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认为论战争与和平的关系都是人的本性,为什么以此为基础,霍布斯是如何构建他的国家学说的

周必大(1126年8月15日-1204年10月25日)字孓充,一字洪道自号平园老叟

政治家、文学家,“庐陵四忠”之一

周必大工文词,为南宋中期的文坛盟主与

等名家多有往来。著有《省斋文稿》《

》等后人汇为《益国周文忠公全集》。

平江府长洲(今江苏苏州) [4]
元年七月十五日(1126年8月15日)
四年十月一日(1204年10月25日)
竝朝刚正九流七略,靡不究通

元年七月十五日(1126年8月15日)

(今江苏苏州)祖籍郑州管城。他的祖父周诜在

年间曾在庐陵任职,因此萣居庐陵其父周利建,曾任太学博士

三年(1129年),周必大四岁时其父周利建卒于扬州,周必大被寄养在外祖母家由母亲王氏督促怹读书。

十二岁时母亲又去世了,只好跟随伯父去广东十四岁时,周必大回

不久,又随伯父辗转各地青少年时的周必大生活飘泊鈈定,但他刻苦勤学终于成才。

绍兴三十年(1160年)官拜

读了他的策文后说:“是个负责起草诏书的人才(

)。”之后周必大被任命为

嘚例子从此开始此后,周必大兼国史院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

即位。八月周必大拜官

次,他到孝宗面前奏事孝宗说:“朕过去看过你写的文章,把你的近作拿来看看”周必大应召呈奉,孝宗十分满意之后孝宗亲临

时,周必大奏道:“经筵并不是分析文章讲解呴子的地方想从容不迫地了解情况,增益于圣德就要探求治理之本。”

周必大在经筵侍讲时曾论及边境事务,孝宗为

感到担忧周必大借机陈说

百姓困苦已久,希望能减少四川的

又应孝宗诏令条奏十事,都

之前左右史之职空缺,史料

中断、累积许多周必大奏请必须记下君臣的言行举止,他日夜兼程修史每月一次呈给孝宗看。九月因几次直前奏事甚合孝宗意,孝宗便命周必大兼任

政令失当之處不用权贵、宠臣。当时翟婉容对官吏进行升调时违反有关法令,周必大竭力争执认为此举不妥。孝宗说:“原以为你只会写文章没想到你如此刚强正直。”

时的旧礼周必大一一上奏,请求改正敌国称呼金国为之气沮。

四年(1168年)周必大出知

福建刑狱。他在叺宫承对时希望孝宗朝廷内外举荐文武人才,将他们所长之处分别登记造册藏于宫中,以备缓急之用

乾道六年(1170年),任

兼权任直學士院并兼领

起草、周必大定稿,最后由孝宗修改周必大上奏批评

诸臣,希望孝宗不可有轻视儒士的名声孝宗喜爱他论述精辟,知識广博甚至希望与他日夜讨论文章。

乾道七年(1171年)正月孝宗加太上皇(

时,周必大认为不应称“嗣皇帝”应称“皇帝”,孝宗采納

,朝廷讨论受国书的礼节周必大立即具体草拟,大致内容是:“尊卑名分之定有人计较等级、威风;叔侄亲戚关系,难道还计较昰坐着还是站立”孝宗对此颇为赞赏。

兼领直学士院,并任同修

关系之例询问他在位久,却未成功绩治政的好坏及他自己不能发覺的解决办法,命周必大等尽言对错周必大认为孝宗频繁更换将领与郡守,是两大弊端孝宗赞同,便革除这两种弊端江、湖二州干旱,周必大请求捐出

钱二十万代民交税孝宗很是赞赏。

乾道八年(1172年)周必大兼任翰林

,又兼中书舍人不久,他辞去直学士院之职得到批准。外戚

给事中莫济封驳回孝宗诏拟的草令,周必大奏道:“过去满朝之人都认为张说这个任命不合适陛下自己也知道错了洏加以制止了。未到一年这个任命又下发。贵戚参预政事公私两方面都受到损失,臣不敢草拟此令”孝宗迅速让王曮草诏,贬二人為宫观官张说公开奏章内容,并荐举二人但孝宗仍不予理睬,但是却减轻了贬斥的力度于是莫济和周必大分别被贬到温州与建宁府哋方任职。莫济接到任命立即离朝周必大到

后称病而归。莫济听说后很后悔自己的行动周必大却三次请求担任宫观职,他因此名气更夶

二年(1175年),周必大任

兼侍读暂代兵部侍郎,并兼

孝宗安慰他说:“你不迎合别人,不附会权贵朕十分倚重你。”随后周必夶正式任兵部侍郎,不久后又兼任

)所用;仁宗储备人才为英宗(

打击士气后,最终导致外族入侵之祸(

嫉妒刻薄驱逐人才,其弊端遺留至今希望陛下在闲暇之时储备人才。”

淳熙三年(1176年)三月周必大被封为

男爵。随后周必大又兼任

当孝宗常亲临球场周必大说:“臣固然知道陛下不会忘记检阅战备,然而太祖(

)二百年的天下其希望在于圣上的勤勉,希望陛下自爱”孝宗脸色一变,说道:“你的话很忠心是不是为了预防

)?朕正以国仇未报、耻辱未雪为念不想自寻安逸。”之后周必大升兼侍读改任吏部侍郎,拜

淳熙㈣年(1177年)五月周必大拜朝请大夫兼翰林学士。

九月天下久雨,周必大奏请减少后宫供给松缓对浙郡长期以来积欠的租税的逼责,囹省部讨论对百姓抚恤之事周必大在当值时被孝宗召见,上言:“金星靠近前面的星武士踢球,太子参与臣很担心。”孝宗让周必夶把这些话转告太子周必大说:“太子是人子,陛下令他驱驰臣怎么敢劝他违抗命令,陛下不要命令他就可以了”

淳熙五年(1178年)囸月,周必大乞求回乡未得到批准。孝宗想召人为他分担职责于是问周必大:“

能写文章吗?”周必大回答说:“吕祖谦的涵养很深了解典故,不仅仅工于文字”旋即担任

典礼,周必大建议祭天与祭地分别举行之后又受旨撰写《选德殿记》及《皇朝文鉴序》。周必大在翰苑近六年制命文字温和、雅致,考虑事情周到、全面是一时文学侍从之臣中的第一人。有人说他再次入翰苑任职实际上是

所荐,而周必大不知道真相

淳熙七年(1180年),周必大拜官

孝宗说:“执政与宰相,本来应当和睦而又有不同之处在这之前宰相论述某事,而执政再没有什么可补充的了这是为什么?”周必大说:“大臣本来应该相互支持或反对自从

当权后,执政不敢说一句话以後便成为理所当然。陛下虚心请教抛开自己的尊严大臣哪敢自以为是?只要小事不敢隐瞒那么大事又有什么理由要隐瞒。”孝宗深以為然当时久旱不雨,孝宗下手诏求直言宰相认为此诏一下,各州郡都会乞求赈济如何应付,于是约周必大一起上奏反对此令周必夶说:“陛下想了解下面的情况,而我们却要加以阻拦怎么可以堵塞公众的言路呢?”

淳熙八年(1181年)五月有人借助后妃的引荐请求為郎官,孝宗把此事交给给事中与中书舍人处理周必大说:“

互相牵制,怎能禀承旨意办事呢不听从旨意有失于礼节,听从了又有损於法则旨令下达之日,我们应当一起上奏”孝宗高兴地说:“肯如此任劳任怨吗?”周必大说:“应该给而未给就会有怨恨不当给洏不给,有什么怨恨呢!”孝宗说:“这是负责任不是任怨。”

淳熙九年(1182年)九月周必大拜官知

。孝宗说:“每次看见宰相不能处悝的事情你用几句话就解决了,三省根本不能少了你”

当时,雷世方乞求只差遣镇江一支军队五千人驻守山阳周必大说:“山阳控扼黄河口,如果今天减少驻军而后又增加驻军必然导致敌人的怀疑。扬州武锋军本来驻守山阳不如每年拨三千人,与镇江五千人一同駐守山阳”郭杲请求把荆南军队一万二千人移至襄阳永久屯守,周必大说:“襄阳固然是要地江陵也是江北的襟喉。”于是留下二千囚驻扎江陵孝宗问:“金主(

)已经回到上京,并分派他几个儿子镇守各地要怎么办?”周必大说:“敌人的恫吓可能只是虚探正擔心我们先行动。我们应当静守只是边地将领不可以不精心选拔。”

淳熙十一年(1184年)周必大担任枢密使。孝宗说:“如果边境出事宣抚使之职只有你可胜任,其他人都难以胜任”各位统帅呈上各军升迁名单,周必大不时点名召见一二人考察其才能优劣统帅十分恐惧,不敢容于私情周必大创行内外诸军点式法,对分散在外的军队就亲自去检阅池州李忠孝自陈有二名正将不能拉开弓,乞求罢去怹们的军职孝宗说:“这是枢密使措置的效果。”

谋求军帅周必大说:“与其让人私下举荐,不如正大光明地选报”孝宗命令侍从、管军举荐将帅。有人传言大石林牙将要加兵攻金忽鲁大王分别占据上京,驻守边境的大臣与

订立盟约周必大一概不理会,劝孝宗持偅不要轻举妄动。后证明所传的话果然都是妄言孝宗说:“你真是有先见之明。”

淳熙十四年(1187年)二月周必大担任右丞相。他首先上奏道:“现在国内外安定这种安定局面大约将近有二十四年了,这正是令人担心之时应考虑国家的长远之计,不可以频频更改治國方针以图速强”秀州乞求减去大军总制钱二万缗,官吏请求核审是否合适周必大说:“这难道是审核的时候?”立即蠲免了秀州的總制钱密封的奏章多说大臣们的同异,周必大说:“各尽所见归纳到一处,怎么可能还相同呢陛下恢复祖宗过去的制度,令三省反複阅读奏章后行动正是想使上下互相牵持,并不是只是奉行文书”

同年十一月,高宗逝世朝廷议定根据

)逝世时的先例,派三位使鍺报告金朝周必大说:“今天的事很特殊,不应当害怕敌人而曲意顺从”阻止了派使者之事。金朝的贺正使来到宋有人请求皇上暂苴穿淡黄袍在御殿接受国书,周必大执意不肯孝宗便身着素色丧服,在帷幄中接见金使

淳熙十五年(1188年),高宗出殡周必大根据

的舊例,请求随同前往孝宗于是命周必大摄任

之职,充任山陵使举行

大礼时,孝宗加恩群臣封周必大为济国公。

十一月周必大单独留下来,请求孝宗让他离职孝宗再三安慰。之后孝宗忽然宣谕道:“近年来朕经常生病且感到疲倦,想传位给太子但你必须暂且留丅。”周必大说:“陛下身体安康只是由于思念太上皇稍稍过度了些,怎么会到厌倦于政事辛劳的地步”孝宗说:“最大的礼仪没有仳得上事奉宗庙的,而祭礼举行时朕大多是带病前往坚持祭祀的;最大的礼仪没有大于执丧的而朕不能亲自到

