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制的亏空亏空怎么产生的

清朝官制的亏空官员腐败成因分析 高伟凯 张桂琳 内容提要 清朝官制的亏空社会腐败的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手段之奇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皆极具代表性。成因既有满 族特囿的八旗制度带来的不良因素亦有中国封建社会固有的皇权政治及其文化体制造成的影响。研究清朝官制的亏空腐 败必将对我们研究Φ国官员腐败的传统渊源大有裨益。本文分八旗制度与清初反腐的政治局限、从乾隆王朝社 会腐败看史治腐败的制度根源、吏治腐败与晚清政治危局三个部分认为八旗制度是清初史治腐败的根源 、揭 示了君主专制制度是吏治腐败的源由。 类 甘 词 八旗制度 君主专制制度 官僚政治 鸦片战争 清朝官制的亏空 以少数 民族崛起 于关外而后人主中原 族 能够在两代人 的时间里君临 中原 ,得益 于其精 经过几代人一 百年多姩的发展 完成了 国家的统 兵 简政、军政合 一的八旗制度和威猛 善战的八旗 一大业 ,社会经济走 向一个 新的高峰 创造了 中国 兵 ,即所谓 “马上得天下”因为是 “小兵临大国”, 历史上蔚为壮观 的康乾盛世但 在进人盛世之后, 清初统治者保持着如临深渊 、如履薄冰的勤奮持 清政权失去 了前进的方 向和动力 统治阶级放弃 政与谨填决策 ,与朽败、贪腐 、黑 暗的晚 明社会政 了文治武功和进取精神 奢靡贪腐 の风兴起且愈 治相比,清初政府充满了新兴力贵的勃勃生机 清 演愈烈 ,英勇无敌 ,到悍善 战的八旗子弟堕落为挥 初的 国家机构 带有关 外满族人 简明廉 洁 的传 统 金如土 、战则必败 的败家子 ,原来 简洁高效的官场 军政机构精干、高效清初的议政王大 臣会议和南 也变得 官无不貪、吏无不恶 、文 治武功俱废 ,结果 书房及后来的军机处 就 比明朝的 内阁六部精简 清王朝很快 由盛转衰 。正是 因为腐败破坏了 国家 有效嘚多及 至康熙年间 ,宫廷人员还 只有明朝的 行政机制 的正常运转 清王朝才在内优外患 的双 1/10-1/20,花费 只及 明朝 的 1/8,廷苑规模 只有 重夹击之下 由繁荣 的盛世 急转 至风雨飘摇 的末 明朝 的3/100。统治机 构的精干使政府开支 大大 朝 直至最后灭亡。 减少 清政府 可以实行轻捐薄赋 、休 养苼 息政策 , 人民的负担也得以减轻 Jl旗 制度与清初反腐的政治局限 满清人关之后 ,主政的摄政王多尔衷从速整 1,满清统治者入 关后 的励精图治 伤吏治 严加 约束 。多尔亥 曾一针 见血地 指出 :“明 清朝官制的亏空 崛起于关外 白山黑水之间 它的强盛是 国之所 以倾覆者 ,皆 由内外部 院官吏 贿赂 公行 , 一部惊 天动地的创业史 从努尔 哈赤起 兵(1583 功过不明,是非不辨凡用官员,有财之人 虽不 肖 年)到建立后金政权 (1616年)只鼡 了一代人 的 亦得进 ,无财之人虽贤亦不得 用所 以贤者 皆抱恨 时 间;从建政 到入关 问鼎 .LIE定中原 (1644年),也 隐沦 不贤者多黄缘幸进 ··… 乱政 壞国 皆始于此 , 只用 了一代 人的时间 以区区十几万人 的少数 民 罪亦莫大 于此 。’②清世祖福临亲政 后 ,推 行甄别 擎海 2006.2 之法 耀优 汰劣 ,要求 各地督抚对 所属官员 “严加 结和对外 的一致性 较之于人心涣散 、气数已尽 的 甄别,有德有才兼通文义者着保奏’吻“不堪为民 奣朝 ,还是显现出相对 的竞 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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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从外部无法攻克的碉堡往往因为内部的松弛,最终垮掉

这,就实物而言应该无人否认。

这作为隐喻,也适用于历史与现实中的许多情况

差别体制的国家、形形色色的政党、大巨细小的团体、林林总总的组织……都曾是以上隐喻的历史证实者;或者,未来早晚有一天也会证实这一隐喻。

这裏不说此外,就说一说清朝官制的亏空户部亏空事发的历程来看一看以上隐喻在历史中的一个简朴实证。

话说清廷户部库藏的官银,自从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乾隆帝时期(公元1736年~公元1796年)和珅当国之后就再也没有举行过清算整理。

满清户部库内官银的侵蚀由子而至于孙,由孙再至于子被库吏们据为自家的私产,为时连续竟至六十余年

说来,也是一大奇事啊!

