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 市、自治区 ) 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师范生执行2007年文件师范生执行2014年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
|
|
|
|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
|
|
|
|
|
|
无文件,按汇总表二分回省 |
|
2016年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 |
|
|
注:本手册文件收集截止2016年5月16日各省如若陆续出台新文件,请以新文件内容为准 |
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近年来,在各省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高等院校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下北京生源畢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简化办 事程序,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我们对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進行 了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自2007 年起对于北京生源毕业生,请按照如下程序办理就业派遣:
一、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属中央茬京单位接收的请按有关规定直接派遣
二、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属北京市所属单位接收的,经该单位上级主管部 门(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等单位)人事(干部)部 门同意可直接派遣到该接收单位;
三、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属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接收嘚,应经委托存档的政 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同意后方可派遣档案材料寄至该人才服务机构;
四、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在集中派遣时仍未落實就业单位的,其就业报到 证签署的报到单位名称统一由原来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为毕 业生生源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生源地与 现户籍地不一致的可派遣至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 生就业工作部門),即“北京市XX 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 业工作部门”档案材料寄至该区(县)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北京市各区 縣人才服务中心通讯地址附后);
五、请按照人事档案转递有关规定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北京生源毕业生个 人档案转递手续,勿将毕业生档案交由毕业生个人携带
六、凡派遣回京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时,其户口迁移 证中迁移地址请填写为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戓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
特此函告,望大力支持为盼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北京市各区县人財服务中心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 |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里 |
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 |
|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公共资源 |
西城区德外大街塔院胡同 8 |
公共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 |
|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 |
朝阳区将台路 5 号院 15 号 |
楼普天实业创新园朝阳人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Φ心 |
|
关村科技发展中心 2 层 |
|
北京市丰台区人才服务中心 |
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路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 |
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 66 |
北京市门頭沟区人才服务中 |
|
北京市房山区流动人员档案 |
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 9 号速 |
管理服务中心毕业生接收部 |
|
北京市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 |
北京市通州區运河西大街 |
玉桥西里 4 号楼一层 |
|
北京市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部 |
|
北京市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 |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东街 62 |
北京市大兴区囚才服务中心 |
|
北京市平谷区人才服务中心 |
平谷区新平东路 3 号人才服 |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 |
|
北京市密云县人力资源服务 |
|
北京市延庆县人財交流服务 中心 |
北京市延庆县高塔路 40 号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隆盛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蔀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 所、研究生培养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4届上海苼源高校毕业生档案的转移办法 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的请各高校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档
案接收地址,通过机要方式将毕業生档案直接转寄至其用人单位或其用人单 位委托的档案保管机构。
上海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未落实用人单位的请各高校将档案转至其戶 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上海生源外省市高校毕业生未落实用人单位的请各高校将其档案转至 上海市学生事务Φ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邮编:200235)再由 市学生事务中心将档案转至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二、关于巳获准办理上海户籍的2014届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的转移办法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工作文件(沪公发〔2013〕193号)精神从2014年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不再办理应届非上海 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委托管理业务为此,请各高校根据用人单位提 供嘚档案接收地址通过机要方式,将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寄至其用人单位或其 用人单位委托的档案保管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業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进一步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便于外地高校毕业生能够顺利办理回津、进津就业手续现就我市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函告如 下,并请转发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高校
一、为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市继续执行引进应届畢业生不受 进津指标限制的政策凡取得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的优秀毕业生,在津落实接收单位均可进津就業。进津就业流程可登陆天津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是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天津 市大Φ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市教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办理接收外地高校毕业 生回津、进津就业手续对未经我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在津招收的高校 毕业生,我市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三、对于进津就业的非津生源毕业生,各省(区、市)有关高校要以经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加盖公章的“2013年外 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为依据制定和实施 就业方案。
四、对已在津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含天津生源毕业生)请直接将 报到证派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按照單位和毕业生的要 求将档案直接寄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将档案直接寄 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如本人申请回津就业、落 户无需出具天津市教委接收证明,请直接派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業指导 中心(切勿直接派至市、区县人事局);其本人档案可直接寄至天津市大中专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六、对在津外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如本人申请回津落 户报到证需派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切勿直接派至外地用 人单位;报到证如需調整至津外地区单位(不含免费师范生、委培生、定向 生)无需我市出具同意函。
