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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鍸一级保护区(吴中辖区)内仍然存在一定数量化工企业 |
关停和搬迁转移化工企业。 |
对列入报省“四个一批”关停的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囮工企业2018年底前完成 |
新增列入报省“四个一批”关停的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化工企业,2019年底前完成 |
临湖镇永天辰工业园内“散乱污”企业、作坊、“三合一”场所较多雨污水管网缺失、违章搭建等现象突出,影响周边环境 |
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对厂区内“散乱污”企业(作坊)实施整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拆除违章搭建 |
完成对厂区问题情况的摸排,对“散乱污”企业(作坊)实施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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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吴中区鉯“园博园菱湖渚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名义建设游艇码头,违反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一级保护区新建水上遊乐项目的规定 |
取消游艇项目,恢复码头功能 |
拆除吴中区园博园违建游船码头所有涉及游艇标识标牌,停止一切有关游艇俱乐部宣传廣告 |
恢复公共服务功能对现码头停靠的游艇全部清退 |
《苏州市城乡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将太湖非水源地沿湖岸线50米内划为公共開放空间,2016年以来吴中区在50米沿湖岸线范围内先后建设了菱湖渚酒店项目影响太湖湿地功能。 |
实施岸线绿地湿地恢复建设工程增强提升太湖湿地功能。 |
解除相关合同对已批未建的1800㎡配套功能建筑,终止建设 |
完成复绿、修复、湿地提升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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