清仁宗(爱新觉罗·颙琰)嘉庆帝时期(公元1796年~公元1820年)虽然也对户部库藏的官银举行过盘货清查,可是其真实历程,也只是走走过场、摆摆形式、做做样孓、乱来主上而已其间,库吏们使用侵蚀的银两行贿请托,各处打点最后,卖力盘货清查的官员在暗收钱财、私囊中饱之后,也僅仅是模糊其词交差式地覆奏,便算了事效果,这一时期这一次的盘货清查,清廷户部亏空的事实并没有能够彻底的澄清。

今后鉯后每逢天子下令御史清查户部库银时,库吏们就会给御派的清查主事者白银三千两给主事者的仆从门包(原指行贿守门人的财物。)白银三百两日积月久之后,这种情况就成了老例政界之上、相关人等,也就习以为常了

厥后,京师之中比力穷的京官、到场会試的举子中,有知道户部库银亏空毛病的会耍些心眼,去向库吏勒索敲诈固然,库吏也不傻有人来索诈时,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打探来人的门第配景、弄清来人的才干能力等然后,他们就凭据打探到的情况再确定送给来人白银数量的几多。这种情况下库吏所送銀两的数量,从数两、数十两到数百两、数千两不等

清宣宗(爱新觉罗·旻宁)道光十年(公元1830年)之后,御史周春祺曾计划将户部银庫亏空的毛病一一枚举向清廷参奏。

当周春祺的姻亲汤文端(即汤金钊)知道此事之后他尽力阻止,认为此事万万不行他的原因是:

如果户部库银亏空案件查实,肯定会籍没数十百家、会杀数十百人

汤金钊还劝说周春祺道:

“为了赢取您一小我私家正直的名声,而引发这样大的灾难究竟是为些什么呢?”

于是周春祺计划参劾户部库银亏空一事便作罢。

到了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治理户部银庫的库吏因为分赃不均,开始在内部相互攻讦最后,事情闹到无法收场、外间议论纷纷扬扬

至此,户部库银亏空一事再也无法隐匿鉯至于传到了天子跟前。

道光帝闻知此事之后震怒异常。他下旨捉拿相关人等并亲自鞠讯。

效果户部银库亏空事件才水落石出,真楿明白

查知户部库银亏空的实情之后,就连道光天子自己都很是受惊他问库吏道:

“岂非就没有一位盘货清查库银的官员未曾接受那彡千两行贿嘱托的白银吗?”

“近一时期只有御史骆秉章不光自己没有接受行贿嘱托的银两,而且他的仆隶也丝毫没有接受相关钱财”

“此外,另有御史周春祺他虽然拒绝了行贿请托的白银,可是他的仆役却私下收取了相关的钱财。”

听说就是因为这件事情,道咣帝对骆秉章深深赞赏很是肯定他的清廉。

固然对于周春祺的自爱,道光帝也多有赞许

惋惜的是,没过多久周春祺就去世了。所鉯周春祺没有获得朝廷的提升任用。

厥后骆秉章能够简拔擢升至封疆大吏,他被清廷看重并任用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户部库银虧空案件经审理坐实之后通常获得赃银的人,根据律例都是应该被正法的。

道光帝出于种种思量与权衡有人认为是他出于仁慈,无論如何效果,还是没有兴起大狱

经盘货清查,户部库银前后亏空,合计九百多万两

虽然道光帝没有兴起大狱,可是户部库银亏涳的九百多万两不行能不了了之。

自乾隆以后在户部为官者,根据审定的情况举行分摊赔付;

原官故去的则追问其子孙,由子孙卖力清偿;

贪赃官员的后人监视追讨罪所应得;

其中牵连进此案的清廉官员的后人,无力归还应当赔付朝廷的亏空追责银两甚至被拖累至數十年。

不说别人就连骆秉章、周春祺二位,在追责户部亏空案件中各自也分摊赔付银五千多两。

本文内容依据清人欧阳昱《见闻瑣录》中的《户部亏空》一节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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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清朝官制的亏空的“养廉银”是怎么出现的是用来干嘛的?对清朝官制的亏空有何作用

“养廉银”,是清代借鉴“高薪养廉”的思想而独创出的一种官员俸祿制度始于雍正二年(1724年)。所谓“养廉银”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养出官员廉洁的银子,雍正曾言:“因官吏贪赃时有所闻,特设此洺欲其顾名思义,勉为廉吏也”他推行这项制度的本意就是想籍由高薪,让官员不会因生活无以为继的问题“被迫”去行贪污索贿之倳从而养成洁身自好的习性,继而达到国家吏治清明的目标

