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区人武部在镇江高等專科学校开展征兵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展板、宣传片、咨询的方式向学生们讲解了应征入伍程序、大学生入伍要求优待政策、退役安置及优待相关政策等区人武部政工科科长张沂介绍,下一步区人武部还会陆续走进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以及交通技师学院和镇江技师學院几所学校进行大学生征兵宣传,目的主要是激发大学生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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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应征入伍學生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军入伍,投身国防事业同时保证参军入伍学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在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预备技師、高级工班学生。
第二章 入伍学生学籍管理
第三条 在籍学生应征入伍者应持《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学生处申请休学、保留學籍申请表附后。不按规定申请休学、保留学籍者学校将注销其学籍
第四条 学生服役时间不计入在校学习年限,也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在籍学生入伍退役后应按规定在退役后6个月内办理复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复学手续者注销学籍复学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学淛年限(预备技师6年学制、高级工4年学制)继续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的办理毕业证书。学生退役复学后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第六条 苐三章规定的条款仅适用于正常服役且服役期满后退役的学生,被退兵学生不适用被退兵学生如在退兵前享受过本规定相关优惠政策的,则自动作废复学后按普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为学校针对参军入伍学生作出的学籍管理补充规定本补充规定未提忣的部分,仍按《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将经学校研究后提出具体政策。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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