去。想不退休这可以吗?朕正要把这个重任委托给你”周必大哭着退下了。十二月孝宗秘密赐给周必大高宗禅位时的亲札。同月孝宗令周必大留下商议。

淳熙十六年(1189年)二月孝宗又令周必大参与草拟诏书,专门论述了供奉灵位、侍奉太子之事事后,任命周必大为左丞相迁封许国公,留正拜为右丞相同月,孝宗身着

周必大奏道:“陛下传位给皇子,再观盛典流芳千古。看来从今后不能每天侍奉陛下了”于是哽噎无法说下去,孝宗也流泪说:“只有靠你们协助新君”

即位后,询问当今的急务周必大奏称为用人、求言二件事。同年三月周必大被加授为少保,改封益国公

草拟了二相制度,大家对此贬褒不一孝宗召来李巘,命他用麻纸另拟文书不久把李巘贬到地方任职,周必大因而请求离朝

最初为周必大所器重,但他担任学官许久未迁官。后经留正举荐方才升迁他因而怀恨于周必大,于是借谏官の职予弹劾致使周必大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之职判潭州何澹对周必大谴责不停,再使其以少保充任醴泉观使其后改判

,但他未赴任又拜观文殿学士、判潭州,恢复观文殿大学士之官周必大被所举官吏受贿败露之事牵连,降封荥阳郡公后又复封益国公,改判隆興府他辞去此职,获拜醴泉观使

即位,令大臣直言朝政得失周必大首陈四事:至孝、敬天、崇俭、久任。

元年(1195年)周必大三次仩表引退,宁宗命其以

庆元六年(1200年)平民

,由周必大接替任职次年,韩侂胄的党羽、御史施康年以吕祖泰的上书为借口弹劾周必夶首倡“伪学”

,又私植党派韩侂胄于是降周必大为

。在“庆元党禁”中周必大与赵汝愚、留正被指责为罪魁祸首。

二年(1202年)宁宗恢复周必大少傅、观文殿大学士的官衔。

嘉泰四年十月一日(1204年10月25日)周必大在吉州家中去世,享年七十九岁宁宗闻讯后惊愕悲悼,追赠

两日赐银千两、绢千疋。十二月葬于庐陵县斗冈原上。

元年(1208年)十一月宁宗命

为周必大撰碑铭,并御书“忠文耆德之碑”陸字赐予周必大家

周必大“立朝刚正”,言事不避权贵处事有谋,治政勤奋是一位颇富才干的政治家。其为政大体有四点主张:一、强兵并制订“诸军点试法”,整肃军纪;二、富国主张大力发展商贸业,以增加收入;三、安民以民为本,减赋赈灾;四、政修要择人才,考官吏固职守。

欲求中兴人才为急务。“锐意进取”的孝宗对此十分重视认为:“馆职、学官,祖宗设此储养人材朕欲待方来之秀,不可定员”周必大在助政过程中,献智颇多在人才的选择上建议“博求”文武英才,并用 “分格”储备的方式来辨識人才周必大的 “博求分格”的储才观,和当时的人才形势极为契合“博求”利于君主广泛搜罗各种优秀人才。他强调“博求”是长遠的目标要有“储材于闲暇”的战略眼光。同时“分格”是人才储备中的重要创举,既有利于君主了解和熟悉人才又能使各级官员茬急需用人之时能“按图索骥”。

(一)“博求”文武英才

一方面“杂举文武之才”。

周必大指出要想实现 “中兴之政”,关键在于儲备和用好各类文武英才周必大建议以“杂举”、“广储”的方式解决人才不够用的情况。也就是说君主和各级官员平时要善于广泛搜罗各种人才,才会使当朝廷急需用人时有合适人选不至于出现“任违所长”和“用过其量”的问题。因此他建议孝宗下诏,要求各級官员“杂举文武之才”以为朝廷所用。

另一方面周必大建议孝宗效法前朝君主“博求文武之英”的成功措施。以“富人要造居室通常在十年前种树”作喻,说明要“兴事造业”就必须“储材于闲暇”。他指出太祖、太宗的人才储备打下了良好基础反之高宗时“

嫉贤妒能,党同伐异”以至孝宗“将相不能实现宏图,守令不能遵守上意”因此他建议孝宗效法先祖“涵养士类”。

周必大认为人才儲备是用人之前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在人才选用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他还认为“博求”之后,还要做好分类也就是分格。“博求”囚才后朝廷要按人才“所能”分类,将有相同才能的人才归为一格比如善于驾驭将帅的归为一格。大格下还要分小格尽可能将不同財能的人才以详细的分类将其区分开来。周必大认为人才“分格”之后,由各级官员一起上报给君主作为了解人才的资料。此外君主还将人才的详细格目放到“二府”,一方面便于宰执在平时了解和审核人才,另一方面当朝廷急需用人时,宰执及时选择所需人才提高了选用人才的效率。

周必大认为朝廷应当注重“考其实”。即指君主和各级官员对人才不仅要听其言还要观其行,要做多方面嘚实际考察周必大所主张 “振风考实”的用人法,是基于孝宗即位后的朝政情况提出来的在外虞稍息的情况下,孝宗要想成就“中兴”之政当全力建设内政,而对有效整顿积弊已久的人才考核方面则是当务之急只有士风渐好,君主才能真正让优秀人才发挥所长他指出孝宗若能对人才实际情况细加考察,做到“因言以考实试可而后迁”,有才之士便为君主趋事赴功而那些 “以佞托忠,以伪托诚以私托公”之人则没有可乘之机。

周必大认为孝宗对于众多一般性人才要“循次而升”。不然有些人本性奸佞却假装忠诚,品性虚偽却假装诚实品德自私却假装公廉,对于这些为谋私利而善于伪装的人如不按常规细加审察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周必大还指出“考实”不仅体现在用人之前还体现在任用之后,以此作为奖惩依据为此,他建议孝宗要善于“考其实”可以“效法虞舜,在郡守治效著聞者中高升几人从而昭告天下。又再治状不进者中罢黜几人从而鞭策其余同类者。”这样可获得“循良治国的局面不弱于西汉”的效果

淳熙十一年(1184年),周必大升任枢密使成为主理国家军务的最高长官。执掌枢府五载他不仅积极参与军事问题的讨论,而且在掌握和考察军队实情的基础上对朝廷的军务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并提出了各种对策与建议周必大所主张的“守御”下“内修”的邊防观以及“备御”下“斗智”的平寇法,既是对以往军事防御思想的继承又是他在长期的军事实践中摸索出来的重要创举。

周必大在孝宗朝一直身兼朝廷军政要职对于军队建设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他重视选将练兵对国家军队任将中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行了分析,并提絀了解决的方案

南宋军队数量庞大,但作战力却低下周必大认为问题根源于高宗朝以来将帅选用上的不精慎:诸路总管掌本路军员训練、教阅、调发等事,钤辖、将副、都监均是属于带兵训练或统兵作战的将帅之职对于这些将帅的选用竟“不问能否,不顾资格”其後果可想而知。因此周必大提出了他对军队建设的建议,注重边帅的“精择”把精心、严格选用将帅放在军队建设的首位。

与此同时周必大还建议孝宗要着重解决“将帅有名无实”的问题。虽然孝宗在选将练兵和大修边备上有所进步但军队建设仍弊病丛生,尤其表現在“将帅有名无实”的问题上周必大建议孝宗以精择将帅来革除此弊,即“在现今副总管、钤辖、路分都监中选拔身经百战、有勇有謀之人兼任统制至于择帅则要更加周详。”周必大觉得只要孝宗“参以宏谟,详于择人革此积弊”,使诸路帅臣、将副有其实国镓在对金作战和平定内乱时才能免遭掣肘之患。周必大主张用精择的方式来解决南宋将帅“膏肓”以及有名无实的问题是在深刻分析当時的军事实情与内外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准确判断,这一方略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南宋军事战斗力不足的问题

对于士兵的招募、选练,周必大亦针对时弊提出改良的建议。周必大任枢密使时结合当时的军政形势,对军队建设和管理进行了有益的完善和创新实践比洳他向孝宗进献他首创的“诸军点试之法”,此法的要旨是君主不定时地对诸军升差、置籍进行“点召”,对带兵作战的将帅随机考核点试法“虽不专以此取人,亦因以察其能否使之不测,则主帅自不敢行私”能起到严明军纪的作用,从而达到鼓舞军队士气的效果周必大还主张严训将士。有了严明的军纪将士会心悦诚服地遵纪听命。在此基础上将帅还要积极地训练军卒,以此提升他们的对抗、作战能力及激发他们的进取心从而达到提振军队士气的效果。

面对外患内忧周必大还建议孝宗将军队中好的训练方法推广至诸州民兵的训练中去。他阐述了训练两淮民兵的战略意义周必大认为,若军情较急民兵应该成为作战的正兵。所以他以孔子“教民战”来皷励边将要善于训练民兵。

可以说激励军士,既能赢得军心又能鼓舞军气,从而大大提升军队战斗力身为文臣,周必大不仅积极地姠孝宗进谏“励军”方略而且在主理枢府后,更是以身作则地策励将士鼓舞军气。他主张在“优恤”基础上“严训”将士的励军之法既是对前代军事战略的继承,又是他在军队建设中的重要创举

南宋建炎以来,朝臣对处理宋、金关系意见不一孝宗一朝,

等主战者建议主动出击北伐金人;周必大则主张以和议作为与民休息的权宜之计,并谨慎处理礼节和割地问题抓住时机“内修”。以他为首的主守派既反对贸然用兵又反对妥协投降,主张在“守御”的前提下充分做好物力、军力准备,再进行北伐周必大在助政孝宗的过程Φ,有见地地提出了“守御”下“内修”的边防观

(一)“守御”以稳边防。

以南宋不奉岁贡为由准备南侵时任中书舍人的周必大向孝宗分析了当时的宋、金形势,指出“依现在的形势金方未必不想议和。虽然文书措辞轻辱但是真实的意图可以略知一二。”只是“怕我们探得对方的实情而不畏惧他们所以才言辞嚣张,索要

”而宋方“边防不稳,国库匮乏”因此周必大认为目前并不是对金出战嘚好时机,应该采取“守御”的策略与之议和

(二)“守御”以促内修。

周必大认为对金“守御”不仅可以稳定边防而且可以赢得“內修”契机,从而提振国势因此宋方不能屈服于过分要求,否则会使金人变本加厉周必大建议孝宗效仿北宋仁宗“稍增岁币从而拒绝契丹无理请求”的做法,应允金人恢复岁币的请求假如金人有意和议,“则可以以此作为条件”双方和议交涉数月,宋方可以抓住有利时机“

”,方能对金“战则克和则固”。这是当时形势下边防方针的上策

周必大助政孝宗过程中始终坚持“守御内修”的边防主張,这是在审视当时国势并结合历史经验而总结出来的。事实上以南宋国力要想收复中原是不现实的。而对金采取“守御”然后积極“内修”,对宋、金双方而言是双赢的结果周必大只是以议和为途径,用稍增岁币来换取和平但坚决强调国家名节、土地不能丢弃。正如时任

所言“名分正则国威张而岁币亦可损矣。”这是从长远利益出发来权衡利弊得失的做法。

宋孝宗统治期间曾出现数十起各种形式的“寇乱”。周必大在助政过程中不仅亲身经历过许多“寇乱”,而且经常参与平定地方动乱他以丰富的阅历,并结合当时形势提出了“备御”下“斗智”的平寇法。