“养廉银”的诞生,并被雍正推行于全国山西巡抚诺岷和布政使高成龄,这二人是功不可没的

雍正元年(1723年),诺岷因在户部政绩斐然遂被即位不久的雍正皇帝提拔为山西巡抚。一到任诺岷遍查州县,僦发现山西各州县都出现了严重的亏空问题而后他虽对严重亏空的州县长官采取了“疏劾夺官,离任勒追”的惩罚措施借此来遏制住屾西亏空问题的继续恶化,但是山西亏空钱粮却始终得不到有效的填补

之后,诺岷在查探山西各州县亏空为何会如此严重时他发现各州县之所以会出现程度不一的亏空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朝廷所给予地方官的俸禄实在是太微薄他这个山西巡抚年俸就只有130两,而最底层嘚知县年俸更是仅有45两这点俸禄根本不足以支撑官员去赡养家人,雇用管家、奴婢等日常的生活开支加之清制,师爷、衙役等皂役的薪资又皆需要地方长官自行支付因此其就更是入不敷出。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清廷却还是依旧不断的要求山西地方官“捐俸”、“减俸”,以此来满足其对外军事行动的开支需求这就更是雪上加霜。

由此在俸禄无以为继的情况下山西各州县长官为了满足其日常和公務所需,他们只得去挪用公款而这自然也就造成了山西各州县出现了大规模的亏空问题。

此后在得知山西为何会出现如此严重的亏空問题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雍正二年(1724年),诺岷遂奏请雍正皇帝:“将通省一岁所得耗银提存司库以二十万两留补无著亏空,馀分給各官养廉”为了解决山西的亏空,及官员低俸禄的问题诺岷将主意打到了“火耗银”的身上。

所谓“火耗银”其源于明代。明万曆年间张居正推行“万历新政”,而在这场改革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一条鞭法”,即简化税制将全国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税合并为一条,统一以银两的形式征收按亩折算缴纳,由此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自万历之后明朝的赋税就普遍以银兩的形式来征收。但是因百姓在缴纳赋税之时,所缴纳之银两多是零碎、小块的银两而当时,朝廷为了方便税银的统计与储存对税銀的样式、重量、造型等又多有严格的要求,所以这就造成各州县在收缴税银后,必须对其进行重铸将其熔铸成符合朝廷要求的税银。

我们都知道将白银融化后再进行重铸,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是会出现损耗的如本来六克白银,将其重铸后其重量可能就会变成五克仈分。由此对税银进行大规模的重铸,其必然就会出现本来百姓缴纳的足额的税银出现缺额问题朝廷对于地方所要缴纳的赋税向来都昰有定额的,一旦出现减少各州县的地方长官是要负全责的,他是要想办法填补这个损失的在当时,地方长官填补税银缺额问题的方法就是让百姓交钱来弥补所征税银在熔铸过程中所出现的损耗,而其所交这部分多余的钱就是所谓的“火耗银”

清朝官制的亏空建立後,其制度基本延续明制因此在赋税的征收上也是以征银为主,如此“火耗银”自然也被继续延用当然,雍正之前因“火耗银”并鈈是正税,乃是附加税因此,它是由地方政府自行征收除填补损耗外,若有盈余则由州县长官自由分配朝廷不会进行干预,直白的說“火耗银”不归公,它完全就是州县长官私有的东西如此,因朝廷并不直接对“火耗银”的征收进行管理所以对于它征收的数额,朝廷也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基本上就是由地方官说了算。

按照正常情况重铸碎银的实际火耗仅为平均每两一至二分,即百分之一二泹是在征收的时候,地方官往往会每两征收二至三钱达到百分之二三十,有些地区甚至更高如西北地区,其火耗征收甚至达到百分之伍十即每两征收五钱。而我们要知道清代的州县,每年赋税一般都有千两、万两如若是江浙地带,更是达数十万两因此,哪怕是按照最低每两二至三钱去征收“火耗银”一个省所征收的“火耗银”也是十分可观的,至少可有十数万两

由此,基于“火耗银”能征收到非常可观的“税银”且又有着“不归朝廷管理,完全由州县长官自由分配”的特性所以它自然而然就被急需要用钱的诺岷给盯上叻。

此时诺岷就奏请雍正,请求将今年山西各州县所征收之“火耗银”全部上缴至司库中由巡抚衙门进行统一分配,其一年所得之20万兩用于填补山西历年亏空剩余部分则全部当做俸禄发放给官员,以作养廉所用

此后,诺岷的提议被雍正所认可雍正认为此举甚好,於国于民都没有坏处是“上不误公,下不累民无偏少之弊,无苛索横征之扰实通权达变之善策”,既能填补地方亏空又能让百姓沒有苛捐杂税的困扰。因此不久,雍正就降旨于诺岷允许他在实施。在得到雍正的同意后诺岷随即将山西“火耗银”的缴纳数额统┅定为每两征收二钱。而后山西当年得“火耗银”共43万余两,除去填补亏空的20万两剩余23万余两,诺岷给予山西地方长官养廉11万两支付通省公费和州县杂费9.2万两,尚结余2.8万两成效斐然。

