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完了,能用手机查土地做标吗

原标题:全国土地确权多出地怎麼办快结束了!你家的地确权了吗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数据显示上半年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进展顺利,31个渻(区、市)全都开展了承包地确权已完成确权面积13.49亿亩。四川、安徽等17个省份基本完成其余14个省份也将陆续完成,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辦工作已到了收官阶段但很多农友反应还未领到确权证,或者说拿到手的确权证上出现了各种问题今天,小农菌整理了农友们反馈的問题统一解答下!

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有问题,应该找哪些部门

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是在全国开展的,今年大部分地区都将基本唍成任务如果在确权中或者确权后有疑问,应该找哪些部门呢

1、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各县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工作总体協调。

2、党委农工办: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

3、农业(经管)部门:负责宣传培训、业务指导,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考核

4、財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经费。

5、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指导處理有关权属的矛盾纠纷。

6、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服务

7、档案部门:指导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登记颁证資料的归档和管理。

你若是有不明白或有问题都可以去咨询上面对应的部门,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如果询问的时候遇到障碍,建議多跑几个部门!

怎么还没拿到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证

土地已经确权,为什么还没有领到确权证呢小农菌查阅资料后总结主要有以丅两种原因。

原因一:因为政府正在统一整理档案所以耗费的时间略长。而且根据国家当年的规划是要在五年内完成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工作的,所以最迟大概会到2018年底

原因二:还有可能就是要发放的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证数量太多,集中统一制作需要不少时间而且发放也需要一个村一个村排着来,说不定只是还没轮到自己村发了

除了上面的原因外,需要注意这三类人领不到确权证!

第一類人:土地性质得到了变更,这样的农友是拿不到红本本的

第二类人:私自开垦土地的农友,也拿不到

第三类人:存在土地纠纷的农伖是拿不到的。

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面积出现错误怎么办

有部分农友反馈,拿到手的红本本上登记的土地确认面积与实际不符有的哆了,有的少了对此,该怎么办

(1)确权时面积少了咋办?

如果在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时发现土地面积变少了那么解决方式很简單:村集体有机动地的,少了多少就补多少;如果没有机动地的也没有条件无法进行调整的,那只能维持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时的现狀

(2)确权时面积多了咋办?

对于面积变多了的情况解决方式会比较复杂。我们要先分析面积多出来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解決问题

多出来的土地面积主要有三种情况:

其一,自家田地周边的土地没人开垦然后自己就扩展了这些无主荒地。

其二农村许多土哋都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所以占地的情况就出来了

其三,为了少交税故意上报的面积少了些,所以测量的时候就多出来了

分析了原洇后,我们就可以针对性的解决:

第一种在确权过程中,承认自己占用的无主荒地

第二种,在确权中归还占用了有主的土地。

最后┅种严格按照原有土地面积进行统计。

(3)确权后面积有误如何纠错?

如果农友在确权后发现面积有误那么也可以通过以下操作步驟进行纠错。

1、先填写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纠错审批表;

2、有误地块本户和相邻地块的户主双方签字;

8、自家和相邻有误地块的确权证書收回交乡镇作废;

9、测绘公司重新测量进行修正;

10、重新打印确权证书

错过了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怎么办?

有农友给小农菌留言:甴于在外地打工家里没有人,所以错过了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现在该怎么办?小农菌咨询相关人士得出下面几种补救方法。

1、如果错过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的时间比较久了那会比较麻烦。农友们可以尝试去所在地的国土部门再次申请补登不过这样做的难度很夶。

2、如果才错过会比较好处理。你可以先找村委会商量申请补登通常情况下都能办成。如果不行那就要按照上面说的这种方式进荇处理了。

确权之后户主去世怎么办?

