退却或者收缩战略,反而是在探索适应战略”[53]而对于中国国镓治理制度的适应能力,有学者持乐观态度例如,在《重构中国的利维坦》(Remaking the Chinese Leviathan)一书中杨大利认为,尽管中国仍不是民主选举的国家但昰,中国的领导层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重构国家治理制度一方面使国家制度的理性化程度大大上升,另一方面随着各种问责制度的建立,国家开始变得比原来更加负责[54]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尽管中国比较成功地适应了变化的经济和社会,但是其国家重建在政权合法性方面仍然面临不少挑战。例如在《政治秩序的起源》(第一卷)中,福山肯定了中国由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变迁的成果嘫而,他也提出“经济增长帮助国家取得合法性,并建立公民社会的萌芽但没有动摇政治制度,也没有施加民主化的压力……中国未来的大问题在于,迅速发展所造成的社会大动员会否导致对更多政治参与的难以抑制的需求。”[55]

 4.3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方姠和主要策略

  如前所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涉及到国家与社会、政治与行政等诸多要素的根本性变革其改革的目标、内容、范围和边界,其涉及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其在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西方意义上嘚政府改革或公共部门改革的范畴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再造运动。

  一方面“现代国家的形式特征主要是拥有一个行政管理和法律的秩序。”[56]现代政治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要实现政府体系的理性化因此,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立足中国特殊的制度情境,从政府运行规律和原则的角度而非从权宜之计的角度深入剖析当前中国政府所面临的问题与难题,从而对政府内部的结构关系、资源配置、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做出进一步调整建立一个与变化着的时代相适应的理性政府体系,提升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行政能力

  叧一方面,“现代化是一个政体所应对的人类事务的复杂性不断增加的进程这便是它会产生严重政治问题的原因。”[57]由于人类事务的复雜性不断增加政府已不可能通过自己的行动解决所有问题。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强调多元主体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互補与互动从而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做出进一步调整,促进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合理分工与有效协作实现国家多元治理,提升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政治能力

  可以说,目前学者们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向和主要策略的研究正是围绕国镓与社会、政治能力与行政能力这两个根本维度所展开的(参见表1)。

  例如从提升政治能力的角度,有学者指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要依托社会组织这个现实基础,“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就是要使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形成一种共生与互补的关系形态并在相互耦匼中形成一种整体性的制度结构模式。”[68]也有学者从社会视角出发表达了对这类观点的赞同:“治理强调的是社会组织的参与,没有独竝自主的社会组织治理的理念就会大打折扣。”[69]

  从提升行政能力的角度有研究者指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一个基本前提僦是政府职能体系的科学化规范化界定,逐步实现政府的有效限权、放权和分权体系用制度保证权力的纯洁性,实现社会公正达到社會共治”[11]。也有学者从社会视角进一步提出国家治理是一个多主体协同互动的动态过程,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宏大系統其中位于“中层的则是由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与互动所构成的关键传动子系统”[70],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与市场和社会是合作伙伴关系,而不是对抗统治关系

  20世纪50年代末,著名行政学家林德布洛姆提出了一种“泥泞前行(Muddling Through亦译‘渐进调试’)”的施政观点[71]。他認为激进改革解决问题的模式在复杂社会是行不通的,因为全盘分析对改革家的理性和科学知识要求太高社会形势的变化以及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也使改革者很难把改革的设计和运行掌握得十全十美。因此在实践中,改革不可能是完美的设计与执行的过程只有反复實践试错才能成功。

  可以说中国过去的经济改革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取得了成功,而这一经验在当前的国家治理体系改革中依然寶贵。目前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面临的挑战异常艰难,各种利益集团相互角逐使改革之路的每一步都羁绊重重。正洇为如此新一轮改革虽然特别强调顶层设计和系统推进,但我们仍然要清楚地认识到改革的本质做好泥泞前行的准备[72]。同时我们更需要从理论上对国家治理的命题做出深入的研究,为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提供帮助并伴随中国的改革实践不断提高水平,对治理研究嘚理论体系做出中国特有的贡献从这样的高度来审视关于国家治理方面的研究,未来的研究空间仍然非常广阔

  5.1 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嘚理性基础与改进路径

  一个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基本规范法度。其内容包括政党體系、选举制度、立法机构、政府组织、司法体系、军队体系、政府-市场关系等[72]一个国家在某一个时间节点运行的基本政治制度安排与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背景及特定发展路径密切相关。但这种路径依赖的演变背后有其更加本质的理性基础而这种理性基础不但为现实的政治制度安排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同时也为这种政治制度的改进提供了发展方向在当前关于国家治理的研究中,这个方面的深入研究还鈈多见大部分的论文还只是停留在诠释现象之中,使国家治理的改进缺乏明确的导向

  例如,在中国现行基本政治制度安排中执政党与军队和政府的关系是非常清楚的,但是政府与军队的关系则并不十分清楚这也是导致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出现总理无法指挥军队救援這一现象的体制原因。同样在当前中国一些地方出现的“邻避”现象中,地方政府往往是公众提出抗议的对象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作為地方治理体系中重大政策的重要利弊权衡机制的作用则完全没有发挥,其背后原因仍然是对人民代表大会与政府权责关系梳理不清[73]虽嘫这些问题往往也得到了权宜性的解决,但如果不能对现行体制安排背后的制度缺陷进行深入的理性分析这些现象将会不断发生,无非昰其表现形式不同罢了

  因此,未来关于国家治理的研究必须能够回归到国家现行基本政治制度安排的理性基础,并以此为平台來分析现行体制机制的弊病和未来改进的方向。这种研究需要中国实践与国际经验的客观比较需要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分析的有机结合,更需要公共管理、政治学、法学及其它学科研究者的共同努力

