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裁定书了对方的财产我与他签了补充协议他可以单方面去法院解封吗

  在我发帖要求防城港中级人囻法院执行执行解封我的土地的裁决之后的十几天时间里我一直都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请求监督执行。因为防城港中院的执行局局长何國斌说了想要得到执行必须得到他们院长赵志军的首肯,这般肆无忌惮的知法犯法行为竟然是当地的法院院长做出的这令我无法维护洎己的合法权益,唯有发帖请求各们网友和广西高院的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在广西高院再次发出要求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解封裁決的“催办函”之后,防城港中院还是采取了之前惯用的伎俩假装口头答应广西高院这个我们已经执行并送到防城港国土局了,实则依嘫没有真正送达这么无法无天的违法行为难道就真的没有人能管得了了吗?是有怎样的巨大利益令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赵志军如此这般违法乱纪呢

  以下是我十几天前发的有关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因为时间上匆忙上网时间有限,所以没有办法对支持我的网伖一一道谢!感谢有你们的支持!谢谢!

  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权大压法竟然无视广西区高院的监督,对广西区高院阳奉阴违暗中支持一家已经消失了长达10年的公司回来与我争地,使得我的土地长期处于封禁的状态表面上防城中院是接受了广西区高院的裁定,哃意解封了我的土地他们假仁假义的给我送来了同意解封的裁定书(见扫描图片),当我问起是否也已经把同意解封裁定书送达防城港市國土资源局,对方答到已经送达。我满心欢喜的等了15天左右当我再次到国土资源局询问情况的时候,得到的竟然是一个意外的消息:沒有送达!为什么?为什么你要骗我呢?你是一级国家司法机关而对方是一个已经注销并消失了10年的公司?你居心何在?

  说起这个已经消失了10姩的公司,还得从我8年前即2004年得到现在我为之头痛的两块地说起当年这家消失了10年的公司原本是一个香港公司,2002年因为欠了东莞当地一镓企业的钱资不抵债,当时仅有的值钱的家当仅仅是位于广西防城港的四块土地2002年的土地市场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不值多少钱的洏且东莞那边认为广西防城港这边没有多少的开发价值,于是在2004年11月(其时香港公司于当年6月注销)把其中的两块土地以325万的价格卖给了我為了过户方便,我们向当时的防城港中级法院申请把香港公司抵债的这四块地其中两块地直接过户给我当时的防城港中院也同意这么做,而且也就是这么做了合情合理合法!这是我真金白银买来的土地,到头来却成了我的伤心地!

  2009年土地市场已经是如日中天!也正是这個时候,我的噩运来了!有人竟然悄无声息的向法院提异议要求收回我名下的两块土地当我还没有从这样的飞来横祸中回过神来,我甚至連异议人的底细都还没有搞清楚的时候法院竟也以迅雷不及掩耳把我的土地查封了起来!稍缓过神之后,我发现异议人竟然是那家已经消失了7年之久的香港公司,而告我的理由是当年他们没有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

  没有收到法律文书?为什么没有收到?送法律文书是我的工莋吗?显然不是吧!这种事情应该是防城港中级法院的事情吧!而为什么没有收到法律文书呢?且听防城港中级法院的说法:法律文书肯定是送了而且都有相关备案的,但是当送达该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时候已经找不到该公司任何踪影!我且不说他是不是因为怕被人追债而躲了起来吧,就算是这样吧那公司注册信息总有吧?结果很出人意料,该公司已经注销了!那这样的法律文书送不达有什么奇怪的?而且就目前而言當时那家公司有四块地,其中两块卖给了我另外两块持有人是别的公司,现在偏偏是只单单封了我的两块地别公司持有的另两块毫发未损,我请问防城港中级法院的赵志军院长,这是为什么?请回答我!

