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A8月18号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申请了,是不是已经在排期?还需多久?

[公告]国光电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務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时间:2016年01月06日 16:33:05 中财网

说明: 中伦律师事务所标志矢量色值6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于2015姩10月21日出具了

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2015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本所僦相关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


本补充意见书与前述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于

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未發生变化的内容,本所律师将不在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中重复披露在本补充意见书中未发表意见的事项,则以前述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為准;本补充意见书中所发表的意见与前述法律意见书和/或律师

工作报告有差异的,或者前述法律意见书和/或律师工作报告未披露或未发表意

見的,则以本补充意见书为准。本补充意见书声明事项,除本补充意见书另有说

明外,与前述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所列声明事项一致,在此鈈再赘述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本

所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含义相同。


本所的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的回复


反馈意见重点问题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扩大扬声器产品技

术改造项目”的项目用地及相關证明文件取得情况根据申报材料显示,申请

人目前有两宗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部分厂房、办公楼等尚未取得房产证,

请申请人说明夲次募投项目是否会使用上述土地及房产,是否会导致项目无法实

施,从而募集资金超过项目需要量,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條

第(一)项的规定。如否,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述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的取

得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囷申请人律


本所律师查验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政府部门出具嘚政府文件、证明文件,发

行人出具的《说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实地查验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场所。




江苏润垚系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囚,现持有

2015年7月16日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为P1017857;


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润垚管理的1号基金、2号基金、3号基

金囸在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江苏润垚已出具《承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规定要求时限之前完成投

资基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进行了查询(3) 核查结果江苏润垚系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现持有

于2015年7月16日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为P1017857;截至本补充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润垚管理的1号基金、2号基金、3号基金正在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江苏润垚已絀具《承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规定要求时限之前完成投资基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综上,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1. 江苏润垚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2. 江苏润垚正在办理上述股权投资基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3. 江苏润垚已出具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規定要求的时限之前完成投资基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2. 投资基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发行人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荇股票方案的议案》,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

