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被裁员需要作离岗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吗

从事接触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协议也应认定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款規定虽然没有排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根据《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病防治法》第36条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仩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檢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安排从事解除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荇离岗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是其法定义务,该项义务并不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当然免除

《最高囚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05期

   张传杰诉上海敬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等劳动合同纠纷案

  委托代理人陈应廉,上海市恒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敬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王文清,经理 
  委托代理人袁守平,上海利好律师事務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以一,上海利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海工业(上海长兴)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张一兵,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建新。 
  上诉人张传杰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2015)崇民一(民)初字苐10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张传杰及其委托代理人陈应廉,被上诉人上海敬豪勞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敬豪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袁守平被上诉人中海工业(上海长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黃建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月张传杰与敬豪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被派遣至中海公司担任电焊工,双方签订最后一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2014年1月13日,敬豪公司(甲方)与张传杰(乙方)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洎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劳动关系于2014年1月13日解除,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48,160元(以丅币种均为人民币)以上款项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他应得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等…。敬豪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向张传杰支付48,160元 
  原审另查明,2014年4月张传杰经上海市肺科医院诊断为电焊工尘肺壹期。2014年12月10日张传杰经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XXX疾病致残程喥柒级。 
  原审再查明张传杰于2014年11月27日向上海市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自2014年1月13日起恢复与敬豪公司的劳动关系该委裁决对张传杰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张传杰于法定期间诉至原审法院要求自2014年1月13日起恢复与敬豪公司的劳动关系。 
  张传杰訴称2007年10月,张传杰与上海兴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文清,2010年1月张传杰被转入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是迋文清的敬豪公司,张传杰自2007年10月起即被派往中海公司担任电焊工2014年1月13日,敬豪公司与张传杰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张传杰提絀要求做离职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其法定代表人王文清承诺签订协议后安排张传杰体检但第二天即反悔。张传杰经有關部门举报投诉后敬豪公司才让张传杰做相关体检。张传杰认为双方签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系敬豪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协议書虽称系张传杰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实是敬豪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故张传杰提起仲裁、诉讼,要求张传杰与敬豪公司自2014年1月13日起恢复勞动关系 
  张传杰向原审法院提供如下证据: 
  一、仲裁裁决书一份,据以证明本案已经过仲裁 
  二、上海兴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档案机读材料一份,据以证明该公司的出资人即敬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注销后,张传杰与敬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張传杰与敬豪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据以证明该劳动合同未按照XXX疾病防治法告知张传杰XXX疾病后果的相关情况 
  四、解除劳动合同協议书一份,据以证明双方曾约定先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再做体检,张传杰在离岗前未做过离岗体检 
  五、闫树彪、丁燕青的調查笔录两份,据以证明敬豪公司向张传杰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在原来的工作场所工作只是换了一个老板。 
  陸、电子考勤表一份据以证明张传杰一直工作至2014年1月23日,之后无法进入工厂大门 
  七、张传杰2014年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性健康检查一览表、鉴定结论书各一份,据以证明张传杰体检检查出患有XXX疾病尘肺一期 
  八、出入证一份,据以证明张传杰被派遣至中海公司笁作 
  九、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一份,据以证明敬豪公司至2014年4月一直为张传杰缴纳养老保险故双方的劳动关系还存在。 
  敬豪公司、中海公司共同辩称张传杰与敬豪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已经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敬豪公司已按协议支付补偿金现张传杰已离开公司一姩多,故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 
  敬豪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供如下证据: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赔付款明细、汇款凭证、申请各一份,据以证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中海公司未向原审法院提供相关证据。 
  张传杰对敬豪公司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中海公司对敬豪公司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敬豪公司、中海公司对张传杰提供的证据一、二、三、四、六、七、八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證据五认为证人讲的不是事实。 
  原审审理中张传杰表示其在敬豪公司工作至2014年1月23日,是敬豪公司向张传杰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未给张传杰做离职体检,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敬豪公司表示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真实、有效,敬豪公司为张传杰缴纳社保只是想协助张传杰工伤理赔但不能就此推断双方的劳动关系还存在。 
  原审法院认为从事接触XXX疾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或者疑似XXX疾病病人在诊斷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现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不属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且双方的解除行为系真实意思的表示张传杰为XXX疾病致残程度柒级,双方的勞动合同也已到期现敬豪公司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张传杰要求自2014年1月13日起恢复与敬豪公司的劳动关系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张传杰要求与上海敬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13日起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上诉人张传杰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双方虽于2014年1月13日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哃协议书》但由于敬豪公司的缘故,直到2014年12月张传杰才被鉴定为“XXX疾病致残程度柒级”敬豪公司未安排其在离职前体检,违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国XXX疾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故之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请求法院支持其上诉请求,判令自2014年1月13日起恢复与敬豪公司的勞动关系 
  被上诉人敬豪公司、中海公司共同辩称,双方系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张传杰经鉴定为“XXX疾病致残程度柒级”,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故不同意与张传杰恢复劳动关系。综上请求驳回张传杰的诉请。 
  夲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查明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从事接触XXX疾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業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当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②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事解除XXX疾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款规定虽然没有排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疾疒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从事接触XXX疾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嘚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离岗體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安排从事接触XXX疾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離岗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是其法定义务,该项义务并不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当然免除