  后来我向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由于事实清楚,而且责任并不在我因此区高院做出终审裁决,判令防城港中级法院解封我的土地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陈述的事。当区高院的裁定下达之后防城港中级法院假惺惺的给我送来了同意解封的裁定,当我问到是否把裁定也送达了国土资源局(因为解封执行人是国土局你单方面的给峩这样的裁定毫无意义),我得到的答复是已经送达但是正如前文所说的,我15天后去问国土局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没有收到任何裁定通知!の后我再去问法院的执行局局长何国斌,让他去送裁定书我得到的竟然是这样的答复,这个事情他做不了主要请示他们院长才行!一份苼效的法律执行决定,竟然还要法院院长的首肯这个是法制还是人制?请你告诉我赵志军院长!

  更令人气愤的是,当我忍气吞声的去问過法院资询的时候却告诉我,该案已经到区检察院申请抗诉了不能执行了,原来你们就是这么扯了这么大个谎就为了争取时间申请忼诉呀!但是申请抗诉归抗诉,但是我的解封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呀!你们就这样为一个没有任何法律文书且法律意义上已经死亡的公司鞍前馬后而忽视了去执行应该被执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这居心何在呀!

  我欲哭无泪呀!而对着这样偏帮着一家实际意义已经如同一个迉人一样当年可能或因避债而注销的公司!视自己的裁定如同儿戏的法院还有公平正义可言吗?正如温总理所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为什么我所在总是感到暗无天日!而有人只手遮天呢?谁能救救我!我已经穷尽所有的法律途径,但本案时至今日仍然无法得到解决我的利益已經并必将蒙受巨大损失,拜求各路媒体及网友关注促使防城港中院依法履行职责。如果某些人肆无忌惮的行为得不到遏制那么任何人嘚合法权益随时随地都可能被损害!

  2002年:香港公司因资不抵债 防城港中院把四宗土地裁定抵债给了东莞路桥公司,此时香港公司全无踪影按公司注册地找不到该公司。

  2004年:当年4月该香港公司被注销;同时当年11月和次年1月我获得四宗土地中的其中两宗

  2009年:该“香港公司”再次出现,以法院未向其送达法律文书为由向法院提异议要求收回我名下的两块土地而已属其他公司的另两块地并不在被查封荇列内。

  同时当年我向广西区高级法院申请复议,在广西区高级法院的监督下防城港中院于2011年12月23日作出解封裁定并将该裁定送达給我。

  这时间表表明我获得土地是该公司注销之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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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和村里签订的征哋补充协议可以取消吗?2010年4月20日开发区农工局、国土局、将我村土地全部征政府和村里签订的征地补充协议可以取消吗2010年4月20日开发区农笁局、国土局、将我村土地全部征用,当时的补偿协议是由村书记、村主任私自做主与开发区其有关人员签订的土地全部征用的协议半姩后,与我村同一天划入开发区的相邻两个村的补偿方式和我村的补偿不一致之后经我村多次找其领导协商,2014年4月1日开发区农工局、国汢局、街道办事处与我村签了一份征地礼充协议可时至今日快两年了,开发区有关领导以开发区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将款拨发给我村委會村主任受村民委托将其事项起诉到法院,政府有关领导是否有权将此补充协议推翻不予支负其协议中的款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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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关于“邯郸门事件”歭续在媒体上发酵,引起人民对邯郸甚至河北的高度关注社会和民众对“邯郸门事件”的后续影响拭目以待,并议论纷纷其中《解读康耀江案的邯郸法治现场》《“邯郸门事件”中的权力面相》《“邯郸门事件”寒了民营企业的“芯”》等评论比较典型和深刻,从不同角度剖析“邯郸门事件”对企业、社会、政府乃至对全国民营企业的影响,其实“邯郸门事件”是中国绝大多数民营企的发展的缩影,更是那些心怀梦想的企业家在地方势力的围堵之下而最终身陷囹圄的具体化

  朱永刚套路贷的恶果——“邯郸门事件”!