(一)“备御”举军政

面对南宋前中期频发的“寇乱”,周必大主张官军在平寇前应做好囿效的备御”一方面是军队的整饬,以提升官军作战力;另一方面是兵力的部署以发挥官军优势。

对于整饬军队周必大先指出湖南茶陵地区“贼寇肆无忌惮”原因在于军队官兵的作战力不强。为此他建议孝宗“诏各路帅守、监司择兵将官,修举军政谨察所部,凡違法作乱的势头稍有萌芽就务必断绝聚众起事的可能。”

他提出了三点建议:对乔装成逃亡流民的戍卒有所堤防;对茶商牟取暴利的行為有所觉察;对官员违法使用禁军、不训练禁军以及拖欠弓手粮饷的不法行为有所留神“导致禁军心生叛意,朝廷无法驾驭”周必大嘚建议主要集中于官军的战前“备御”上,其中前两条是直接应对“寇乱”而言第三条则是针对军队管理中的整体弊病来说的。由此说奣官军在平定“寇乱” 前应整饬军队以切实提高战斗力。

对于兵力的部署周必大认为平定“贼寇”时,官军在兵力部署上应扬长避短做好重点部署。周必大还指出“贼徒多胜官军多败”的原因在于官军没有部署好兵力,以至遇到变乱时不能发挥自身优势反而让“賊寇”牵着鼻子走,这样“贼徒常逸官军常劳”。官军不宜“驰逐山谷”作战应将优势兵力重点布控在贼寇来往频繁的地带,这样可鉯起到“免兵卒暴露省运粮之害”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再派将领率地方治安力量和土豪集中剿灭“贼寇”。

(二)“斗智”巧取胜

莋好“备御”,是政府平定“贼寇”的重要保障既要从宏观上整饬军队,又要从微观上做好兵力重点部署周必大认为,官军与“贼寇”作战时还应“斗智”,如此才能“少败多胜”

首先,斗智不斗多与“贼寇”相比,官军人数的绝对优势并非取胜的因素周必大建议选择一支精锐部队。事实上官军和“贼寇”作战时,人数多的优势往往难以发挥出来一则剿灭“贼寇”往往在山区进行,官军虽囚数众多作战却不灵活;二则人数多,后勤难以保障将极大削弱军队作战力。所以周必大认为,“贼寇”有“小、快、灵”的优势因此还是要注重作战谋略。

其次斗智巧离散。周必大根据“贼首知道自己反抗国家死罪在所难免,往往用‘被捕必死’的后果来威脅士兵从而全力对抗官军”的特点向孝宗上奏“离间贼寇”的建议。对那些愿意招降的“贼寇”不仅应“开其悔过之路”而且还应论功行赏,诏令“贼中被逼之人如果能翻然悔悟杀戮贼首,不但可以赎罪还可以格外补官,重行赏赐”

并发出通报,让他们“转相告報”目的是“分化贼寇势力”,以“平贼乱”

周必大在助政过程中,围绕国家“中兴图强”目标对于南宋朝廷面对的经济困状也提絀了许多见解和对策,例如主张“节用惠民”的爱民观以及“戢兵督劝”劝农法即通过“节约用度”来减轻百姓负担,以“惠民”来换取百姓拥护;通过“戢兵” 以使“民安其生农复其业”,君主和官员“以劝农为职”与民共期“富庶”。

南宋前中期内忧外患农民夶都流离失所,根本无法安心生产农业也难以发展。为此周必大提出“务农之要,莫先于戢兵”的建议即朝廷应尽力停止战争,给囻众提供安心生产的环境以使民众回到熟悉的土地和家园。因为战乱导致“挥师所处荒草丛生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所以统治者应“惩忿而窒欲,偃武而右文”这样便会使“士兵可使转而为农民,战场可使转而为沃土”从而“民生安定,农业发展统治者无事于勸。”

国家停止战争民众才能安心从事生产。周必大认为农民的勤与惰关系到邦国大计在他看来,有了“戢兵”做保障统治者在引導民众致富的过程中还需做好“劝农”工作,在组织“务农”时就应对勤劳者给予奖赏,对懒惰者要多“督劝”促使其完成应有的生產任务。周必大还亲自参与到实践中在出任潭州通判时,他不仅督劝潭州民众要勤劳农作而且在实际的耕作技术上,如深耕田土顺應天时,肥瘠搭配修造水利等,给予具体指导同时还号召民众专心生产。周必大主张以“戢兵”来换取民众安心务农的环境以“督勸”的方式来激发民众生产积极性。这些主张既是对前代“劝农”思想的继承又是他在“以民为本”实践中的创举。

周必大工文词为喃宋文坛盟主。与

他是一位“九流七略靡不究通”的文学家。诗词歌赋“皆奥博词雄”其书法“浑厚刚劲,自成一体”

周必大有诗600哆首。他的诗有的善于状物如《池阳四咏·翠微亭》中的“地占齐山最上头,州城宛在水中洲;蜿蜒正作双虹堕吸住江河万里流”,比喻浅近新颖又如《游庐山佛手岩雪霁望南山》中的“十日顽阴不见山,山中一夜雪封庵伊予的有寻山分,

北窗云在南”气骨稍弱,卻清新淡雅

。在有些诗里他喜欢用典未能摆脱

周必大学识渊博,在诗歌方面有专门的理论著作《二老堂诗话》,此书偏于考证“必夶学问博洽又熟于掌故,故所论多主于考证”

大家,他于为官之时撰写了大量的四六文宋孝宗一朝,他执掌内外制时间很长许多偅要的诏令典册都由他撰写,不少代表朝廷的重要文章都由他撰写。其所撰四六文多成为南宋四六的典范之作如《

叙复元官制》,词婉义正是宋代

佳作。是士人效法的对象因此,周必大的四六文在文坛上占有重要地位并对当时和后世四六文的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周必大的四六文在继承北宋四六文的基础上又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这主要表现为: 一是既得皇帝之用心又符合四六文文章之体制。②是呈现出散文化特点

得体主要体现在周必大对章法的遵守上。周必大代言体四六文在语言上也很得体即体现出典雅的语言风格。其㈣六文呈现出与王安石相同的典雅风貌注重使用经史语,且运用经史语时注意对偶的精切四六文语言的典雅风格以北宋的王安石最为典型,即四六文语言要出自于经史代言体四六文更是要求词臣使用典重之语。

散文化也是周必大四六文的一大特点宋室南渡以后,“鉯古文为四六”的欧苏派四六文写作手法被南宋四六作家所继承周必大在对当时四六文写作进行评论时也注意到了四六文散文化的特点。周必大称赞仲并“以古文就近体”的写法这与欧阳修“以文体为四六”的观点相近。他既主张“以古文就近体”又主张四六文写作偠谨守四六体制;既重视四六文的对仗和用典,又强调应突破对偶韵律的束缚

周必大四六文体现出散文化的特点,如大量使用虚词参鉯古文的议论手法,所用典故恰当贴切事无泛用等,这都是散文化的表现形式周必大在四六文中大量使用虚词以求得文气的流转和表意的准确。

在作家的创作方面周必大继承了前人的“文气说”,并强调“理”具有宋代文论的鲜明特征。周必大在文章中多次提到“氣”和“理”不仅强调“气”的作用,还侧重“理”重视学习儒家经典的作用。又因文人所学的内容大多为儒家经典所以“学’气茬文中也可以理解为对“理”的重视。

周必大散文主体风格是“雄深博雅”主要表现为思想内容的雄深博雅艺术手法的用典繁密、文笔簡练、语言流畅、行文的苍劲有力、文体的多样等方面。这种风格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追溯到司马迁散文的“

”,韩愈的古文理论欧陽修的“

周必大知识渊博熟悉当朝人物、掌故。在他的散文及《二老堂诗话》中保存了不少研究宋代文学的资料。他的神道碑、墓志銘一类文字主次分明,颇有史法往往为元代修《宋史》者所取材。

周必大的序文如《〈皇朝文鉴〉序》写得典重雅正。题跋如《题陸务观送其子赴官诗》游记如《南归录》所写游

,则颇富情致总的说来,这类散文内容丰富文采则时有不足。

周必大用时四年主歭刊刻了宋代四大类书之一的《

》计一千卷,还刊刻了《

》一百五十三卷、《附录》五卷使《欧集》自此以后有定本,且得以保留至今“周必大刻本”被历代名家奉为私家刻书的典范。

》:①必大为翰林学士几六年制命温雅,周尽事情为一时词臣之冠。②谋大事決大议,非凝定有立者不能也周必大、

一时俱以相业称,然必大纯笃忠厚能以善道其君,光、宁禅受之际惧祸而去,其可为有立乎哉

:①意卿止能文,不谓刚正如此

)②卿不迎合,无附丽朕所倚重。

)④若有边事宣抚使惟卿可,他人不能也

:独周必大可用,宜以代之不然,事将不测

)②道德文章为世师表,功名始终视古名臣为无惭也……在位最久,得君最专

:自少壮时以进士、博學宏词迭二科起家,不数年历太学三馆,予实定交于是时时固多豪隽不群之士,然落笔立论倾动一座,无敢樱其锋者惟公一人。Φ虽暂斥而玉烟剑气、三秀之芝,非穷山腐壤所能湮没……盖大官重任不极不久则无以尽公之才也。

(《省斋文稿序》) [57]

:①以国事為己任进退人才,一本公道养民择守,忧边训兵仰赞睿谟,虑周而敏被遇日隆。

)②孝宗皇帝在位二十八年厉精求治,久而不倦圣德日新,光绍祖宗宰相凡十有五人,

会遇可谓盛矣。求其相为始终全德备福,未有如益国周文忠公者始公亲见,龙飞御名の立己尝预议。中间再以力排权幸沮其方用。忤旨去国略不少贬大夫之过。计者谓公不复用矣圣明洞照,愈加褒擢遂至元宰任忝下之重。周旋密勿终赞与子之决。以孝宗之实睿实聪公之明敏肃,给真千载之遇而又事光宗于春宫。夹辅初政功成身退,既挂衤冠犹被主上宠光者,十年呜呼!其可谓圣朝之宗臣矣!

[3] (《卷九十四·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赠太师谥文忠周公神道碑》)

③巍巍孝宗天锡勇智。二十八年是为盛际。猗欤益公善始以终。始进以文终察其忠。再折奸萌逆鳞以批。事定言验表表忠规。獻纳论思知无不为。弥缝辅赞百工惟熙。三圣相授同守一道。公实佐之家有宸藻。忧边思职具存宏模。临机辄断华夷谧如。告老既休著书自若。拳拳斯文以惠后学。天不憗遗殄瘁兴悲。既铭公墓又勒丰碑。

身美君显。是为宗臣后庆其衍。

)④渠只會说大话如奄有万方,君临兆姓

:周(必大)、留(正)都是朝廷上反战官员的代表。

周必大有一个酒杯名为“鹤飞盏”斟上酒,杯上的鹤就飞起来喝完酒后,鹤就不见了

在与刘子澄的信中评论此事说:“现如今是需要下

药性柔和缓慢的补药,此指周必大

)虽嘫不会造成危害,恐怕对病情也没有好处!”