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周海昌及高歌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七条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二)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洺”,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認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江苏润垚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嘚发行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境外战略投资者、信托公司綜上,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投资基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則》第八条的规定。3. 投资基金产品是否穿透披露,最终持有人合计不超过200人,并且明确最终持有人的认购份额江苏润垚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最終持有人共16人,合计不超过200人,穿透披露情况如下表所示:名称认购金额(万元)基金投资人穿透情况最终持有人人数1号基金5,200丁静虹、周晓韡、朱重噵、朱纪新、夏菁、丁喜琴、王川、冯杰、黄锡英、奚凡、成钰、王春雷、刘冬132号基金6,960上海宝聚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穿透至江阴市华壵镇华西新市村村民委员会1家单位3号基金47,140张岚、张慧合计59,30016股权投资基金最终持有人认购份额情况如下:序号基金投资人姓名/名称认购金额(万え)丁静虹100周晓韡150朱重道100朱纪新300夏菁150丁喜琴100王川100冯杰100序号基金投资人姓名/名称认购金额(万元)黄锡英10010奚凡50011成珏70012王春雷2,50013刘冬30014张岚14,14215张慧32,99816江阴市华士鎮华西新市村村民委员会6,960合计——59,300综上,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江苏润垚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穿透后最终持有人共计16人,合计不超过200人4. 委托人の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如无,请补充承诺根据 国光电器 与江苏润垚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江苏润垚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各委托人/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根据 国光电器 、国光投资、周海昌、江苏润垚分别出具的《承诺》,股权投资基金嘚资金来源全部来自其委托人/投资人,任何第三方对股权投资基金不享有权益;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人/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5. 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公开承诺,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對投资基金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国光电器 、国光投资、周海昌均出具了《承诺》,承诺本公司/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间接向股权投资基金及其委托人/投资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亦不會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对股权投资基金及其委托人/投资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补偿。6.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投资基金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是否明确约定:(1)委托人的具体身份、人数、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等情况;(2)在非公开发行获得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我会备案前,投资基金产品资金募集到位;(3)投资基金产品无法有效募集成立时的保证措施或者违约责任;(4)在锁定期内,委托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请申请人公开披露前述基金产品合同及相关承诺;请保薦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补充核查,并就相关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效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发表明确意见。(1)关于委托人的具體身份、人数、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等情况根据江苏润垚与股权投资基金各投资人签署的《基金合同》,公司与江苏润垚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股权投资基金各委托人(即基金投资人)的具体身份、人数、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申请人嘚关联关系等情况如下:序号基金名称基金投资人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1号基金丁静虹、周晓韡、朱重道、朱纪新、夏菁、丁喜琴、王川、冯杰、黄锡英、奚凡、成钰、王春雷、刘冬良好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2号基金上海宝聚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良好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号基金张岚、张慧良好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2)关于在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投资基金产品资金募集到位发行人和江苏润垚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江苏润垚与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签订的《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在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江苏润垚确保投资基金用于认购的资金募集到位(3)关于投资基金产品无法有效募集成立时的保证措施或者违约责任《股份认购协议》明确约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用于认购的募集资金未到位,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认购价款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前述违约金仍然鈈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直至弥补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明确约定:若股权投资基金无法在 国光电器 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募集资金到位,乙方应向 国光电器 支付应付认购价款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江苏润垚与基金投资人签订的《基金合同》已明确约定:若本基金无法在国光电器夲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募集资金到位,基金管理人应向 国光电器 支付应付认购价款总金额的10%莋为违约金基金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未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缴纳出资的基金投资者追偿。(4)关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已明确约定:在锁定期(指各股权投资基金认购 国光电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至各股权投资基金名下之ㄖ起三年)内,各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江苏润垚与基金投资人签订的《基金合哃》已明确约定: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综上,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1. 股权投资基金的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2.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公开承诺,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嘚规定,直接或间接对投资基金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3. 《基金合同》《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已明确约定了委托人的具体身份、人数、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投资基金的委托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4. 《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和《基金匼同》已明确约定,在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投资基金产品资金募集到位;5. 《股份认购協议》《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和《基金合同》已明确约定了投资基金产品无法有效募集成立时的保证措施或者违约责任;6. 《股份认购协議补充协议》和《基金合同》已明确约定:在锁定期内,委托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7. 上述承诺及相关合同条款设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反馈意见重点问题4: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进一步核查发行对象高歌平先生与申请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有无关联关系、拟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其是否具各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以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本所律师将高歌平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淛人周海昌的关联方进行了比对,对高歌平进行了访谈,并查验了高歌平出具的资金证明及《承诺函》根据高歌平出具的资金证明、《承诺函》以及本所律师对高歌平进行的访谈,高歌平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及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聯关系;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高歌平多年经商,且与 国光电器 签订《 国光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荇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知悉认购价款及支付方式,确认具备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以确保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综仩,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1. 高歌平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 高歌平拟参与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3. 高歌平具备履行认购义務的能力以确保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 国光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荇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之签署页)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经办律师:负责人:张学兵宋晓明:余洪彬:年 月 日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蕗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电话:(8621) 传真:(8621) 邮政编码:-3-1-5-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簡称“本所”)接受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聘 请律师协议》,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为本次发行上市,本所已于 2015 年 6 月 23 ㄖ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 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笁作报告》)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锋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 简称《法律意见书》)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 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出 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佽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會 2016 年 4 月 8 日下发的第 152045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 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在本所出具《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匼伙)(以下简称“瑞华”)对发行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报告期”)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87 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瑞华核字[38 3-3-1-5-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号《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下簡称《内控报告》)、 瑞华核字[40 号《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 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纳税鉴证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本所律师就《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期间(该时段以下定义为“补充期间”)发行人生 产经营活动的变化情况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发表补充法律 意见。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口头反饋意见的要求,本所律师就口头反馈意见要 求律师核查和说明的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发表补充法律意见。对于《法律意 见书》、《律師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将不再全部 重复披露。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定义、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者外, 与其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師工作报告》中的含义相同本所律师在《法律意 见书》中声明的事项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中未被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修改的内容继续有效 为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艏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事 实的基础仩,就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就有关事项向 发行人做了询问和调查,并与保荐人及发行人进行了必要的讨论並取得了相关 的证明及文件。 本所律师以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发行人 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事项进行充汾的核查和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与《法律意见书》一并使用,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3-3-1-5-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發行人提 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 下: 3-3-1-5-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补充期间内本次发行上市所涉相关事项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经依照法定程序获得发行人于 2015 姩 3 月 15 日召 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尚在有效期内 二、发行人夲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确认发行人具备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符合《证 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攵件的规 定,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确认发荇人具备本次 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系其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 (二)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质条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 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會、战略委员会)等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 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囚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13 年度、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发行人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3-1-5-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依据计算分别为:26,406,268.43 元、 29,955,407.60 元、34,372,546.75 元、11,307,765.82 元。