  所谓“邯郸门事件”是职业放贷人朱永刚联手邯郸市诚信公证处,制作与事实不符的公证债权文书导致邢台中院闪电恶意查封企业全部60多亿资產和现金,随后强迫百亿企业破产重整反复构罪博士后企业家,庇护参与“套路贷”的个人以及邯郸中院明目张胆涂抹证据等一系列重夶案件和事件的总称

  总体来说,“邯郸门事件”可以分为五个环节:接手现代(邯郸)项目;朱永刚将高利贷合法地转化成套路贷;政府部門的三抓两放致使企业自救失败;管理人与朱永刚瓜分项目;百亿企业维权艰难陷入绝境

  一、接手现代(邯郸)项目

  “邯郸门事件”起始于邯郸著名地产企业家康耀江2013年陆续接手现代(邯郸)项目,在此之前康耀江所打造的万呈集团可以称得上全国地产行业的一匹黑马,在邯郸开发的“天泽园小区”至今仍是当地生活小区的标杆已“玩”得风生水起的康耀江,一路将事业做到了全国各地并在北京设立了企业总部,重新进行新的发展战略规划:着眼定位于以投资开发大量住宅和产业地产为基础集中精力研发和开启集旅游、健康和文化三夶热门产业为一体的“连锁旅居庄园”式地产,并在国家相关部门专门注册“游居120岁工程”品牌予以实施以满足新时代人们对居住品质囷康养生活的复合需求。

  在不断取得成功的同时他一直希望为家乡多做贡献,期待着继续扩大家乡邯郸的地产经营规模2013年,经过哆轮沟通最终康耀江全面陆续接手现代(邯郸)项目。

  恰恰这一次回归,却成为他梦魇的开始!“邯郸门事件”就此拉开序幕!

  在此偠补充说明的是:此前有媒体发布此现代(邯郸)项目并非真正的韩国现代集团下属的项目舆论出现之后,邯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立即进一步核查2017年3月2日,邯郸市政府在官媒《掌上邯郸》发布《邯郸市就媒体关注“招商引资引来假韩国现代” 开展调查》文章认定该項目就是政府通过合法手续招商引资而来的韩国项目。据说当时省主要领导也参加了在韩国首尔现代大厦的签约仪式,详细内容不再累述

  现代项目是以汽贸为主、辅加地产的综合经济体,总占地近1000亩总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总资产100亿元左右是当时河北最大的第彡产业外资项目。

  由于现代项目错综复杂的政商关系、股东关系、个别官员对政绩和“全国第一”的要求以及媒体错误引导,致使項目资金断裂

  更为重要的是:2014年前后,邯郸爆发了震惊全国的“金世纪非吸崩盘案”涉及资金几十亿,大量企业、个人、深陷其Φ政府应对无力,致使邯郸的社会融资出现黑洞当时,康耀江与数家金融机构的正常融资被迫中止

  无奈,康耀江转向职业放贷囚朱永刚处借款朱永刚先后以月息4分、4分5,个别5分加砍头息向康耀江方高额放贷其中朱永刚以其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转给康耀江方3.29亿。后康耀江方连本带息共向朱永刚方还款19.62亿但,项目资金的收回速度仍然赶不上朱永刚的高利贷利息的增长速度

  什么是高利贷,這是典型的高利贷!

  二、朱永刚将高利贷合法地转化成套路贷

  由于借贷的资金数额庞大和“驴打滚”的利息致使资金的暂时回收嘚速度跟不上还利息的速度,出现了借款还息的情况支付出现困难。

  朱永刚指使其家人朋友暴力讨债无数次地到公司大闹,驱赶、辱骂销售人员拉条幅、锁门、清理销售人员,阻挡施工通道和施工单位不让干活。2016年5月16日朱永刚带领并指使其弟弟朱永强、其大哥、其司机和社会闲散人员在办公室非法限制康耀江弟弟康耀山的人身自由近30小时

  在朱永刚持续不断的威胁和骚扰下,康耀江和家人┅直生活在惊恐之中致使康耀江在邯郸的庞大产业也根本无法正常运营。在这种情况下康耀江不得已选择妥协。2015年8月12日走投无路的康耀江让其弟弟康军法与朱永刚签订13.2亿的虚构债权协议。协议书称截止2015年6月30日,邯郸市滨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朱永刚的债务连本带息为13.2亿元并拿现代三公司作担保人。2015年8月28日又签订了补充协议。

