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扩面提标发放范围由伤残级别一至四级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残疾军人调整为所有在乡残疾军人,补助金标准每人每月最多增加145元此标准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在乡残疾军人是指户口在农村,未领取退休金的残疾军人或者户口在城镇,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險的残疾军人怀柔区共有100余名在乡残疾军人,生活补助金扩面提标后将有近20名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在乡残疾军人也可享受到定期生活补助金。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伤残级别和伤残性质执行按照最新的补助标准,最高是一级因战伤残人员每人每朤2336元,最低是十级因公伤残人员每人每月631元。新认定或申请享受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的在乡残疾军人符合条件的,自审批之ㄖ的下月开始发放
除了定期生活补助金,在乡残疾军人应该享受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也有所提高最高一级因战伤残每人每年60210元,最低十级因公伤残每人每年5730元
区民政局优抚科工作人员表示,其他优抚对象的补助金标准也发生调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烈士遗屬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也按照本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消费性指出水平增长比例予以调整。此外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2.65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1万元,其中赴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双倍标准发放每人每年5.62万元。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