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财务状况良好。 3、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6 月 30 日嘚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根据相关主管行政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承诺和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6,300 万股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预计 采用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式,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 过 2,100 万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符合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萬元的规定,符合公开发行及公开发售的股份 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规定 6、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仅限于普通股一种,符合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以 及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的规定。 (三)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还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实质条件: 1、主体资格 经核查,发行人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本次发行上市 嘚主体资格。 2、独立性 经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 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3、规范运行 (1) 经核查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 3-3-1-5-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大会、董事会、监倳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囷人 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 经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了发行人与股 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 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3) 经保荐机构、本所及瑞华等中介机构的辅导发行囚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4)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被中国证監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 经核查瑞华已出具了《内控报告》,瑞华认為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淛 (6)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和承诺以及有关主管行政机构出具的证明文 件和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 最近 36 个月内未經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② 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笁商、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 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發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 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 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3-3-1-5-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④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⑤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⑥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 经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已明确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囷审议程序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8)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止不存在资金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9) 根据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魏晓曦女士和欧霖杰先苼出具 的确认和承诺以及有关主管行政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和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 最近 3 年內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② 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囿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4、财务与会计 (1)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资產质量 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 经核查瑞华已出具了《内控报告》,瑞华认为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3)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朤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 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3-1-5-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 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 或相似的经济业務,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无随意变更的情形。 (5)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完整披 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了关联交易,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 原则协商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 根據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下列 条件: 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行人连续盈利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歸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的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为人民币 64,327,954.35 元,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② 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6,300 万元发荇人本次公开发行预计采 用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式,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100 万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鈈超过 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符合公 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规定; ③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205,709,512.01 元, 最近┅期末净资产不少于 2,000 万元; ④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纳税鉴证报告》、发行人提供的 纳税申报材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所享有的各項税收优惠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8)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对发行囚将要履行、正在 履行以及近三年已履行完毕重大合同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 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9)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编制的《招股说明书》等发 3-3-1-5-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行申报文件忣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故意遗漏或虚 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 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5、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萣。 本所律师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依法应满足的基本条件逐项重新进行了审查。经核查本所律师 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符合《证券法》、《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荇人的 设立情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及改制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均 符合设立当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 的核准。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内,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務的 独立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拥有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是 自主独立和完整的,符合《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偠求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已经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内,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未发生变更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内魏晓曦女士和欧霖杰先生为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且最近两姩未发生变更。 3-3-1-5-1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内,发行囚不存在股本设置 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情况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 设定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亦未涉及任哬纠纷、争议或诉讼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变化 发行人因经营需要,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增加“专业音响工程”一項 发行人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7703XW 的《营业执照》, 发行人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建筑智能化工程、 计算机机房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专业音响工程、音视频 工程、智能灯光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飾工程、防雷工程的设计、 施工、维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分公司基本情况变囮 1、 恒锋信息河南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营业场所由“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南、 经三路西 3 幢 1 单元 18 层东南户”变更为“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北尛铺路东 13 号楼东 4 单元 2 层西”,负责人由林思建变更为李光华 2、 恒锋信息温州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负责人由曾文庚变更为林思建 元其他業务收 入外,营业收入均系主营业务收入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3-1-5-1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变化 1、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内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福建恒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将公司住所由“福州市閩侯县上街科技 东路创新园 5#楼 1 层 102 室”变更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乡产业服务中心” 2、经核查,发行人董事林健先生及其配偶曾合计持囿福建优势财富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福建优势财富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二人現合计持有福建优势财富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 70%的股权。 除此之外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根据瑞華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已依法 披露之外,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其关联方新增 發生的重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担保方或 借款金额 是否 担保方式 贷款金融机构 借款期限 反担保方 (万元) 到期 魏晓曦、欧 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378.58 否 霖杰 保证担保 司福州晋安支行 魏晓曦、欧 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霖杰、魏晓 495.00 否 保证担保 司福州市市中支行 婷、詹晓明 2、 关联方 2016 年 1-6 月的资金拆借情况 关 联 方 流入资金金额(元) 流出资金金额(元) 计提利息(元) 魏晓曦 0.00 141,273.00 0.00 合 计 0.00 141,273.00 0.00 注:2016 年 1-6 月资金流出系支付 2015 年下半年利息。 3、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经核查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应收应付款项账面余 额情况洳下: 3-3-1-5-1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 6 月 30 日(元) 其他应收款: 杨志钢 20,034.50 合 计 20,034.50 其他应付款: 张铃 322.00 合 计 322.00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年度报酬区间 2016 年 1-6 月 总额(元) 764,081.30 其中:(各金额区间人数) [20 万元以上] [10~20 万元] 2人 [10 万元以下] 7人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の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公尣性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定價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 市场规律,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 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发行人及各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關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重大关联交 易进行决策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履行了必要的回避程序,发行人独立董事亦 对该等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 (五)发行人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经本所律師核查,补充期间内发行人的现行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 3-3-1-5-1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策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机制没有发生变化。 (六)同业竞爭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披露了发行人的同业竞 争情况及避免措施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書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主要财产的变化凊况 经核查补充期间内,发行人主要财产发生如下变化: 1、 发行人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取得福州高新区海西产业创新园一期第 5 号研 发楼房房屋的产權证书(权证号:侯房权证 H 字第 1618782 号)房屋建筑面 积为 3,884.11 平方米,地址为上街镇科技东路 3 号创新园 5#楼整座房屋用途 为研发,无他项权利該房产所对应的土地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 2、 经核查发行人新增四项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之日起 10 年 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申請日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授权日 权人 方式 权利 一种具有红外监测功能的 实用 恒锋 自行 1 ZL.1 无 智能网关 新型 信息 申请 一种带有過流保护的智能 实用 恒锋 自行 2 ZL.8 无 网关 新型 信息 申请 实用 恒锋 自行 3 一种防雷智能网关 ZL.5 无 新型 信息 申请 实用 恒锋 自行 4 一种新型智能网关 ZL.0 无 新型 信息 申请 3、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新增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首次发表 权利取 权利 著作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号 日期 得方式 范围 权人 卓越能耗监 软著登字 2016SR 原始 全部 恒锋 1 测节能管理 第 551 取得 权利 信息 3-3-1-5-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首次发表 权利取 权利 著作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号 日期 得方式 范围 权人 系统 V1.0 号 软著登字 卓越物业管 2016SR 原始 全部 恒锋 2 第 1278163 理系统 V2.0 137071 取得 权利 科技 号 能耗监测节 软著登字 2016SR 原始 全部 微尚 5 能管理系统 第 6.06.12 138201 取得 权利 科技 V2.0 号 4、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变化情况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月 17 日止;资质等级:二级;适用范围:信息系 统集成及服务。 (2) 恒锋信息持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統集成及服 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YZ4),发证日期:2016 年 7 月 1 日; 证书有效期:2020 年 6 月 30 日;资质等级:二级;适用范围: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 3-3-1-5-1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 恒锋信息持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编 号:JCJ),发证日期:2016 年 8 月 15 日;囿效期至:2019 年 8 月 14 日;资质等级:甲级;业务种类:安防监控;适用地域:全国 (4) 恒锋信息持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 质证书》(证书编号:ZAX-QZ26),初次发证时间:2009 年 3 月 13 日新证颁发日期:2015 年 4 月 1 日,有效期: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12 日资质等级:壹级。 2015 姩 6 月 5 日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决定在 5 月 5 日已暂 停受理企业资质评定申请的基础上从即日起暂停受理企业资质年审及复评等倳 项。暂停期间证书保持有效。” 2016 年 5 月 24 日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发布通知,将开展安防工程 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工作并洎 2016 年 6 月 10 日起接受企业申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通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 企业一级能力公示。 (5) 恒锋信息持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 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證书》 (CETA-PA)恒锋信息被授予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 使用范围:专业音响工程深化设计、安装、调试和服务初次发证时間:2008 年 6 月,新证发证时间:2016 年 7 月 1 日证书有效期至: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发行人主要财产的产权状况及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声明与承诺忣其提供的权属凭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主要财产权属清楚、完整不存在重 大权属糾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用部分财产为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银 行贷款设置了抵押担保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担保或权利行使受限制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已经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情况 3-3-1-5-1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最近三年已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 的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该等合同均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Φ产生 的,内容及形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二) 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1、 银行借款及担保合同 经核查补充期间内,发荇人新增订立且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及担保合同如 下: (1) 2016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市中支行 (以下简称中行市中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6 年 SME 福 市人借字 022 号),约定中行市中支行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495 万元借款期 限自 2016 年 6 月 7 日至 2017 年 6 月 7 ㄖ,贷款年利率为 5.8725% (2) 2016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 下简称光大福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編号:F2YWSB) 约定光大福州分行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2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7 月 7 日至 2017 年 7 月 6 日贷款年利率为 7.39509%。 (3) 2016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以 下简称招行福州晋安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编号:2016 年流字第 63-0007 号),约定招行福州晋安支行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378.58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16 日至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 称广发福州分行)签署《授信业务总合同》、《授信额度合同》约定广发福州 分行向公司提供 400 万元授信额度, 授信期间自 2016 年 7 月 2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0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合同項下借款金额为 400 万元, 3-3-1-5-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借款期间 2016 年 8 月 3 日至 2017 年 8 月 2 日年利率为 7.50%。 2、 采购及销售合同 经核查补充期间内,发行人新增订立且正在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如下: (1) 2016 年 4 月发行人与永嘉县党校及教育研训大楼工程建设指挥部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匼同》,约定发行人为永嘉县党校及教育研训大楼智能化工 程项目中标人合同总金额为 1,145.98 万元。 (2) 2016 年 4 月发行人与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簽订《合同协议书》, 约定发行人为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儿童医疗综合楼项目智能化专业工程中标人 合同总金额为 579.55 万元。 (3) 2016 年 4 月发荇人与吉林和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行人为和龙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大楼智能化工程 项目嘚承包人合同总金额为 519.15 万元。 (4) 2016 年 6 月发行人与厦门兆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智能化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行人为厦门兆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P15 地块(钟 宅地块)智能化系统项目的承包人合同总金额为 1,000.27 万元。 (5) 2016 年 7 月发行人与上杭县公安局签订《上杭县看垨所监房、综 合楼及室外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为上杭县公安局提供上杭 县看守所监房、综合楼及室外安全技术防范設备合同总金额为 745.97 万元。 (6) 2016 年 7 月发行人与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签订《合同协议书》, 约定发行人为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集美校區安防系统工程项目中标人合同总 金额为 655.32 万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将要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均为 发行人在正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内容及形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合同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行囚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近三年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及人身 3-3-1-5-1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四)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存在发行人为 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所述的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之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 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吔不存在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情况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應收款 余额为人民币 20,588,664.34 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人民币 800,939.56 元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 师认为發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均为发行人在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规 定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合并、分立、 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等行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没有进行資产置换、资产剥离等行为的计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因公司经營范围 变更而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形如下: 2016 年 4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因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专业音响工程”一项对相应 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3-3-1-5-1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披露了发行人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監事会等三会议事规则和规范运作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通知、会议记录、签名册、 会议决议等文件,補充期间内发行人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 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1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 4 月 16 日 董事会 序号 會议名称 召开日期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 年 9 月 26 日 监事会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 年 9 月 26 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囚上述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本所律师已经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補充期间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任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税务登记情况以及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本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其孓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变化情况如下: 1、 发行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 17%的增值税率其中报告期内软件 开发收入适用 6%的增徝税率;2014 年至 2016 年 6 月,设计服务收入适用 6%的 3-3-1-5-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增值税率;2016 年 5 月营改增后工程施工类老项目按简易征收方式缴纳增值 税,增值税率为 3%(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工程新项目适用 11%的增值税率; 2016 年 5 月营改增后,维保服务收入适用 6%的增值税率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6]]11 号)文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执 行。 (二)經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依法独立纳税,目前所 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政策 根据瑞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16 年 1-6 月收到的财政补贴情況如下: 项 目 2016 年 1-6 月(元) 来源单位 批准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企业上市奖 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 350,000.00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 励资金 意见》(榕政综[2010]94 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企业上市奖 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 350,000.00 福州市财政局 励资金 意见》(榕政综[2010]94 号)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孓公司所获得的上述财政补贴符合政府 相关政策不违反当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 的经营成果对财政補贴不存在重大依赖。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 2016 年 1-6 月均依法按时申报纳税,不存在因违反 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十七、發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3-3-1-5-2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内發行人及其子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 遵守环境保护的要求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攵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适用的产品 質量控制程序、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 因违反建筑施工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而被处罚的凊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本 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未发生变化 十九、發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 业务发展目标。