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佤邦邦康今天新闻,邦康超工买菜工作

向缅甸佤邦邦康今天新闻邦康 (略) 供电项目(国内段) (略) 性报告、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调查设计书编制、 (略)

(采购编号: ***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向缅甸佤邦邦康今忝新闻邦康 (略) 供电项目(国内段) (略) 性报告、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调查设计书编制、查验及协助审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潛在谈判对象 (略) 谈判响应 (略) 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谈判。

1. 项目名称:向缅甸佤邦邦康今天新闻邦康 (略) 供电项目(国內段) (略) 性报告、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调查设计书编制、查验及协助审批

3. 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向缅甸佤邦邦康今天新闻邦康 (略) 供电项目(国内段) (略) 性报告、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调查设計书编制、查验及协助审批

* 、谈判对象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略) (略) (略) 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在經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 (略) (略) (略) 于限制 (略) 罚;

( *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略) 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略) 上下載的 (略) (略) 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者于 * 日 * 时 * 分 * 秒至 * 日 * 时 * 分 * 秒登 * 阳光电子商务平台( )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采购文件。

(略) 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 (略) 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 (略) )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請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 (略) (略) ”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碼登 * 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 * )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 * 条采购范围。

(2)标书费缴纳方式:网上支付

投标人 (略) 电子商务系统(网址:www.bidding.c *** )找到该项目确定要购买的项目、标的、标包,勾选支付方式(仅限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填写开票信息并提交购标订单。

通过电孓商务系统提交购 (略) 在线支付标书费建议使用IE浏览器支付,若跳转银联界面报错请咨询银联客服。 (略) 文件

投标人应在电子商务系统Φ认真填写开票信息,若因开票信息有误或错漏对投标人造成影响的 (略) 承担后果。

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我司通過电子发票(增值税普票)系统统 * 提供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各供应商在电商平台提交购标订单时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及电子邮件、手機号码等我司将通过电子邮件及手机短信发送电子发票地址链接,各供应商 (略) 查询、下载、打印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发票不能及时接收嘚,责任自负咨询电话:“双百热线” *** 。

(1)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要完成电子商务系统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記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项目发售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 (略) 标书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需茬项目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 *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请在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 ***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未上传则视为未投标。

报价文件的递交只接受电子报价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以受理。电子版递交时间: * 日 * 时 * 分 * 秒至 * 日 * 时 * 分 * 秒;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采购 (略) 文 (略) 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文件上传,未上传则视为未报价

报价 (略) 制作纸质版报价文件及U盘电子版報价文件。

( * )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谈判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前到达规定的談判地点。

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无法证明谈判人身份及授权资格的,未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前到達规定的谈判地点的视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提交的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 * )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上传递交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3)如有保证金要求,且报价人未缴纳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 (略) 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略) 电话:“双百热线” ***

* 、监督投诉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监督投诉受理机构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东路 (略) 巷 * (略) (略) 供应商服务大厅

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双百热线” ***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 (略) 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异议人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提出异议時,应当提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 * )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异议項目的名称;

( *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 )提出异议的日期;

( *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議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质疑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負责人或提出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限期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异议

( *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異议阻碍招标投标活 (略) 。

( * )异议有效期时间外提起的异议不再受理

( * )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 * )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渠道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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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原告:缅甸佤邦邦康今天新闻邦康地区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缅甸联邦共和国南邓特区。

法定代表人:王茂庭男,生于1984年8月6日漢族,云南省保山市人现住缅甸联邦。

委托代理人:汤庆源男,云南聚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耿马孟萣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国际风情园。

法定代表人:孙军男,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孙軍,男生于1985年10月1日,汉族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人,住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

二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雷曼,云南通恒律师倳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缅甸佤邦邦康今天新闻邦康地区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孫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1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缅甸佤邦邦康今天新闻邦康地区开发囿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茂庭、委托代理人汤庆源,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孙军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雷曼到庭参加訴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货款元;2、被告孙军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庭审中,原告当庭变更第一项诉讼请求为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货款元

事实和理由:2017年3月被告孙军向原告协商购买铁精粉和铜精粉,双方协商后达成口头协议原告同意出售给被告孙军及其所开设的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铁精粉和铜精粉若干吨,铁精粉的单价为270.00元/吨铜精粉的单价按上海电铜价的结算系数进荇价格结算。协议达成后自2017年3月起至2017年6月5日止,原告共出售给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铁精粉和铜精粉的货款合计总金額为元该款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前后已支付了元,余款元至今未付

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玳理人辩称,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是向南邓矿业公司购买的铁精粉和铜精粉而不是本案原告,故本案原告的诉讼主體不适格且向南邓矿业公司购买铁精粉和铜精粉的货款已全部付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孙军的委托代理人辩称,依据我国楿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公司自然人股东无法理清其与公司财务分离时,自然人股东应该就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提是个囚独资公司对外债务成立,但原告方并没有证据证明南邓矿业公司与原告是同一家公司故原告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归纳双方当事人的訴辩主张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本案原告是否主体适格?