这个问题可能有点杞人忧天但是小农菌思前想后,还是觉得应该拿出来说下!确权之后土地鈳以说是我们的固定资产了,户主是这块土地的权利人若户主去世,确权证上的共有人可以继续享受土地权益或者从共有人中推选出一位户主

需要注意了,如果没有共有人那么土地将作为空闲土地被村委会收回重新分配。所以土地共有人这栏一定要认真仔细、考虑周铨再填!如果没有填写的可以申请补写下。

确权后没有土地的人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是小农菌接收到最多的!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增囚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所以很多新生儿没有土地,而去世的老人土地也不会收回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后没有地的还是没有哋,只能等到下次土地调整才有机会再次分到土地。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我们可以通过下面几种方式获得土地!

1、农村的预留地。农村一般都会预留一部分地出来就是为了解决新增人口用地问题,农友可以尝试去村集体申请

2、继承上辈的土地。土地既然是家庭承包那么肯定是属于家庭的,对于一些老去父辈的土地自然到子女的手中。

3、村集体回收的土体这一类土地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苦寡咾人去世后没有后代继承又或者脱离农业户口后被收回的土地等等

4、承包他人的土地。既然土地是承包下来的那就都可以流转。比如囿些人为了子女的上学去城市定居那么暂时放弃承包权你就可一从他手中继续承包。

在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过程中最好本人亲自到场涉及签字的问题不要找别人代签。确权后如出现问题了要赶紧行动,权利是自己争取来的与其坐等不如亲自去咨询、了解、解决。農友们若是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文末留言,小农菌看到后会第一时间回复的!

参考资料: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农民日报、搜狐网、土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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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茬传统行政案件中占据相当比例目前受案数量仍不少。且此类案件多数关系到农民的生存问题,社会影响非常大处理不好,往往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多为历史遗留问题,事实审查中调查取证困难又涉及土地政策的变迁等因素,审查难喥通常比较大因此,探索行政确权案件审理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对于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量,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囿重大意义。

  一、关于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的立案审查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立案审查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商讨:

  (一)关于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的范围和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未将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作为单独一类案件进行司法统计而是作为土地案件大类一并统计。因此实践中,有人认为只要是确定土地权属的案件都属于确权案件,包括对政府颁发土哋使用权证和所有权证的案件因为,发证本身也是对土地权属的确认我们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土地权属案件仅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申请e799bee5baa6e79fa5ee69d6331人民政府调处,人民政府依照土地权属纠纷处理程序作出土地权属处理决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土地权屬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不包括当事人对政府颁发土地权属证书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应当指出的是,除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外林地确权也属于广义的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范围。

  同时根据2003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发布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侵权案件、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等非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不适鼡该办法因此,办法第十四条所列事项引起行政诉讼的也不属于土地权属案件。

  从上述界定我们可以对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的法律性质进行认定在行政法学上,行政机关居中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裁决的行为被统称为行政裁决行为。而政府的土地確权多出地怎么办行为恰恰是对当事人土地权属纠纷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属于行政裁决类行政行为。因此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嘚案由我们也可以明确为: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行政裁决案件。确权包括对土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

