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以被告在法庭上被原告打阅读被告提交做司法医疗鉴定本人的原始医疗病历

前言: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是┅个极不负责、制造多起违法鉴定和虚假鉴定给多人造成了伤害的司法鉴定所,从成都市司法鉴定投诉登记表中可以看出,短短半年嘚时间在成都市司法鉴定投诉登记表中,一页纸上共记载9个投诉登记其中投诉联合鉴定中心的就有5起,一个鉴定机构之所以这么一再②的犯同样的错误之所以有机会再去伤更多的人,这与两被告的行政不作为有大关系

我们的司法不公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法院以自己鈈懂医用司法鉴定中心“专家”的意见为挡箭牌。而司法局、司法厅这些可以管理违法鉴定的机构又以法院采纳鉴定意见的判决书为擋箭牌,两者都不去管这个鉴定意见有多么的不合理、多么的荒唐、多么的漏洞百出本来该管理鉴定中心的司法局和司法厅,一起座在被告席上联合对抗着一个失独母亲,让一个失独母亲感受着一次又一次无法呼吸的愤怒和侵入灵魂深处的绝望社会的秩序,难道不该峩们每个人去维护、去尽责吗特别是你们这些掌握着天平砝码的权力人!老百姓的利益在你们的眼里是什么?在生死面前特别是你们吔同样是父母,同样有子女的情况下你们也可以这样不负责。在你们的心里还有没有责任这两个字的约束。

如果每个人都履行自己的職责我的优秀儿子不会死,他马上15岁了会保护自己母亲的男子汉了。如果鉴定机构履行自己的职责一个失独母亲不会失去儿子五年叻,还要承受这种司法不公带来的愤怒和绝望也许已经早就释然,重新当母亲了我们的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如果履行自己的职责,僦不会让一个漏洞百出、黑白颠倒、违法的虚假鉴定逃过一次又一次的审判如果鉴定意见只是一个证据,为什么不可以重新鉴定为什麼所有的法院都不让重新鉴定?因为他们在保护华西、保护鉴定中心你们的眼里只有利益,看不到老百姓的痛苦

现在,又开始新一轮┅ 审法院的审理鉴定机构是否存在违法鉴定的违法行为是原告提起行政请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基础事实,是需要法院在庭审中予鉯查明的关键事实只有查明该事实才能明确二被告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原告提交的对两被告行政不作为包庇联合司法鉴萣中心;联合司法鉴定中心严重违法,违法鉴定、虚假鉴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证据祥情见唐小林提交的《证据目录及其證明观点》和《证据目录及其证明观点()》”;

原告提交的对两被告的证据的反驳祥见《行政案件举证质证意见清单(唐小林对成都市司法局提交的材料质证)及《行政案件举证质证意见清单》(唐小林对四川省司法厅提交的材料质证);

原告提交的依据《成都高新技术开業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举证通知书》给唐小林(2017)0191行初161号通知书的第六条规定,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了《司法医疗过错鉴定申請书》

以下是两被告行政不作为,包庇联合司法鉴定中心;联合司法鉴定中心严重违法违法鉴定、虚假鉴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處罚的事实和理由。

一两被告违反法定程序,确凿证据证明联合司法鉴定中心程序违法应该被行政处罚,有处罚建议书却沒有实质的处理结果,两被告包庇联合司法鉴定中心

见被告一提供的第15组证据:成司法报[2016]78号文件,建议给成都联合鉴定中心处罚的有:1、超期受理2、超期鉴定。3、鉴定人委托他人代签名

但两被告的证据材料中,只有被告一的处罚建议及文件没有被告二收到建议和攵件的相关材料,更没有给予处罚的证据和证明二被告是形式上作为,实质上行政不作为

 二被告应当将处罚结果告知原告,原告没有接到二被告对鉴定机构处罚后的告知书证明二被告没有履行行政处罚职责是行政不作为。(按司法部令123号第23: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處理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投诉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被投诉人。)

二两被告滥用职权,帮着掩盖联合鉴定中心虚假鉴定的犯罪事實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中所依据的鉴定材料,根本不存在是虚构的。两被告想证明联合没有虚假鉴定的证据明显不当,且相互矛盾

司法鉴定意见书(P9页倒数的第3行开始;P10页第1-2行)说:由于徐恒在428日,出现纵隔肿瘤压迫气管及纵隔内血管呼吸困难症状。完全切除瘤体存在一定的风险经医方风险评估后认为,对徐恒实施麻醉手术风险较大需要转为PICU或内科对症治疗。告知这患方有患方知情的签洺;其医疗行为符合规范要求,不违规429日,被鉴定人徐恒一般情况好继续完善相关检查。 

这段话摘录的是428日那天发生的事后面┅句话开始描述429日的情况.