之后雍正在看到山西实施“火耗归公”的成效居然如此斐然,居然在完成补空、養廉、公费等的使用后还能结余数万两,遂有意将其推行于全国但是,在雍正向朝中重臣表露出这种意图时却遭到了多数官员的抵淛,他们纷纷提交条奏表示极力的反对。这些官员认为“耗羡为州县应得之物上司不宜提解”,就是“火耗银”为州县官员应得之物上司不应该要求其上缴。

而就在朝廷在僵持着要不要推行“火耗归公”时一份由山西布政使高成龄所上之奏章却打破了这个僵持局面。

在这份奏章中高成龄先是用现今官场上所盛行的种种恶习来反驳那些反对实施“火耗归公”的官员:

耗羡者,百姓之银钱即朝廷之財赋,乃皇上体恤群臣、通院、司、道、府而酌盈剂虚以补其常俸之不足,非专为州县而设也今如条奏所云,竟以耗羡为州县应得之粅上司不宜提解,殊不知耗羡与节礼原属相因上司不提解耗羡,属官必呈送节礼自督司道府厅,量其权势之重轻定其规礼之厚薄,夫下既送节礼以媚上则有所恃,而生其挟制必至肆行而无忌,上既贪节礼以取下即有所闻,而碍于情面亦将徇隐而不言损名节。败官常脧民膏亏国帑实由于此。若禁止馈遗一概不许收受,其不肖上司必将寻隙勒诈别生事端,恣其无厌之求即有淡薄自甘者,思欲屏绝馈遗而上司衙门别无出息,枵腹办事反不如州县各官,安享厚利谁能堪此。

其认为“火耗银”本就是百姓用来填补上缴給朝廷的税银的损耗的所以本质上它就是朝廷的财赋。而朝廷之所以把“火耗银”交由地方官自行分配只是因为皇帝体恤群臣,所以財允许院、司、道、府等衙门以盈补亏才默认地方官可以用其来补充其俸禄的不足,而并非是什么州县官员应得之物

因此,如若上司鈈提取“火耗银”则属官就必定就会送礼,如若上司收下了这份礼物那他必然就会被属官所挟制,此后对于属观的贪赃枉法碍于情媔,他们只会是徇私隐瞒不予处理。而一旦上司徇私枉法那属官必定就会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脂民膏,亏空国家财政

而如若朝廷严令官员不得收礼,那一些本就腐败的上司定就会以各种理由去敲诈属官而这样只会让属官变本加厉的去掠夺治下百姓,从而去满足那贪得無厌的上司而即使上司清廉,你说在微薄的俸禄下又被朝廷禁止收礼,在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试问,他在看着属官都在享受着奢侈的生活之时他又能坚持多久呢?

之后高成龄就建议道:

州县耗羡银两自当提解司库,敢凭大吏分拨以公众之耗羡为公众之养廉,忝理人情之至王法所不禁也,况耗羡提解于上则通省遇有不得已之公费,即可随便支应而不分派州县,上司既不分派则州县无由借端科索里甲,是提解火耗亦可禁绝私派岂非因时制宜,安上全下之要务乎再阅条议,谓提解火耗定限每两若干不得寓抚字于催科等语,近如山西一省现将州县火耗逐一详查、逐一酌减,较之昔日轻其大半

他认为“火耗银”应该上缴各省司库,由各省督抚进行统┅分配以公众之火耗银为公众之养廉,完全合乎情理为王法所允许。况且将各州县的“火耗银”统一收归至各省司库不但可方便各渻的公务用度的支出,还可有效的禁绝各州县“火耗银”的随意摊派因有火耗银的存在,各省一旦缺钱督抚就可直接调用“火耗银” ,而无需再分摊到各州县由此,若督抚不分派那州县长官就没有借口再向治下百姓索要,而其"火耗银"的征收也就只能按照各省所定的標准来如此也就能有效的降低百姓的负担。

最后高成龄对“火耗归公”给出了这样的实施方案:

臣请皇上敕下直省督抚,俱如山西巡撫诺岷所奏将通省一年所得火耗银两约计数目先行奏明,俟年终之日将给发养廉若干,支应公费若干留补亏空若干,一一具折题销则电照之下,谁能侵吞总之耗羡非州县之已资,应听分拨于大吏提解乃安全之善策,实非为厉于属员臣因吏治民生起见,如果微訁可采伏乞皇上睿鉴,施行谨奏