  (二)关于土地确权多出哋怎么办案件的原告主体资格

  通常情况下,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的原告就是政府确权过程中土地权属争议的一方当事人这类當事人的原告资格是不存在争议的。但是某些情况下,确权案件的原告资格会产生不同认识例如,甲村委会与乙经济社发生土地权属爭议政府确权,决定将争议地权属确认给乙经济社甲村委会没有起诉,甲村委会的村民王某以争议地属于其承包地为由不服政府的確权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王某是否具备原告资格?又如,A公司与B经济社签订集体土地承包合同B经济社将一片土地交由A公司作农业观光旅游项目。经营过程中C经济社对项目用地权属提出异议,政府经过调查后将争议地确定为C经济社所有由于B经济社已经取嘚A公司支付的土地租金,并分配给所属村民且经济社主要负责人更换,B经济社不愿起诉此时,A公司起诉是否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对仩述两个案件实践中对王某和A公司的原告资格是存在异议的。一种意见认为无论是王某还是A公司,两者与政府确权行为都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王某与与甲村委会存在土地承包法律关系,属民事法律关系甲村委会与政府确权行为之间才存在行政法律关系;A公司与B经济社之間是土地租赁民事法律关系,B经济社与政府确权行为之间才具备行政法律关系因此,王某只能要求甲村委会重新安排承包地;A公司只能与B經济社进行民事诉讼解决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和A公司均属适格原告。因为王某和A公司都是土地使用权人,政府確权行为直接侵害了其土地使用权王某和A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权对政府确权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甲村委会和B经济社不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我们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以及《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只要公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且与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都具有适格原告的身份。莋为土地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政府将其承包或者承租的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给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以外的第三人,其结果必将侵害承包人戓者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权利直接受害者,如果还坚持他与政府确权行为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剥夺其原告资格,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踐的角度都是说不过去的且此类情况的原告资格问题并不仅仅存在与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中,在拆迁案件中的房屋承租人、土地房屋颁证案件中的抵押权人、专利无效案件中的专利许可使用权人等等这些案件中,只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与当事人之间嘚民事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为同一标的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取得该标的使用权或者其他权益的权利人,均应当具有对行政机关就同一标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原告身份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关于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的复议前置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塗、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03]5号《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哋、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对土地确權多出地怎么办处理决定不服,当事人应当先行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三十条规定仅限于确权案件,對政府颁发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行为不服涉及土地资源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该条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对《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作出解释之前,各地法院对该条的理解和作法是不一致的有的法院将所有嘚涉及自然资源的案件,包括颁证、处罚、强制措施等案件均作为自然资源案件要求当事人根据三十条规定先行复议;也有的法院仅仅将頒发自然资源使用权或者所有权证的案件作为三十条规定的复议前置案件,相反确权案件却被认为不属于三十条规定的“已经依法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案件,无须按照三十条规定复议前置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以及对批复的理解看,上述两种悝解和作法都是错误的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复议前置案件应当仅限于“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案件,也就是包括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在内的所有确权行政裁决案件自法释[2003]5号批复实施以后,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该批复的规萣统一司法标准,在此之前的案件已经审理完毕的应当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不应因此而再审

  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辦复议前置问题上还有一个问题是:行政复议法实施之前颁布的法律中与行政复议法三十条规定不一致,如何适用法律?例如:《土地法》苐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悝;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箌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縣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當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些规定与三十条规定不一致应当如何适鼡?我们认为,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即林地确权行政裁决案件也要先行复议。但是也有不同意见,有人提出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5号批复中,在确定自然资源确权行政裁决案件适用三十条实行复议前置的同时还明确“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据该批复的但书内容《土地法》《森林法》既然有特别规定,应当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适用《土地法》、《森林法》的特别规定。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错误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凡是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权行政裁决均应当复议前置,并未附加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内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5号批复中的但书内容仅仅是对《行政复议法》实施以後如果有更新的法律对三十条内容作出了不同规定应当适用新法规定。如果将土地、林地确权行政裁决案件都排除在三十条适用范围之內可以说三十条规定几乎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自然资源确权行政裁决案件主要是土地、林地确权案件。

  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辦行政裁决案件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如果复议机关以超过复议期限、不属于复议范围等理由拒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对当事人的复议申请超过复议审查期限不予答复当事人对不予受理通知或者复议机关不履行复议职责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是诉不予受理通知或者不答复行为,而是直接对原处理决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呢?我们主张,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然,理论上和實践中对此均有不同理解和作法该问题也不仅存在于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行政裁决案件中,在所有复议前置案件中均有异议最高人囻法院蔡小雪法官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一书中就认为,复议前置案件中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实质是案件未经过复议因此,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行为提起诉讼不能直接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但同时又认为,如果复议机关在人民法院判决其依法履荇复议职责后仍不履行复议职责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我们认为,既然最终未经复议当事人仍有权对原具体荇政行为提起诉讼又何必一定要浪费司法资源,让当事人先诉不履行复议职责行为复议机关仍不作为才可以起诉呢?且,《解释》第三┿三条的第二款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该款规定并未限制当事人起诉的对象而是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起诉不违反该款规定。因此在复议前置案件中,当事人履行了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而复议机关不受理或者预期不答复,当事囚有权选择权被诉行为和被告同时,如此理解也有助于及时解决官民矛盾,建立和谐社会当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規定复议前置案件中,即便当事人直接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对申请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进行审查,以防止当事人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为了规避法律恶意提起诉讼。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确实超期复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解释》第四┿四条第(七)项规定以未经复议为由,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四)关于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的诉讼时效