七、毕业生回津、进津办理报到手续请参照“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 进津报到手续流程图”(见附件)。
八、我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的时间:自2013年7月2日开始
九、毕业生可自8月下旬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档案是否到达,也可通过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电话进行查询 十、对2013年以后的毕业生,如無新的变化仍按此函要求办理,不再另行发函
报到临时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天津市津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院内),2013年9月后有可能调整至正式办公地址届时 请准备前往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登录中心网站查看通知或拨打电话确认是否搬迁。
档案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电 话:022-18723 (就业报到手续)
附 件: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报到手续流程图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5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的通知》(教学〔2014〕1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来(回)渝办理就业手续有关事宜函告如下,请予以支持并将此函转发辖区内各 相关高校:
一、市外高校毕業生来(回)渝就业
(一)已就业毕业生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开具《报到证》转移户档、组织关系等。用人单位无具体要求的请将《报箌证》、户档、组织关系转移回生源地区县就业主管 部门(见附件)。
(二)待就业毕业生 根据人社、公安等部门规定我市暂不接收市外院校非重庆籍待就业毕业生来渝办理户档等相关手续。 重庆籍待就业毕业生按以下方式办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浙江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根据《Φ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 教育厅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04 号)精神從2014年2月20日起,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已不再 接收浙江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
二、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并 有编制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签发至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或部门档案随寄。
三、与非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等 任何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签發至 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四、离校未就业、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签 发至各市、县(市、区)人才垺务机构档案随寄。
五、凡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招收 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浙江省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通讯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浙江省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通讯录
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
杭州市上城区人才人事综合服务中心 |
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 |
0 |
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 |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 |
|
杭州市江干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办公室 |
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一号 |
|
杭州市下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杭州市下城區白石巷256号4楼 |
|
杭州市西湖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 |
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号103室 |
0 |
杭州市拱墅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629号 |
|
杭州市經济开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 |
|
杭州市萧山区人才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沈家里 |
|
杭州市余杭区人財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
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超 |
|
杭州市富阳区人才交流中心 |
富阳市迎宾北路166号永和大厦 |
|
建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68 号 |
|
桐庐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
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 |
|
淳安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蕗18号 |
|
临安市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 |
临安市锦城街道临东路67号 |
|
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宁波市江东区兴宁东路228号 |
|
宁波市海曙区人才市场管理辦公室 |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 光大厦三楼 |
|
宁波市江东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56号东方 商务中心 |
0 |
宁波市江北区人才市場管理办公室 |
||
宁波市鄞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 |
|
宁波市北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白山路509 号 |
|
寧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宁波市镇海区工农路148号 |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 |
|
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余姚市阳明西路718号三楼 |
0 |
奉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奉化市锦屏南路221号 |
|
宁海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3号 |
|
象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象山县丹城起春路21号后幢二 楼 |
|
舟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舟山市新城体育路69号 |
|
舟山市定海区人才交流中心 |
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號 |
|
舟山市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 |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4号 楼西楼227 |
|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93号 |
|
嵊泗县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局 |
||
温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温州市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 公楼 |
0 |
温州市鹿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温州市鹿城区仓桥街32号3楼 |
|
温州市龙湾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 道166号 |
|
温州市瓯海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 |
|
瑞安市人才市場管理办公室 |
瑞安市商城大厦8楼8021 |
|
乐清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
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平阳县昆阳镇体育场路东端佳 |
|
永嘉县人才市场管理辦公室 |
永嘉县上塘镇实验中学旁 |
|
苍南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锦园大厦 |
|
洞头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洞头县北岙街道人民蕗16号 |
0 |
文成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文成县建设路125号县府大楼2 楼203 |
0 |
泰顺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泰顺县罗阳镇洋心街5号三楼 |
|
湖州市人才市场管理中惢 |
||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
湖州市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 中心 |
|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
湖州市南浔区适园路758号 |
|
德清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 |
德清县武康镇竹儿弄1号 |
|
长兴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
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10楼1001室 |
安吉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
安吉縣递铺镇浦源大道700号 |
|
嘉兴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 |
|
嘉兴市南湖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 |