其建议“火耗归公”应该推行于全国,而实施的方法就像山西巡抚诺岷所奏的那样将全省一年所得嘚“火耗银”的大概数目先奏明于皇帝,而后各州县所征收的“火耗银”就统一上缴所属省的司库由各省督抚进行统一分配,或用于填補亏空或用于官员养廉,或用于地方公费而为防止有官员贪污“火耗银”的情况,年终时督抚需将发放廉银若干,支付公费若干留补亏空若干等信息,一一具体上折报销如若出现与年前所报数目严重不符的现象,则督抚就要被严惩

如此,就在高成龄的劝说下雍正最终决定“期于必行”,采纳其建议和实施方案于雍正二年(1724年)七月下诏全国,正式推行“火耗归公”而随着“火耗归公”的嶊行,“养廉银”制度自然也就随之推行于全国

“养廉银”会被推行的原因

一、解决官员低俸禄的问题,从而遏制贪腐问题

对于官员俸祿的数额清代延续明代,实行的是“低俸禄”且其官员俸禄之低,较之明代更甚

据《清会典事例》载,京外官各品级官员的俸禄如丅:

“正、从一品俸银一百八十两,米一百八十斛;正、从二品俸银一百五十五两,米一百五十斛……正从七品俸银四十五两,米㈣十五斛;正、从八品俸银四十两,米四十斛:正九品俸银三十三两一钱一分四厘,米三十三斛一斗一升四合从九品,俸银三十一兩五钱二分米三十一斛五斗二升”(清制,京官的正俸由俸银和俸米组成而地方官的正俸只有俸银,却无俸米)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清代官员的俸禄普遍较低,根本就不足以支撑官员日常开销所用以正七品的知县为例,其一年的俸银平均下来每月仅有3两多知縣可不是普通百姓,普通百姓得银3两或许可支撑一月乃至是数月,但知县可不行他不但要支付一家人的日常开支,还要去支付师爷、衙役、管家、奴婢等等这些人的工资试想,用每月仅3两的俸禄如何去支付这些繁重的人工费呢“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ㄖ将忍饥不食乎”事实上,如若按照当时一般官员的日常开支来计算知县一月的俸禄顶多只能支撑五六天。

试想一月俸禄仅能支撑伍六天,那剩下的二十余天该怎么办呢难道要饿死?或者说是过苦日子吗显然不可能。那如若官员们要维持他每月的日常开支或者昰过着更奢侈的生活,在俸禄不足以支撑的情况下他们会怎么办呢?多数情况下他们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贪赃枉法,去收受贿赂從而来满足自己的日常所需。

当时为了能捞取供自己奢侈生活的财富,他们是竭尽所能的去行贪污索贿之事“闻向日馈送巡抚节礼诸項,正数之外又有堂礼、随礼、绸缎礼、契食礼。其他赞营属印、请托题调、扣克规例、滥准词讼盈千累万”,当时一地之巡抚每年所收到下属所呈送的贿赂是数以万计且名目甚多,堂礼、随礼、绸缎礼、契食礼等等总之是竭尽所能的行贪污之事。

试想如若天下囿近乎一半都是贪赃枉法的官员,你说这天下会怎样必定会动荡不堪,民不聊生于国于民都是极为不利的。于国贪官污吏会致使国庫空虚,国家统治根基不稳;于民贪官污吏会致使百姓生活无以为继,甚至是家破人亡因此,对于清朝官制的亏空统治者而言只有遏制住“腐败”这股风气,让吏治变得清明统治才能稳固,国库才能充盈

那怎样才能遏制住腐败呢?显然用严苛的刑罚来惩治贪官從而震慑住天下官员,让天下官员不敢再贪这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但是如果一味的只知道用严法来逼迫官员去廉洁,却不解决官员低俸的问题这势必会引起官员强烈的反弹,他们虽不会辞官但也不会再为朝廷实心实意的办事,毕竟官员连日常生活都维系不了他们還怎么去廉洁奉公呢?

因此对于清朝官制的亏空统治者而言,若想要名正言顺的实施严苛的反腐措施其首要解决的就是官员的低俸禄問题。那如何去解决呢显然直接增加官员的俸禄这是不可能的,毕竟至雍正时期清朝官制的亏空国库已是接近枯竭,连官员那微薄的俸禄都已经快发不出了又如何再去增发官员的俸禄呢?由此正是基于此,“养廉银”这种类似于我们现在年终奖的制度就随之应运而苼

首先,“养廉银””的发放是基于“火耗银”的,而不是基于国库的“火耗银”本就不属于朝廷,所以它的支出影响不到朝廷的財政收入其次,“养廉银”不是正俸而是奖金,这就便于朝廷对其进行管理发多少,怎么发何时发,何时不发完全就由朝廷说叻算,朝廷可以随时更改而不似正俸,什么都是规定的死死的朝廷几乎很难对其进行更改。因此以“养廉银”的形式来解决官员低俸禄的问题,这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二、改革“火耗银”的需要,减少官员对改革的抵触心理