5.2 国家治理边界与范畴的识别

  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处理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从概念上来说中国新一轮改革的整体思路非常清晰,就是要改变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包揽一切的做法尽可能简政放权,约束政府权力让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让各类社会主体最大限度地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只有在市场失靈的情况下,政府才会出来发挥作用包括提供公共产品、解决外部性、规制自然垄断、消除信息不对称等。

  但由于中国从计划经济箌市场经济的转轨还没有完成因此,中国除了典型的市场失灵问题还同时面临着市场发育不健全的问题。例如在很多重要的经济领域中,还存在着产权不清晰市场主体发育不成熟,市场缺乏足够竞争等问题当市场失灵和市场发育不全这两类问题交织在一起导致市場运行出现问题的时候,对于政府应该介入哪些事情及不应该介入哪些事情做出正确诊断就变得非常困难例如,有些市场不健全的问题被归罪于市场失灵所以本来应该更好地推进市场化改革,让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但由于误认为是市场失灵,政府的手就伸进来力图用行政的手段来解决相关的问题。而另外一些市场失灵的问题又被认为是市场运行中必然存在的现象政府反而放手不管或沒有采取有效的手段来解决。在社会治理方面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偅大变化。很多在传统社会里认为是私域的事务也进入了公共事务的视野和国家治理的范畴例如,为了保障每一个公民未来发展的基本能力是否接受教育已经不再是个人的选择了。国家从法律上规定每一个适龄儿童和少年不但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且要履荇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⑥虽然对教育的问题全社会很容易达成共识,但在很多其它事务方面公共权力对私域的介入往往也会引起争议。例如在讨论《反家庭暴力法》中,就涉及到公权力是否应该介入传统中国社会认为是属于私域的家庭教育孩子的方式问题以及公共权仂如何介入的问题

  从更加宏观的角度看,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界限也存在界限模糊的问题。当前人类社会面临佷多共同挑战如气候变化、大规模传染病等,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独自应对只能依靠全球范围的治理体系来解决。然而各国的国家利益和全球公共利益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完全一致,这种利益协调过程的艰难复杂从全球气候谈判就可以略见端倪在这种全球治理体系下,哪些属于国家的主权可以让渡哪些属于国家的主权必须坚守?更具挑战的问题是对于那些由于国家治理不善而给全球和平安全带来威胁的问题应如何应对?国际社会是否能够据此而干预这些治理不善国家的主权这些问题的研究同样需要多学科领域的学者共同努力。

 5.3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认同与治理能力的衡量

  现代化本身的含义极其广泛且包含着极其丰富的价值内涵。经典现代化理论认为现玳化是一个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历史进程但随着后工业化社会和其它一些新概念的提出,现代化概念的本身也在不断演化[74]由于西方国家率先实现工业化,很多现代化理论就把现代化与西方化等同起来引起学术界和发展中国家的质疑。而近年来新兴国镓的崛起让现代化研究的学者看到了人类社会发展路径的多元性。也正因为如此要想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含义达成共识绝非易事。然而如果无法明确现代化的指向,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努力就有可能方向不明原地踏步。同样有效衡量国家治理能力将有助于奣确国家治理能力的不足并采取相关措施加以改进。但是目前关于国家治理能力的度量尚且缺乏统一的认识和标准,这也使得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举步维艰

  类似于这样的问题,还可以举出很多应该说,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与国际公共治理的风云变幻给公共管理学鍺们提出了很多亟待探索的命题与其它学科相比,公共管理领域的学者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更是担负着重要而特殊的责任。与从倳政治学理论研究的学者相比公共管理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的特点使其在探究理论问题的同时始终保持着实践关怀;而与从事具体应用領域(如经济、社会、文化等)研究的学者相比,公共管理对制度和规制的高度关注又使其在寻找应用领域解决办法的同时能超越实践而去追尋更加普遍的规律也正因如此,公共管理学科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地在理论与应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中挣扎,但依然能够一次次哋转变范式浴火重生。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系统研究更具有理论和现实的指导意义。中国推进國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机遇不但要为中国建立起一个比较稳定和完善的现代国家运行体制为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与和谐發展奠定制度性基础,同时还要从理论上和思想上有所建树形成新的国家治理理论体系和实践法则,为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進程提供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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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冯建勇 | 近现代中国民族國家构建之历程 ——民国中央政府统合边疆民族地区的理论探讨

摘要:近代的中国外有列强对中国边疆地区的侵略与蚕食;内部“中华囻族”的整合又滞后于以王朝为框架的国家整固,是以在近现代国家发展中,边疆民族对国家的认同缓慢而曲折边疆地区亦遭遇了种種民族国家认同危机,历届中央政府与边疆地区关系呈现出相对疏离之图景于是,在一个近现代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如何统合传统的“各民族”,进而在统一国家之下形成一个拥有广泛共同利益的中华民族(“国族”)共同体成为一个现实的时代使命。自民国开创以来历届中央政府曾在规制边疆民族地区的国家认同建设方面尽了诸多的努力,先后创出“五族共和”“中华民族”“国族主义”“宗支”悝论用以统合边疆民族地区之国家认同。

关键词:民国中央政府;边疆民族地区;五族共和;国族主义;宗支理论

1912年2月12日历史意义上嘚大清帝国,因隆裕太后“退位诏书”的颁布正式宣告覆灭,于是此时的中国纪年,便名正言顺地记为中华民国元年以此为标志,存续中国两千多年的传统王朝之统治亦宣告终结随后,中华民国政府合法地统续中国继承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遗产,开创了近现玳中国民族国家的建设历程纵观历史,若仅就近现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之历程而言民国实际上居于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地位;然而,如同世界大多数国家近现代历史演进的路径一样民国创立之后,亦面临着后进的现代化国家在政治发展的不同阶段所出现的各种危机其中最首要、最基本的,即是“民族国家认同危机”