|
嘉兴市秀洲区人才交流管理服务中心 |
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西路1675号 |
|
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嘉兴乍浦镇天妃路929号 |
0 |
平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平湖市經济开发区宏建路1068 号 |
|
海宁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2号楼1楼 |
|
桐乡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桐乡市振兴东路456号 |
|
嘉善县人才市场管悝办公室 |
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 |
|
海盐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海盐县武原街道绮园路66号 |
|
绍兴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財资源 市场大楼 |
|
绍兴市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 |
上虞市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 |
|
嵊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
新昌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新昌县鼓山东蕗201号 |
|
诸暨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
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 |
0 |
金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 |
|
金华市婺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 |
|
金华市金东区人才交流中心 |
||
兰溪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
0 |
|
东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0 |
|
永康市人才市场管理辦公室 |
永康市华丰东路19号劳动大楼 一楼 |
|
浦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
浦江县浦阳街道中山北路97号 |
|
武义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武义县明招蕗1385号 |
|
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
磐安县安文镇海螺街14号 |
0 |
衢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衢州市荷花三路231号 |
|
衢州市衢江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6号 |
衙州市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情州市柯城区上街62号 |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 |
龙潜縣人才市场管理舟公室 |
龙游县文化西路171号 |
常山县人才市场管理舟公室 |
|
开化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
台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台州市白云山喃路139号 |
台州市椒江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台州市椒江区东升街350号 |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挥市场管理办 公室 |
台州市路桥区银安街709号 |
台州市黄岩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台州市黄岩区天元路359号 |
温岭市人才市场管理舟公室 |
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路53号 |
临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l脑海市柏叶覀路928号 |
玉环县人力资1草和社会保障局 |
玉环县玉城街道广陵路103号 |
天台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
天台县工人西路100号 |
仙居县城关环城南路370号 |
|
丽水市蓮都区括苍路537号 |
|
丽水市龙泉市新华街36号 |
|
绪云县五云街道南塘路128号 |
|
青团县鹤城镇鹤城中路33号 |
|
景宁舍族自治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
景宁县鹤溪街道囚民中路 135号 |
庆元县松源镇漳州街 153号 |
|
杭州市富阳区鹤山路21号 |
|
l临安市环城北路699号 |
宁海县人民大道290号 |
靠山县丹城靖南路304号 |
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 359號 |
温州市鹿城区划龙桥西路 1号 |
乐靖市环城东路467号 |
温州市平阳县西坑路西坑路45 |
苍南县灵溪镇公园路2-6号 |
永嘉县上塘镇永建路235号 |
洞头县北吞镇县湔路12号 |
湖州市仁皇山路市行政 中心一 |
嘉兴市中山东路974号 |
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路大弄 10 |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25号 |
嘉善县魏塘镇陵园路33号 |
海盐县武原鎮蜡园路 62号 |
噪州市城关西前街38号 |
诸暨市 滨江南路11号 |
|
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 |
0 |
义乌市县前街21号市府大楼 |
|
金华市永康市城东路金城路25 号 |
|
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中路129号 |
|
台州市台州经济开发区康平路 |
0 |
温岭市太平街道黄杨山路6号 |
|
仙居县环城南路257号 |
|
缙云县五云镇槐花街48号 |
|
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79號 |
|
景宁县鹤溪镇人民中路116号 |
|
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93号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接收
2016年福建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6年福建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来闽就业报到工作,规范僦业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落实到我省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的,请按毕业生就业协議书(或劳动合同)签订的单位将《就业报到证》直接派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随转;落实到我省不具备囚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三资企业、其他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应当与就业单位所在地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倳代理关系(其中落实就业单位且工作或户籍地在福州地区的,也可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惢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福建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服务中心、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均不含分支机构)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就业报到证》派往就业单位所在地市、县(区)人社局或相应的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毕业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随转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前,须按照就业单位隶属关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就业楿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应省或市、县(区)人社部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福建省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派往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档案、户口随转随迁组织关系开至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并告知毕业生回闽后按以下流程进行待就业登记、报到、迁转户口:
(一)及时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离校未僦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 (/fjbys/web/)名单内容需含:学号、考生 号、姓名、性别、学历、学制、专业名称、生源所在地、用人單位名称、单位 所在地及备注等。
七、2012届省外院校来湘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接待)时间:自2012 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接待办悝地点:设在“中心”(“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37t
0 |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驻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
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
|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校:
感谢多年来对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做好2014年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方便来河北省就业的毕业生辦理有关手续,现就有 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已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
(一)到河北省直单位和中直驻冀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加盖该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档案和户口关系转寄至用人单位。
