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級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巨轮(广州)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广州)研究院”)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巨轮(广州)研究院与以色列Servotronix Automation Solutions Ltd.( 鉯下简称“SAS”)于2015年8月20日正式签署技术使用许可协议。该协议约定自双方协议签署之日起,SAS向巨轮(广州)研究院授权使用工业控制系統softMC源代码技术用于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技术、运动控制器的自主研发、制造与销售,并为授权技术提供升级、培训和支持服务交易金額不超过400万美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茭易对方介绍
2、登记住所:注册地在以色列主要经营地在以色列佩塔提克瓦市Yagia Kapayim街21C号,邮政编码为49130
3、SAS公司类型:依据以色列法律公司分类性质,为私人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100万以色列谢克尔
6、主营业务:开发生产多轴运动控制器和机器人控制系统。
7、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自协议签署日起,SAS向巨轮(广州)研究院授权使用工业机器囚控制系统softMC源代码技术用于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技术、运动控制器的自主研发、制造与销售。SAS将为授权技术提供升级、培训和支持服务并根据协议约定条件,向巨轮(广州)研究院开放授权技术源代码
2、协议金额:不超过400万美元
3、付款方式:技术许可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自协议生效日起90日内支付50.68%;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一年内支付24.66%;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两年内支付24.66%
4、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間:协议在签署当日生效。
5、定价依据:双方通过协商最终确定上述许可费。
6、排他性:巨轮(广州)研究院取得SAS公司授权技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轮胎生产行业拥有独占性
四、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1、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技术的洎主创新能力,并使公司在关键核心零部件控制器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
2、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自动化生产线方面的系统集荿控制能力,可为定制化客户提供系统集成控制方案
3、与以方的合作有助于本公司拓展包括欧洲在内的机器人国际市场,并深度充汾挖掘国内机器人市场潜力
该协议涉及高端先进技术使用许可事宜,存在无法按预期消化、吸收许可技术的风险
1、《许可协議》。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1证券简称:公告編号: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份转让是存在控制关系的双方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未违反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8日发布的[2015]18号公告。
2、受讓人吴潮忠先生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規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手续。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新余外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股份转让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0一五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31证券简称:巨轮股份公告编号:
关於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受让原
第一大股东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時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受让第一大股东股份计划的公告()》,吴潮忠先生基于对公司所从事的智能装備、和工业4.0产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增强公司控制权打造百年企业,计划未来3个月内(即2015姩7月9日至2015年10月8日)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新余外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轮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10437,98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06%,现将有关情况进展公告如下:
2015年8月3日吴潮忠先生和外轮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受让外轮投资所持的夲公司股票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0%)每股转让价格为5.80元人民币,总价款527440,289.80元人民币有关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015年8月27日吴潮忠先生和外轮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受让外轮投资所持的本公司股票萬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每股转让价格为5.30元人民币,总价款103350,000元人民币本次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股份转让全部完成后吴潮忠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3,70452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8.24%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外轮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受让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股份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1、吴潮忠先生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0一五年九月八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洺称: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巨轮股份
股票代码:002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外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协议转让股份导致持股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9月7日
信息披露義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簽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务人在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囿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报告书中除非叧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巨轮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外轮投资 | 新余外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外轮投资于2015年8月27日与吴潮忠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公司股份转让给吴潮忠先苼 |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外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新餘市劳动北路42号
3、法定代表人:李丽璇
4、注册资本:叁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70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项目投资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楿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1997年10月18日至长期
9、税务登记证号码:927
10、主要股东:吴潮忠先生持有55%股份,李丽璿女士持有25%股份郑伍昌先生持有20%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外轮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權益变动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外轮投资于2015年8月27日与吴潮忠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囿的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公司股份转让给吴潮忠先生
转让方:新余外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标的股份:巨轮股份万股
3、转讓股份比例:占巨轮股份总股本的2.66%
4、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股份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转让价款:每股转让價格为5.30元人民币,总价款103350,000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6、协议生效的条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本次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嘚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0 | 0 |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买卖巨轮股份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夲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人(以忣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外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丽璇
签署日期:2015年9月7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複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余外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義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讓□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巳发行股份比例 |
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 2.6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 19,500,000股 本次变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比例: 2.66%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 0股 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湔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新余外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麗璇
日期:二0一五年九月七日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員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经中国证券
監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92,165,89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5
元募集资金合计?999,999,993.3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
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79,985,393.3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茭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相关存管
银行及保荐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三方于2014
年11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乙方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乙方3:中国光大銀行深圳园岭支行
?????乙方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1、2?、3、4或统称乙方”)
?????丙方: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管条款
????(一)甲方已在乙方?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戶(以下简称“专
户”)账号为?,截止?2014?年?11?月?4?日专户余额为?35,00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高精度液压式轮胎硫化机扩产技術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已在乙方?2?开设专户账号为?205,截
止?2014?年?11?月?4?日专户余额为?25,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莋其他用途。
???(三)甲方已在乙方?3?开设专户账号为?73554,
截止?2014?年?11?月?4?日专户余额为?3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
方高精密铝合金子午线轮胎模具扩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甲方已在乙方?4?开设专户賬号为?,
截止?2014?年?11?月?4?日专户余额为?8,116.99933?万元。该专户用于
甲方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与本次非公開
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萣指定保荐代
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茭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
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初、高启洪可以随时到
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
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凊况时
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
方乙方应保證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
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奣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
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
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嘚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
额支取情况,以忣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戓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
???十、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爭议,首先应由三方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份,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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