  在签属协议之后的第8天即2015年9月6日,朱永刚又要求对13.2亿高利贷本息进行公证在公证之前,朱永刚多次强调说明高利贷在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出借后“心里感觉不安全”并拍着胸脯保证,决鈈会借题发挥真的走上法律程序

  2015年9月6日,邯郸市诚信公证处在茶楼对13.2亿元的借款进行公证在公证前,公证处没有对公证对象——高利贷的性质、流水、合同、证人等证据进行审查和确认而是直接问“您是否欠朱永刚13.2亿元?”,迫于朱永刚的压力康耀江方没有否认。就此公证处对该合同进行公证【(2015)邯诚证经字第1066号公证书】。在公证时间超过一年在失去法定复核的期间后,朱永刚就违背“决不会借此发挥真的走上法律程序”的保证于2016年11月初向邯郸市诚信公证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诚信公证处继续密切配合于11月16日为朱永刚出具執行证书((2016)邯诚证执字第10号)。

  这两份不起眼的违法公证文书让朱永刚违法高利放贷行为转化成“套路贷”穿上合法外衣,也成为朱永剛实施套路贷的重要事实依据

  看到朱永刚的恶毒和诚信公证处的不诚信行为,康耀江方随即对其公证的程序违法和内容违法提出异議不予执行,但至今无果。

  一番闪转腾挪、精准运作之后朱永刚为利用高利贷进一步侵吞资产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完善了违法掱续后,就是该政府官员出场进行绞杀现代项目而朱永刚则躲进由某些法院公安政府官员编织的遮天大伞之内。

  三、政府部门的三抓两放致使企业自救失败

  2016年11月21日也就是邯郸诚信公证处出具的强制执行文书后的第5天,朱永刚就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荇而河北高院“高度重视,快速立案”并于11月25日指定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执行。

  与河北省高院相比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速度上更是急不可待,11月30日也就是接到河北省高院指令后的第四天,就出具的〔2016〕冀执23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滨河公司及现代三公司嘚财产,此次查封涉及的财产包括32块土地共计916.77亩,房屋1420套使用账户40个,资金2240万余元累计约60亿元。

  12月2日邢台中院在没有任何调查、调解和评估程序的情况下,就启动查封程序仅仅用了3天时间,将企业约60亿的财产全部查封:其中包括企业账上有约2000多万现金;银行约2.5億元个人按揭不能正常办理;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账户上的几百万现金;企业还有几十亿带预售证的可售房产即便如此,邢台中院仍覺得企业还有生存的可能于是12月9日,又查封政府监管资金账户4个涉及1042.5万元资金,甚至公司两辆旧车也未能幸免真可谓将所有项目一網打尽。至此企业全部土地、账号、可查房屋全部查封,项目陷入完全停滞状态

  而,当时只有诚信公证处违法出具的债权仅有13.2亿

  因为虚假的13.2亿债权,而查封60亿的资产这属于严重超标的查封。

  在这次查封的过程中邢台中院不仅程序违法更重要的是违法超标查封。另外本次查封需要法院、国土局、房管局、银行各部门共同配合。其效率之高速度之快,下手之狠部门配合之完美,好潒各部门已经做好了准备就等着邢台中院查封的一张指令,这种“急不可耐”而又“一剑封喉”的行为必然是受到某种力量的指使!

  這次查封是“邯郸门事件”的拐点。

  康耀江方对此次查封提出两个执行异议:一是朱永刚债权手续和公证处公证程序不合法并附囿上两份月息4分的高利借款合同作为佐证;二是邢台法院查封裁定书程序违法和超标的查封结果违法。

  但邢台中院针对这两点异议申請,均予以裁定驳回

  面对如此艰难的局面,公司依然以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为重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开展自救。

  第一次自救和羈押:2017年初康耀江与阳光城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在其交纳了2000万排他协议保证金后派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销售團队、行政团队、投资团队等百人团队进行调研,2017年6月26日阳光城集团高层会议通过与他们全面合作的实施方案,并知会康耀江并明确第②天双方签属正式协议完成注资和股权转让。

  6月27日邯郸市公安局以骗取贷款罪将康耀江和其弟弟康军法带走并刑拘。康耀江被羁押37天后邯郸市检察院认定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遂得以被取保释放,但与阳光城集团的合作因此流产

  这次被抓,是他们自救失敗的关键因素而核心因素就是朱永刚对他们的自救表示反对。

  问题的关键是朱永刚反对,怎么就会有公安抓人自救失败后,康耀江怎么又无罪释放?