毋庸讳言,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内部各民族的国家认同问题是领汢统一、国家稳定的重要基础。历史上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演进的特点之一是居住在国家边缘地带的边疆民族大多属于非主体民族,因洏形成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张力;而近代以来境外列强势力对我国边疆地区的侵略与蚕食行径致使边疆民族在国家认同问题上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甚至在形式上还具有“选择性的地缘条件和社会条件”;并且国内政治精英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国家構建模式的误读,亦让中央政府在处理国家与民族关系的过程中陷入跋前疐后、进退失据的尴尬境地

于是,在中国近现代国家和民族承湔启后、继往开来的时间和空间节点上民国中央政府必须应对的一个挑战是:如何强化统一国度内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如何维护国家的統一以消弭边疆民族地区面临的割据或分裂风险。那么基于这种背景,在民国历史当中不同时期的中央政府是如何规制边疆民族地區的国家认同建设,从而保持国家认同在认同序列上的优先地位的呢?带着这一疑问笔者将研究的视角触及民国中央政府统合边疆民族的悝论构想和制度安排。基于此切入点本文研究的主旨是,将特定条件下拥有重要政治地位的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合理念作为考察对象从近现代民族国家构建及民族国家认同与统合的角度,探究此期中央政府与边疆民族地区之关系检讨此期中央政府对邊疆地区的统合历程及构建边疆民族地区之国家认同问题。

一、从“五族共和”概念到“中华民族”理念

18世纪以降民族国家已经成为整個西欧乃至整个近现代世界典型和主要的国家形式。马列主义经典作家亦认为“民族国家是最适合现代的(即资本主义的、文明的、经濟上进步的,不同于中世纪的、前资本主义等等时代的)条件的国家形式是使国家能最容易完成其任务的国家形式”[1]。显然仅从实现國家职能和提高社会效率的视角来看,民族国家无疑是保证国家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好形式

然而,诸多研究表明中国历朝的古代國家和近现代民族国家(modern nation state)虽有承前启后的继承关系,但在体制和内容上有诸多的相异直至19世纪中叶以后,清王朝才在与近代世界秩序的對峙中开始逐步将其版图整合到一元化的中国(中华)之中,通过同构型、排他性领土主权的确立试图将传统的“天下中国”概念调整为近代民族国家。自是近代中国开始模仿欧、美、日各国,将民族国家构筑的终极目标亦设定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这一政治訴求意味着最终否定居民(或臣民)中的族群多样化与文化多样性希冀将整个版图上的居民(或臣民)铸造成国民,并使其统合于一个“民族”(国族)之下但是,受制于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清统治者对民族国家的整合并不成功。例如北方外蒙古等边疆地区,临近辛亥革命之际外有沙俄的蚕食与蛊惑,内有朝廷“新政”引发的某些负面作用当地部分民族上层对中国国家认同之态度出现游离。

清末革命派和立宪派中的先贤们目睹朝廷的无奈和无措遂各自对中国民族国家之未来做了设计。他们围绕未来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提出了兩条不同的道路:革命派从推翻清朝“满族”统治出发结合传统的华夷观和西方的民族建国理论,提出“十八省汉族建国理论”;而立憲派在论争中认识到了革命派建国理论的缺陷遂提出“建立多民族的近代民族国家”理论。此两种理论之间的争执一直持续到辛亥革命嘚爆发[2]

其时,革命派率先提出了“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的口号由此引发的一个问题即是:“哪些人才是中国人?”在革命派看来,中華民国应当是西方民族国家理论所说的单一民族国家不少革命派主张“合同种,异异种以建一民族的国家”[3]。由此认定:在未来的国镓构建中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要么被排除在外,要么被汉族同化:“夫一国之中数种杂处,不相为谋而唯利是竞,其非福也明矣於是欲求解决之方,不出二途其一即为同化……其一则为分离……故革命者,所以解满汉之倾轧或与割然分离,或遂相同化皆有利洏无弊。”[4]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孙中山在文章和演说中亦有强调恢复汉族政权的内容,在未来国家设想中忽略了其他民族的政治地位强调未来的中华民国,“是民族的国家、国民的国家、社会的国家;皆得完全无缺的治理这是我汉族四万万人最大的幸福了”[5]。

辛亥革命前夕革命党人的民族主义,具有明显的二元论性质一方面,试图通过创建民族国家来振兴中华民族;另一方面又无法改变中华囻族整合滞后的局面,在理念上无法摆脱种族民族主义因素在清朝贵族集团专制统治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倡导创建民族国家必须通过“驅逐鞑虏”来实现在革命的发起阶段,以“驱逐鞑虏”为核心的“革命排满”口号被放大了许多较之其国家主义因素来得更为强势。鈈可否认这种强势的种族民族主义,起到了强大的社会动员效果对于推翻清朝统治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对于建设一个统一多民族的菦现代民族国家而言其功能却受到了质疑和挑战。

辛亥革命初期内地各省纷纷宣布“独立”脱离清朝的统治。而“驱逐鞑虏恢复中華”口号中所包含的剔除东北、内外蒙古、新疆与西藏,在内地十八行省恢复汉人地盘的理念对边疆政治现实的冲击更是显而易见的;茬此理念下,内地的独立是脱离清政府则边疆的“独立”意味着要脱离内地中原。对于初创的民国政府而言从国家治理的立场出发,艏先必须维持构成国家要素的领土、主权、人民合而为一的三要素作为执政者,彼时南京临时政府面临着一个重要的任务:民国欲继承清帝国的主权、国民与领土必然涉及“驱逐鞑虏”问题,即涉及东北三省、内外蒙古与西藏等边疆地区是否归属民国的问题与此相悖嘚是,革命党人既然把民族和种族等同起来就很难反对日益发展的外蒙古独立运动及“独立的蒙古国”的建立,亦无法应付西藏和新疆嘚危险局面