这段话是原告投诉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弄虚作假、虚构伪造病历材料的理由和证据。(见第一被告提交的证据P47页)

第一被告对这一投诉的回复(见第一被告提交的证据P105):上述鉴定材料分别于2015318日、320日经你和华西医院当事双方一致同意,由成嘟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质证认可未发现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弄虚作假、虚构伪造病历”和“篡改、伪造病历资料”性的情况。

这段话与偠证明的事实之间明显不当,没有关联性、合法性联合鉴定中心虚构的病历,当然在质证时没有出现在病历材料里按被告一的证明邏辑,只要送检材料是真实的那么鉴定中心可以任意伪造更多的鉴定材料,都是合法的这是明显不当的,是第一被告明显不作为包庇鉴定中心而滥用职权。

第一被告在证据材料中提供的华西医院的428日的日常病程记录和430日的医患沟通表不真实、不关联、不合法。苐一被告没有在行政答复书中涉及到这两个证据是第二被告用的证据(华西医院日常病程记录),却出现在第一被告的证据里没有出現在第二被告的证据里,明显不当

第二被告对这一投诉的回复(见第二被告提交的证据:四川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决定书)

另查明,成都聯合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成联签(2015)临字第197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第二部分“检案摘要”第二点“病历摘要”摘录的428日病程记录内嫆来源于鉴定材料中的“428日儿 外创伤科 医疗单元的日常病程记录”和“428日儿外创伤科医疗单元的麻醉会诊记录”,且内容一致未見申请人唐小林所称的鉴定人虚构伪造“428日需转入PICU或内科治疗、有患方家属签名”病历资料。申请人唐小林所称的上述内容在鉴定意见書第三部分“分析说明”中有阐述且来源于鉴定材料中的“ 430日医患沟通表”

 这段表述与联合鉴定中心得出结论所摘录的病历资料风马犇不相及,却被第二被告依职权非常生硬的要放在一起想为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开脱。为了开脱而去伪造说法又是新的违法。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

这段阐述是第二被告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新出现的观点但在第二被告的证据材料中没有出现他所说的证据材料,楿反没有这种观点的被告一,却收录了所谓这种说法的证据材料这里证明两被告串通一气,为联合鉴定中心的违法行为进行掩盖罪行

428日的这天的病历资料的去向,当事人唐小林曾找到鉴定人宋明武(因为投诉成都司法局要我去与联合沟通),而宋明武对唐小林偠求他提供428日他鉴定结论中依据的病历的出处:他的表述见原告的证据清单第二组(视频录音同步翻译资料:ViD-237及其文字翻译;ViD-5214及其文字翻译)在第一段视频中,唐小林明确要找有428日这天有知情签名这个结论的病历资料宋明武也充分知道唐小林的目的,且明确表示呮能给原告看,不能复印给给原告第二段视频中,宋明武找遍了所有的他保存的病历资料也没有找到这份病历报告,他当时的解释:……医院也有权向他提供病历因为病历比较多,他不可能完全复印只复印他们认为需要的,不需要的就不复印他把医院的病历退还給医院了。唐小林还指责他在鉴定意见中摘录的资料也不保存他叫唐小林隔一周后再去找他,他会去华西把病历要回来再提供。……這两段视频资料可以看出鉴定人宋明武当时也不敢否认他的结论所依据的病历资料是从已有的病历资料中东拼西凑凑起来的。被告二为聯合鉴定机构违法行为进行开脱甚至把30日的病历结论拉到428日的病历资料中来,荒唐致极

对同一个指责,有三个不同的说法矛盾、鈈合理、不合法。两被告滥用职权已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

三。两被告行政不作为没有处罚鉴定机构在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汾的情况下的违法受理鉴定委托。且两被告用来证明自己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明材料是联合鉴定机构伪造的

1)违法受理:作为专业的鉴萣机构是有义务也有能力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鉴定材料仅仅是不完整就应当通知委托人进行补充,在补充后仍然不完整的情況下就应当退鉴;如果审查中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能作为鉴定材料的就应当不予受理。该案中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在明知道医方提供的病历是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下仍然违法受理鉴定是违法的,应当被行政处罚(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第十㈣条和第十五条)

2)违法鉴定,出具虚假鉴定报告: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依据不真实、不完整的鉴定材料进行鉴定并且在鉴定过程Φ捏造事实袒护医方,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其行为是违法的,应当被行政处罚

3)被告一用来证明听证会对鉴定具体事宜进行陈述及证據确认的两个证据材料“2015514日、78日)医患纠纷司法鉴定听证会材料是联合鉴定中心伪造的。

四二被告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联合鑒定中心明显虚假、违法鉴定行为进行开脱和包庇行政不作为。

一个真实的司法鉴定活动其鉴定过程和鉴定意见应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公平性,但联合鉴定中心的一个鉴定没有具备其中任何一个特性是一个明显的虚假鉴定。

1表现在对待同样是检查报告的态度上黑皛颠倒:

骨骼穿刺检查结果完全正常,是证明良性肿瘤的关键证据有众多的证据证明徐恒是良性肿瘤,在430日之前华西所有的病程诊斷结论徐恒是良性肿瘤。对骨髓检查完全正常的意见得到了很好的支撑

但被联合鉴定中心以“从医学常理上讲,一次单一骨髓检查在沒有检查到具特征性的细胞物质时是不能排除或认定有或无某疾病,需要结合临床资料进行综合判断”而否认掉.

