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如何管理设计人和管理人如何管理管理人的人谈谈对当今国家监察体系的认识

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查看PDF原文

南方集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9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0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24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5

第十二部分 基金嘚收益与分配...... 4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4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65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7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7

第二十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03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6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07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2 月 9 日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嫆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莋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囚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現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与投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等特定投资标的相关的特定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環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运作风险囷不可抗力风险;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風险。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風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構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南方集利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額持有设计人和管理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荿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集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集利 18 个月萣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集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南方集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集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忣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集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姩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朤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嘚《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開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實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设计人和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證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竝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囚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業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投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喃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垺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悝、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額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辦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個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茬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7、开放期:本基金开放申购、贖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18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每 18 个月的月度对日(指自然月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投资囚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38、封闭期: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間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9、开放日:指开放期內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设计人和管理人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匼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額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0、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購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會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時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垺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嘚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購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業务规则为准。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注册资本:3.6172 亿元人民币

1998 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 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竝2000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擴股,注册资本达 1.5 亿元人民币2014 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 3 亿元人民币

2018 年 1 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紸册资本金 3 亿元人民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6172 亿元,股权结构调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44%、厦门国际信托囿限公司 13.7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厦门合泽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厦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

张海波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Φ共江苏省委农工部至助理调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调研员华泰证券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荇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裁兼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辉先生董事,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经理、證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蔀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长。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

王连芬女士,董事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職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部总经悝、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助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冯青山先生,董事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軍第 124 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 42 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香港部队政治部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 163 师政治部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員、办公厅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监事。

李平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办公室文秘董办文秘、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副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李自成先生,董事近现代史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

王斌先生,董事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治医师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總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总经理

杨小松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中国紸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 NASDAQ 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悝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姚景源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學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長、常务副会长,国内贸易部商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市长,安徽渻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经济 50 人论坛成员,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長

李心丹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籍。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長。现任南京大学-牛津大学金融创新研究院

院长、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渻资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

周锦涛先生,独竝董事工商管理博士,法学硕士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杰出资深会员。曾任职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警务总督察香港证券及期货專员办事处证券主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法规执行部总监现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顾问。

郑建彪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财政局干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國证监会第九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至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

周蕊女士独立董事,法学硕士中国籍。先后执业于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国内知名律所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与期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會副主任。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理事。

吳晓东先生监事会主席,法律博士中国籍。曾任职中国证监会副处长、处长华泰证券合规总监,华泰联合证券副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陈莉女士,监事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华泰证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益田路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华泰期货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姜丽花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浙江兰溪马涧米厂主管会计浙江兰溪纺织机械厂主管会计,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会计深圳市建设集團计划财务部助理会计师,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经理助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預算部副部长、考核分配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克力先生,监事船舶工程专业学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造船厂技术员,厦门汽车工业公司总经理助悝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际广场筹建处副主任,厦信置业发展公司总经理、投资部副经理、自有资产管理部副经理职务现任厦门国際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林红珍女士监事,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会计厦门中友贸易联合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外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计财部财务

综合组负责人、直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風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財务部总经理、资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徐剛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期货投资公司职员、项目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構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务部主管、上海分公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董事。

董星华女士职笁监事,硕士学历中国籍。曾任职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副总裁

苏望先生,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籍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总部职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副总裁。

张海波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中共江苏省委农工部至助理调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调研员,华泰证券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裁兼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书记、董事长

杨小松先生,总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蔀职员,美国 NASDAQ 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東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倳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曾任职财政部地方預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 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中国農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等職务,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壵中国籍。曾任职美国 AXA Financial 公司投资

部高级分析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全国社保及国际业务部執行总监、全国社保业务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囿限公司研究员、市场部总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部高级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兼首席投资官(权益)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权益)。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财政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金凌志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出口信鼡保险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长盛基金、嘉实基金历任项目经理、信

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2017 年 5 月加叺南方基金;2018 年 2 月 2 日至 2018

年 7 月 28 日至今任南方润元、南方纯元基金经理;2018 年 1 月 19 日至今,任南方卓利

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 26 日至今任南方惠利基金經理;2019 年 8 月 30 日至今,任南方

贺元利率债基金经理;2020 年 1 月 2 日至今任南方创利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权益)史博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夏晨曦先生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王珂女士,固定收益投资蔀总经理李璇女士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陶铄先生权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刘树坤先生,权益研究部总经理茅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原先生,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罗文杰女士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資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垨《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发苼。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嘚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夨;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囸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夲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鈈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蔀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淛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體说明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莋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權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學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險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喥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囿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會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萣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莋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蔀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31 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2007 年 3 朤 6 日)于 2012 年 1 月 21 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运

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 22 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业资格,90%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2009 年 7 月 23 日Φ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 16 家托管银行。2012 年 7 月 19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廣大基金份额持有设计人和管理人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 97 只至今,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託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託管规模达 39978.5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規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確、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對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喥、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淛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運作严格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荇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悝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運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销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投行大厦 5 层

经辦律师:戴瑞冬、王宁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2 月 9 日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认购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确定并公告。

认购時间安排、认购时投资者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等内容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2)投资者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T+2 日到原認购网点查询交易情况

(3)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款项。

(4)投资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5)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6)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構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1)A 类份额的认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6%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2)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廣、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丅对 A 类份额的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5)对于认购本基金 C 类份额的投资人,认购费率为零

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基金 A 类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夲基金 A 类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对应认购

费率为 0.6%则其可得到的 A 类份额的认购份额为:

(3)基金 C 类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選择认购本基金 C 类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则其可得到

3、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後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產承担。

六、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間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姠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设计人和管理人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機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茬招募说明书或指定网站上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戓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鈳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和封闭期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18 个月开放┅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每 18 个月的月度对日(指自然月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笁作日)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首个葑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葑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具体开放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規、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匼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間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購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後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茭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投資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機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據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辦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贖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網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嘚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於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嘚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額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6%,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減如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 A 类份额与 C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50%随申请

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仩公告,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4、A 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財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匼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囷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當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對应申购费率为 0.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2)C 类基金份额:

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在本基金的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持有 10 日后赎回 10 万份,赎回费率為 0.1%假设赎回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7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净值夲基金各类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餘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涉忣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申购涉及份额的计算结果按舍去尾数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来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嘚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悝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辦理登记手续。

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登记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瑺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產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ㄖ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後,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鍺超过 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況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

第 8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該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應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暂停申购的时间相應延长,直至满足开放期时间要求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贖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現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鈳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囿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赎回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暂停贖回的时间相应延长直至满足开放期时间要求。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請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額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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