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三级残疾军人,我们这里到军人事务局怎么样个别领导作风不太好主管县领导权比较大不解决问题设置门槛

2001年3月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致大脑蛛网膜下腔出血,对方负全部责任二个月后伤愈出院, 02年做了颅骨修补手术其时我曾向单位提出报销药费,单位以有肇事方有赔偿为甴未报

医疗终结后,因职健康状况尚可单位也未提出因公负伤评残请求。

2019年5月突发癫痫,据医生诊断确因2001年车祸外伤手术引起,苴疑似符合评残标准

据当时的伤残评定规定,公务员比照《军人抚恤优待》执行条例二十五条规定,医疗终结满3年后可申请补办评定殘疾等级

2002年民政部颁布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也准确地把握了这个定义

但近日我在甚至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机关)咨询该事项時,却被告知公务员因公负伤医疗终结满3年后不再补办残疾等级评定。

试问:似我这种情况一、2001年到2019年4月,身体健康无任何残疾症狀,何来评残申请一说二、2019年5月出现癫痫症状,据医生诊治难以治愈,且与前次受伤有直接因果关系若仅因三年时限不能申请评残,试问我作为基层公务员,这次“因公负伤”应享有的公正待遇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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