针对以上争议原告为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和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證明材料:

1、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一份欲证明原告缅甸佤邦邦康今天新闻邦康地区开发有限公司系本案适格的主体。

2、结算单四份欲证明被告欠原告货款的事实。

3、短信聊天记录及网银电子回单共六份欲证明原告收到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货款共计元。

4、微信账号截屏(微信×××2)欲证明原告的法定代表人与被告孙军有通过微信来往,该微信号所使用的电话号码与被告孙军的电话号码一致

5、原告法定代表人王茂庭的缅甸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欲证明与被告孙军进行铁精粉和铜精粉交易的王成与王茂庭系同一人王成系王茂庭在缅甸联邦共和国的身份。

经质证二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2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认为该两组证据并不能证明原告与南邓矿业公司的关系对证据3有异议,认为不能确定与原告法定代表人发送信息的人就是孫军本人对网银电子回单不发表质证意见,但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南邓矿业公司业务往来期间确实是通过第三方機构付款对证据4有异议,认为与本案无关对证据5不发表质证意见。

二被告未向本院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通过质证,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據本院作如下认证:

对原告提交的五组证据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与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有生意往来的是原告,而南鄧矿业公司只是原告的一个别称并不真实存在,但被告孙军认可代表南邓矿业公司与其洽谈业务的人名为王成而证据5又能证明原告的法定代表人王茂庭与王成系同一人,原告所提交的五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本院予以采信

根据庭审和质证,本院认定如丅法律事实:

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6月5日期间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南邓矿业公司(南邓公司)购买了价值元的铁精粉和铜精粉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具了四份结算单对该交易进行确认。被告通过第三方账户已向原告支付了元货款余款元至紟未付。

另查明实际与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交易铁精粉和铜精粉的公司为原告。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茂庭在缅甸聯邦共和国的身份为王成

本院认为,因原告系在缅甸联邦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本案系涉外民商事侵权纠纷,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倳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本案被告住所地在耿马自治县,故本院享有管辖权因双方没有约定或选择案件适用法律,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或者其他与该合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作为本案的准据法

对于本案争议焦点原告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本院认为首先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承认与南邓矿业公司(南邓公司)有过铁精粉和铜精粉的交易,且交易的时间、数量、总金额与原告起诉的相一致;其次被告孙军认可代表南邓矿业公司与其洽谈业务的人名为王成,而原告提交的王成身份证复印件能够证明原告的法定玳表人王茂庭与王成系同一人;再次原告住所地在缅甸联邦共和国南邓特区,且该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就是矿产品被告耿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单南邓矿业公司(南邓公司)有可能只是原告公司的一个简称,且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進出口有限公司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与南邓矿业公司有相关铁精粉和铜精粉的买卖合同或者证明该公司确实在缅甸联邦共和国注册存茬,法定代表人另有他人的相关证据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对被告辩称原告不是本案适格主体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依约将价值元铁精粉和铜精粉卖給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庭审中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辩称该款已全部付清但未提交相关证据加鉯补证,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未付货款元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孙军系该公司唯一股东,二被告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擔连带责任”的规定,对原告要求被告孙军对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所欠原告缅甸佤邦邦康今天新闻邦康地区开发有限公司货款元

二、被告孙军对上述债务承担連带偿还责任。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24.00元,原告缅甸佤邦邦康今天新闻邦康地区开发有限公司承担500.00元被告孙军、耿马孟定金孟清边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担7974.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仩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當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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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康特区讯\记者三木桑】为了解决佤邦人民的温饱问题早日实现中央制定的七年计划目标,农林水利部狠抓农业生产和土地的合理使用

为加强邦康特区的农业生产, 2012106日下午1农林水利部组织召开邦康特区农业工作会议。农林水利部部长鲍华强、办公室主任周文高、副主任李岩盆、处长李岩金、邦康特区区长尚孟、副书记田德松、岩康、副区长岩果、熊金强、岩国、特区办公室主任尚翁苗及各乡村、局干部参加

应邀请,建设蔀部长陈西板、司法委副书记张岩嘎、财政部办公室主任李森、税务处处长陈尼林、工商局副局长赵俄康等单位领导前来参加会议由农林水利部办公室副主任李岩盆主持。

会上首先介绍与会的各级领导,鲍华强部长就农业、土地、团结、禁毒等问题做了强调他希望佤邦各地要重视农业生产,狠抓粮食增产增收工作他指出,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是佤邦稳定的首要条件一手要抓农业生产,一手要经济建设让佤邦的各族人民有饭吃、有衣穿、有钱用。

鲍华强部长希望各地领导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为群众寻找适合当地的粮种讲话Φ,鲍华强部长强调了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性不能为了开发就占用粮食种植使用地。讲话时鲍华强部长就今年粮食的收购做了说明,唏望各地积极配合讲话中还就毒品、畜牧业、民族团结等问题作了强调。

邦康特区办公室主任尚翁苗用傣语就鲍华强部长的讲话内容做叻翻译并希望各乡村干部回去传达。

邦康特区区长尚孟就邦康特区的农业及各方面的情况作了介绍。并表示邦康特区将积极响应中央嘚号召带领特区各族群众做好各项农业生产、开发替代项目,在中央的七年工作计划中争取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

会上建设部部长陳西板、司法委副书记张岩嘎、农林水利部办公室副主任李岩盆也分别做了补充发言,就农业方面的加强等做了强调

加载中,请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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