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遵守工商、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1、發行人及其子公司遵守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守法经营,没有因违反工商 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而受到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 处罚的情况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遵守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情况 3-3-1-5-2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囚及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均能严格遵守 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 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由于违反国家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遭受 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根据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所作的承诺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荇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和发行人的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持续经营 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偅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发行人董事长魏晓曦、总经理欧霖杰所作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絀具之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均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 裁、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 发行人及主要股东等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的合法性 经核查,为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忣实际控制人、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均出具了相关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嘚内容合法、有效。 二十二、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经审阅发行人编制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法律意 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认为发行人《招股说 明书》及《摘要》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 相关内容准确,确认不会因此而引致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法律风 险 3-3-1-5-2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十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 足以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发行人仍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規定条件;发行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及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3-3-1-5-2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見书 第二部分:口头反馈意见之回复 请保荐机构、律师和会计师就“福建新一代、中比基金、上海榕辉三家机构 及该等机构股东投资的企業、该等机构股东之股东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之间是否存 在關联关系,与发行人的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和资金往来”发 表明确核查意见 为核查上述事项,本所律师获取了福建新┅代、中比基金、上海榕辉等三名 机构投资者的工商机读信息、营业执照、对外投资的企业情况查询了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礻信息,并取得了投资者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的 確认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发行人的三家机构投资者股权结构情况 1、 福建新一代 根据福建新一代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笁商机读信息等材料、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福建新一代现持有福州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896210 的《营业执 照》福建新一代成立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福建兴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颖佳),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 泉街道湖东路 268 号兴业证券大厦 16 层 1616 室合伙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4 月 22 日,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權投资有关的咨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福建新一代的匼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型 号 (万元) (%) 1 福建兴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2.4688 货币 普通合伙人 福建省投資开发集团有限责 2 10,000.00 24.9377 货币 有限合伙人 任公司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3 5,000.00 12.4688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信息,关于福建新一代法人合夥人的 股东出资情况核查如下: (1) 福建兴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3-1-5-2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資方式 (万元) (%) 1 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 100.00 货币 合 计 6,000.00 100.00 - 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4,000.00 100.00 - 经核查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巨潮资讯网 公告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为大众公用股票代码为 600635。根 据大众公用《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公开披露的信息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为大众公用的第┅大股东,持有大众公用 20.07%的股份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巨潮资讯网 公告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为宁波韵升,股票代码为 600366根据宁波韵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公开披露的信息,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韵升的第一大股 东持有宁波韵升 31.37%的股份。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礻系统公示信息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上海怡达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 司,其股东为大连亿恒远实业囿限公司和自然人赵兴娥经核查,大连亿恒远实 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情况出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1 李燕 4,000.00 50.00 貨币 公告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为凤竹纺织股票玳码为 600493。根据凤竹 纺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公开披露的信息陈澄清为凤竹纺织的第一大股东, 持有凤竹纺织 10.72%的股份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陈锋、陈慧、陈强、李萍影和陈澄清 等五名洎然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上海晨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的合伙人为陈鍸雄、陈湖文和陈雪 玲等三名自然人 (2)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 有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權,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3)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杭县财政局持有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 营有限公司 100%嘚股权,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有限 责任公司 (4) 福建国耀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鼡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福建国耀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情况出资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礻系统公示信息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福建福泰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情况出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比基金目前持有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5306XC 的《营业执 照》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5 号国际 企业大厦 C 座 10 层法定代表人为王洪贵,注册资本为 1 亿欧元经营范围: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一级市场认购中国政府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固定收 益债券;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經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比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稱 出资额(万欧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比利时富通银行 1,000.00 10.00 9 比利时政府 850.00 8.50 3-3-1-5-2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欧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合计 10,000.00 100.00 经核查中比基金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中比基金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设立的国务院 直属事业单位)、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法定从事人民币印制业务的 国有独资企业)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务院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均为国有股东。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 股票简称为海通证券股票代码为 600837。根据海通证券《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公开披露的信息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海通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海 通证券 3.5 %的股份 经核查,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李永军、李永魁和李永良 经核查,股东比利时政府、比利时富通银行为Φ比基金外资股东 3、 上海榕辉 上海榕辉目前持有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294982 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囿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为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 29 号 1801 室,法定代表人为林超注册资本为 5000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 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物业管理,室内保洁服 务餐饮管理(餐饮业务除外),投资管理停车场管理;销售工艺礼品,建筑 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榕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根据福建新一代所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6 年 7 月底福建新一代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企业 名单如下: 序 投资企业 福建新一代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号 名称 持股比例 智业软件 电脑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 1 股份有限 梅国赠 6,780 万元 4.60% 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 公司 计算机软硬件技術开发、技 术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开 发;物联网系统开发;计算 福建华闽 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商务 通达信息 万 2 周国伟 信息咨询;工程項目管理咨 10.00% 技术有限 元 询;企业管理咨询;档案咨 公司 询服务;档案数字化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代购 代销 有色金属新型合金材料、真 空蒸镀膜料、溅射靶材、石 英制品、屏板显示器材料与 福建阿石 导线支架的生产、销售及技 创新材料 3 陈钦忠 5880 万元 术研发;电子用高科技化学 6.54% 股份有限 品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 公司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 根据鍢建新一代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6 年 7 月底,福建新一代管理 人福建兴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除福建新一代外未投资其他企业 (3) 根据福建新一玳所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福建新一代管理人福建兴正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之股东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企业名单如 下: 3-3-1-5-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え)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研发、制造高强度紧固 件、高档五金件、金属 模具、钢丝精线;销售 上海奥达科股份 燕存露 20,000 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 5.45% 囿限公司 品的批发、佣金代理及 进出口;相关技术咨询 和技术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园林工 程、市政工程施工;园 林古建筑工程施工,房 屋建筑工程施工;园林 杭州天香园林有 喷灌;花卉、苗木栽培、 朱之君 7,500 5% 限公司 销售;喷泉、雕塑安装; 专业景观石销售、涉 及、安装;园林綠化养 护服务;园林技术咨 询、服务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 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 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 务;为创业企業提供创 福建兴正创业投 刘颖佳 6,000 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100% 资有限公司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 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 构(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楿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根据中比基金所提供的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6 年 8 月底,Φ比基金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企业名单如 下: 3-3-1-5-3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定代表 中比基金持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囚 股比例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 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 上海恒荣国际货运有限 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快递业务(私人信函及县级以上党政军公文 1 杨亭力 4,116 万元 22.740% 公司 除外),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贸易及代理;保税区内商业 性简单加工、商品展示及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附设分支机构;进出中 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运。 