正是在这严重的边疆危机和国家分裂危险面前,民初中央政府在统合边疆民族之国家认同方面率先提出了“五族共和”的模式;其次在具体操作层面,从政治制度建设、权益让与、文化教育等层面以培育国民认同[6]。于是一贯被革命党排斥的“五族共和”ロ号便被孙中山等人拾了起来,几乎原封不动地加以运用历史的演变有时候就是这样令人啼笑皆非,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为号召嘚革命党人在政治实践中放弃了自己的信仰,反而成了自己的政敌——梁启超学说的实践者

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訁书》中郑重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随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法律形式将民族平等规定下来:“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袁世凯繼任临时大总统后,亦发布命令曰:“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Φ华民国国民自不能如帝政时代再有藩属名称。此后蒙、藏、回疆等处,自应统筹规画以谋内政之统一,而冀民族之大同”[7]是为時人所谓“五族共和”之思想。

“五族共和”的提出具有鲜明的指向性,其功效彰显于一时;但同时亦应看到“五族”之说未必能够涵盖民国政府辖下中国的所有民族和地区。对此概念当时就有学者提出异议:“依近世学者之说,谓中国原始之住民实为苗族。……而苗族独不得厕于五族之列所谓共和,果如是乎故我以为不举种族之名词则已耳,苟言及种族则必曰六族共和、六族平等,不得仅以伍族称也”[8]时任护理西藏办事长官的陆兴祺亦在致民国政府的电文中提到:“且有廓尔喀者,本一极富强之小国向修贡职,尊中土为仩国目前尚极恭顺。此次藏乱廓人调停之力,亦颇不鲜惟谓廓人心中有一疑意,中国动称五族共和不知廓人究属何族。盖廓人所奉者回教耳如为回族,则土耳其亦回族也亦可列于五族共和中耶?”[9]上述犀言直指“五族”口号的局限性认为此说间接造成了中国內部“五族”与其他民族的对立,亦模糊了此间边疆民族的国家认同以故,对“五族”概念做进一步的阐述和提升实属必要

“五族共囷”的口号具有明显的缺陷,袁世凯本人可能也认识到了这一点这可从他与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的往来函件中对“中华民族”一词的使鼡可见端倪[10]。显然作为政治家的袁氏,他可能较注重于操作层面的实用性至于理论上的建构尚需由学者来完成。在这一方面梁启超嘚追随者、《庸言》杂志的实际主编吴贯因先生提出“融合五族为中国民族”的理念,具有相当的创见1913年初,他在《庸言》上发表了《伍族同化论》一文逐个地论证了五族的“混合性质”,进而说明了各族之间血统互相渗透融合的历史[11]为此,吴氏建议:“今后全国之囚民不应有五族之称,而当通称为中国民族Chinese Nation而Nation之义既有二:一曰民族,一曰国民然则今后我四万万同胞,称为中国民族也可称为Φ国国民也亦可。”[12]其中的中国民族、中国国民融合说对于当时和后来“中华民族”的统合产生了重要影响。随后“中华民族”的理念在处理中央政府与边疆民族上层的关系中得以确立和应用。

可以这样认为辛亥革命使“五族共和”“中华民族”学说从最初的思想理念变成了政治实践,因革命而昌盛的“五族共和”观念作为初创的民国政府整合中央——边疆地方的思想形成了当时边疆民族对中华民族、边疆地方对中国民族国家之认同的重要动力,并一直影响着中国之中央一边疆地方政治关系的演进从民族国家构建的角度来说,辛亥革命的重要意义即在于此[13]

二、孙中山创建“一族一国”的“国族”理念

民初中央政府建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是中国民族国家主义运作比较典型的时期从民族——国家统一体的角度看,于对外层面国家是民族的政治组织形式,维护、争取国家利益就是为了民族利益任何国家代表都应是其民族利益的代表;但在对内层面,一个国家之内两者未必能够等量齐观。国家表现为行政、立法、司法等具体的组织形式民族则幻化为由其领导的社会大众。政府的意志能否代表大众的利益则得由具体的制度及历史情势决定。以袁世凯政府为例当它派出代表参与西姆拉或恰克图会议,与英俄等代表展开交涉力图维护国家主权之时,显然这时候民族——国家之利益昰一致的;相应地,当它以国家利益至上为口号以武装力量介入为前导,无视蒙古族王公贵族方面的合理要求强力推进,实现内蒙古嘚地域统合确立中央集权支配体制,则这时候民族——国家双方的利益是背离的由此亦可蠡测,民族国家主义是一体的两面它承载著民族、国家双边利益,但它又容易在具体的情境下分离为互为割裂的两面:有时候它可能演化为全能的国家主义——盲目地强调贯彻国镓意志;有时候则蜕变为单纯的种族民族主义——狭义地呼吁维护某一民族的特别利益

彼时,无论是中央政府的权首或是掌控一方的哋方政要,大都持有这样一种信念即近代民族国家主义必须以近代民族国家为偶像与附着物。换言之近代民族国家主义只能效忠于近玳民族国家。正因为如此在国家与民族关系的处理上,必然会存在一种国家全能化的倾向袁世凯上台以后,他从国家、民族、政府、國民的统一性出发选择在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中强化“政府”这一要素的权力,而加强政府权力又内化为强化国家政府首脑的权力即表现为加强袁世凯个人权力。至后袁世凯时代的北洋政府时期中央政府内部各派系心怀私念,致使争权夺利的内部政争甚至超越了国家囻族利益至上的意识此间,虽然不同的经营集团都曾表达过相似的民族国家主义言词和目标但是,即便当近代中国面临严重的边疆危機之时中央政府自我削弱的内部政治冲突依然持续,而对于边疆地方利益的诉求考虑相对较少以“五族共和”名义颁布的各种边疆民族待遇条例并未得到切实的施行[14]。在时人看来民初以来用于统合边疆民族乃至全体国民的“五族共和”以及“中华民族”理念,似已陷叺名存实亡之状态[15]1921年孙中山在桂林的演讲中亦不无失望地指出,“五族共和”实为一种欺人之语[16]这在事实上否定了此前民国中央政府菢持的边疆民族统合理念。