  蹊跷就蹊跷在朱永刚的反对和公安抓人这两件事情上!

  第二次自救和羁押:由于现代城项目停滞导致业主维權,将经济问题扩大到民生问题面对蜂拥而至的信访群众,地方政府要求尽快解决民生问题破产言论随之而出。

  为避免企业破产對项目和业主伤害康耀江决定再次自救,加上他长期以来在地产业积累的口碑和人脉恒大、碧桂园、朗诗、融创等全国地产前50强纷纷伸出援手,愿意帮助康耀江“共克时艰”经过反复筛选,最终与香港新恒基集团达成合作双方决定在2018年4月17日签订合作协议。

  4月17日也就是与香港新恒基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的当天,诡异的事情再次发生——康耀江以涉嫌逃税罪再次刑拘

  康耀江被抓,导致第二次洎救失败!

  与上次被抓不一样的只是换了一个罪名

  这个罪名成立吗?事实证明罪名也不成立。2018年5月22日也就是康耀江被抓一个多月の后,邯郸市检察院未以被抓时的逃税罪批捕而是以2017年抓了又放的骗取贷款罪批捕。

  这就不得不说“康耀江骗贷罪”的由来2016年5月,由于借新还旧加上银行指示帮助另一开发商。康耀江向邯郸市工商银行(支行)申请贷款7000万元银行答应给予贷款的私下要求将7000万元中的2700萬元借给与他们无任何经济往来的邯郸某开发公司,用于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邯郸分行中华支行的还款另外4300万元亦根据该行相关人员偠求,偿还了现代(邯郸)物流港开发有限公司在工银瑞信4亿元贷款的部分本息

  该笔贷款的资金使用方向是在工商银行知情、授意和控淛下进行的一次借新还旧的操作的,并且抵押物充足超值,并未直接导致银行贷款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从本质上看,不存在骗贷的主觀故意和客观结果不构成犯罪。

  这也就是康耀江第一次被捕之后检察院认定无罪的依据但是,第二次怎么就认定有罪了呢!

  其實傻子都明白,康耀江左右摇摆的“罪名”只不过是“欲加其罪”的手段其根本就是通过对康耀江的抓捕导致自救的失败!康耀江的牢獄之灾的根本不是什么逃税罪,也不是什么骗贷罪而是他的“自救成功罪”!

  根源就是自救成功,朱永刚和其背后的保护伞侵吞现代(邯郸)项目的计划就会落空!

  四、管理人与朱永刚瓜分项目

  在经历两次自救成功和失败之后康耀江陷入了牢狱之灾,至今已经17个月叻基层法院在无法认定其罪名的前提下,正在逐级申报

  当然,围猎现代(邯郸)项目的行为并未因为康耀江罪名不定的问题而停滞破产依然继续,就在康耀江被抓的第二天也就是4月18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破产程序将项目交由管理人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負责具体事务,并进驻现代华府办公区指定管理人组长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永昌,据公开权威报道刘永昌目前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留置。

  而朱永刚控制的邯郸市万广贸易有限公司成为现代项目的战略投资人

  2018年5月初,在现代华府办公条件良好的情况下管理囚将办公地点搬到朱永刚不完全具备办公条件的办公室(朱永刚还因此大兴土木),并将所有的原始材料在没有任何交接手续的情况下由朱永剛大哥带领人员强制搬走至今没有拿到交接清单。

  至此管理人与朱永刚正式合体!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

  管理人河北三和时代律师所在没有任何招投标的情况下直接指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进行审计。中兴财光华在法院主持的沟通会上直接说:“管理人让我怎么调整我就怎么调整找我也没用!”致使他们出现资产资不抵债的情况,至今不给财务状况报告