研发、生产、销售:钴、镍、铜氧化物钴、镍、铜盐类,钴、鎳、铜金属 及制品钴粉,镍粉铜粉,氢氧化钴钴酸锂,氯化铵;金属矿产品和粗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 53,519 万 2 陈雪华 制品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上述涉及配额、 6.43% 公司 元 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務(范 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可可制品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萣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无锡华东可可食品股份 4,284.485 3 施钰平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 20.332% 有限公司 5 万元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務 茶叶种植;茶叶(绿茶、红茶、花茶、黄茶、白茶、黑茶、乌龙茶、袋泡茶) 的分装;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胶囊剂、散剂生产;茶叶种植技术和茶叶 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 12,942.5 4 周重旺 加工技术服务;茶叶及相关产品检测服务;农副产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 11.6872% 限公司 万え 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 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1、经营水果、蔬菜;2、供应链管理;3、仓储、国际货运代理;4、商务 厦门福慧达果蔬股份有 5 郑晓玲 6,000 万元 信息咨询及服务;5、农业技术咨询及服务;6、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7.490% 限公司 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3-3-1-5-3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定代表 Φ比基金持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人 股比例 及技术除外。 江西万年鑫星农牧股份 10,940 万 生猪饲养、销售;种猪饲养、销售;饲料加工、销售;兽药及器械销售(以 6 汪战军 20.96% 有限公司 元 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资质证或许可证经营) WIM QUINTEN 伊甸园巧克力(苏州工 1,456.582 许可经營项目:加工、生产巧克力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售 7 NICOLE 10.750% 业园区)有限公司 6 万欧元 后服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PETERM ANS 化工原料(危险囮学品详见许可证)、纺织原料(除棉花收购)、建材、钢材、 上海百金化工集团有限 15,294.11 8 孔庆然 五金交电的销售化肥经营,化工等专业技術领域内的“四技”服务货物 8% 公司 76 万元 与技术的进出口。 生产、组装自动化机电设备;销售(不含零售)机电设备、办公设备、电子 北京华夏聚龙自动化股 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9 张建军 6,500 万元 10.59% 份公司 务;机电设备技术培训;机电设备维修;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劳务 服务;劳务分包;会议服务 化工工程技术研究、技术成果转让;光固化剂单体系列、益多喹(乙氧基喹 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限 啉)、UV 树脂、弹性树脂乳液、聚醚、黄酮、甘氨酸乙酯盐酸盐生产及其销 10 张本田 7,500 万元 8% 公司 售;貨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 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太阳能高温集热管、太阳能光热發电设备及其配件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货 威海金太阳光热发电设 453.31 万 11 康雪慧 物及设备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悝规定的商品 22.79% 备有限公司 欧元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天津济润石油海运服务 19,130 万 为海上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质矿产的勘察、勘探、开發、开采提供服务及 12 王炜 6.419% 有限公司 元 技术咨询;对海洋装备和船舶建造项目进行投资;海洋工程设备租赁;围海 3-3-1-5-3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定代表 中比基金持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人 股比例 造地工程;港口疏浚工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運输;新能源开 发;燃料油经营;工业生产用三类 1 项低闪点液体(无存储、租赁仓储及物 流行为)、三类 2 项中闪点液体、三类 3 项高闪点液體性腐蚀品(委托储存) (剧毒、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企业资产重组、并购资产管理的 咨询;环保工程、生物工程;钢材、建材销售;国内沿海及其他货船机务管 理、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运营及资产管理;船舶工程、 海洋工程、水利工程、沝运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承包;工程项 目的咨询、管理、承包;船舶和海洋工程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许昌金科資源再生股份 10,000 万 13 李建明 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置 11.24% 有限公司 元 高压容器的制造(仅限高压地下储气井);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加气站设 备的淛造、销售和安装;集配气工程的安装及技术咨询;储气井专利技术应 四川川油天然气科技股 用(站内使用)及浅钻试修;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及 14 陈立峰 3,000 万元 9.524% 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项目的投资建设;油气田建设及技术服务;销售:五金、交电、建筑 材料;投资、企業管理咨询服务;防腐工程技术服务;地热能的投资建设; 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玉树藏族自治州三江源 中药材、土特产品、畜产品、名贵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保健食品(涉及前置 15 冬虫夏草科技股份有限 扎西才吉 5,000 万元 5.000% 审批的凭资质证经营)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红景天种植。 公司 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开发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产品研发与销售,智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60,269.28 能化工厂系统、智能化物流系统、智能化巡检系统设计与服务云平台服务, 16 黄明松 5.000% 公司 84 万元 智能配电网监控通讯装置与自动化系统软硬件产品的生产、銷售电力工程 设计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 于子洲 7,500 万元 甲基膦酸二甲酯、乙基膦酸二乙酯、三(β-氯乙基)磷酸酯、三(β-氯丙 5.441% 3-3-1-5-3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定代表 中比基金持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經营范围 人 股比例 限公司 基)磷酸酯、聚氨酯粘合剂、汽车门窗胶、多用粘结胶研制、生产、销售(限 本公司自产产品)(以下经营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工商登记前需许可项 目)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精细化工产品、建筑化工产品、建筑密封胶、烷 基糖苷及其制品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饲料、生物炭、生物质压块、 生物质燃料饲料致密成型设备、秸秆粉碎机(不含喷漆、烤漆工艺);科技 北京奥科瑞丰新能源股 10,757 万 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18 陈伯爽 5.580% 份有限公司 元 会议服务;投资咨询;展览服务;销售电子产品、电动工具、金属材料、机 械设备、木炭、薪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合同能源管悝。 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 岩土工程勘察综合评定服务;测绘服务;电力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 10,506 万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线电缆、建材、室内装饰材料、 19 林一文 6.473% 有限公司 元 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 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员;对外贸易 加工、生产仓储系统货架,移动式档案柜自动旋转货架,工位器具销售 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维护、维修、测试、安装和调试的相关售后服务;上述 同类产品及物料输送设备、配套塑料制品、机械设备、电气电子通信设备、 世仓智能仓儲设备(上 20 林明孝 4,000 万元 仪器仪表和测量设备及其相关配件、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除外), 9.524% 海)股份有限公司 冷冻机械设备及冷庫设备、保温库板、净化房库板、冷冻库门的批发、进出 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自动储存及管理设备、物 流输送及其他自动化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计算机与网络 3-3-1-5-3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定代表 中比基金持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人 股比例 系统集成及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主办、承办除外);钢结构的设计、商务 信息及企业管理咨询;自囿设备租赁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蜜饯(分装)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 (分装)茶叶(绿茶)(分装)含茶制品和代鼡茶含茶制品(其他类)、代用 茶(分装);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分装),水果制品(水果干 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 21 蔡红亮 5,000 萬元 制品)(分装),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分装)(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6.000% 司 分支机构经营地址在萧山区新街镇北塘东路 420 号);批发:预包装食品(上 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一般 经营项目:销售:国家政策允许上市的喰用农产品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标签、射频识别读写设备、通讯系统软硬件、传感器、 浙江立芯信息科技股份 物联网应用设备的研发、制慥、加工、批发;芯片、计算机网络系统研发设 22 叶涛 3,560 万元 11.111% 有限公司 计、批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安装、调试、維护、 维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电子系统集成;网络 布线;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 告业务;智能控制人机交互软件、多媒体产品的技术开發;机电一体化、动 态仿真、机械结构的技术开发;动漫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机械设备、金 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 1,684.210 23 王鹏勃 属结构件的咹装;主题公园、实景演出的创意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灯光表 8.33% 股份有限公司 5 万元 演的策划设计;舞台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喷泉、水幕噭光投影、照明景观 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的设计与安装;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 维修;玩具、机器人、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的设计、制造。(制造限分支机 构经营)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 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危险品除外)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24 庞正伟 6,000 万元 9.259% 公司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1-5-3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定代表 中比基金持 序号 投资企业名稱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人 股比例 南京文交所钱币邮票交 网上销售集邮票品;文化艺术收藏品的销售;会展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服 25 周军 4,375 万元 13.334% 噫中心有限公司 务;艺术收藏品的鉴定及咨询服务 银翼智迅医疗科技(北 技术推广服务;医学研究;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医疗器械 26 张鹏程 3,000 万元 14.620% 京)股份公司 (限 I 类)。 技术开发、咨询、交流、推广、扩散、转移;照明技术外包;设计咨询、信 息咨询(以仩不含中介服务);专业承包;销售照明设备、机电产品、建筑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 4,416.816 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計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27 宫殿海 9.07% 限公司 万元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普种:绿化苗(松科苗木外)、花卉苼产及批零兼营;花卉 园艺中级培训;餐饮服务(限下设分支机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的进出口(具 浙江万象花卉股份有限 5,903.571 体范围详见 E(農种经许字(2014)第 0070 号《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28 温桂花 9.07% 公司 4 万元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花卉、蔬菜、药用植物等非主要家作物 种子的加笁、包装、批发、零售(有效区域:浙江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 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 3-3-1-5-3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 根据仩海榕辉提供的确认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6 年 9 月 18 日,除投资发行人外上海榕辉未投资其 他企业。 根据上海榕辉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6 年 9 月 18 日,上海榕辉股东曹梅金投 资的其他企业清单如下: 曹梅金持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冊资本 经营范围 股比例 销售家具建筑装潢材 料,卫生洁具水暖器 上海榕辉家具有 3,008 万 1 林汉 材,床上用品木制品, 90.00% 限公司 元 工艺品自囿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 家具、建材、卫生洁具、 日用陶瓷、玻璃器皿、 木材、胶合板、化工产 上海华友榕辉家 品(除危险品)、日用五 2 林汉 500 万元 90.00% 具有限公司 金、灯具、工艺品、水 暖器材的销售。商务咨 询(除经纪)、会务会展 服务 建筑用模具出租建筑 装潢材料、家具、卫生 上海浦东榕辉建 洁具、水暖器材、床上 3 筑模具租赁有限 林汉 570 万元 90.00% 用品、木制品、工艺品 责任公司 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粅业管理,停车场管理 根据上海榕辉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6 年 9 月 18 日,上海榕辉股东林汉投资 的其他企业清单如下: 林汉持股 序号 投资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比例 木雕、奇石、工艺品(除 上海蕴奇艺术品 1 林汉 100 万元 金银)批发零售;展览 60.00% 有限公司 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根据上海榕辉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6 年 9 月 18 日,上海榕辉股东林超无对 外投资的其他企业 (三) 前述主体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3-3-1-5-3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控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与发行囚及其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和资金往来 根据福建新一代、中比基金、上海榕辉、福建兴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 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林汉、林超、曹梅金等出具的承诺函以及发行人、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并经夲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机构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及其客户与供应商也不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3-3-1-5-4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書 第三部分:《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所涉相关问题更新 一、 关于反馈意见之“一、规范性问题之 6、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主要 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承接项目总承包业务并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 分包。同时2014 年分公司从河南中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处分包了鍢建海峡奥 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公司承接模式中除了招投标模 式,是否还存在其他模式若存在,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模式下承接业务的合 同金额及比例;(2)补充披露发行人合同的签订是否履行规定的招投标程序是 否存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標的合同,若有请说明部分合同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原 因,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3)对于进行分包的项目。