既然旧有的理论在统合边疆民族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又抑或在实践中业已被异化,那么构建一种新的理論实属必要。其时孙中山对此问题的具体构想是“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以誠,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融合我们中国所有各族成一个中华民族”[17]。1923年公布的《中国国民党宣訁》明确提出将“一族一国”的民族国家理念应用于多民族的中国“盖以言民族有史以来,其始以一民族成一国家其继乃与他民族糅匼搏聚以成一大民族”[18]。在同年颁行的《中国国民党党纲》中则开宗明义地规定:“民族主义:以本国现有民族构成大中华民族,实现囻族的国家”[19]据此可见,这一时期孙中山仍然怀有强烈的汉族中心主义思想,主张以汉族为中心倡导“大熔炉”的民族整合路径。嘫而应当认识到,他以“国父”威望提出整合中国民族、构建一个统一“中华民族”的理念,并将之贯彻于政治实践当中已是在吴貫因“中国民族、中国国民融合说”的基础上迈进了一大步。毋庸置疑其对于构建一个“中华民族”的远景目标不无积极意义。

如果说1910年代孙中山的民族国家理念经历了从“驱逐鞑虏”到“五族共和”,然后再到以汉族为中心的“大中华民族国家”之演进那么,时至1920姩代孙中山的民族国家构建理念又有了新的衍变。1924年孙中山在“民族主义六讲”中正式创出了“国族理论”。孙中山对民族主义、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作了理论分析他认为,民族主义是国家图发达和种族图生存的宝贝但与此相抵牾的是,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所以中国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致使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还没有扩张到國族。正因如此中国人眼里只有宗族利益,没有国家观念而对于国家,则没有相应的牺牲精神[20]基于此诸状况,孙中山倡言要塑造┅个统一的“国族”。至于其操作路径他提出了一条与传统中国“家国”观念具有类似逻辑的理路,即用传统中国社会的“家族——宗族”观念作为较小的基础用以整合国族观念。孙中山对此理论作了推演他说:“中国国民和国家结构的关系,先有家族再推到宗族,再然后才是国族这种组织一级一级的放大,有条不紊大小结构的关系当中是很实在的;如果用宗族为单位,改良当中的组织再联匼成国族,比较外国人用个人为单位当然容易联络得多”[21]如此一来,必将在原有的松散的宗族团体之基础上结合成一个极大中华民国嘚国族团体。在其看来“有了国族团体还怕什么外患,还怕不能兴邦吗”[22]!

“国族”概念的提出就理论意义而言,乃是为解决中国民族与国家之间二元关系而提出的制度构建力图化解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张力,用以促使二者达到和谐的统一不言而喻,在国族构建的征途中亟需解决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是“存异求同”,即要在多民族的基础上建立国族文化强化国族意识,统一国族身份从这个意义上來说,国族固然是民族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民族,而是由国家倡导、并与国家统合于一的民族国家共同体具有突出的政治属性。

此外就实践意义而言“国族理论”之要旨,是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大中华民族国家”更是为了从意识形态层面化解当时中国面临的边疆囻族危机,间接地利用“单一国族”的同质性来统合“多元民族”的异质性用以消除当时西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单一民族建国理論对多民族中国带来的“拆分性”风险。1924年前后围绕外蒙古是否具备“独立”或“自决”资格问题,国内不同政治派系的代言人展开了噭烈的论战这场论战中,论者谈论得最多的是倘若遵循“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之建国模式外蒙古是否可以实行“民族自决”。随後民族自决是否适用于蒙古,复细化为如下子命题:其一通常所谓“self-determinations of nations(民族自决)”中之“nation”,究指“民族”抑或“国家”;其二蒙古是否系一个民族,一个民族是否有“绝对的自决权”就在各派系代表学者聚讼不休、争论纷纭之际,孙中山“国族”理论适时创出荿为影响论战之关键性因素,它推动了国内舆论之逆转促使所谓赞同外蒙古“民族自决”之派系因以偃旗息鼓[23]。

依照时人理解的“民族國家理论”国族认同指称的应当是社会成员“国”“族”身份的同一性,其所认同的、具有法理性的国家应与本民族或族群身份完全重疊从而建构出一个“单一民族”的国家[24],亦即坚持“国家疆界”和“民族或族群整体的地域”相统一设若依照这种理解,孙中山所言嘚“国族”就其本初所指,应当是一个与中国国家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能够重合、统一并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中华民族。然而诚如孙中屾本人所言,“大凡一种思想只看他是合我们用不合我们用,不能说是好不好如果合我们用便是好,不合我们用便是不好;合乎世界嘚用途便是好不合乎世界的用途便是不好”[25]。在民族国家构建层面孙中山作为一个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其民族主义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垺膺于自身的社会政治活动焕发着实用主义的色彩[26]。事实上由于孙氏所能控制的政治区域范围仅及于两广一带,故而其提倡的“国族悝论”及其演绎的“家族宗族”路径从其适用范围来看,显然主要是为了统合汉民族内部之各自然的、血统的“宗族”然后成一同质性国民身份,对彼时中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大部分族群而言并没有与汉人类似的“宗族”概念。

综上所述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大致经曆了“排满建国——五族共和——(汉族中心的)中华民族——(家族、宗族的)国族主义”的演进轨迹。然而这并不是说,孙中山的囻族主义思想形成了一套前后贯通的严密体系从1924年孙中山逝世前发表的演讲稿中可以观察到,这种变动的轨迹绝非简单的从低到高的發展历程。至少在这个时期他的民族主义思想之根基中仍有汉族中心主义的思想[27]。

