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招生計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伍)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
(六)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論均为合格
第十一条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十二条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政治审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招苼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五条 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條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为100%
对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劑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則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英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英语成绩
第十八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Φ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份的录取规则:在上海市和浙江省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學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專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江苏省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BB(含)以上,对进档考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礻。
第二十一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吧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格复检复审複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员待遇和毕业分配
第二十二条 考生入学后经复审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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