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乡村兽医登记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六条 四、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級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登记: 1、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 2、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 3、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 4、经县级人民政府獸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1、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 2、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者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从业年限證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1、受理(3个工作日) 2、审核(5个工作日) 3、签批(5个工作日) 4、发证(2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15个笁作日 九、收费标准:不收取工本费; 咨询电话:6822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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