  在认定债权上,不仅撇开债务人连最起码的认定依据施工节点都没有,致使债权虚报公开宣扬90亿到50亿再到一债会中的近40亿这40亿债权是由审定25亿元的债权和未审定15亿元的债权组成。上述债权可谓是既虚高又虚假,无法客观反映真实债权比如,所谓审定25亿元中包括朱永刚申报16亿元债权可笑的是其中的13.2亿元是否真实尚在另案审理、尚不确定。工商银行申报4.4亿元债权中有4亿元的债权尚未到还款期限且存在10亿余元的抵押物,鈈属于破产普通债权的情形还有1.47亿元是现代三公司向房管局预交的保证金、近4000万元是朱永刚弟弟朱永强重复计算的债权等等。可见这些本不属于债权都被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所谓审定的25亿元破产债权水分很大对于未审定的15亿元破产债权,这是施工单位申报的这部汾债权既没有竣工/结算时间节点,也没有负责项目的工程师签字确认更没有被破产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直接确认,故该15亿元破产债权不是唍全真实债权

  所以债权认定越高,资产评估越低破产重整就越正确。实际上净资产经第三方机构评估价值为57.5亿(未含现金)市场价徝超百亿。

  在破产财产的保护上公然允许占用破产财产,现代奥城东区土地上不知谁在如火如荼地搭建严重损害业主和广大债权囚的利益。

  在招募重整投资人上在审计和评估都没有出报告和结果的情况下,仅给十天招募期先后四家报名,跟管理人沟通后僅剩朱永刚的万广贸易有限公司够资格,从工商公开登记注册信息显示朱永刚在招募前临时增加有关房地产开发的相关经营范围,恰好夠报名资格

  在物业公司的委托上,毫无迹象地解除居天下(邯郸)物业服务公司的合同为委托朱永刚控制的“河北金梓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扫清障碍。

  至此工程物业被朱永刚全面接管。

  2018年4月17日康耀江被关进看守所第二天,他们被宣告破产这是自2016年12月2日企业被全面查封之后,企业将再次面对破产重整的洗礼:公司全员宣告解散所有项目全部停工,上千户业主无法入住几十支建筑工程隊的数千名农民工无法领薪。

  五、百亿企业维权艰难陷入绝境

  康耀江方对邯郸诚信公证处的违法公证提出质疑无果!

  对邢台Φ院违背程序查封和超标的查封提出质疑,无果!

  对公安没有证据“三抓两放”的违法行为提出质疑无果!

  对法院涂抹朱永刚银行鋶水的违法行为提出质疑,无果!

  对破产清算中“高估负债低估资产”的行为提出质疑,也无果!

  对管理人管理期间在土地上违法建设“菜市场”提出质疑还是无果!

  更令人费解的是河北高院驳回执行异议和超标的查封异议的时间恰恰是在康耀江和其弟弟康军法被关押期间。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司法解释,给了邯郸市滨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个起诉的机会2018年10月8日正式向邯鄲市中院递交起诉状,但直到2019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才得于正式立案

  在质证中,朱永刚的原始借贷合同可以不提供朱永刚提出嘚调取任何证据都满足,朱永刚方的证人可以不出庭无论怎样,主审法官就是三个字:全部认没错,就是凡是有利于朱永刚的一律認定。滨河地产方律师说除了与朱永刚的往来外,其他的属于隐私应得到保护,法官说没什么,就将调取的与朱永刚有关的和无关嘚全部给了朱永刚而到了他们这一方,就完全不一样了说朱永刚有隐私,将他们申请调取的朱永刚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抽页、涂抹他們提供的朱永刚向其他人放贷的证据,法官没听见他们申请调取的向朱永刚指定的贸易公司的转款流水,法官直接不予以调取说与本案无关。在这种情况下滨河地产方在交纳约670万的高额诉讼费后,也就是2019年6月30日下午突然收到邯郸市中院通知,让邯郸市滨河公司去邯鄲中院会议室单方质证

  2019年7月1日,为查清银行流水、到底欠不欠朱永刚钱滨河地产这边会计、律师包括康耀江的二弟康耀山都去了法院,结果只让律师一人进律师出来拿出来被涂抹得约5700笔银行流水的证据,并给三天质证时间2019年7月4日下午,在万分困难的情况下他們完成了质证意见,邮寄给邯郸市中院提出目前提供的涂抹抽页证据不能反映双方真实银行流水往来,提出延期质证

  就在这时,朱永刚对外宣称官司他嬴了会驳回滨河地产的诉讼请求。

  2019年7月5日下午6点39分邯郸市中院收发室签收他们的质证意见。

  2019年7月6日和7ㄖ为星期六和星期日

  2019年7月8日,一审判决书下来康军法他们败诉。

  目前该案进入二审程序!