据记载周必大身材高大而脸庞清瘦,样貌如同

院任职多年孝宗在一天退朝空闲时,感叹說:“好一个宰相!只是怕他福薄”一个老宦官在孝宗身边说:“

)所感叹的,难道不是周必大吗臣观察

的画像,也像周必大一样清瘦”孝宗为此一笑,于是提拔周必大周必大此后任太平宰相,参与并闻知禅让盛事晚年出镇长沙,

后得享十多年的清闲福气

周必夶曾在乡里建三忠堂,因

)都是庐陵人也都是周必大平生所敬慕的人,所以周必大撰文记述他们的事迹这是他的

官至左,累赠太师、秦国公
官至左、太学博士,累赠太师、秦国公
曾任、监景德镇兼烟火公事。
嫁、监嘉兴府籴纳仓萧彖
周必大至少有孙女五人,除长孫女外生平均不详

宋代,举世重交游同年乡旧、亲友世交、士人方外以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形成不同形态的交游。周必大作为南宋时孝、光、宁宗三朝重臣交游甚广,这一时期几乎在政治上文坛上稍有名望的人都和他有联系结交的诗侣文友“灿若弦上星”。

两人交往始于乾道元年二人经常次韵酬唱,有大量的唱和诗《文忠集》中收有《胡邦衡相过赏金凤许诗未送邦衡复作木犀会二花殆是的对偶荿四韵》《

》《顷创棋色之论邦衡深然之明日府中花会戏成二绝》《二月十七日葛守钱悴出所和胡邦衡羊羔酒诗再次韵简二公》《七月十伍日邦衡用前韵送薰衣香二贴次韵为谢》《邦衡置酒出小餐予以官柳名之闻邦衡近买蝉名野梅故以为对》《戊子岁除以代酒送邦衡邦衡有詩见戏仍送牛尾鲤次韵》《邦衡再送二诗一和为甚酥二和牛尾狸》《后两日大雪邦衡复用前韵作穷语戏和》

是周必大晚年主要唱和对象,烸逢过节两人互赠礼物,诗文唱答杨万里有《题益公垂相天香堂》《偶生得牛尾鲤献诸垂相益公佑以长句》《贺周压相迁入府第启》《和益公见谢红都胜芍药之句》《益公和白花青绿牡丹王字韵诗再和以往》《益公新作三层百尺新楼署曰围山观贺以唐律二章》《益公题彡老图郡士刘钠以乘成兄生于巳而予丙午诚齐丁未写三老图为题四韵》等。周必大有《次韵杨廷秀万花川谷主人为海棠赋二诗妙绝古今断嶂有平生不带花福不是愁中即病中之叹花次韵并序》《茅山刘先生觉高士绘云琴图求诗次杨廷秀韵》《廷秀跋云琴图一记高士被遇阜陵再賦小诗》《次韵杨廷秀侍郎寄题朱氏渔然书院》《次韵廷秀待制寄题李纪风月无边楼》《》《杨廷秀送牛尾鲤佑以长句次韵》等
二人交往始于绍兴三十一年,陆游有诗《周洪道学士许折赠馆中海棠以诗督之》周必大有诗《务观得曾吉甫茶反以诗见遗因次其韵》《招陆务觀食江西笋归有绝句云色如玉版猫头笋味抵驼峰牛尾鲤归向妻擎夸至夕书生寒乞定难医戏和》《许陆务观馆中海棠未与而诗来次韵》《以紅碧二色桃花送务观》。
两人交游四十余年诗词酬唱,书信往还共同反对近习擅权,情谊深厚范成大去世两年后,周必大作《资政殿大学士赠银青光禄大夫范公成大神道碑》
《文忠集》记载,二人从乾道九年到淳熙三年来往信件共二十封周必大作为赵汝愚的前辈,对他多有提携和引荐绍熙四年赵汝愚升任宰相时,周必大有书信祝贺
周必大与朱熹是世交两人之父周利建和朱松同为政和八年进士。必大和朱熹一直保持着友谊直到他晚年退居庐陵,也和朱熹常书信往来进行学术辩论甚或谈禅论道。
周必大《闲居录》中记载隆興元年,他同刘清之登山访寺泛舟同游几个月,结下了深厚的友情周必大对清之非常照顾。淳熙二年他举荐刘清之以自代兵部侍郎。据《宋史》记载刘清之弥留之际,周必大来视疾刘清之逝后,周必大还为其作品题字
周必大和吕祖谦、张栻私交颇好。乾道六年?蛰居多年的他刚回临安?吕、张二人便约他相会。乾道九年、淳熙初年,周必大奉祠居家期间,和张、吕二人多次通信。在给张的信中?怹对道学家及一些弟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周必大对张等人一直颇为信任,希望他和郑伯熊等人能纠正道学的一些偏误

周必大著有《玊堂类稿》等八十一种,共一百三十四万余言后人将其遗作辑为《益国周文忠公全集》,计二百卷其中包括《省斋文稿》《平园续稿》《省斋别稿》《

》等24种,有清咸丰刊本

其中《玉堂杂记》《二老堂诗话》选入《

关于周必大去世的时间,史书有两种说法:

嘉泰四年(1204年)十月一日

所撰《忠文耆德之碑》、《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赠太师谥文忠周公神道碑》皆持此论;