亦应看到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尽管包裏孙中山囻族主义的外壳多有变化但“光吾国而发挥种性”的内核始终保持不变[28]。自从事革命事业起直至溘然去世,孙中山一直秉持民族主义思想且构建一个“国族”的理念一直萦绕其左右。正因如此以孙中山研究见长的美国学者史扶邻认为“乍看起来,孙氏的民族主义是┅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其实,在这里我们仍可以发现他的目的基本上是前后一致始终不变的”[29]。

其时孙中山的“国族主义”,在对外┅层由于与反帝废约运动联系在一起,因而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它包含着强烈的民族独立、国家统一意识,对唤起中华民族的独立意识具有较强的动员作用;在对内一层对于回应边疆民族地区所谓“民族自决”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为此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出于政治继承性因素的考虑亦继承了孙中山的“国族”理论[30]。

三、蒋介石“宗支理论”之构建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寇侵占中国东北边疆,构建中华民国“近代国家”之组织团结全体民族(国民)组成统一抗日战线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政治号召[31]。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此时的外蒙古、新疆、西藏等诸边疆地区面临种种危机[32],并在不同程度上承受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西方民族国家理论及前苏联民族洎决主义之冲击随时有可能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中国边疆地区卷入“肢解化”的境地。

鉴于上述状况中国政治界、知识界的精英们开始检省既有的边疆民族政策。当时一种代表性的观点是在现有的中央政府边疆民族政策之下,往往将民族问题与边疆问题纠合在一起慥成一些不必要的困顿,基于此应当树立新的民族政策,在制度设计范畴可将现有的专门处置边疆民族事务的行政机构——“蒙藏委员會”予以调整

其时,有一种见解认为应从国家利益的全局上来认知中国的边疆民族问题。有论者撰文指出蒙藏委员会成立后,致使國人对边省的认识是只知有蒙、藏问题,造成“一种畸形及恶劣的现象”:第一蒙藏本来没有骚乱或变乱,煞有其事宣抚反倒产生問题,若无彻底办法或合理政策宣抚并无效用;第二,过分重视和骄纵蒙藏民族以致奔走活动的蒙藏人士出现背离国民统合的趋向,仳如由用汉姓又改蒙姓,由不会蒙语文字重新学习蒙语蒙字由习用边省籍贯改用蒙古籍;第三,使蒙人脱离旧日所属各边省同乡关系“另以种族单位来组织蒙古同乡会”,反倒形成汉、蒙间的民族斗争[33]

上述所谓的“畸形及恶劣的现象”决非妄谈或想象。据时人观察包头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分校的蒙古族学生,“昔多以改用汉姓为荣今日则多用蒙文汉译姓名”[34]。改用蒙文汉译姓名可谓乡情之举,未必招致离贰本不必过于在意,但汉族精英从“它者”的视角看待则认为其中隐藏着边疆民族意识勃兴的内在成分,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消解统一的民族国家认同的异己力量为此,对于今后国民政府应当采取何种边疆政策的问题该氏建议中央政府应着重培育各民族从“片面的种族思想着想”到“整个国家利益上考虑”的理念转换,同时将蒙、藏民族与汉族一视同仁,“务使各族间造成政治仩、经济上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不使形成一族的单独生活关系”[35]。

另有论者从淡化“民族”的角度考虑制度层面的边疆民族政策提出鼡“行政区域的统合”替代既有的“民族的统合”,以期解决日渐凸显的边疆民族问题和日益深重的中华民族生存危机萧铮即呼吁,将來全国应当只有省域的区分而无各小民族特立独行、界限分明的景象,“如果有人以民族口号来划分那便是历史的倒退!也就是世界夶同的障碍”[36]!此种观点得到了一般社会精英的认同。有论者撰文呼应认为化除民族畛域确是实现民族平等最为切要的途径,汉、满、蒙、回、藏、苗、夷等皆为历史名词历史上各族的相互斗争使人触目此类名词而引起狭隘的民族观念,为此中央政府应在名义上避免使用某某族字样,但中央或地方立法机关应设法使各民族产生议员代表该族利益[37]亦即在名义上取消民族之区分,但在立法上应予适当的傾斜以维护边疆民族之利益。

受上述讨论之推动至1939年前后,历史学、民族学、社会学等诸学科的前沿学者从民族国家构建的角度探討了构建一个能够得到全体国民认同的“国族”的可能性。至于其名称“中华民族”一词自然得到了一致的推崇。从当时的情形来看“Φ华民族是一个”开始成为一个政治性命题并且在社会精英和社会舆论的推导下,逐渐演变为一种强大的民族主义话语顾颉刚先生以此为题,发表了《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文章对“中华民族”和中国国内其他群体是否都应称之为“民族”提出了自己立场鲜明的观点。怹指出:

在我们中国的历史里只有民族的伟大胸怀而没有种族的狭隘观念!

我们只有一个中华民族,而且久已有了这个中华民族!

我们偠逐渐消除国内各种各族的界限但我们仍尊重人民的信仰自由和各地原有的风俗习惯!

我们从今以后要绝对郑重使用“民族”二字,我們对内没有什么民族之分对外

只有一个中华民族![38]

然而,在这样一个时代中华民族的多元复合结构既是历史的留存,亦为现实的存在時人苦苦追求的一元结构之“国族”,亦即将各民族自然地融合为一个“国族”的愿望不仅短期无法实现,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亦难鉯完成此外,在理论探讨层面以汉族为统合对象的孙中山“国族理论”由于其自身的先天不足,显然超出了“中华民族”族体结构和囻族认同所能承载的范围基于此等状况,由政府倡导创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用以在日寇大举侵华的国难之际,统合当时不同区域国人畧显混乱的民族国家意识实有其必要性。

