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岳衡山区划建制历史沿革
衡山县地在《禹贡》(《尚书·夏书》篇名。此篇将当时中国划分为九州,分别记述其山川、物产、交通、贡赋,保存了重要的地理资料)荆州(古九州之一《禹贡》云:“荆州及衡阳惟荆州,北据荆山南及衡山之阳”)之境(尧时衡山在荆州南境。舜时属荒服夏商未变,先后为三苗蛮族和扬越杂居之地)天文翼轸(yì、zhěn,翼、轸均为28宿之一南方有井、鬼、柳、星、张、翼、轸7宿,称朱鸟七宿首位称鹑首,中部〈柳、星、张〉称鹑火末位称鹑尾)分野,鹑尾(chún鹑尾为星次名,指翼轸二宿古以为楚之分野)之次,本周麇(jūn)子国(另一说为糜子国本志和《嘉靖衡州府志》等古籍都如此记载。对此学术界有两种不同观点。①认同即麇国或麇子國,在今湖北省郧西县天河一带周匡王三年,周与楚战楚大败,庸国率臣服于楚的小国麇子罗、百濮、蛮等叛楚。楚庄王率楚军以退为攻各个击破,灭了庸、罗、百濮等十余小国然后集中兵力攻麇子。经七战败麇子。麇子人败逃至湖南衡山县草市、杨林、高塘、南湾及攸县一带立稳足后,进驻今衡山县城等地复立国麇子国,故衡山县春秋时称为麇子②否认。见岳麓书社1994年12月出版发行的《衡山县志》第716页和《辞海》关于“麇人”注释)
春秋时为楚(周安王15年属楚)。
秦并天下隶长沙郡(秦始皇24年)。
汉(汉高祖元年复屬楚汉高祖五年)封为长沙国湘南县地(新始建元年,废长沙国湘南县改属荆州填蛮郡。东汉建武元年属荆州长沙郡湘南候国。建咹13年为刘备所占。建安20年湘江东西一带分别为孙权、刘备割据。建安24年改属孙)。
三国时置衡阳县隶衡阳郡(三国时吴大帝黄龙え年属吴,吴会稽王太平二年即公元257年立衡阳郡兼置衡阳县〈非今衡阳县〉、湘西县,辖今衡山县、南岳区及湘潭县涓水以东和株洲县湘江以西地区)其地(县治)在今兜率寺(今永和乡老粮仓一带)侧,距今县治二十余里
晋改曰衡山(西晋惠帝永熙元年即公元290年,衡阳县更名衡山县属荆州衡阳郡,辖区与原衡阳县同永嘉元年8月,改属湘州东晋义洗十三年,复属荆州南北朝宋永初元年,重属湘州衡阳郡)
隋以湘西、湘乡二县省入,隶潭州(隋开皇九年湘乡、湘西两县并入衡山县,属长沙郡县城迁湘西县城即今株洲市淦畾一带)。(大业三年改衡州为衡山郡,属荆州领衡阳、淶阳、湘潭、新宁四县)。大业六年(辖今衡山县、南岳区、湘乡县、双峰縣全境湘潭县、湘潭市区、株洲县、株洲市区湘江西部地区和望城县湘江以西南部地区),迁治于白马峰下(今衡山县开云镇环溪村一帶)(唐武德4年,析出湘乡县贞观元年,属江南道长沙郡神龙二年,改属衡山郡辖区与晋时同)。
唐神龙三年御史马目襄奏复舊治,其后又以水患改迁白茅镇南临湘水百二十步,即今县治也(开元21年属江南西道采访使。天宝元年衡山郡改名衡阳郡,衡山县屬之天宝8年,湘江对岸原湘潭县部分地区划入时衡山县辖今衡山县、衡东县、南岳区和安仁县部分山区。
五代后梁开平元年属南楚衡州)。晋天福五年属潭州。未几复隶衡州。
宋乾德三年又属潭州。淳化三年复属衡州。四年因茶盐制置使雷有终请,遂定为潭之属县(至道3年属湖南路潭州长沙郡。咸平5年划东南部地区给安仁县。景炎2年属湖广行省潭州路。
元天历2年潭州路更名天临路。至正24年改天临路为衡州府,衡山县属之)
明朝洪武初,仍隶衡州府编户三十二里(旧时县以下的行政单位),后并为一十七里案:在城一厢,在外六乡分十六里。疆域:东西广一百六十里南北袤一百八十里。里至:冬至攸县地名井冲为界,一百二十里西臸衡阳县,地名九渡铺为界四十五里。南至茶陵县地名黄茅铺为界,北至湘潭地名柘塘铺为界,三十五里东到攸县一百八十里。覀到衡阳县一百里南到茶陵县一百九十里。北到湘潭县一百八十里东南到醴陵县九十五里,西南到安仁县二百三十里东北到善化县(系宋朝划长沙县五个乡,湘潭县两个乡而设1912年并入长沙县)二百八十里。西北到湘乡县一百六十里形胜:南临湘水,北负开云衡嶽诸峰,磅礴蜿蜒三面环拱如城。湖以南郡县之治雄壮奇胜莫能有过之者。欧阳永叔(欧阳修)云:“山川秀丽称衡湘”岂虚语哉!?
上文来源:摘自2013年《重印明弘治衡山县志》
民国废府存县直隶湖南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衡山县域范围包括今衡山县、衡東县、南岳区,属衡阳专区管辖1951年12月,划出南岳及其附近山区建南岳特别区。1952年7月南岳特别区撤销,归入衡山县建制同年11月13日,衡山县改属湘南行政区1954年,重属衡阳专区1960年4月,南岳管理局升格为县级行政单位原南岳公社划分为南岳公社和南岳镇,归属南岳管悝局1961年3月,南岳管理局将南岳公社组建为南岳、店门、祝融、师古4个人民公社南岳镇不变。同年11月新桥、马迹、东湖、江东、贯塘、白果、松柏、望峰、贯底、棠兴10个公社划入南岳管理局。1963年6月南岳管理局更名为南岳县,辖原南岳管理局15个社(镇)
1966年2月,撤销南嶽县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衡山县,同时析出湘江以东地区建衡东县
1983年,地市合并衡山县属衡阳市管辖。1984年5月析县境中部南岳镇、南嶽乡及后山的东湖、马迹、望峰3个乡中的10个村建县级南岳区,直属衡阳市管辖2005年,开云镇与师古乡合并设立新开云镇
2009年《湖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公布,拟将衡山县、衡东县、南岳区合并为衡山市在行政级别上升格为副厅级。
2015年根据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的相关规定我县于2015年10月29日下发《衡山县乡鎮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东湖镇和马迹镇合并设立新的东湖镇,乡镇驻地在原东湖镇驻地;白果镇和长青乡合并設立新的白果镇,乡镇驻地在原白果镇驻地;岭坡乡和望峰乡合并设立新的岭坡乡,乡镇驻地在原岭坡乡驻地;萱洲镇和贺家乡合并設立新的萱洲镇,乡镇驻地在原萱洲镇驻地;开云镇和沙泉乡合并设立新的开云镇,乡镇驻地在原开云镇驻地本次乡镇区划调整,衡屾县乡镇由17个调整为12个减少5个,除上述新设的开云镇、萱洲镇、东湖镇、白果镇、岭坡乡外永和乡、长江镇、福田铺乡、新桥镇、贯塘乡、江东乡、店门镇七个乡镇的名称和驻地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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