嘉泰四年(1204年)十二月

按楼钥奉宋宁宗之诏撰《忠文耆德之碑》,其所记载的周必大卒年日月应较清人

著《续资治通鉴》更为准确。故采用嘉泰四年十月一日の说

《攻媿集·卷九十四·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赠太师谥文忠周公神道碑》

·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

  • 1.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自号平园老叟……。
  • 2. 《忠文耆德之碑》:公讳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世家郑州之管城。
  • 3. 郭兰.周必大研究[D].河丠:河北大学2007:56
  • 4. 杨瑞.周必大研究[D].浙江:浙江大学,2007:56
  • 5. 周必大像取自南薰殿旧藏《历代圣贤名人像册》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其先郑州管城人祖诜,宣和中卒庐陵因家焉。父利建太学博士。
  • 7.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必大少英特父死,鞠于母家母亲督课之。
  • 8.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绍兴二十年第进士,授徽州戶曹
  • 9.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中博学宏词科,教授建康府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除太学录,召試馆职高宗读其策,曰:“掌制手也”守秘书省正字。馆职复召试自此始兼国史院编修官,除监察御史
  • 11. 周必大像取自1919年修《江苏錫山周氏宗谱》。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孝宗践祚除起居郎。直前奏事上曰:“朕旧见卿文,其以近作进”上初御经筵,必大奏:“经筵非为分章析句欲从容访问,裨圣德究治体。”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侍经筵尝论边倳,上以蜀为忧对曰:“蜀民久困,愿诏抚谕事定宜宽其赋。”应诏上十事皆切时弊。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先是左右史久不除,并记注壅积必大请言动必书,兼修月进乃命必大兼编类圣政所详定官,又兼权中书舍人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权给事中,缴驳不辟权幸翟婉容位官吏转行碍止法,争之力上曰:“意卿止能文,不谓刚正如此”金索讲和時旧礼,必大条奏请正敌国之名,金为之屈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曾觌、龙大渊得幸,台谏交弹之并迁知阁门倳,必大与金安节不书黄且奏曰:“陛下于政府侍从,欲罢则罢欲贬则贬,独于二人委曲迁就恐人言纷纷未止也。”明日宣手诏謂:“给舍为人鼓扇,太上时小事安敢尔!”必大入谢曰:“审尔,则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退待罪,上曰:“朕知卿举职但欲破朋党、明纪纲耳。”旬日申前命,必大格不行遂请祠去。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久之差知南剑州,改提点鍢建刑狱入对,愿诏中外举文武之才区别所长为一籍,藏禁中备缓急之用。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除秘书少监、兼直学士院兼领史职。郑闻草必大制上改窜其末,引汉宣帝事必大因奏曰:“陛下取汉宣帝之言,亲制赞书明示好恶。臣观西漢所谓社稷臣乃鄙朴之周勃,少文之汲黯不学之霍光。至于公孙弘、蔡义、韦贤号曰儒者,而持禄保位故宣帝谓俗儒不达时宜。使宣帝知真儒保至杂伯哉?愿平心察之不可有轻儒名。”上喜其精洽欲与之日夕论文。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德寿加尊号必大曰:“太上万寿,而绍兴末议文及近上表用嗣皇帝为未安按建炎遥拜徽宗表,及唐宪宗上顺宗尊号册文皆称皇帝。”议遂定赵雄使金,赍国书议受书礼。必大立具草略谓:“尊卑分定,或较等威;叔侄亲情岂嫌坐起!”上褒之曰:“未尝谕国書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此大才也。”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兼权兵部侍郎奏请重侍从以储将相,增台谏以广聑目择监司、郡守以补郎官。寻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一日诏同王之奇、陈良翰对选德殿,袖出手诏举唐太宗、魏征问对,以在位久功未有成,治效优劣苦不自觉,命必大等极陈当否退洏条陈:“陛下练兵以图恢复而将数易,是用将之道未至;择人以守郡国而守数易是责实之方未尽。诸州长吏倏来忽去,婺州四年易垨者五平江四年易守者四,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吏奸何由可察,民瘼何由可苏!”上善其言为革二弊。江、湖旱请捐南库钱二┿万代民输,上嘉之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兼侍讲,兼中书舍人未几,辞直学士院从之。张说再除签书枢密院给事中莫济封还录黄,必大奏曰:“昨举朝以为不可陛下亦自知其误而止之矣。曾未周岁此命复出。贵戚预政公私两失,臣不敢具草”上批:“王〈日严〉疾速撰入。济、必大予宫观日下出国门。”说露章荐济、必大于是济除温州,必大除建宁府济被命即絀,必大至丰城称疾而归济闻之大悔。必大三请祠以此名益重。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久之除敷文阁待制兼侍讀、兼权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上劳之曰:“卿不迎合无附丽,朕所倚重”除兵部侍郎,寻兼太子詹事奏言:“太宗储才为真宗、仁宗之用,仁宗储才为治平、元祐之用自章、蔡沮士气,卒致裔夷之祸秦桧忌刻,逐人才流弊至今。愿陛下储才于闲暇之日”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上日御球场,必大曰:“固知陛下不忘阅武然太祖二百年天下,属在圣躬愿自爱。”上改嫆曰:“卿言甚忠得非虞衔橛之变乎?正以仇耻未雪不欲自逸尔。”升兼侍读改吏部侍郎,除翰林学士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久雨,奏请减后宫给使宽浙郡积逋,命省部议优恤内直宣引,论:“金星近前星武士击球,太子亦与臣甚危の。”上俾语太子必大曰:“太子人子也,陛下命以驱驰臣安敢劝以违命,陛下勿命之可也”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乞归,弗许上欲召人与之分职,因问:“吕祖谦能文否”对曰:“祖谦涵养久,知典故不但文字之工。”除礼部尚书兼翰林學士进吏部兼承旨。诏礼官议明堂典礼必大定圜丘合宫互举之议。被旨撰《选德殿记》及《皇朝文鉴序》必大在翰苑几六年,制命溫雅周尽事情,为一时词臣之冠或言其再入也,实曾觌所荐而必大不知。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除参知政事仩曰:“执政于宰相,固当和而不同前此宰相议事,执政更无语何也?”必大曰:“大臣自应互相可否自秦桧当国,执政不敢措一辭后遂以为当然。陛下虚心无我大臣乃欲自是乎?惟小事不敢有隐则大事何由蔽欺。”上深然之久旱,手诏求言宰相谓此诏一丅,州郡皆乞振济何以应之,约必大同奏必大曰:“上欲通下情,而吾侪阻隔之何以塞公论。”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伍十》:有介椒房之援求为郎者上俾谕给舍缴驳,必大曰:“台谏、给舍与三省相维持岂可谕意?不从失体从则坏法。命下之日臣等自当执奏。”上喜曰:“肯如此任怨耶”必大曰:“当予而不予则有怨,不当予而不予何怨之有!”上曰:“此任责,非任怨也”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除知枢密院。上曰:“每见宰相不能处之事卿以数语决之,三省本未可辍卿也”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山阳旧屯军八千,雷世方乞止差镇江一军五千必大曰:“山阳控扼清河口,若今减而后增必致敵疑。扬州武锋军本屯山阳者不若岁拨三千,与镇江五千同戍”郭杲请移荆南军万二千永屯襄阳,必大言:“襄阳固要地江陵亦江丠喉襟。”于是留二千人上谕以“金既还上京,且分诸子出镇将若何?”必大言:“敌恫疑虚喝正恐我先动。当镇之以静惟边将鈈可不精择。”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拜枢密使上曰:“若有边事,宣抚使惟卿可他人不能也。”上诸军升差籍时点召一二察能否,主帅悚激无敢容私。创诸军点试法其在外解发而亲阅之。池州李忠孝自言正将二人不能开弓乞罢军。上曰:“此枢使措置之效也”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金州谋帅,必大曰:“与其私举不若明扬。”令侍从、管军荐举戓传大石林牙将加兵于金,忽鲁大王分据上京边臣结约夏国。必大皆屏不省劝上持重,勿轻动既而所传果妄。上曰:“卿真有先见の明”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淳熙十四年二月,拜右丞相首奏:“今内外晏然,殆将二纪此正可惧之时,当思經远之计不可纷更欲速。”秀州乞减大军总制钱二万吏请勘当,必大曰:“此岂勘当时耶”立蠲之。封事多言大臣同异必大曰:“各尽所见,归于一是岂可尚同?陛下复祖宗旧制命三省覆奏而后行,正欲上下相维非止奉行文书也。”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高宗升遐议用显仁例,遣三使诣金必大谓:“今昔事殊,不当畏敌曲徇”止之。贺正使至或请权易淡黄袍御殿受书,必大执不可遂为缟素服,就帷幄引见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十五年,思陵发引援熙陵吕端故事,请行乃摄太傅,为山陵使明堂加恩,封济国公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十一月,留身乞去上奖劳再三。忽宣谕:“比姩病倦欲传位太子,须卿且留”必大言:“圣体康宁,止因孝思稍过何遽至倦勤。”上曰:“礼莫大于事宗庙而孟飨多以病分诣;孝莫重于执丧,而不得自至德寿宫欲不退休,得乎朕方以此委卿。”必大泣而退十二月壬申,密赐绍兴传位亲札辛卯,命留身議定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二月壬戌,又命预草诏专以奉几筵、侍东朝为意。拜左丞相、许国公参政留正拜右丞相。壬子上始以内禅意谕二府。二月辛酉朔降传位诏。翼日上吉服御紫宸殿。必大奏:“陛下巽位与子盛典再见,度越千古顧自今不得日侍天颜。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光宗问当世急务奏用人、求言二事。三月拜少保、益国公。李巘草②相制抑扬不同,上召巘令帖麻改定既而斥巘予郡。必大求去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何澹为司业,久不迁留囸奏选之。澹憾必大而德正至是为谏长,遂首劾必大诏以观文殿大学士判潭州。澹论不已遂以少保充醴泉观使。判隆兴府不赴,複除观文殿学士、判潭州复大观文。坐所举官以贿败降荥阳郡公。复益国公改判隆兴,辞除醴泉观使。
  • 41.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宁宗即位求直言,奏四事:曰圣孝曰敬天,曰崇俭曰久任。
  • 42.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庆元元年三上表引年,遂以少傅致仕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先是,布衣吕祖泰上书请诛韩侂胄逐陈自强,以必大代之嘉泰元年,御史施康年劾必大首唱伪徒私植党与,诏降为少保自庆元以后,侂胄之党立伪学之名以禁锢君子,而必大与赵汝愚、留囸实指为罪首
  • 44.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二年,复少傅
  • 45. 《宋史·卷三十八·本纪第三十八》:(嘉泰二年十一月)是月,复周必大少傅、观文殿大学士
  • 46.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四年,薨年七十有九。赠太师谥文忠。
  • 《忠文耆德之碑》:嘉泰四年十月庚寅朔故左丞相、少傅、观文殿大学士、益国周公年七十有九,薨于吉州之里第十二月丙申,葬于庐陵县斗冈之原
  • 48. 《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赠太师谥文忠周公神道碑》:(嘉泰)四年十月庚寅朔薨,年七十有九
  • 49.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宁宗题篆其墓碑曰“忠文耆德之碑。”
  • 《忠文耆德之碑》:至嘉定元年公之子纶告于朝曰:“先臣备位首相,既葬而隧碑未立敢泣以请。”天子曰:“嘻!此四朝之宗臣也”谥以文忠,御书忠文耆德之碑以赐且诏臣钥为之文臣。
  • 邹锦良.“博求分格”與“振风考实”———论南宋周必大的人才选用思想[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455-459.
  • 52. 邹锦良.南宋名臣周必大的军事防御思想.军事历史研究2012,(1):172-176
  • 53. 邹锦良.论周必大的军队建设思想.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103-108
  • 54. 周必大:庐陵周益国文忠公集清道光二十八年欧阳棨瀛塘别墅藏版,南京图书馆藏:876-890
  • 邹锦良.“节用惠民”与“戢兵督劝”——南宋周必大民生思想及劝农实践.甘肃社会科学2012,(6):172-176
  • 魏新河.词学图录:黄山书社2011:83
  • 57. 黄文平.周必大诗歌研究[D].江西:南昌大学,2008:54
  • 58. 郭玉杰.周必大散文研究[D].江西:南昌大学2010:7-44
  • 59. 李精一.略论南宋周必大的四六文.学术交流,2012(5):165-169
  • 60. .国学导航[引用日期]
  • 61. .国学导航[引用日期]
  • 62. .国学导航[引用日期]
  • 63. .国学导航[引用日期]
  • 64. 楼钥.攻媿集(卷九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5:57、65-69、116
  • 65. 叶绍翁.四朝闻见录.陕西:三秦出版社2004:178
  • 66. 文天祥《敬和道山堂庆瞻御书韵》:墨洒天奎映籀红,斯堂殿阁与俱隆 方壶圆峤神仙宅,温洛荣河造化工 列圣文章千载重,诸孙声气一时同 著庭更有邦人笔,稽首承休学二忠
  • 67. 文天祥《和萧安抚平林送行韵》:得失元来付塞翁,何心桃李问东风 人皆有喜荣三仕,我尚无文谢五穷 秘苑固知朋可正,畏途犹恐甲方衷 欲酬长者殷勤祝,坎止流行学四忠
  • .国学导航[引用日期]
  • 69. .在线读书网[引用日期]
  • 70. 《说略》:周益公有鹤飞盏,注酒则鹤飞乾则滅。
  • 《鹤林玉露·甲编·卷二》:周益公参大政,朱文公与刘子澄书云:“如今是大承气汤证,渠却下四君子汤。虽不为害,恐无益于病耳!”
  • 《鹤林玉露·甲编·卷五》:周益公长身瘦面,状若野鹤。在翰苑多年。寿皇一日燕居叹曰:“好一个宰相!但恐福薄。”一老璫茬旁奏曰:“官家所叹岂非周必大乎?臣见司马光像亦如必大清臒。”上为之一笑遂登庸。为太平宰相与闻揖逊之盛,出镇长沙退休享清闲之福,十有馀年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尝建三忠堂于乡,谓欧阳文忠修、杨忠襄邦乂、胡忠简铨皆庐陵人必大平生所敬慕,为文记之盖绝笔也。
  • 张撝之、沈起炜、刘德重.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583
  • 75. 《续资治通鑒·卷第一百五十七·宋纪一百五十七》:(嘉泰四年)十二月……少傅致仕周必大卒,谥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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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近三十年来挪威日常生活中的种种迹象表明 ,其境内萨米人的身份地位 较以往有很大提高 ,挪威社会对待萨米人的态度已在观念和行动上发生改变 本文通过 考察这種转变的缘由来展现挪威政府处理族群关系的政策演变 , 认为挪威政府努力培育 “国家公民意识 ”,对其他存在多元族群的国家处理其内部的族群问题具有启发意义。

关 键 词 挪威萨米人 身份地位 国家公民意识

谢元媛 ,编辑 ,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社科版 》编辑部 , 北京 , 100871;奥斯·考乐斯 shildKol?s, 研究员 , 挪威奥斯陆国际和平研究所

对于此事母亲一直隐瞒着她 , 直到母亲年老住进医院时 , 她因为收拾母亲的东西而发现 了一些跟萨米人有关嘚衣物 ,才怀疑自己可能是萨米人 于是她去向母亲求证, 并到挪威北部的萨 米人聚居区开始了寻根之旅 ,去探寻和感受萨米人的生活 。 2009年 3月 21日 , 峩们在挪威奥斯陆的萨米办公楼 (挪威语 :SamiskHus)看了这部电影 , 并 见到影片的制作者埃伦 -阿斯特丽德·伦德拜 (Ellen-AstridLundby)女士 ,她也是影片中的主人公 、 整个故事嘚讲述者 ,是年 49岁 她对我们说 , 她想通过影片告诉人们 , 在挪威 , 经历了一代人的时 间 (大约 30年 ), 萨米人的身份地位已经发生了改变 。

30年前 , 母亲不敢戓者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萨 米人身份 ,甚至在家里向女儿隐瞒一切与萨米人有关的东西 ;而今天 ,当早已长大成人的女儿发现 自己有着萨米人的血統时 ,感到的并不是沮丧 , 却是欣喜 , 她会主动探寻关于萨米人的生活 , 并大方 地承认自己的萨米人身份 ,甚至为自己是萨米人感到些许骄傲 在同┅个家庭中 , 母亲与女儿对萨 米人身份的态度差异 ,反映了一个时代里对于萨米人身份在观念上的转变 。 在今天的挪威社会中 ,我们可以从许多細小的方面看出人们对萨米人的友好 、尊重甚至羡慕的 态度 比如 ,挪威的斯堪的纳维亚人 (Scandinaves)儿童普遍希望拥有一套萨米人的民族服饰 , 因为 萨米人的服饰看起来比斯堪的纳维亚人的服饰鲜艳 、漂亮 ;萨米人作词 、作曲表现本民族精神风貌 的歌曲 , 加入流行元素后 , 被挪威社会的年轻人傳唱 ;萨米人食用驯鹿肉 ,在挪威的斯堪的纳维亚 人看来是一种 “奢侈 ”的消费 ,令人羡慕 。诸多细节说明 , 今日挪威萨米人对自己的身份不再有恥 辱感 , 反而有一种荣誉感 这也折射出挪威政府近 30年来对萨米人政策的转变 ,以及萨米人在挪 威社会中身份地位的提高 。

那么 , 30年前和今天的挪威萨米人的境况有何差异 ? 这种境况如何发生了改变 ? 挪威社会中 的萨米人问题到底指涉什么 ? 探讨这些问题 ,有助于我们了解挪威社会的发展狀态 , 了解挪威政府 的管理政策演变 ,同时对中国以及其他国家处理族群关系问题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萨米人 ———多重身份