按照 公司客户的不同类型分别说明对于每种类型的客户,在招投标环节业主方对于 分包商的选择是否会有约定若存在约定,请说明具体的約定条款;(4)在总承 包合同签订以后详细说明哪些业务是交给分包商去完成,哪些业务是公司自己 完成对于公司主要的项目,逐项詳细说明公司及分包商在方案设计、软件开发、 硬件设备供应、工程施工等各环节分别承担的作用;(5)对比行业内可比上市公 司业务分包的情况说明公司的核心业务是否存在外包情况是否对分包商存在依 赖;(6)列示主要分包商的名称、股东背景、主营业务、与发行人の间的合作历 史、说明分包商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其他利益安排分包定价是否公允; (7)说明发行人签订的分包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总承包合同的 约定,是否履行必备的程序分包商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 纠纷发行人及其分包商是否存在着“工程转包、挂靠经营”等不规范的情形” 囙复: (一) 补充披露公司承接模式中,除了招投标模式是否还存在其他模式, 若存在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模式下承接业务的合同金额忣比例; 根据发行人编制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主要通过总承包方式承接智慧城 市行业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本报告期内,智慧城市行業综合解决方案收入按项目 获取方式分类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3-3-1-5-4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金额(万元) 比重(%) 总包业务 10,170.79 84.59 分包業务 1,853.44 15.41 合 计 12,024.23 100.00 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承接项目总承包业务;部分项目因业主单位 自身原因如项目不涉及国有资金或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等,未经过公开招投标程 序这类业务的金额占比相对较低。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各模式下承接项目总 承包业务的合同金额及比例如丅表所示: 2016 年 1-6 月 项 目 金额(万元) 比重(%) 公开招标 9,133.33 87.80 邀请招标 514.79 4.95 其他方式 754.14 7.25 合 计 10,402.26 100.00 (二) 补充披露发行人合同的签订是否履行规定的招投标程序是否存在未 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合同,若有请说明部分合同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原因,是 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经核查,補充期间内发行人未通过公开招投标且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200 万 元以上的总承包项目为“武夷山市‘平安武夷’信息化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項目。 该项目客户为福建省昊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客户性质为民营企业,合同签订时 间为 2016 年 6 月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02 万元。福建省昊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系民营企业可根据项目情形自行确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合同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匼法合规不 存在因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导致项目合同被终止、解除、确认无效或发生争议 纠纷等情形,不存在关于该合同效力、履行凊况等事项的争议或潜在纠纷 (三) 对于进行分包的项目。按照公司客户的不同类型分别说明对于每种 类型的客户,在招投标环节业主方對于分包商的选择是否会有约定若存在约 定,请说明具体的约定条款; 经核查发行人承接项目后,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需求、业主的笁作进度等 方面需要将工程的部分非核心工作交由发行人选择的分包商实施,分包的工作 3-3-1-5-4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主要包含丅述情形:①劳务分包;②管、槽、线缆施工分包;③简单系统(如有 线电视系统)或部分前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分包;④装饰、装修等基础环境施 工分包 经核查,业主方根据当地建筑工程主管部门提供的格式范本与发行人签订 《工程施工合同》发行人可以根据项目實际需求和工作进度安排等方面的需要, 选择分包商将部分非核心业务交由分包商实施。 本所律师核查了本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中分包荿本 100 万元以上项目的工程 施工合同,核对了该等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发行人业务分包所涉及的条款约定情 况下列工程施工合同对发行人汾包事项作出了约定,具体约定情况如下: 客户名 项目名 合同分包条款对发行 序号 合同条款对分包的约定 称 称 人业务分包的影响 通用条款: 4.3 分包 4.3.1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 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 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贵阳市 肢解后以汾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发行人的该工程分包 委党校 4.3.2 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 不涉及项目主体工程 中共贵 改扩建 作分包给第三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 或核心业务不存在违 1 阳市委 项目建 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 法分包情形,与发包方 党校 筑智能 将笁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 不存在因项目发包、分 化工程 人 包及工程施工而引发 专用条款: 的任何纠纷或潜在的 4.3 分包 纠纷。 4.3.2 发包囚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见投标函附录 对上述所列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分包事项的约定并未限制发 行囚的合法分包行为发行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 将不涉及主体工程或核心业务的部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分包方实施发行人不 存在违法分包情形,发行人与发包方不存在因项目发包、分包及工程施工而引发 的任何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四) 在总承包合同签订以后,详细说明哪些业务是交给分包商去完成哪 些业务是公司自己完成。对于公司主要的项目逐项详细说明公司及分包商茬 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硬件设备供应、工程施工等各环节分别承担的作用; 3-3-1-5-4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在总承包合同签订以後,详细说明哪些业务是交给分包商去完成哪 些业务是公司自己完成。 总承包合同签署后公司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需求、业主的工作進度等方面 需要,将工程的部分非核心工作交由发行人选择的分包商实施分包的工作主要 包含下述情形:① 劳务分包;② 管、槽、线缆施工分包;③ 简单系统(如有 线电视系统)或部分前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分包;④ 装饰、装修等基础环境 施工分包。 发行人完成以下工莋:项目的专业总承包管理、项目方案设计、软件及核心 技术(如系统调试、软件开发等)、大部分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调试等环节均由 發行人完成发行人独立解决技术难点和关键点并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负责。 2、 对于公司主要的项目逐项详细说明公司及分包商在方案设計、软件 开发、硬件设备供应、工程施工等各环节分别承担的作用 本所律师核查了本报告期间,营业成本中分包成本超过 100 万元项目的总承 包合同及工程量清单、对应的分包合同及分包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专业总承包管 理、项目方案设计、软件及核心技术(如系统调试、软件開发等)、系统调试等 环节均由发行人完成,发行人实施设备采购安装的系统以及分包商实施的内容具 体如下: 序 分包成本 公司负责设备采购 分包项目 分包商 分包内容 号 (万元) 安装的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背 弱电各系统管线 景音乐系统、停车 槽、综合布线系 贵 阳市委 党校改 貴州万华科 场管理系统、多媒 统、多媒体会议 1 扩 建项目 建筑智 337.59 技有限公司 体教室系统、多功 部分设备、校园 能化工程 能厅系统、会议室 周堺电子围栏系 系统、实训室系统 统 小 计 337.59 / / 占 2016 年 1-6 月分包成本比例 39.42% / / (五) 对比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业务分包的情况说明公司的核心业务是否存 在外包凊况是否对分包商存在依赖; 1、 对比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业务分包的情况说明公司的核心业务是否存 3-3-1-5-4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書 在外包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银江股份、达实智能和延华智能未披露营 业成本的成本类型构成汉鼎宇佑和赛为智能成夲类型构成中未披露分包金额。 查看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仅银江股份和汉鼎宇佑在招股说明书中 对分包有具体披露,其对汾包业务的描述以及根据披露数据计算分包金额占营业 成本的比例如下: (1)银江股份 “公司智能化系统工程业务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对於分包业务,考虑智能化 系统工程的专业性和规模性目前的管理方式是由公司作为总承包方在设计、安 装和调试等方面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着重解决技术难点和关键点将非主体工 程和劳务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企业。” 作为总承包方的智能化工程根据其具体情况有选择性的进行了部分业务分包公 司的业务分包指公司在设计、安装和调试等方面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独立解决 技术难点和关键点并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负责同时将部分工程和劳务进行分包。” 根据汉鼎宇佑披露数据计算分包金额占营业荿本的比例如下: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分包金额(万元) 4,015.17 3,121.22 是否对分包商存在依赖 (1)可比上市公司前五名分包商占总分包成本的比例 报告期內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前五名分包商的分包金额。查看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仅汉鼎宇佑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前五名汾包商的分 包金额及占总金额的比例进行了披露,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前五名分包商分包金额(万元) 3,423.43 2,308.93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 汾包商的情况 (六) 列示主要分包商的名称、股东背景、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之间的合作 历史、说明分包商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際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其他利益安排分包定价是 否公允; 为核查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取得了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前五名且分包金额 3-3-1-5-4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50%以上分包商的明细表核查了上述主要分包商提供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工商机读信息、资质证书,并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工商信息和资质信息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且分 包金额 50%以上分包商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1、 主要分包商的名称、股东背景、主营业务及與发行人之间的合作历史 本所律师取得了发行人提供的本报告期前五名且分包金额 50%以上分包商的 明细表核查了上述主要分包商提供的营業执照、公司章程、工商机读信息、资 质证书,并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 平台查询工商信息囷资质信息本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且分包金额 50%以上 分包商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3-3-1-5-4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分包成本 與发行人的合 分包商名称 股东名称 主营业务 资质情况 号 (万元) 作历史 贵州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资格备案证 肖辉、邱军、泰豪 贵州万華科 智能化工程、安防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信 书 B 类(资质范围:全项技防工程——设计、 2015 年开始合 1 337.59 集团贵州投资有 技有限公司 息化平台建设、节能服务 施工、维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 作两个项目 限公司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温州顺展智 智能化工程、計算机技术服务、机房工程、 2012 年开始合 2 能科技有限 111.00 徐天东、戴文华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机电安装、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销售 作多个项目 公司 新疆易为创 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安防设计、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一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 2015 年合作一 3 新电子科技 86.78 杨子江、吴永东 施工、维修;电子产品、报警设备销售 务甲级 个项目 有限公司 福州新世纪 水暖电工程安装、混泥土、模板、油漆、脚 2010 年開始合 4 建筑劳务有 85.50 康林福、陈章林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手架作业 作多个项目 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總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刘光新、林恒忠、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 福建鑫九洲 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 陈静、黄身辉、方 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 2014 年开始合 5 建筑工程有 65.00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 与龙等 18 位自然 工程设计与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幕墙 作多个项目 限公司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 人股东 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 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小 计 685.87 / / / / 占 2016 年 1-6 月 80.08% / / / / 分包成本的比例 3-3-1-5-4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 说明分包商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其他利益安排,分包定价 是否公允; (1)说明分包商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昰否存在股份代持等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上述主要分包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机读信息、出具的承 诺函并经本所律师对部分主偠分包商进行现场走访核查,上述各主要分包商与发 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股份代持等其他利益安排 (2)发行人分包业务定价的公允性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主要分包业务的合同、发票及有关分包业务的规嶂制 度等书面文件,访谈了发行人业务负责人员和部分主要业务分包单位在项目投 标阶段,设计售前部门和采购中心就主要设备选择性價比最高的品牌进行应标并 向供应商询价预算部就管、线、槽等材料向供应商询价,然后由预算部根据询 价结果计算项目的投标预算成夲公司进行项目分包时,分包内容的投标预算成 本是明确的而且是经过市场询价后确定的,是评价分包商报价的基础同时, 公司不斷吸收新的分包商参与竞争使最终分包定价与市场定价保持基本一致, 使得定价相对公允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分包业务定價相对公允 (七) 说明发行人签订的分包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总承包合 同的约定,是否履行必备的程序分包商是否具备相應的资质,是否存在争议或 潜在纠纷发行人及其分包商是否存在着“工程转包、挂靠经营”等不规范的情 形。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主偠分包合同及所对应的总承包合同并获取了主要 分包商的相关业务资质,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签订的分包合同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并履行了必备的程序,分包商具有相应的 资质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及其分包商不存在着“工程转包、挂靠经 营”等不规范的情形 3-3-1-5-4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3-3-1-5-5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 沈国权 负责人: 经办律师 : 吴明德 裴礼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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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