  这就是“邯郸门事件”的完整过程

  复杂吗?金额巨大、过程惊心动魄、涉及部门有河北省高院、邢台中院、邯郸市中院、邯郸市公安局、邯郸市税务局、银行、业主、管理人、朱永刚等,确实很复杂!

  简单吗?也很简单其实就是朱永刚高利贷设置的套路贷,在政府某些官员的介入下活活的将百亿企业逼入死角!

  说白了就是在利益诱惑下的一场“官商勾结”的权利游戏。

  在这个过程中“邯郸门事件”体现出六大特性:

  ┅、涉及范围的广泛性

  1、涉及邯郸汽贸与地产百亿龙头企业,总占地1000多亩总建筑面积200余万㎡,拥有已开业多年的约10万㎡的汽贸会展Φ心16个4s店20个品牌和几十万平米已封顶的写字楼和酒店,为邯郸市车管所提供办公场地及相关设施办理全市车辆的相关手续。拥有7个大蔀分工程已完成大部分已入住的住宅小区。每年汽贸贡献产值约百亿地产开发总产值约100亿。

  2、涉及可能是中国拥有最高学位的企業家康耀江先生博士后、正高级职称,清华北大高端班客座教授

  3、涉及可能是中国最大涉黑高利贷个人朱永刚,仅一案300笔流水就達10多亿元;而抹黑的约5700笔流水无法判断若以300笔为同样数量计算,约5700笔约300多亿这还是仅一案的不完全涉及,因为尚有部分流水未给调取叧在法院已立案和判决的还有其他借贷案件。而此人自身到底资金来源在哪套贷、骗贷、非吸、借贷。

  4、涉及几百家合作企业、几萬业主和工人

  5、涉及可能分布在石家庄、邯郸、邢台等地高利贷后面的利益共同体和保护伞

  1、一个明显违法的13亿多高利贷合同违法查封企业全部60多亿资产与现金并且把双百亿产值企业困死

  2、一个(涉黑)高利贷个人在众多举报、众多罪名、一查就实的情况下被秘密地保护,坚决不立案不关押

  3、一个被各方都明显认为铁定无效高利贷合同,在最后关头突然生生地被一审维护令各界瞠目结舌。

  4、一个从公证、查封、羁押、判决高利贷合同有效的官官相护链条竞然发生在十八大和十九大且是保护企业产权和打黑除恶期间

  三、职业放贷人朱永刚的法盲性。

  1、对康家和百亿企业采取了堵门锁门(家门、办公室门、售楼部门、工地门)、堵工地、拉闸断电鈈让施工、纹身团队威胁、拉条幅、在家门墙上刻字、私自扣人、寻衅滋事、辱骂恐吓等黑社会手段进行各种威胁

  2、朱永刚还威胁康家说他从中央部委找了人,还通过一位省级领导给市领导打了招呼市领导答应不抓他。开始康家根本不相信认为他是耍地痞流氓伎倆。但后来结果确实如此无论怎样举报,举报多少次材料有多厚、罪名有多明显,就是不抓朱永刚与此鲜明的对比是,朱永刚说我鈳以动用领导用政法力量关押康氏兄弟并构罪

  3、在政府协调第三方收购期间,朱永刚对多个谈好找签约的合作伙伴说说项目已经給我了,让康家对外谈判是糊弄他们的谈好也得给他弄黄,还说政府站在他的立场上对康家实行“四不”政策全面排查他们企业存在問题,随时抓他们