今天 , 在挪威的学术界和普通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 彷佛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看法 , 即一提到萨 米人 , 人们往往会不自觉地跟驯鹿联系起来 , 好像萨米人专指那些饲养驯鹿 、过着游牧生活的人们 。 我们那天在萨米办公楼看过影片后 ,参加了相关的讨论会 在讨论会上 ,我们听到了一些血统纯正 的萨米囚对上述看法的抗议 :“不要一提萨米人就是驯鹿萨米人, 他们只是我们萨米人中的一小部 分 , 他们不能代表所有的萨米人 , 不要忽视了萨米人中嘚其他群体 , 我们还有渔业萨米人 , 还有住在 城市里的萨米人呢 !” 在讨论会上 , 就 “到底什么时候出现了驯鹿萨米人和渔业萨米人的划分 ”这 个問题 , 萨米人内部起了争议 :有的人说 , 本来渔业萨米人和驯鹿萨米人就是两支不同的族群 , 两 者生活在不同的区域 。也有的人说 ,以前驯鹿是所有薩米人的共同财产 ,大家都是既放养驯鹿又捕 鱼 , 后来驯鹿被一部分人占有 , 占有驯鹿的人就被称为驯鹿萨米人 ;而那些没有驯鹿的人主要靠渔 业苼活 , 则被称为渔业萨米人

在挪威 , 占萨米人总人口 90%左右的渔业萨米人已经融入了主体民族的生活 ;从事驯鹿放养 的萨米人虽然只占萨米人总囚口的 10%左右 , 但由于其传统生活方式的殊异性 , 而成为政府给予 特殊扶持和民族学家着力研究的对象 ,也因此成为普遍观念中萨米文化的代表 。紟天 , 挪威的渔业 萨米人积极主张自己的萨米人身份应与驯鹿萨米人身份一样受到政府的关注 , 这表明其虽然已经 改变了传统生活方式 ,但仍希朢借助自己的萨米人身份达到可从政府获得利益的诉求显然 , 对萨 米人身份的认同与否已经超越了文化层面 ,而是上升到了政治权利层面 ;强調民族身份更多地不 是为了保留本民族的文化价值观 ,而是将民族身份变成主张政治权利或者获得更多现实利益机会 的有力工具 。

一般认为 , 薩米人是生活在北极地区的土著民族 , 目前主要分布在北纬 60°— 71°、东经 10°— 40°之间 ,居住地分别位于挪威 、瑞典 、芬兰的北部和俄罗斯西北蔀的科拉半岛 , 属于北极圈和亚北 极圈地区 ,他们把这块地区称为 “萨普米 ”(S pmi)虽然萨米人分散于多国 , 但他们却将自己视为 一个整体民族 (apeople),拥有囲同的历史 、文化 、语言 、风俗习惯和经济生活方式 。萨米语属于乌 拉尔 (Ural)语系的芬兰 -乌戈尔 (Fenno-Ugric)语族 , “萨米 ”是萨米人对本民族的自称 , 意为 “(峩们 )人民 ”然而西方其他民族因历史上萨米人满是补丁的衣衫而歧视他们 , 称之为 “拉普 人 ”(Lapps), 这一称谓含有 “一块补丁布 ”的贬义 。由于丠欧一些国家尚不承认萨米人是一个单独 的民族 (nationality), 没有对其进行人口普查 , 因此至今对萨米人总人口没有一个精确的统计数字 据估计 , 萨米人總人口约为 7万人 ,其中约 4万人生活在挪威 , 约 2万人生活在瑞典 , 约 7500人生 活在芬兰 , 约 2000人生活在俄罗斯 。 ① 如今萨米人已经成为一个复杂身份的聚合體 在挪威, 对萨 米人的身份认同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 :

其一 ,血统身份认同 。血统遗传在体貌特征上会有所表现 历史上的萨米人头颅相对较尛 , 颧 骨稍突出 ,下巴较短, 眼睛小并呈褐色;成年男子平均身高为 1.61米 , 成年女子平均身高仅 1.50 米 。 ② 这些特征与斯堪的纳维亚人有明显区别 今天 , 虽嘫这种体貌特征差异由于通婚的原因已 明显缩小 ,但仍能通过身高 、头发颜色来推测某些即使不住在萨米人聚居区的人是否具有萨米人的 血統 , 并且准确率较高 。按照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说法 ,萨米人身上有种特殊的气质 ;按照萨米人自 己的说法 ,他们比斯堪的纳维亚人要热情 、开朗 、夶方 在挪威 ,当地人可以较容易地分辨出谁是萨 米人 。然而科学家已经证明 ,从基因的角度说 ,萨米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差異

其二 ,文化身份认同 。文化认同包括很多方面 ,比如宗教认同 、语言认同和传统生活方式认同 目前 , 萨米人的传统宗教萨满教已经消失 , 他們中的大多数人信仰基督教 , 与北欧主体民族在宗教 认同方面没有差异 。在语言的认同和使用方面 , 萨米人通常使用五种不同的语言 , 即 :北萨米語 (NorthSamiLanguage)、卢莱萨米语 表现得更加突出 ① 在芬马克郡 , 萨米人占绝大多数 。 “芬马 克 ” (Finnmark)这个名称本身暗示着这个区域原本就是萨米人的故土 在傳统生活方式的认同和实践 方面 , 萨米人内部已经产生了分歧 , 有人认为游牧生活是传统生活方式的代表 , 有人认为放牧驯鹿 只是传统生活的一尛部分 。

其三 , 政治身份认同 (或法律身份认同 )在挪威 , 萨米人不仅享有国家公民的身份 ,还享有萨 米人的特殊身份 。在政治生活中 ,萨米人不仅鈳以被选举为挪威国家议会 (Storting)的议员 , 还拥 有代表自身利益的萨米议会 (萨米语 :S mediggi)萨米议会是挪威萨米人的代表机构 , 其议员只 能在萨米人之中通過普选产生 。因此 ,就需要在选举之前首先对选民的萨米人身份进行登记 萨 米议会选举登记的特殊要求是 ,登记人首先要声明自认为本人是薩米人 , 除此之外 , 要满足下面两 条中的任何一条 :一是本人在家里使用萨米语 , 或其父母 、祖父母 、曾祖父母中至少有一人在家说 萨米语 ;二是已經注册为选民的萨米人的子女 。由此可见 , 在挪威 , 即使没有萨米人的血统 , 但只 要能掌握萨米语 ,就可以注册成为萨米人 , 并以这一身份参加政治仩的选举 这种身份限定 , 放宽 了对血统纯粹性的要求 ,偏重萨米语的学习和教育 , 赋予人们一种更为自由地选择身份认同的权 力 。可以说 ,作为┅种政治利益群体的准入条件, 这个 “门槛 ”比较低 尽管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 看 , 没有出现不具有萨米人血统的人主动要求成为萨米人代表嘚情况 , 然而可以料想 , 随着萨米人 身份在挪威的特殊权利的不断彰显 ,这种低准入的条件 ,必定会为某些具有政治企图的人所利用 。 其实 , 在萨米囚内部已经出现生活方式分化时 , “谁能代表萨米人的利益 ”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 有争议的 问题 需要特 别指出 的是 , 在 挪威 , 萨米 人虽然 不被官 方认可 是一个 单独的 民族 (nationality, 官方不做民族身份的登记),却被认为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土著族群的政治力量 。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 ,挪威的渔業萨米人在强调自己的萨米人身份时 ,希望拥有的是萨米人 的特殊政治权利 (享有萨米议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并不关注萨米人的传统生活方式 , 他们 甚至愿意融入现代主流生活方式中 仍在过着游牧生活的驯鹿萨米人 ,由于其生活方式和主流社 会生活方式存在明显差异 ,相互之间為争夺生存资源产生了许多紧要的矛盾 ,所以才被挪威政府和 社会各界加以关注 。驯鹿萨米人是挪威地方政权眼中萨米人问题的制造者

驯麤萨米人 ———主流生活方式的一面镜子

作为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者 ,我们毫不犹豫地选定挪威北部仍过着放牧驯鹿生活的萨米人作为 研究对潒 , 是因为“萨米人 ”作为一个身份认同的概念已经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了改变 , 所以我 们只好从目前的社会实际问题出发 ,来确定我们的具體研究对象 ,而不为概念的历史变化所困扰 。 到底今天的挪威社会中存在着什么样的萨米人问题呢 ? 我们发现 , 挪威的萨米人问题主要是以政 府為代表的主体社会与驯鹿萨米人在资源 (尤其是土地 )使用上存在着尖锐的矛盾

2001年 ,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了一个名为 “全球生态 ”(GLOBIO)的项目 , 其Φ明确指出 , 基 础设施的快速扩建已经导致传统放牧地不断流失, 严重影响到萨米人放牧驯鹿对土地的需求 , 这正 逼迫着驯鹿萨米人放弃游牧的馴鹿饲养方式 。 ① 少数族群如何在不可阻挡的外部压力下寻求生存 空间 , 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 我们结合对挪威北部驯鹿萨米人的实哋考察 , ② 来了解挪威社 会 、政府与驯鹿萨米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及解决方法 。

在挪威 , 驯鹿萨米人的放牧区面积将近 14万平方公里 ,约占国土媔积的 40%芬马克郡是萨 米人的核心居住区 。挪威政府在 1975年设立了萨米发展基金 , 专门提供给皆位于芬马克郡的萨米 人自治区 :凯图凯诺 、波桑厄尔 、卡拉绍克 、塔纳和内瑟比 ③ 挪威政府没有关于萨米人口的统计资 料 , 但是萨米选民登记册提供了有权参选萨米议会议员的 18岁以上投票人的数据 。在 2005年的 选举中 , 登记的萨米投票人有 12538人 , 其中 7107人住在芬马克郡 ④ 在挪威 , 放牧驯鹿是萨米 人所特有的职业 。 驯鹿萨米人 传统的社會组织 形式叫 “锡 达 ” (Siida) “锡达 ”是一种松散 、灵活的组织 , 根据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季节划分成夏季或冬季的 “锡 达 ” ,但也有少数 “锡达 ”昰整年的 。在必要的时候 ,一个 “锡达 ”可以拆分为几个 , 而且 “锡达 ”也可 以重新组合 直到 2007年颁布新的 《驯鹿管理法 》(ReindeerHusbandryAct), 挪威法律才承认 “錫 达 ”是法人实体 。到 2007年 , 在挪威总共有 556个 “锡达 ” , 有 2936人在 “锡达 ”中生活 其中 403 个 “锡达 ”总辖的 2200人住在芬马克郡 ,这也是挪威的驯鹿畜牧業的核心区 。 ⑤ 驯鹿萨米人社会的显著变迁可以从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疆界确定开始说起

(一 )萨米人和北欧国家的疆界确定

萨米人把狩猎 、捕鱼作为谋生的手段已有很长的历史 ,这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挪威的内 地和沿海地区 , 一部分萨米人 (即挪威语里被称为 “D lon”的那部分囚 )最终采取了农业与季节性 渔猎 、采集相结合的生产方式 当农业萨米人只是保留几只驯鹿作为交通工具时 , 对驯鹿萨米人来 说 , 放牧驯鹿仍昰他们的主要生计 。驯鹿自由散牧是驯鹿萨米人生产活动的一个特征 , 也是其身份 的一个重要标志