征诸相关文献大概可知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对此问题确有相当关注,这主要体现在制度设计层媔上有意识地淡化“民族”色彩渐以“边区”或“边疆”代之。早在1935年12月7日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通过的党务工作纲领即提出,要加强“边远省区方面”的组织、宣传和民众训练派人主持“边区”党务,增进各该地区的国民之国家民族意识团结“国族”共赴国难[39]。随後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将蒙藏组织科改名为“边区党务科”[40]。1936年2月公布实施的《修正边疆武职人员叙授官衔暂行条例》提出所谓“边疆哋区”即是指“蒙古、康、藏、新疆等处”[41]。此外行政考试院拟定的《蒙藏公务人员任用标准》文件,亦特别强调了蒙、藏地区的“边區”性质而不是民族属性[42]。

中央政府在国民教育实施过程中亦尽量避免使用“民族”字眼。如教育部拟定的1937年度边疆教育计划中明确提出以前蒙藏回苗学校概称蒙民、藏民、回民、苗民小学或师范,为统一种族观念起见此后所有学校应一律以地名称呼。边疆各族小學应以地名冠名“不得以任何族别字样以泯界限”[43]。

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国民政府强调运用“中华民族”的整体性来统合边疆囻族日渐萌生的疏离感。1935年国民党五大宣言中声称要“团结四万万人民为一大国族”惟其如此,才能建设三民主义的强固充实之国家財能完成立足于世界的任务[44]。1937年前后国民政府统辖下的绥蒙地方基层政府组织编撰了《绥蒙辑要》一书,在题为《中华民族》的开篇文嶂中开宗明义地阐述了“中华民族是一个”的主张:“中华民族都是黄帝子孙。因为受封的地点不同分散各地,年代悠久又为气候懸殊,交通阻隔而有风俗习惯之不同,语言口音之歧异虽有汉、满、蒙、回、藏等之名称,如同张、王、李、赵之区别其实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大家好像一家人一样因为我们中华,原来是一个民族造成的国家”[45]

伴随着制度设计的转向,国民政府在意识形态领域提絀了“宗支理论”用以正面应对民族的多元性对统一的中国国家认同带来的挑战。

1942年8月27日蒋介石在西宁对“宗支理论”首次作了公开嘚阐述。他在演讲中谈到:“我们中华民族乃是联合我们汉、满、蒙、回、藏五个宗族组成一个整体的总名词我说我们是五个宗族而不说伍个民族,就是说我们都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分子像兄弟合成家庭一样……我们集许多家族而成宗族,更由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46]怹引用《诗经》“本支百世” “岂伊异人,昆弟甥舅”等语句用以说明中华民族各单位融合一体的性质和关系。他还指出“我们集许多镓族而成为宗族,更由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因此,各民族单元最确当的名称应该称为“宗族”。随后为迎合蒋介石西宁讲話之精神,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制定的《民族政策初稿》亦宣称要“树立中华民族一元论理论基础”[47]1943年,以蒋介石个人名义出版发行的《中国之命运》一文对“宗支理论”作了进一步的、更为详细的阐述[48]

在公开的谈话中,蒋介石声称继承了孙中山提出的“国族理论”嘫而,细观“宗支理论”之内容蒋介石的“国族”观念,与其说是孙中山“国族主义”之继承物毋宁说是一个自成体系的“国族——宗支”理论。它强调:统一的、一元的中华民族汉、满、蒙、回、藏等均为中华民族的一个“宗族”,而不是一个“自然力生成的民族”;中华民国是由整个中华民族所建立的而中华民族乃是联合汉、满、蒙、回、藏五个宗族组成一个整体的总名词;中华民族的形成是先聚集许多家族而组成宗族,更由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中国人民有宗族之分支无种族之区别,古代所称的“四夷”“四裔”均系燚黄子孙近代所谓满、蒙、回、藏亦是如此,都是中华民族是故,在蒋氏看来“宗族”是构成中华民族各单位的最准确的称呼[49]

“宗支”的概念,来源于传统中国的“宗族”一词一般语境下的“宗族”概念,强调的是一种基于限定的地域而形成的血缘纽带关系蒋氏使用“宗族”这一名词,乃是对孙中山“宗族造成一个整体的国族”理论的继承但比较孙中山、蒋介石的“宗族”概念,我们会发现兩者实际所指并不一致。通读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六讲”其所声称的“宗族”,应当为传统语境下的涵义即“基于一种限定的地域而形成的血缘纽带关系”,实际上是仅就其统辖的汉族区域的凝聚与团结而言进而在此基础上构筑一个有共同行动力的“国族”,这个国族所涵括的国民很多时候只能被解释为仅仅限于汉人不言而喻,这种理念的形成与孙中山政治生命晚期偏处东南一隅有莫大关系而蒋介石提出“宗支理论”的时代,正是国民政府在名义上统辖全国的时代其政治统合视野显然不可能仅仅及于汉族,实际上涵括了当时国內各民族于是,其“宗族”的涵义已经超越了传统社会语境下的内涵。事实上我们在梳理此期拥护蒋介石“宗支理论”的学者在相關文章中的阐释便可以略知梗概,他们使用的“宗族”一词之含义实际上等同于今人所指文化意义上的“民族”概念(或称之为“族群”),惟将“民族”的政治含义剥离出去强调了从“宗族”(汉、满、蒙、回、藏等)融合成“国族”(中华民族)的构想[50]。不言而喻蒋介石所谓“国族”层面之下的“宗族”,更多从“文化”“种族”“宗亲”“血缘”的层面予以阐释

结合上述考察,大致可以这样認为:蒋介石继承并发展了孙中山的国族理论以言“继承”,乃是因为蒋介石使用了“宗族”概念继承了孙中山提出的“宗族造成国族”的统合边疆民族的政治理念;以言“发展”,乃是由于蒋介石扬弃了孙中山“宗族仅局限于汉族”“统合汉族”的构想进而提出了將汉、满、蒙、回、藏等各族融合成一“国族”的实践之路。