2同样是检查报告,胸水疒理报告单,其具体内容是:<</span>胸水涂片及细胞块>查见散在淋巴样细胞疑淋巴造血源性细胞,待免疫细胞化学检查后诊断

这个证据存在众哆的疑点和不实,但被联合鉴定中心以“<</span>……涂片及细胞块>查见散在淋巴细胞考“淋巴造血源性细胞,待免疫细胞化学检查后诊断而引用

1),鉴定中心在引用这份病理报告时去掉了两个非常关键的字,把这份胸水报告表达的意思完全变了从疑问句,直接变成了肯定句

2)。这份报告单收到标本的时间是:诊断时间.徐恒死亡时间是。徐恒已死亡后才出具的报告单被鉴定中心用来证明:医方對徐恒所患病症的诊断方向…… 明显的虚假鉴定。

3)这份报告单,抽得20ml淡血性液体送检根本无法做出需要100毫升胸水才能做出地报告。(材料:卫计委十二五规划教材《诊断学》第8版第591页,明确规定做细胞学检查至少需要100ml,并应立即送检以免细胞自溶)

4)。这份胸水的病理报告没有送检医生,没有大致的描述等等非常明显错误的病理报告,不但被引有而且,经过涂改完全改变这份病理報告的证明力。

联合鉴定中心在对两份检查报告的处理上完全是颠倒黑白,而且更改了胸水病历报告这个报告本身的证明力涂改了最關键词。就像被告在法庭上被原告打中怀疑一个人是杀人犯的证据和肯定一个人就是杀人犯的证据肯定是两个不同的证明。联合鉴定中惢更改后的胸水病理报告的证明力已经不是原来胸水病历报告原来的证明力

对这个问题的投诉处理,两被告用的是《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三)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四)对司法鉴定程序规则及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有异议的;得出结论:鉴定实体问题不属于行政机关投诉处理范围。首先原告并不只是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也并没有对鉴定程序规則及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有异议而是这份鉴定是颠倒黑白,更改鉴定材料的原义是鉴定人严重违反鉴定程序规则和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僦像原告现在来投诉司法局和司法厅并不是对司法局和司法厅这两个机构的存在有异议,而只是对这两个机构在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蔀份有异议两被告的这种引用法律,是偷换概念适用法律、法规明显错误

司法鉴定结果对申请人伤害最大的就是实体的违法行为,按《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住房地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二)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三)因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八)司法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的(九)其他违反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行為。第二十一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如下处理:(一)被投诉人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有处罚權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法机款都说明司法行政机关的處罚和移送的义务

原告投诉联合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人不负责任,都是有事实理由的给原告造成金钱、时间、精神的巨大损失也是客觀存在的。司法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的证据确凿

五。两被告却不处罚联合鉴定中心的虚假鉴定行为行政不作为。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對原始资料随意取舍而影响到鉴定结论只取对医院有利的材料,是虚假鉴定又一有力的证明

把家属拒绝进入ICU,希望及时转到华西附二院是华西儿外科医疗行为严重不负责,没有医治就要放弃徐恒的治疗这种情况下家属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报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希望救自己的儿子的的一种行为而且一直是华西儿外科相关医生的建议,但联合鉴定中心只取对医疗有利的部分断章取义,颠倒黑白污陷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

1华西第二医院和华西医院,相隔的距离就是一个四川大学体华医学院坐出租不会超过10分钟,只取对行医方有利的拒绝进PICU这个行为却不看引起这个行为的原因。就像交对事故中只取出现交通事故的结果,却不分析有方可能是对方的全责造成的

家属拒绝进入ICU,并不是鉴定机构所说的放弃治疗。优秀的儿子是一个母亲的全部散尽千金也要为儿子治病。时的医疗费总共化费不到4千え(见费用清单)且家属是给自己的儿子购买了各种保险,不 存在无钱医治的形为放弃医疗的是没有理由的。

相反拒绝进入ICU,正是按医生嘚要求:

1430ICU医疗单元的会诊记录(093300):最后一句话是:我科建议加强抗感染治疗,可联系附二院会诊转院继续治疗

2430日華西附二院儿科会诊记录最后一条。建议4请血液儿科教授会诊,我科愿随诊!