直到 13世纪 , 芬马克仍只有萨米人居住 。从朂早的关于萨米人给当地挪威人首领进贡的挪威 文献中 , 可以看到有关挪威人通过征税的形式剥削萨米人的记录 诺夫哥罗德 (Novgorod, 俄罗斯 的城市 )嘚统治者也向芬马克海岸的萨米人征税 。俄罗斯人与挪威人向萨米人征税的争夺战最终 通过 1326年签订的征税边界条约 Treaty of Novgorod 得到解决 , 该条约允许双方共同对在这一地区居住的萨米人征 税 对萨米人征收双重甚至三重的赋税延续了几个世纪之久 。

北欧国家于 18— 19世纪卷入多起 战争 瑞典 (當时吞并了芬兰 )、丹麦和挪威的边界于 1751年最终确立 。 1809年 , 瑞典被迫将芬兰 让给沙俄 , 从而建立了一条穿越萨米人地区的新边界 1814年 , 丹麦被瑞典戰败之后 , 挪威受瑞典 统辖 。 1826年瑞典与沙俄订立新条约 ,确定了挪威与俄罗斯的边界 ① 至此 , 北欧国家和俄罗斯对 萨米人居住地的领土之争终於告一段落 。

早在 13— 14世纪 ,挪威人便开始在特罗姆斯和芬马克的沿海地区定居 , 因为那里有丰富的水 产 , 也便于进行出口贸易 那里也是渔业萨米人的聚居地 ,驯鹿萨米人在夏季也会到这一带来放 牧 。从 17世纪开始 , 芬马克成为从芬兰西部来的移民的聚居地 , 其后裔被称为克文人 (Kven)在 18— 19世紀 , 俄国商船频繁往返于芬马克地区的港口 , 并在当地购买水产品 , 这对渔业萨米人的经 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1917年俄国爆发革命 ,俄国商船的撤离使得渔业萨米人受到严重影响 1852年挪威与瑞典不再允许驯鹿放牧者跟随鹿群自由越境 , 挪威和芬兰的边境也被封锁 , 这 给那些习惯于随驯鹿游牧而迁徙的放牧者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统治当局开始强力推行同化政策 1898年 , 挪威当局禁止学校使用萨米语和克文语教学 。

1902年的一个关于农畾分配的政策甚至明 确表示出对不说挪威语的人的歧视 ,规定农田只能分配给能使用挪威语文的挪威公民 这些政策 是导致挪威沿海地区的薩米人 (即渔业萨米人 )逐渐摒弃自己的文化传统和身份认同而融入主流 文化和语言圈的原因之一 ,也导致了驯鹿萨米人与其他萨米人群体的分囮

。 (二 )二战废墟中的萨米人

三个北欧国家都不同程度 地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 挪威被纳粹德国占领了六年 (1940— 1945年 ),瑞典设法保持了中立 ,洏芬兰跟苏联和纳粹德国都有交战 。德国于 1941年进攻 苏联之后 ,在挪威北部的芬马克地区驻扎了大量的军队 ,使得该地区一些沿海城镇遭到英军嘚连续 轰炸 在德军从芬兰和挪威北部撤退期间 , 德军采用了 “焦土政策 ”, 烧毁和破坏了萨米人地区的 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 ,包括桥梁 、港口 、船只 、公路 、医院 、学校和电话线路 。这严重影响了生活在挪 威和芬兰的大多数萨米人的生活 二战后挪威重建 ,挪威政府的目标是把北蔀地区纳入 “更大的国家 、文化和经济共同体 ”。 ② 挪 威政府提出的 “国家认同 ”就是挪威人的认同 ,而种族的 、文化的或语言的差异被忽畧 ,或者只是被 作为 “民俗 ”二战后重建的国家体制完全以挪威国家文化为前提而建立 。 ③ 结果 ,这一重建未能 考虑到族群差异 ,也没有为萨米人身份的表达提供途径 另外 ,二战后在为萨米儿童建立的大型寄 宿制学校里 , 挪威语是唯一的教学用语 , 几乎所有的老师都是挪威人 , 并且完铨不懂萨米语 。尽管 没有几个萨米儿童在刚入学时懂得挪威语 ,但是政府要求老师们 ,如果没有绝对的必要 , 决不能使 用萨米语 1898年禁止使用萨米语和克文语的规定一直持续到 1959年才废止 。

萨米人权利的发展 ———从运动走向立法

(一 )族群动员和全球土著权利运动

第一批萨米人教育工莋者产生于二战后的反对 “挪威化 ”运动中 1951年 , 萨米人教育工作者 为来自游牧萨米人家庭的孩子在学校中组建专门班级 , 并且出版了萨米语嘚识字课本 。 1956年 , 北欧萨米委员会 (NordicSamiCouncil)成立 ,这是一个生活在北欧三国的萨米人的共同组织 1968 年 , 在挪威成立了第一个全国性的萨米人组织 ———挪威萨米民族协会 ,出席会议的代表来自加拿大 、美国 、圭亚那、哥伦比亚 、澳大利亚 、新西 兰 (毛利人 )、丹麦 (格陵兰因纽特人 )和挪威 (萨米人 )。叧一次预备会议在丹麦举行 , 由国际土著 事务工作小组 (IWGIA)召集 世界土著人理事会的目标是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组织 , 它成立的动议 主要来自北美囷欧洲 ,得到加拿大 、挪威 、丹麦以及圭亚那政府的资助 。尽管世界土著人理事会的 力量还比较小 , 但是它一直致力于把土著人的权利问题提仩国际议程 萨米人在其中起到了积极 的推动作用 , 这也引起世界对萨米人的关注 。 20世纪 70年代, 挪威萨米民族协会对政府的一系列发展规划表礻明确抗议 , 尤其反对在芬马 克建水力 发 电站 , 理由 是 这会 破坏 当 地的 自然 环 境 其中 反 对在 奥 塔 -凯 图 凯诺 (AltaKautokeino)航道上筑坝的行动 ,是萨米人政治动員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

该事件的起因是 : 挪威国家议会不顾当地萨米人的反对而批准了修建奥塔水坝的计划 , 而这项计划将会导致马斯 (Masi)这一萨米人村庄下沉 1978年, 反对修建水坝的萨米人组织了一场有规模的运动进行抵 制 。挪威萨米民族协会联合其他组织将奥塔水坝案件起訴到挪威法院 , 试图阻止水坝的修建 , 却没 有成功 1979年秋天 , 当政府开始修建通往水坝建设工地的公路时 , 抗议的萨米人集合起来 , 在路 中央搭起帐篷居住 ,以此阻止工程建设 。同时萨米人积极分子在奥斯陆市中心议会大楼外面进行 绝食静坐 直到挪威政府首相答应重新审议修建水坝的議案 , 抗议行动才停止, 但是重新审议的结 果是议会维持了原先的决定 。 1981年 1月 ,当建造工程恢复开工时 , 超过 1000名萨米人重新搭起 了帐篷表示抗议 政府虽然口头答应停止这项工程 , 但是同时派出了大量的警力驱散示威者 。最 终挪威最高法院的判决使抗议者不得不彻底放弃行动 不过 , 该倳件的结局是 , 政府于 1982年只 修建了一个较小的水坝 ,并没有使马斯村被淹没 。

奥塔水坝事件中的土著权利问题引起了挪威公众的讨论 ,凸显了萨米人对挪威一些国家政策 的强烈不满 作为回应 ,政府建立了萨米权利委员会 (Sami Rights Commission),调查萨米人关心的 问题 。挪威少数民族政策所面临的许多批评嘟明确指向这样的事实 :萨米人作为一个民族 (a people),没有得到与其他大多数的挪威人相同的民主权利 ① 萨米人的政治组织因此要求建立一 个有代表性的萨米人政治实体 。经过政府 、挪威民众和萨米公民长期的磋商和谈判 , 萨米议会得以 建立

(二 )《萨米法 》(SamiAct)和萨米议会的建立

萨米议会荿立于 1987年 “萨米法案 ”正式变成法律之时 。 《萨米法 》的目的是 “使萨米人在挪 威能够保护和发展他们的语言 、文化和生活方式 ” ② 萨米议会直接向挪威国王负责 ,挪威政府负 担萨米议会选举的费用 。按照 《萨米法 》的规定 ,萨米旗就是 1986年第 13届北欧萨米大会所采用 的旗帜 , 萨米議会有权力颁布如何使用萨米旗的条例 萨米议会负责任命萨米语委员会的成员 , 并 决定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人选 。 《萨米法 》声称 “萨米语和挪威语具有平等的价值 ”该法第三章的条款规定 , 公共办事机构要 使用萨米语 ;与萨米人的特殊利益相关的法令和法规应该被翻译成薩米语 ;公共办事机构的公告 尤其是针对萨米语行政区的公告应该同时使用萨米语和挪威语 ;地方性或区域性公共机构使用的 表格 , 应当既有挪威语的也有萨米语的 ;任何人向萨米人行政区地方公共机构用萨米语口头或书 面提出的申请都有权利要求用萨米语答复 。 《萨米法 》规定 ,在法院的任何审判中 , 如果牵涉萨米人行政区 , 那么任何人都有权递交萨米语 的书面答辩 、附件 、证据或其他书面申请 如果法定的法律程序允許口头申请代替书面申请 , 那么 向法院提出口头申请时也可以使用萨米语 。如果法院有义务记录申请 ,那么当事人可以要求用萨 米语书写 任哬人有权在法院开庭时说萨米语 。如果有不说萨米语的人参与到诉讼程序中 , 那么 法庭应当指定一位翻译人员 应任何一方的请求, 法庭的审判长也可以决定使用萨米语为诉讼的 语言 。如果诉讼程序中使用的语言是萨米语 ,法庭的审判长可以决定用萨米语书写法庭记录 法 庭确保將这些记录翻译成挪威语 。法庭也要确保将挪威语翻译成萨米语 ———如果任何一方这样要 求的话 警察和检察机关的司法权牵涉萨米人荇政区的话 , 应该允许任何人在机构办公室接受访 谈时使用萨米语 ,使用萨米语进行正式的口头抗议或者寻求司法补救的口头通告 。在特罗姆斯和 芬马克的监狱里 ,囚犯有权用萨米语相互交流 , 有权用萨米语跟前来探监的亲戚交谈 , 可以用萨米 语口头通知监狱当局寻求司法补救

《萨米法 》还规定 ,在萨米人行政区 , 面对地方的公共卫生和社会机构 ,任何人都有权使用萨米 语维护自身的利益 ;行政区内的教堂必须为萨米人提供薩米语的服务 ;行政区内公共机构中的工 作人员为了学习和掌握必要的萨米语知识 ,有权享受带薪假期 ;在萨米议会举行的会议上 , 任何人 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说萨米语或者挪威语 。 以萨米语为媒介进行教学也被写入 《萨米法 》,并有专门的教育法详细规定了中小学的萨米语 教学 根据教育法 ,萨米语行政区内所有小学和初中水平的孩子都有权受到以萨米语为媒介的教 学 。行政区之外 ,如果在一个县里至少有十名学生想偠获得以萨米语为媒介的教学的话 , 他们有权 力获得这样的教育 这个县可以决定在县里的一所或多所学校提供萨米语教学 。至于课程内容 , 則由萨米议会与政府协商后颁布条例 ,制定出与萨米民族 、语言 、文化和市民生活有关的教学内容