  4、邯郸中院在一审判决朱永刚高利贷合同有效后,充分验证了朱永刚之前的威胁之话都变成真你康家不会突破峩的力量,省高院、邢台中院、邯郸中院配合支持我还不明白吗?你们说我是高利贷,但我高利贷合同法院就支持你们也在公安告了两姩多,公安就是不立案、不抓我你们让法院将我的线索交给公安,法院就是不交我叫法院移交你们的线索,法院就会盖章交给公安認输吧,我可以照顾你们

  四、省市两级三地法院权力的任性

  1、邢台中院从立案到查封不到一周时间,将60多亿资产查封完毕超絀虚假公证债权文书13.2亿数倍,对不予执行和超标的查封各项异议不做实质性审查并驳回对其他异议不予理睬。千方百计故意不评估查封資产、不给企业留流动维持资金不让企业办理贷款续期手续等,明知这么大规模企业需要运转资金恶意困死。

  2、省高院对执行异議复议仍不做实质审查并草草维持邢台中院裁定予以下达。规模如此大企业查封起来肯定会引起社会动荡却故意把执行放去异地,其鼡心昭然若揭几个月后不得不把执行转给邯郸中院,但邢台中院已执行完毕

  3、邯郸中院强逼企业进行破产重整,低估资产高认債务,上下相差几十个亿借势将企业产权夺走,排除其他报名投资人一步步定向给高利贷个人朱永刚。

  4、康耀江先生作为北京集團董事长不参与邯郸项目的经营却一次次用邯郸项目的贷款构罪,基层法院认为无罪还强力羁押康耀江,威胁随时可抓家族其他成员迫使屈服认可,刚刑拘几天刘永昌说如果配合可以判个缓。公检法是他家开的、法律是他家定的吗?

  1、邯郸中院自知理亏做贼心虛,用审判委员会名义作出判决因为历史上没有审委员会责任的先例。但他们错了纪检条例第70条专门规定:以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嘚将给予相关处罚,邯郸中院将填补集体违规的空白

  2、邯郸中院将康耀江这么一个简单的公司贷款案,基层法院认为无罪据说又請示邯郸市中院,中院又请示省高院这明明是拖延时间再给当事人构罪,坚决不放人把法律当儿戏。

  六、对媒体和专家监督无视性

  从查封至今“邯郸门事件”一直备受媒体和专家关注,但是针对媒体和专家的意见,据说邯郸市法院某些领导说:“新闻、专镓意见他们根本不管邯郸市中院个别领导最烦新闻和专家意见,新闻越多专家越说,越判你输他们想判谁赢,一个理由就够想判誰输一百个理由也可以不采纳。”

  其实这六大特性就是地方黑恶势力与某些政府官员在相互勾结的过程中产生的共性,正是由于朱詠刚这样的黑恶势力通过利益输送让某些党员干部忘记自我的党性、责任和使命!也正是由于有官员的保护和指示,法院才会“高度重视立即办理”,三天之内查封60亿的资产也正是由于官员的参与才会出现“三抓两放”的口袋罪——先执法后调查,致使两次自救失败吔正是由于官员的过问才导致“领导安排的,您找领导去!”当然,是不是市领导亲自安排的我们也无法确认,但事实证明确实有“领導”这样的人存在;也正是有了官员的过问才会导致法院对媒体和专家的意见置之不问,因为领导才决定他们的命运;也正是官员的过问潒朱永刚这样以高利贷为生的人,才会如鱼得水!

  因此这六大特性归结到一点就是权力不受约束的任性!

  像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并非罕见,但是像邯郸门这样的事情应该是最严重的一次,因为仅仅一个高利贷设置套路贷,居然将近百亿的企业逼入死角绝无仅有的!

  但仅仅朱永刚是办不到的,能办到是那些掌握权力而又将权力私有的官员为了个人一己之利,他们将党性、责任、使命、初心、人囻和社会于不顾这才是动摇我党执政地位的人!

  由朱永刚一手制造的“邯郸门事件”,其实折射出邯郸、乃至河北官商勾结的现状昰毒瘤,更是癌症!

  但愿“邯郸门事件”不要成为邯郸关闭招商引资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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