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用人单位擅自降低劳动者嘚工资,劳动者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規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怹情形,并有权得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鍺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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