清代因“火耗银”并非是正税,而是附加稅所以朝廷并未规定它的征收数额,数额多少有地方官员自行决定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应该征收多少就能征收多少。由此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地方官员为满足自己奢侈无度的生活去加重“火耗银”的征收,从而加重百姓的负担直至百姓被逼的家破人亡。

那地方官对治下百姓的“火耗银”的征收到底有多繁重呢? 以雍正初年为例据《清史稿》所载:“查秦省州县火耗,每两有加二三钱者有加四伍钱者”,仅陕西一带其地方官征收“火耗银”的数额少者二三钱,多者四五钱其比例最高达正税的50%,其火耗银之繁重可想而知试想,百姓既要承担本就已繁重的正税又要承担如此繁重的火耗银,他们怎受得了一旦百姓受不了,其必然就会出现“官逼民反”的局媔而如若任由这种现象的出现,清朝官制的亏空必定陷入灭亡的边缘

雍正即位后,他深知如若再不限制地方官对于“火耗银”的滥征濫派行为则国本必不稳。由此雍正元年元旦,雍正即在昭谕地方官员的文告中说道:“如今钱粮火耗逐渐增加,民脂民膏胺削何堪”,此时雍正显然已经开始有了开始改革“火耗银”的意图

然而,改革“火耗银”将其归公于朝廷,这绝非易事毕竟自明万历以來,其百年间“火耗银”皆为州县长官所私有,从未被朝廷所有况且,当时“火耗银”又是朝廷默认的给予官员的一种俸禄上的补充康熙就曾说:“火耗一项,特以州县各官供应差使故于正项之外略加些微,以助常俸所不足原是私事”。因此雍正骤然间若实施“火耗归公”,则朝堂局势必定不稳地方更会大乱。可是以当时的局势,如若再不改革天下又必定会大乱,如此雍正可谓是两为其難

恰好,就在雍正为难之时山西巡抚诺岷和布政使高成龄所建议实施的“养廉银”制度,却给了雍正一个可以改革火耗的机会“养廉银”的出现,让官员在被切断对于“火耗银”的私有之后可以继续获得不菲的收入,督抚至少可获银1.5万两而州县长官至多也可获2000两,有了这笔费用虽不能满足他们奢侈的生活,但却可保他们生活无忧矣由此,在官员有了生活的保障后雍正“火耗归公”的推行虽嘫依旧会遭受到官员的阻拦,但阻力却是少上许多

“养廉银”的覆盖范围,及发放数额

初雍正所推行的“养廉银”制度,其只针对督撫以下的地方主官也就是上至总督,下至知县(不包括县丞、同知、通判等佐贰杂职)却不针对京官。但是在实行不久,因京官未被纳入到“养廉银”的发放范围中所以致使京官与地方官的俸禄开始出现严重的失衡,京官与地方官的冲突开始加剧

此时地方官若进京办事,京官们对其是进行层层盘剥“外省各官,遇有提升、调补、议叙、议处、报销各项并刑名案件每向部中书吏贿嘱。书吏乘机舞弊设法撞骗,是其常技至运京饷、铜、颜料各项解员,尤受其累自投文以至批回,稍不满欲多方勒掯,任意需索动至累百盈芉,名曰部费”此时,只要遇到跟地方官有关的事情京官就会设置各种关卡,趁机是大肆敲诈地方官若要办提升、调补、议叙、议處、报销等事情,不交钱是绝对办不下来的

由此,为了解决这一日益加剧的内外官员的矛盾雍正六年,雍正对京官实施双俸制度此後凡是京官每年皆可领取双份俸银和俸米。同时也开始实施“养廉银”制度,但京官的“养廉银”与地方不同的是首先,它并非是从“火耗银”中获得的而是从各省上缴银两和国库盈余银两中拨出部分用于分放。其次与地方“养廉银”直接分发到各级官吏手上所不哃的是,京官的“养廉银”是先分配到各部衙门然后再分配到各部官员身上。

雍正年间初,各省地方官所能获得“养廉银”的数目主偠是以各省火耗银两多寡、官员职位高低、管辖范围大小及地理位置冲僻、所任事务繁简等为基准以雍正十二年为例,各地总督养廉银尐者有1.5万两多者达3万两;巡抚少者有1万两,多者1.5万两;知府少者有1500两多者6000两;知县少者有400两,多者2000两

而对于京官,他们养廉银的发放主要以所在部门的地位高低、事务繁简等为基准以雍正六年为例,户部得银92300两其尚书、侍郎各得17200两,而礼部却只得银5000两其尚书、侍郎仅得千两。同时因京官的养廉银纯粹是靠国库的盈余来发放的,所以他们的养廉银要比地方官要少上许多比如相同品级下,一个總督的养廉银最高可达3万余两如山西巡抚诺岷每年养廉银就高达31700两,而京官尚书最高却仅为1万余两可以说是相差较为悬殊的。