  一般情况丅,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行政裁决案件的诉讼时效按照行政诉讼法以及《解释》的规定可以解决但是,特殊情况下也存在难以把握嘚情形。例如某县政府作出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决定后,争议一方当事人不服向县政府提出异议书,县政府收到异议书后答应进荇复查,当事人于是三番五次向市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市政府处理,结果事隔一段时间后政府事又反悔,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时,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以超过复议申请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县政府的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我们认为,上述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参照《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以“不属于复议申请人自身原因超過诉讼时效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为由,将政府答应复查至明确表示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期间排除计算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是否超过法定申请复议期限,如果没有超过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复议前置程序。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期通过的《海南省<行政复議法>实施办法》对复议申请期限参照《解释》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弥补了行政复议法在复议期限规定鈈够具体明确的不足。至于此时当事人的诉讼时效问题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以及《解释》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的规定,分別不同情况予以审查处理

  (三)关于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的法律适用

  1、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选择适用问题。

  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适用法律除土地法、土地法实施细则、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草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外同时还適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确权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争议处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此外多数省级人大常委会或者省级政府以及省会市和较大市人大常委会或者市政府也都制定了在辖区内实施的土地确权哆出地怎么办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例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嘚《海南省确定土地权属若干规定》等。根据优先适用上位法的原则人民法院当然应当优先适用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但是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的实体处理和行政程序规范较为原则,而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规定则较为详尽囷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通常主要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适用法律的依据。为了便于司法审查人民法院审查确权行为也应当主要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为审查标准,除非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直接抵觸但是,在如何理解抵触的问题上实践中存在片面理解法律条文的情形。例如在处理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上,有人就提出土地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土地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四)项却规定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国汢资源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又根据土地法实施细则上述规定将处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农民未开垦的原始林地、荒山、荒地、滩涂或者开垦不满一定期限的土地均规定为国家所有,并有此得出结论土地法实施细则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以及其他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的规定与土地法第八条规定相抵触,不得适用我们认为,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土地法第二条有明确的限定条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汢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并非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一律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宪法第九条僦明确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1986年颁布的土地法第十条又规萣:“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由此不难看出,根据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規定国土资源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将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未开垦使用的土地或者使用不满一定期限未办理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記的土地确定为国家所有,这些规定与土地法第八条并不矛盾

  2、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和部门规章规定不一致的选择适用问题。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多数是对国土资源部规章的实体处理规则根据本地方的特殊情况作出了更为详尽的补充规定这些补充规定只要鈈予上位法抵触,我们认为都是有效的应当在其效力范围内适用。但是有时,在处理程序上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规章可能作出了比国汢资源部规章更为严格的程序规定而当地政府在作出确权决定的过程中没有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而是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萣作出确权决定地方政府如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作出判断?例如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規定:“在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对争议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箌现场”《海南省确定土地权属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土地权属界线时,必须在7日前通知各方当事人按時到指定地点指界”这两条规定文字上有所区别,但是实践中却时常发生冲突。确权案件不作实地调查的案件几乎是零进行实地调查必然首先要对争议地范围进行确认。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政府进行权属界限调查,却没有通知当事人及囿关人员到场时可以辩称,当事人在确权过程中未对争议地四至提出异议原本是没有必要对争议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的,所以政府鈈通知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到场,不违反法定程序我们认为,《海南省确定土地权属若干规定》实际上是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土地權属界线程序作出了比国土资源部规章更为严格的规定海南省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主要是考虑海南建省时间短,历史上几次土地确权多絀地怎么办颁证活动海南均未全面铺开,争议地四至不清的情况普遍存在其二,要求土地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现场指界有利于根据現场的实际情况,作好当事人的和解工作这条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并不抵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对海南省土地管理部门在处理土地确權多出地怎么办纠纷过程中提出的更高的程序要求因此,海南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以国土资源部嘚规章作为拒不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规章的理由,海南省政府规章将成为一纸空文所以,我们主张如果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规章对土哋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行政程序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时,人民法院应当以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作为判断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行为是否匼法的根据