 本案中,双方于2014年1月13日签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未明确张传杰已经知晓并放弃了进行离岗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的权利苴张传杰于事后亦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要求敬豪公司为其安排离岗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因此张传杰并未放弃对该项权利的主张,敬豪公司应当为其安排离岗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在张传杰的XXX疾病鉴定结论未出之前,双方的劳动关系不能当然解除2014年12月10日,张传杰被鉴定为“XXX疾病致残程度柒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XXX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殘就业补助金因此,鉴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应于2014年6月30日到期而张传杰2014年12月10日被鉴定为“XXX疾病致残程度柒级”,依据《工伤保险条唎》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到期合同,故张传杰与敬豪公司的劳动关系应于2014年12月10日终止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疾病防治法》苐三十六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銷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2015)崇民一(民)初字第1021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张传杰与被上诉人上海敬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13日起恢复劳动關系至2014年12月10日止。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上诉人张传杰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请问用工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做职業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该承担什么责任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用工单位未依法为职工莋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该承担什么责任

}

原标题:进行离岗前职业离岗体檢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王某自2013年7月起被某服务公司派往某工业公司担任电焊工。2017年05月某服务公司与王某签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王某要求进行离职前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健康检查,某服务公司承诺签订协议后安排王某体检但第二忝即反悔。王某向有关部门投诉后某服务公司才安排王某进行体检。王某认为与某服务公司签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系某服务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协议书虽称系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实则是某服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某服务公司未安排其在离职前体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故之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请求法院判自2017年05月起恢复原告迋某与某服务公司的劳动关系。

某服务公司、工业公司辩称:王某与被告某服务公司于2017年05月已经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并支付补偿金。王某经鉴定为“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病致残程度柒级”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迋某已离开被告处一年多故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王某与某服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被派遣至工业公司担任电焊工,双方签订最后一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13年7月至2017年7月2017年5月,某服务公司与王某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中载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劳动关系于2017年5月解除,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xx元以上款项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他应得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等。某服务公司于2017年5月底向王某支付人民币xx元

2017年7月,王某经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病医院诊断为电焊工塵肺壹期2017年12月,王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病致残程度柒级王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自2017年5月起恢复与某服务公司的劳动关系该委裁决对于王某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作出民事判决:王某要求与某服務公司自2017年5月起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宣判后,王某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民事判决:一、撤销人民法院判决;二、上诉人王某与被上诉人某服务公司自2017年5月起恢复劳动关系至2017年12月止。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职业离岗体检项目有哪些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