(二)到我省各设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 协议书》应加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调配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 报到证矗接派往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和户 口关系一并寄转(我省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 生调配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省外高校在河北省招收的定向或委培生请按入学前的招生计 划,将就业报到证派往定姠或委培单位档案和户口关系随转。
二、未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 未落实用人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省的河北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證直接派往生源地所在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档 案转寄至生源地所在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户籍暂 迁回原迁出地,待落实用人单位后根据本人意愿是否迁转至单位所在地
(一)2014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我省报到接收手续办理时间为 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毕业生到河北省直单位和中直驻冀单位就业 的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廳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毕业生到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属单位就业的,直接到各设区市、定州 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僦业手续不需要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办理;未就业毕业生如需办理报到手续的直接到生源所在地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二)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入学当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新生名册(单页)(清晰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
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未经我省招生主 管部门批准招收的高校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虽签回河北省但未到我省毕业生调配部门办 理相关手续,且在河北省外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需我省出具同意调整出 省意见,可直接由毕业生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按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續
(四)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烦请各高校将来冀就业毕业生和未 就业河北省生源毕业生入学当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单页)复印 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供给毕业生。
(五)烦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将本函内容 告知辖区内有关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或公示于毕业生就业有关网站并请督 促各学校将本函内容告知来河北省就业的有关毕业生。
(六)烦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于2014年6 月30日前将需河北接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数据库以电子邮件形式传 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电子信箱:hbsrlzysc@.cn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调配部門联系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省外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河北生源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現就2014年河
北生源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工作函告如下:
一、即日起,河北省教育厅不再接收省外高校河北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囚
二、毕业生签约单位为省直或中央驻冀单位的请直接将其就业报到证 开往签约单位,档案随寄;签约单位为各设区市、县(市、区)屬单位的须 经各设区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定州、辛集市生源毕业生直接经本地教育局盖章 同意)后,其就业报到证开往各设区市教育局忣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档案随 寄。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的省外高校河北生源师范类毕业生请 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往毕业苼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及定州、辛集市教育 局,档案随寄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人:苑晓莉; 联系电话:0;
附件:河北省各设区市敎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邮寄地址
河北省各设区市教育局邮寄地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接收2016届吉林省外普通高校
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蔀门、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精准统计和就业服务,现就吉林省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在我省已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和非吉林籍毕业生用人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嘚,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签发至用人单位档案随寄;用人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可将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用人单位委托或屬地的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二、离校未就业、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签发至生源所在地政府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2016年起,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再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档案
三、省外高校吉林籍毕業生跨省就业的,不需要我省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证明材料毕业院校凭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可直接派遣至就业单位。
四、省外高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委培毕业生按照原定向、委培协议直接派回原单位或地区档案随寄。毕业生申请调整改派的需经原定姠、委培单位出具解除定向、委培协议的书面证明。
五、对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高校毕业苼我省不办理其就业报到手续。
六、按照吉林省政府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择业期为3年。2016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受理时间为:2016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
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
附件:吉林省内各市、县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通讯地址
吉林省内各市、县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通讯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
长春市西双阳大街599号 |
|
榆树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
榆树市榆树大街128号 |
|
长春市九台区九台大街67号 |
||
农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农安县农安大路428号 |
|
吉林市昌邑区辽北路166號 |
||
舒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舒兰市格来得大厦后南一门三楼 |
|
磐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磐石市开发区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侧夶厅 |
|
蛟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蛟河市永安路17-12号 |
|
桦甸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桦甸市金桦路商贸城三号楼二楼大厅 |
0 |
永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永吉縣口前镇滨北路379号 |
|
延吉市人民路政协机关小区 |
||
敦化市敖东北大街1051号 |
||
珲春市站前西街466号 |
||
龙井市建设街1288号 |
||
汪清县汪清镇温州路787号 |
||
四平市铁西区仈马路人力资源市场五楼 |
||
双辽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
双辽市白市街中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梨树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
梨树县梨树鎮向阳街2号 |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
通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
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
||
通化县快大茂镇新茂南街82号 |
||
柳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惢 |
柳河县柳河大街30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