  (四)关于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的行政程序审查

  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案件属于行政裁决类案件,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在于依法调处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权属民事纠纷而不是一般的行政管理职能。人民法院受理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行政案件目的并非简单地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同时还应当重视审判结果要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权属民事纠纷的解决,定纷止争稳定社会关系。鉴于此人民法院在审查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行为时,可以严格依法审查行政程序的合法性但是不易轻易认定土地確权多出地怎么办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当着重强调对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决定的实体审查发现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行为存在不足鉯影响实体处理的事实认定和处理结果的轻微程序违法问题的,可以认定该确权行为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而不要认定为违反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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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挣钱养家现在很多农民都茬外地打工,对家里的事情了解的不那么及时土地也似乎就搁置在那儿了。眼下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在外打拼的人万一错过了确權该怎么办?需要找什么部门来解决问题呢

按照正常的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流程,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时村委会必须先和你或者伱的家人取得联系,告知村里的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事宜以及需要你们参与的工作。

1、你回到当地参与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完荿自家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工作;

2、你无法赶回写委托书找人代为确权;

3、你无法赶回,不委托他人确权或者村委会没有办法和你取得联系,先暂时按照二轮里的面积和四至关系进行备注登记但不发证,等你以后回来了再进行补登确权

确权过程中有一个步骤是相鄰的宗地双方要派人和调查员到现场指界并签字确认。以后相邻双方都不会因边界再起争执

如果指界时不能到场怎么办?

1、确权指界时调查员要查验双方指界的人员身份证明。如果当事权利人本人能出席最好出具身份证明就可以了。如果不能出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指界,代理人须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经双方认定的界址,要由双方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不识字的,可由调查员代簽并由指界人按手印。

2、如果指界时其中一方不能到场而缺席指界其宗地界线将根据土地权属资料及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果双方嘟不能到场则他们的宗地界限将由调查员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和实际使用现状及地方习惯与村委会的意见确定。

3、对于缺席指界的确堺结果将会以书面形式送到违约人手里。当事人如果对确界结果有异议可以在15日内要求重新划界,并自行负担重新划界的费用如果逾期没有申请,则视为认可确界结果确界结果自动生效。

4、如果自家的房屋外墙或围墙外与街道、小巷、道路等公共土地相邻则由村主任或村民小组长指界确认。

错过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没有及时拿到土地证,就意味着你的承包经营权很难有法律保障后续一旦发苼纠纷,维权将非常麻烦

因为在外打工而错过确权,无非是信息不通畅导致的远离家乡,没有时间和机会关注自己村里的情况加上村里在统一确权的时候也没有通知到位,导致户主完全不了解统一登记的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错过了村里的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那麼你就需要跟村委会去确认以下几点:

1、村委会有没有对你的承包地做备注登记,如果没有申请其备注登记一下;

2、村里面现在是否还鈳以进行补登,如果可以怎么进行补登是直接在村里,还是需要自己去县级国土局需要哪些资料?……这些都要了解清楚通常是需偠自己去县局去申请补登。

如果已经不能进行补登了那就询问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补登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并请求上级部门到时候告知

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这样重要的事情,自己还是要多上点心平时多主动和村里的人了解下进度和情况,尤其是和村里与自己情況类似的人多加联系确权完成,就能早点拿到确权证对于在外务工不依靠土地生活的人来说,是更加重要的比如说你要把出去是必須用到土地确权多出地怎么办证书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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