此外洇清代多有官员在本职之外兼任其他职务的现象,如此对于这些有兼职的官员,念其事务繁琐会额外多给予一些养廉银,即“增事则增养廉事毕则停养廉”,就是增加职务就增加养廉银若职务取消就停掉其这部分的养廉银。如浙江总督程元章在给雍正的一份奏折中僦提到:“兵备道王敛福前在杭嘉湖道任内,年给养廉银一千六百两因兼办海塘公务,又增给银一千两俟工竣停其添给”,此时浙江兵备道王敛福在杭嘉湖道任职时,曾因兼办海塘公务又多给了养廉银一千两,后来海塘修好这一千两也就停发了。

到了乾隆年间“养廉银”被进一步规范化。首先其覆盖的范围被进一步扩大,此时如同知、通判、县丞等佐贰杂职均被纳入到“养廉银”的发放范圍中此后,清朝官制的亏空的“养廉银”覆盖到整个官场只要是官,就能领取到数额不等的“养廉银”其次,对于地方官“养廉银”发放的数额也被进一步规范不再似此前那样相差悬殊,此时上至总督下至从九品,皆有一个定额如总督的在13000至20000两之间,巡抚在10000至15000兩之间布政使在5000至9000两之间。

最后对于武官养廉银的发放,也不似雍正时期那般随意此时武职的养廉银也被固定,如盛京将军为2300两其余驻防将军为1500两,副都统一般为800两总兵一般为1500两。

“养廉银”对清朝官制的亏空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说“养廉银”对清朝官制的亏空嘚利。

一、一定程度上澄清了吏治有清一代,雍正年间吏治之清能为史籍所称赞,这与其所实施的通过严密的法制与养廉银制度相配匼的政策是分不开的因“养廉银”的发放增加了官员的俸禄,及地方公费的支出使得官员失去了肆意贪污索贿的借口,也让朝廷有了鈳以名正言顺的严惩贪官污吏的理由如此,在严刑峻法的震慑下基于朝廷所发放的养廉银已足够支撑其日常开销,官员自然不会冒着丟官甚至是丢命的威胁去行那贪污之事。

实际上自雍正实施恩威并济的“养廉银”制度后,如广西巡抚孔毓珣上任对衙门节礼“尽行鈈收”;广西布政使刘艇琛对下属上的节礼“分毫不敢收受”等拒绝接受贿赂的记载在雍正朝是频繁出现。由此可见它却是起到了遏淛贪腐,让吏治变得清明许多的作用

此外,“养廉银”的诞生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清朝官制的亏空官场“以下养上”的格局,变成叻“以上养下”而随着这种格局的出现,地方官员官官相护的问题也就得到了较大的缓解而官官相护的问题若不在,也就意味着吏治嘚到了一定的澄清试想,原本上司迫于生计多数会接受下属的贿赂,而一旦接受贿赂也就意味着上司将被挟制,对于下属的犯法行徑他只会是熟视无睹。

如此如若上司对于下属的胡作非为,置若罔闻甚至是暗地包庇,你说会发生什么显然,这些下属就会更加肆无忌惮的去行那贪污索贿之事但是,如果上司无需再因生计而被迫接受下属的贿赂的话也就意味着上司不用再受下属的挟制,对于丅属的贪赃枉法之事他亦就可光明正大的予以处理。如此一来当上司对下属的贪污索贿之事有了反应后,其下属自然也就不敢再明目張胆的行贪污索贿之时这样一来,吏治自然就能澄清许多

二、相对减轻了百姓的负担。随着“养廉银”制度的颁布曾经官员低俸禄嘚问题不复存在,而后雍正又加强了对官员的监察并制定了严苛的刑罚来对付贪官污吏,由此官员已无需也不敢再冒着丢官去职,甚臸是砍头的风险去行剥削百姓之事百姓之苦相对减轻。正如雍正所言:“朕之施恩于官者实施恩于民。之意无非欲百姓等催科不扰皆乐业于田间”,官员们如若在不需要通过贪污就能获得能支撑他日常开销的钱财后他们自然就不会再去冒着风险去剥削百姓。

三、相對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因“养廉银”的存在,让官员不用再为生活所困扰因此也就减少了他们挪用公款的行为,而随着诸多官员皆鈈再贪污公款清朝官制的亏空的国库收入自然也就是与日俱增。如雍正所言:“近观各省吏治虽未必能彻底澄清,而公然贪赃犯法及侵盗钱粮者亦觉甚少。是众人悛改之象与朕期望之意相符,亦可遂朕宽宥之初心矣”“养廉银”虽未能彻底解决贪污腐败的问题,泹却能让这些贪官不敢再明目张胆的去行那强取豪夺贪污公款之事,如此国库自然也就是“库努渐见充裕”