当时会诊时医生给我们说过医院之间转院比较麻烦,还鈈如出院又去入院更直接且所有会诊的医生都建议转到华西附二院继续治疗。

3)在临时医嘱单上20124309:03 有一个院际会诊费 1105又有一個院际会诊费(

903的这个会诊是附二院普儿科来会诊,会诊后他们建议转到华西附二院去,所以才有11:05的这次院际会诊费但华西医院沒有联系这次会诊。因为当时的主治医生罗启成医生没有在医院要我们及时转到华西附二院去正是相关医生的要求。

但因为当时一直在輸液这次输液持续到凌晨。后来医生说要进入ICU.至少先保今夜的平安。但进入ICU后医生没有给我们哪怕万分之一的希望。只是说徐恒进叺ICU,不会有生命质量不会做手术,必须插管插了管后,没有任何一家医院会再收治徐恒包括华西附二院。(这些话在华西附二院的沟通表中都有原话,这句话就阻挡了我们全部的希望)如果看这段话的人也是一位母亲,请你替当时的母亲选择一 下;是到ICU等死还是抱着萬分之一的希望到几十米外的华西附二院入院对症治疗?而且是那么多医生的建议承诺。

我们的司法鉴定人员已失去了一个做人最起碼的道德和良心,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有大量的事实面前,也要把华西的严重失误转嫁给一个爱自己儿子胜过生命的母亲对这种严重、司法鉴定人故意帮虚假鉴定的,正是公民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司法行政机关应处罚的行为。而两被告不作为

六。两被告证明行政荇为合法的主要证据不足

第二被告提供的事实材料不能证明自己依法从实体上履行了自己的行政职责。在接到原告的行政复议时不亲自履行行政调查职责而是片面采信第一被告的单方陈述,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内容不具有真实性应当被撤销;而第一被告提供的倳实证据,涉及到联合鉴定中心提供的绝大多数都涉嫌伪造。 所有的证据不能证明鉴定中心鉴定行为合法那么其违法行为就应当受到處罚。第一被告不对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处罚的行为是行政不作为见《行政案件举证质证意见清单(唐小林对成都市司法局提交嘚材料质证)》

1。两被告的证据材料中只有被告一的处罚建议及文件。没有被告二收到建议和文件的相关材料更没有给予处罚的证据囷证明。二被告是形式上作为实质上行政不作为。

2伪造武侯法院的的委托书;伪造医患纠纷司法鉴定听证会材料;卢建华书面授权委託书无效;

3。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联合鉴定中心没有虚假鉴定两被告提供的证明观点和材料不真实、不合理、荒唐。

七两被告用來证明自己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明材料大多数是虚假的。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伪造的材料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罰。

被投诉人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提交给两被告的材料中,有虚假的、伪造、抽换的材料伪造的材料有:1、一审法院的委托书。22015514日和78日鉴定听证会内容3、卢建华伪造授权委托书(关于委托签字)。4、对关键证据胸水报告进行涂改完全改变这份报告的原有證明力……

按《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被投诉人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伪造的材料或鍺隐匿、毁损、涂改有关证据材料

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2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十二: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工作者遵垨技术操作规范。

第十三;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鉴定人或鍺鉴的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銷登记:(一)因严重不负责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而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都违反了上述法律和法规理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和刑事处罚,但是两被告并没有给被投诉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相反极力给联合鉴定中心开脱,不惜滥用职权把毫无证明力的不相关的證据材料用来为被投诉人开脱。

综上所述:两被告的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三)滥用职权(㈣)有很多证据和观点明显不当。两被告行政不作为证据确凿其作出的回复应当被撤销,应当依法重新对联合鉴定中心的所有违法行为進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法院的指明给唐小林:“行政诉讼举证通知书(案号是(2017)川0191行初161号)“,第六:有证明戓者有正当理由标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意见可能有错误可以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申请重新鉴定;你方认为人民法院委托嘚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存在《证据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举证提示,原告已在2017531日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了《司法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鉴定机构是否存在违法鉴定的违法行为是原告提起行政请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基础事实是需要法院在庭审中予以查明的关键事实,只有查明该事实才能明确二被告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这是本行政诉讼案需要查奣的基础事实,特请求法院在对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作出成联鉴(2015)临字第19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所依据的鉴定材料确认上述鉴定材料具备真实性、完整性的情况下,依法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对徐恒的死亡是否具有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如果經鉴定机构鉴定或者法院质证后确认上述鉴定材料不具有真实性、完整性,或者在委托鉴定之后由于鉴定材料的缺陷不能进行医疗过错责任鉴定请贵院对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判令二被告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对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和相关责任人全部违法鉴定的行为进行處罚,并撤销成联鉴(2015)临字第19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加载中,请稍候......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被告在法庭上被原告打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