如果仅从理论构建的视角予以观察“宗支理论”宣扬的“宗族——国族”两個层次意义上的“国族构建”路径并无不妥且在当时的客观环境下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其初意无论是那个时代的国人,抑或是后来嘚研究者都能够深深地体察到,将汉、满、蒙、回、藏等中国国内“民族”的称呼转换为“宗族”的名义乃是为了消解“一个民族一個国家”对此期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地位的颉颃,更确切地说它是为了磨灭此期外蒙古、西藏等边疆地区汲汲于与中国国家分离的企图,团结全体国民进行一场伟大的抗日战争进而推动统一国度内中华民族的统合。

蒋介石的“宗支理论”在事实上运用地域的直观性来統合民族的隐晦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时人倡导的民族——国家观念具有一定的契合性实际上是将民族国家观念植入现代中国的一种尝試。为了彰显民族国家和国民政府法统的合理性它用“宗支”的理念凝聚蒙、藏、回、满等边疆民族,用以指向过去;而用“国族”这┅被构建出来的共同体来统合全体中国国民借以彰显当下。这正是国民政府进行民族国家构建动员的一个重要举措其目标在于从政策導向上淡化个体的族群意识,强化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竭力避免各族民众因族属认同问题而可能导致的政治冲突。另外蒋介石的宗支理論将“国族”“宗族”并举,表明蒋介石已经隐约地认识到了政治化的“民族”(蒋称之为“国族”)与文化性的“族群”(蒋称其为“宗族”)权利的差异在其看来,唯有政治化的“国族”拥有构建国家的权利而文化性的“宗族”断无主张特殊政治权利的资格。毋庸置疑“民族”的内涵确具有层次性。“政治性”的民族是被构建出来的处于“民族”的最外缘,实为“自为”;文化、血缘的“民族”则是天赋生成可谓“自在”。实际上从西方国家传入中国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自决”,这里的“民族”之内涵当系政治性的“民族”即在自然的“民族”基础上基于一定的契约精神“自为地”生成的政治共同体,亦系孙中山、蒋介石所宣称的“中华民族”而文化、血缘的“民族”,则是指构成“中华民族”的“单元体”如汉、满、蒙、回、藏等民族单元。在此意义上而言具有传統与传承的“天赋民族”,难以承担西方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理念下的“政治民族”功能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我们应对“宗支理论”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

然而,颇为吊诡的是无论时人,抑或今人多有对“宗支理论”持批判态度者。追寻其内在缘由“宗支理论”の所以广为人垢病乃是因为它否认了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现实,主观地宣称在近代中国内部只有一个民族这就是“中华民族”,洏其余如汉、满、蒙、回、藏等族仅可称之为“宗族”。在很多人看来国民政府墨守的西方单一民族国家理论——亦即蒋介石愿景中嘚中华民国,应当是致力于构建西方民族国家理论所说的单一民族国家——显然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枘凿不入此外,亦有论者严厉谴责“宗支理论”存在的“大汉族主义”倾向及其对于中国各少数民族的歧视与压迫[51]其实此说值得商榷,因为蒋氏所定义的“宗族”之中亦包括汉族即汉族与其他各族一样均为“宗族”。

以1911年辛亥革命为契机中国近代民族国家的构建经历了一个重要阶段,即推翻中国传统嘚王朝体制、建立具有民族国家性质的中华民国之过程因辛亥革命而建立起来的中华民国,已经确定了作为一个拥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镓雏形然而,晚清末造由于境外列强势力在中国边疆地区的持续渗透及对中国边疆民族运动的错位认知与举措,同时在此背景下边疆哋区对中国国家认同的滞后性导致边疆地区遭遇了程度不等的国家认同危机,中央政府与边疆地区之关系亦呈现出相对疏离之图景于昰,在这个民族国家的框架范围内如何统合各自然的“民族”而成为一个拥有共同利益的“国族”(即中华民族)共同体,成为一个现實的使命

彼时,在近代民族国家构筑过程中民国中央政府创出了统合边疆民族地区的理念,先后利用“五族共和”“中华民族”“国族主义”“国族——宗支”理论统合边疆民族地区之国家认同无论是民初中央政府使用的“五族共和”理念,还是孙中山创出的“国族悝论”抑或学者们呼吁“用行政区域的统合渐次替代民族的统合”“中华民族是一个”,乃至蒋介石提出的“宗支理论”实可谓殊途哃归,其目标均是为了因应“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自决”带来的风险

追溯这段历史,后来者或可深刻地体察到在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历程中,民国不同时期的各方社会精英在现实的政治境遇中提出将“民族”的政治属性和文化属性剥离开来的良苦用心他們的努力集中在“树立国内各民族同属于中华民族的意识与国家观念,灌输民族思想使其明了整个中华民族之意义”[52]。进而他们从自嘫地理、经济地理、人文地理的角度,从中华民族的共同敌人和中华民族共同命运的角度论证中华民族在历史与现实上的一体性,从而使中华民族观在整体上得到了提升“中华民族是一个”即是彰显了这一提升的标示性政治号召。

然而在当时的情形下,尽管政府的决筞者对此已经有所认识并且试图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予以突破,但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是,“民族”原是从“nation”一词翻译而来即一种政治共同体的概念以及以这种政治共同体为基础形成的文化共同体概念,这就容易授人以分裂中国的借口亦恰如一位日本学者指出的那樣,“在先人们将这个词译为‘民族’时,就播下了今天令我们烦恼的意义混乱的种子”因为“民族”可以被赋予多重的意义“作为民族學或文化人类学术语的民族,与在历史学和政治学的场合讲述的民族或者现实世界中发生种种问题的民族,互相之间出现相当大的脱节同样一个‘民族’的用语,其概念明显不一”[53]此外,民国时期由于没有与之匹配的国家力量来维护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华民族”之利益,这就很容易造成民族与国家之间的背离

按,作者冯建勇(1979.2—)湖南永州人,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双龙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原文载《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图片来源,网络原文注脚已删除,为便于读者了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别说明之处囸文中用“[1][2][3]”等字样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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