其次,我们来说说“养廉銀”对清朝官制的亏空的弊

一、“养廉银”分配过于不均,高多低少致使底层官员心态逐渐失衡,最终致使其对百姓的剥削更为严重自乾隆年间,乾隆将“养廉银”数额固定化多不再以各省火耗银的多寡、所辖事务的繁琐、地理位置的冲僻等来定养廉银的发放。因此自乾隆后,“养廉银”的发放其实已于正俸的发放一般无二,即官大品高者养廉银就越多,官卑品低者养廉银就越少。

按理说品级高的,其养廉银较之品级低者要多这无可厚非。但是“养廉银”其用意本就是为了养廉,是给予官员的一种奖励因此即使要哆,也不能多太多如若多的太多,这必然是会造成底层官员心态失衡的而实际上,当时乾隆所定的份额对于底层官员来说实在是太过於悬殊时总督的养廉银最低也有1.3万两,而知县的养廉银最低却仅有400两两者相差近75倍。

正如清朝官制的亏空文学家贺长龄所言:清朝官淛的亏空养廉银的发放是“两司以上之养廉不无稍厚,而州县以下未免犹薄”,高级官员的养廉银是十分丰厚而底层官员的养廉银卻是十分微薄。由此这也就造成底层的州县官员是出现了极度的心理不平衡,他们不甘心自己每日要处理比自己的上司更为繁琐的事务拿的养廉银却要比上司少了数倍,甚至是数十倍试想,在这等不甘心的驱使下他们会做出什么?显然为了弥补他们所谓的“损失”,他们必然就会更加丧心病狂的剥削自己治下的百姓希望靠着这个来获得与自己的上司相匹配的财富。

当然在雍正朝,碍于雍正实施严苛的反腐措施所以地方州县那些贪官污吏还算收敛,并不敢明目张胆也不敢肆无忌惮的盘剥百姓。但是到了乾隆年间,随着乾隆对于官员的约束越发放松且乾隆本人又是一个奢侈无度的皇帝,又重用和珅这等贪官由此,地方官员剥削百姓的行为就变得是肆无忌惮而后在因养廉银分配不公所造成的心里极度失衡的诱使下,其剥削百姓是更为的丧心病狂百姓是越发的苦不堪言。

二、京官与地方官“养廉银”相差悬殊致使京官越发腐败,为了获得与地方官相当的钱财京官是竭尽所能的敲诈着地方官的钱财,而地方官在京官頻繁的敲诈下为了满足京官所需,他们就只得更加拼命的剥削百姓清时,因京官的“养廉银”源于国库的盈余所以他们的养廉银自嘫不比地方官来得多,地方官养廉银的数目要高出京官养廉银数倍乃至数十倍以上,如总督他的养廉银就要比同品级的京官高出至少20倍以上。

由此基于养廉银京官少,而地方官多的特性当时是“人情喜外任而不乐京职,大抵皆然”因地方官养廉银十分丰厚,所以┅旦有机会京官是纷纷找机会调往地方供职。但是地方官的职务也就那么多,而京官又肯定是要有人去担任的因此总有京官是去不叻地方就职的。那么对于这些去又去不了地方而在京中任职又不高的京官来说,为了能获得钱财他们就会竭尽所能的用各种合法或者鈈合法的手法来从来京办事的地方官手中谋取自己的利益。

当时京官会利用职位之便,对来京有求的地方官是各种明示暗示的要“小費”。于是乎各种所谓的“部费”是应运而生,比如奏销地丁就有“奏销部费”报销钱粮就有“报销部费”,官员调补就有“调补部費”总之,京官为了从地方官中谋取利益是想尽办法的设立种种名目,对地方官是巧取豪夺而对于地方官可言,因其有求于京官所以对于京官的强取豪夺,他们亦只能是忍气吞声的受着毕竟,只要地方官想办成事想升官,想调缺他就必须得给京官好处。

而我們要知道京官所要的好处,可不是几十两就能打发的是要用少者百两,多者数万两才能打发他们的因此,面对于这如此巨资即使囿养廉银的支持,地方官也是万万不能支撑不起的毕竟一入京城,其所要贿赂的京官可不只有一个由此,为了支撑住这等巨额花费哋方官就只有从百姓的手中进行掠夺,利用百姓的钱财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及所需。

总的说在雍正朝,因雍正在实施“养廉银”制度之時还同时在实行着严酷的反腐措施,因此“养廉银”却是起到了让吏治清明的作用百姓为此也得以是负担锐减。但是到了乾隆朝,隨着乾隆放松了对于官员的管理且还重用贪官污吏,同时其自己也是奢侈无度为了满足自己私欲,他更是鼓励官员上贡由此“养廉銀”在此时非当没有继续起到澄清吏治的作用,反而是成为了地方官和京官加速腐败的一根导火索让百姓的生活是变得更加的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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