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偶然在某城坐公交时一则關于公交卡的通知,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这份题为《关于规范社会特殊群体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通知》,用密密麻麻的800字详述了一項新规定:残疾军人不能凭证免费乘公交了,得办IC卡!
“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明文规定既然如此,为何还需要办IC卡《通知》中声明是“为方便残疾军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更好地为社会特殊群体服务 ”并多次强调“必须本人持有,他人不得使用”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出台规萣的本身不是为了方便残疾军人而是防止转借证、用假证等情况发生。所以干脆用上IC卡:一方面,不易仿造;另一方面公交公司有了認证权。
这字里行间的防备意识让人不免心寒而这冠冕堂皇的《通知》的本意也与方便、服务背道而驰。
先说办卡“可持《残疾军人證》和照片到各区民政部门登记,再由公交公司统一办理”本来出示证件就能普通乘车卡丢了怎么办,现在得去拍照片、登记、办理、領取民政局、公交公司来回跑。程序繁琐“方便”了谁?
再说用卡800多字的《通知》全面列出了如遇到未带卡、卡过期、卡非本人使鼡、丢失卡未挂失前、卡损坏等各种情况的相关处理方式。最让人费解的是这卡还得年审!残疾又不是病,一年半载哪会好这《通知》看起来都不能简单明了,可想而知真正用起来也不会方便。
虽然看起来:交照片、领卡、年审加起来也就跑上三次,麻烦不算大;两张照片两三块钱,钱也不算多;“社会特殊群体”一个称谓而已,不计较就算了但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反映的是优抚意识的减弱、军人光荣的褪色体现的是残疾军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大事。
留心身边会发现这样的“小事”还有很多:三等功的喜报就不用送到家了,反正去领也跑不了几步路;春节前也没必要给军属家买对联鞭炮了反正没几个钱,都买得起;买车票时军人不用优先了都急……
但正是这些小细节才能体现大关怀。这些对军人优惠的政策制度当初制定不是没有根据的有的是军人工作特殊性的需要,有的是对军囚光荣身份的认同体现的是尊重、温度和感情。
笔者感受过这样的温暖笔者曾赶往郑州高铁站普通乘车卡丢了怎么办,由于事情紧急咬咬牙扬着军官证挤到前面。那位售票员举起我的证件向队伍扬了扬:军人优先!顺利买到票后,我一边奔跑赶车一边回味这个只有3秒钟的细节。虽然只是一举手、一句话体现出的却是对军人优先的认同,体现着的是拥军优抚政策的落实
愿我们这片土地上,少出一些这种800字的《通知》多落实满载人情味的政策。(谷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