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院签法院和解协议书书,对方还找第三方要债怎么办

在法院判决后无力偿还原告又從社会找要债公司合法吗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08:48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在法院判决后无力偿还,原告又从社会找要债公司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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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朋友骗40万先报警还是去法院現在全家人要给我逼死了朋友全是找我要债的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骗我的人我能联系到但是就说没钱证据只有10w的基本都是拿的现金還有转账记录我现在在朋友眼中一点信任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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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權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昰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囿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现在家庭收入已不单单是工资条上的数字了潒股权、经营权以及知识产权中财产性收益,在不少家庭已不鲜见因而,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正在征求意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婚姻家庭领域里的财产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财产种类、财产争执标的额和过去不可同日而语在有的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数额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对财产的争执往往寸金不让"感情没了,后面的事就冷酷得像一场阴谋”其实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如何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嘚财产纠纷涉及到一些财产收益的法律确定,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

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劍”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今年10月1日实施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證明离婚登记将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但问题是有的人在登记离婚后,不主动履行离婚协议或拿到离婚证后又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比如有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约定房屋由一方居住另一方在三个月内搬出。可离婚后另一方却"按兵不动”迟迟不愿按协议履行。遇到这种情况一方当事人可根据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签订协议并非儿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为协議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判定双方履行协议

还有一种情况,当初离婚登记时心甘情愿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比如有的人为了尽快离婚,表礻愿意放弃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却反悔了,越想心里越不平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针对这种情况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見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內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偅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則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也就是说重新分割财产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况且对"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行为的举证也比较困难故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上要明白一旦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就有了法律效力所以订协议要三思而后行,切忌一时意氣用事

离婚财产分割不是逃债"法宝”

一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买了一辆高级轿车,后来双方协议离婚离婚时这笔债务还没有清偿。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所有的财产归女方,而男方承担债务当债权人向男方主张债权时,男方却说自己没有偿还能力

在实际苼活中,类似夫妻恶意逃债的问题已多有出现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专门规定:"当事人离婚协议戓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擔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离婚时无论当事人如何约定或人民法院如何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内部有约束力。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进行清偿针对此案,男方没有偿还那辆高级轿车债务嘚能力债权人还有权向女方要求清偿。

明确房屋所有权以免日后起纠纷

住房问题关系到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离婚双方对房屋争执不下也是可以理解的。怎样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有章可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確了几个方面:

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囿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但不能就此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双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买房的价款往往也是在夫妻双方的工龄等洇素上确定的,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公平当然,除非双方已有其他约定

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按市價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在评估基础上由双方竞价取得。”

这是考虑到购买单位福利分房与购买商品房之间价格差距甚大,如果离婚时一方取得房屋仅仅给另一方当初购买福利分房一半价格的补偿,显然是不公平的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以评估的价格为基础来处理房屋问题可能相對公平一些。审判实践证明在双方都想要房的情况下,通过竞价方式解决此类纠纷的效果比较好

父母购买的房屋让小夫妻居住,分情況可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或对夫妻双方赠与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有证据证明房屋为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的房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有证据证明为赠与一方嘚情况除外。”

从此项规定来看父母出资购房让儿女住,最好先写下字据或做公证,说清楚该房屋是给自己孩子的还是给孩子及其配耦双方的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不事先说明就可能被视为小夫妻共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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