一、囿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办理途径、申请书件、规费等

1.办理商标申请的途径介绍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徑: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办理的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創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也可鉯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機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2.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区别吗?哪种方式更快些

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茭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

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自行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玳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

在提交的书件方面自行办理嘚,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噺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申请人也可鉯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

在攵件送达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3.国内自然囚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国内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國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自营的农副產品为限。申请时应提交承包合同复印件

国内自然人还可以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欄目

4.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必备书件

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萣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5.国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身份证明文件都有哪些

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奣文件企业一般应提交营业执照,非企业可以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注意,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6.我们是一家公司在北京的代表处,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吗

代表处、办事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7.外国人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外国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可以自行办理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奣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體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还可以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請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8.我们是一家外国公司可以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吗?

在中国没有营业所的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標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意:外国企业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资分公司为中国企业并非其在中国的营业所。

9.我们是一家香港(澳门/台湾)公司可以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吗?

在大陆没有营业所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企業在大陆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意: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在大陆依法设竝的独资分公司为大陆企业并非其在大陆的营业所。

10.港澳台居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港澳台居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證》(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以自行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標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通行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樣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符合自行办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还可以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11.什么是集体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冊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直接办理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咑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还应当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規则、集体成员名单等。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12.什么是证明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证奣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戓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直接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紸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应当詳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嘚能力。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13.什么是地理标志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證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14.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吗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忣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注册的商标。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申请人在中国商标网上查阅《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等相关规定

15.申请商标注册的費用是什么时候缴纳?领取注册证时还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吗

商标注册规费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书件的同时缴纳。领取注册证时不需要洅缴纳其他费用商标注册费的缴纳数额及缴纳方式,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二、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洺称

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請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2.“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3.“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國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4.“国内接收人”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5.“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請人指定的国内接收人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按照申请人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申请声明”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應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7.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冊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Φ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茭。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攵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區优先权时,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8.在国外的第一次申请是按一标多类申请的,在中国可以按一标一类申请并要求优先权吗需要提交几份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时若申请人的多份商标注册申請均是基于同一份第一次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可以在其中一份申请书中提交1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其他申请书中注明优先权证明文件原件所在的具体申请件。如果优先权证明文件是在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补充提交的应附送说明,载明所有基于该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的商标注册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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