《萨米法 》规定了萨米议会的权威组织機构 。萨米议会的使命是处理 “萨米议会认为的任何影 响萨米民族 (apeople)的事件 ”萨米议会可以自行提出和宣布任何与其使命有关的观点 。 它吔 可以自行与公共权威部门和私人机构进行交涉 萨米议会可以委托当局对萨米民族的年度财政预 算进行分配 。政府将为萨米议会的财政管理制定规则 其他公共机构应该在决定任何与萨米人有 关的事务之前征求萨米议会的意见 。 另外 , 《萨米法 》还确立了萨米人就上述条款進行上诉的权力, 用以监督公共机构遵守这些 条款

1987年通过 《萨米法 》之后 ,挪威宪法修正案也于 1988年获得通过 。挪威宪法中新加入的第 110a章写道 :“为萨米人民保持和发展其语言 、文化和生活方式创造条件 , 这是国家政府当局的职 责 ” 1990年 ,挪威是全世界第一个认可国际劳工组织 (ILO)第 169号公約 (内容是关于独立国家 中的土著和部落民族的 )的国家 。这一公约的第 14和 15章将土地和资源的实质性权力赋予了土 著民族 第 14章规定 :“应当承認这些民族对传统上所占据的土地具有所有权 。此外 ,应当在具体 案例中考虑采取何种措施来保护这些民族使用土地的权力 , 考虑如何保护他們维持自身生存和传 统活动的传统做法 在这方面 ,应该给予游牧民族和转型中的耕作者以特别的关注 。” 第 15章进 一步规定 :“与土地的自然資源有关的土著民族的权力应该受到特殊保护 这些权力包括这些民 族参与使用 、管理和保护这些资源的权力 。” ① 挪威对国际劳工组织嘚第 169号公约的认可 , 实际上确定了国家对萨米人作为这个国家的土 著民族的法律义务 但一些研究萨米人权利的专家批评挪威政府只是表了態 , 而并没有在行动上 遵从公约 。 ② 批评指出 ,挪威政府对驯鹿畜牧业 “工业化 ”的管理 , 造成了牧场的损耗过度 , 而这对 今天挪威驯鹿畜牧业来說是最严重的威胁 也有批评指出 , 萨米议会成了 “摆设 ”, 尤其是在确保 萨米人控制土地和资源方面根本没有发挥作用 。

(三 )驯鹿畜牧业的立法

《2007年驯鹿畜牧业法 》规定了挪威目前的驯鹿放牧情况 ,这一法律更新了 《1978年驯鹿畜牧 业法 》新法律的目的是使挪威的驯鹿畜牧业在经济 、生态和文化方面变得更有效益 。放牧驯鹿 被视为萨米人文化 、传统实践的一部分 , 这暗示了萨米人对驯鹿放牧区的牧场具有使用权 挪威馴 鹿总数自 年度以后一直在 16.8万 — 24.2万头之间浮动 。 ③ 截至

绝大多数与挪威驯鹿畜牧业有关的决定都是由驯鹿畜牧业理事会 (ReindeerHusbandryBoard) 做出的 然而划分牧场则由国家农业部负责 ,国家农业部也有权确定实际放牧驯鹿的权力归属 , 批 准建围栏等 。驯鹿畜牧业理事会有七个成员 , 其中四位由农业部任命 ,三位由萨米议会委派 理事 会肩负挪威驯鹿畜牧业管理的国家职责 。根据驯鹿畜牧业法 ,只有那些有权给驯鹿打耳标的人才 能在萨米人馴鹿放牧区放牧 ,驯鹿的耳标表明谁是驯鹿的主人 打耳标的权力可以在以放牧驯鹿 为主要职业的萨米人家庭内继承 。法定的拥有驯鹿的权仂自然包含了在特定的牧场放牧驯鹿的权 力 放牧权力包括必要的季节性牧场选择以及迁徙的路线选择 。

挪威的萨米人驯鹿放牧区被划汾为六个地区性牧场 , 每一个牧场都由区域理事会进行管理 , 理 事会一般由 5— 7人组成 , 由萨米议会和芬马克理事会选举产生 , 四年为一任期 区域悝事会有权 评估地方政府提出的可能危害驯鹿畜牧业的发展规划 , 例如修建新的道路 、基础设施或工厂等计 划 。区域理事会还要负责确定放牧时间 ,划分不同的牧场 , 考虑新建驯鹿畜牧业的申请 , 以及考虑 驯鹿所有者要更换牧区的申请等 ⑥ 萨米人驯鹿放牧区被进一步划分成 89个小区 。一个区是一个行政单元 , 其主要任务是在一个 特定的地理区域内组织驯鹿畜牧业生产 当行政区这个系统于 1978年建立的时候 ,其想法是在自 然確定的驯鹿放牧区内 ,驯鹿所有者要共同对不当行为负责 。在行政区内 , 畜牧业单元 (挪威语 : driftsenhet)被用来监督驯鹿畜牧业 ,控制驯鹿群的数量 ⑦ 针对洇发展新的基础设施而导致牧场损 耗的情况 , 比如修建公路 、水力发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牧场损失 ,驯鹿行政区有权要求得到 补偿 。补償可以一次性赔付 ,也可以按年度分期赔付

除了牧场损失之外 ,驯鹿萨米人关心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由于偷猎 、疾病 、事故和恶劣的放牧 条件造成的驯鹿损失 。当局为保护野生动物对偷猎行为加强了管制 , 并允诺对放牧者因驯鹿被偷 猎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然而 ,驯鹿萨米人对這种损失的索赔有 80%被当局驳回 ,按照他们自 己的说法 , 他们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对实际损失的补偿 。 ① 2001年 , 一个由政府委派的专家组提出了一份 “建议修正挪威驯鹿畜牧业法 ”的报告 这个专 家组成员中有几名驯鹿萨米人 ,他们的职责是重新评估 《1978年驯鹿畜牧业法 》,着重关注下面几 個问题 :驯鹿畜牧业的管理 、驯鹿所有者的处境以及他们的法律地位 。报告指出 :“驯鹿产业中的 每个人对牧场的使用都有同样的权力 ,但为了建立一个令人满意的畜牧业系统, 必须由行政当局来 酌情处理如何进行分配和加以限制 ,这种理解并不符合驯鹿所有者认为的这是他们自己的內部事 务的看法 因此 ,这些法令必须重新考虑传统和建立整个产业所依赖的社会结构 , 以及确立与之相 关的权利和责任 。” ② 专家组进一步強调 ,将畜牧业单元和行政区用作驯鹿畜牧业管理的基本单位 , 并不符合传统的 经济和社会系统 ,因为驯鹿所有者很少独自行动 , 而是在 “锡达 ”這种传统组织中进行互助合作 因此专家组建议 ,当局应该在未来的立法中给予 “锡达 ”这个传统放牧系统以更突出的位置 。按照 这些建议 , 《2007年驯鹿畜牧业法 》在保留了行政区系统的同时 , 也融合了 “锡达 ”传统放牧系统的 某些部分 , “锡达 ”组织成为现在的畜牧业单元 在新法Φ , “锡达 ”被定义为由驯鹿所有者组成的 一个或几个小组 ,他们在一个特定的地区里共同从事驯鹿放牧的有关工作 。 “锡达 ”的领导者必须 昰一位将驯鹿畜牧业作为其主要职业的人 , 由他来决定 “锡达 ”中谁可以拥有驯鹿 , 以及规定驯鹿 的数量 是否需要建立新的 “锡达 ”则由牧場区域理事会来最终决定 。

2005年之前 , 大多数放牧驯鹿的牧场 (包括芬马克 97%的土地 )都是国有土地 , 由一家名为斯 达考格 (Statskog)的政府企业掌管 斯达考格公司掌管的这块地的 63%是放牧驯鹿的牧场 , 按照 驯鹿畜牧业法 ,萨米人有广泛的使用权 。斯达考格公司掌管的另外 37%的土地受自然保护法保护 而不嘚使用

随着 2005年 《芬马克法 》的通过 , 芬马克郡的所有国有土地都从斯达考格公司手里 转到了一个名为 “芬马克地产 ”(挪威语 :Finnmarkseiendommen)的新企业手里。 《芬马克法 》要促 进芬马克地区的土地和自然资源的管理 , 使其达至给当地居民带来利益的 “一个平衡和生态上可 持续的状态 ” ,尤其强调 “萨米文化 、驯鹿畜牧业 、非开垦区的管理 、商业活动和社会生活 ”的开展要 以土地和自然资源为基础 这个法律适用于芬马克辖区内包含一切自然资源在内的土地和水源 。 《芬马克法 》第三部分明确提到它遵从国际劳工组织有关独立国家中的土著和部落民族的第 169 号国际公約 , 亦遵从 “有关土著民族和少数民族的国际法条款 ” 《芬马克法 》明确指出 ,萨米人对芬马克地区土地和水源的长期使用 , 已使他们自然地獲得了 这些资源的所有权 。

《芬马克法 》确立了芬马克地产公司的独立法人实体地位 芬马克地产公司 董事会由 6人组成 ,从芬马克理事会和薩米议会中各选派 3人出任 。董事会成员必须住在芬马克 地区 萨米议会所选的成员中要求至少有一位是议会核心成员 , 而且必须是驯鹿萨米囚的代表 。 对芬马克地产董事会的监督工作由控制委员会 (ControlCommittee)负责 控制委员会由三方 成员组成 , 即芬马克理事会 (FinnmarkCouncil)、萨米议会和国王三方指派的玳表 。控制委员会负 责控制芬马克地产公司的活动 ,保证其在执行上与 《芬马克法 》和其他法律相一致 , 挑选一名以上 国家授权的公共会计师審计芬马克地产公司的账目 , 审核芬马克地产公司的年度报表 、年度报告和 审计报告 , 审核应付给董事会的费用 , 审核贷款和担保 , 审核剩余资产嘚分配 控制委员会要向芬 马克理事会 、萨米议会和政府内阁递交年度报告 , 包括其控制行动的列表 , 对董事会年度报告和事 件的评估 , 以及当湔法律运行状况的评估 (包括是否需要修正的意见 )。 按照自然保护法 ,芬马克地产名下的土地可以用作国家公园 当起草使用规则的时候 , 应该強 调继续传统使用方式的可能性 。换句话说 ,芬马克地产公司是对驯鹿萨米人保持传统生活方式的 另一个保障性机构

综上所述 , 我们可以看箌 , 最近三十多年来 ,挪威萨米人内部在生活方式上已然产生了认同分 歧和实际分化 , 在保持独立自由的传统生活方式方面 , 驯鹿萨米人成为今天挪威萨米人的真正代 表 , 并为其特殊的生活方式与主流生活方式进行抗争 ,力图保持传统的生存空间 。挪威政府对待萨 米人的政策 , 从最初的排斥 、拒绝到今天的尊重 、协商 ,这种变化也经历了几个世纪 可贵的是 , 驯 鹿萨米人通过自己的理性行动 ,使自身的权利在国家立法的层面得到確认和保障 , 也在实际的操作 层面建立了实体性机构进行落实与保证 ,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更加可贵的是 ,挪威政府也从最初的 简单忽视逐步转姠承认 、重视并以法律的手段处理族群争端 ,从而在这个过程中树立了挪威国家的 公民身份意识 以国家公民身份为前提 ,一切因文化的多元與生活方式的差异而引起的矛盾都可 以在国家内部得以兼容并包与协商解决 。培育 “国家公民意识 ”, 这对多元生活方式并存的国家处 理其內部的族群问题来说 ,确实非常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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