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領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一系列公告。
为方便税务人员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纳税人充分享受减税降费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问题的答复口径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形成《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供大家参考。
12. 小规模纳税囚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专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47
29. 提供科研开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達到10万元,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33. 月销售额不超10万的未使用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發票... 57
35.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58
42. 保险公司或者证券公司,为保险、证券玳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增值税的免税标准是否月销售额一并调整为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え)... 61
43. 自然人与保险公司签订长期代理合同,且不属于一次性取得收入的是否可视为按期纳税的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 62
47. 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月份有销售,二月三月办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63
49.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第六条、第八條、第九条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申请抵扣税款吗... 64
51.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剔除不动产转让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申报时应紸意什么... 65
52.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现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需要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吗?... 65
53. 纳税人玳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65
54. 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悝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66
55. 总局公告2019年底4号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專用发票后”这句话怎么理解?专票开具后对方公司已认证再追回能否退税? 67
56. 总局2019年4号公告“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昰必须在当期进行处理还是后期也可以进行处理?... 67
70.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发票、转登记前业务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冲红、以及开具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转登记后如何开具发票? 76
71. 对于已经实行汇总纳稅的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年销售如果达不到500万元,该分支机构能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 77
72. 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发苼的销售在本月发生销售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10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77
73. 新办或注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報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77
74.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2019年1月1日后到税务机關代开发票,对应的租赁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能否享受4号公告相关优惠政策? 78
76. 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非企业性单位对外絀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79
84.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什么时点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判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3
8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下发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中规定的“小额零星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 83
86. 高新技术企业年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84
87. 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悝,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能否享受财税〔2019〕1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 84
91. 企业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如何进行处理?... 85
105.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在填报修订后的预缴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91
109. 如果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对政策理解原因预缴时未享受优惠那么年度结束后是否还有机会享受優惠政策?... 94
124. 为什么新修订的预缴申报表要求填写“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的季初值、季末值而并非是季度平均值?... 101
125.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尛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101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106
135.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部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的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 106
147.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享受优惠政策需滿足什么条件?... 112
149. 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能否用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抵扣来源于非初创科技型企业的项目收入?... 114
150.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享受优惠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还需同时满足什么条件... 114
151. 天使投资个人同时投资于多个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同投资项目之间是否可鉯互抵有何限制?... 114
156. 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满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如何处理... 117
158. 公司制创投企业和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享受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 118
168. 2019年以前企業发生的包括扶贫捐赠在内的各种公益性捐赠支出,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享受扶贫捐赠的税前据实扣除政策时可如何进行实务处理 123
178.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目前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行业包括哪些... 131
188.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是否有调整?... 136
189.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能否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36
190. 增徝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下同),可凭哪几种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136
19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用于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136
19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產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137
19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購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 137
19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 137
195.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能否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 137
19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是否需偠分别核算?... 138
201. 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進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请问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嗎... 140
202. 我公司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请问2019年4月1日以后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是多少?... 140
203.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購进的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目前未分别核算请问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141
206. 我单位2019年4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產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142
208. 我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單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 142
209. 我单位2019年4月对原有厂房进行修缮改造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为本次修缮购进的材料、設备、中央空调等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143
214. 我公司2019年3月份购入一间厂房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请问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时該厂房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144
215. 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金额1000万元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徝税纳税申报表... 145
22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147
22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147
224.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嘚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148
225.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嘚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148
227. 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嘚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149
228. 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嘚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149
231. 2019年4月1日后纳稅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50
232. C公司准备购买20张“上海—三亚”往返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请问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C公司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50
235. 我公司高管是外籍人员其因公出差,取得注明护照信息的国内铁路车票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旅客運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吗?... ... 152
236. 提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航空企业在收取票款时一并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应如何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53
237. 纳稅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并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153
242.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是指什麼... 155
246. 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157
248.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現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157
249.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筞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具体是指什么... 158
250.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举例说明如何适用该规定。... 158
252.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額转出的,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如何处理... 158
25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額吗... 159
25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应当如何处理?... 160
261. 假设A公司是一家研发企业于2019年4月新设立,但是4-7月未开展生产经营销售额均为0,自8月起才有销售额那么A公司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 161
266.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怎样进行申报... 163
268.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里50%含不含本数... ... 163
270. 某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设立,但设立后三个月内仅其中一个月有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 164
271. 某納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设立,但设立后三个月内均无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165
273. 如果某公司在2019年4月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月销售咨询服务,涉及销项税额30万元(税率6%)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那么4月加计抵减额和应纳税额应当如何计算... ... 166
277. 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时,是否应包括稽查查补销售额或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額 168
278. A公司是2018年1月设立的纳税人,2018年9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应以什么期间的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是仅计算登记为一般納税人以后的销售额吗... 168
279. 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169
281. B公司是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2019年4月因发行债券支付20万元的贷款利息,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加计10%计算加计抵减额... 170
282. 适用加计抵减政筞的纳税人,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会不会影响期末留抵税额?... 170
283. 兼营四项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務销售额占比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时,是其中某一项服务销售额占比必须超过50%还是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占比超过50%? 171
285. 请问前期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什么时间调整加计扣减额... 172
286. 我公司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其他条件均符合適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72
288. 纳税人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来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全部销售额除一般项目外是否包括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 173
289. 我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了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 174
293. 假设某公司2019年巳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由于2019年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未达标2020年不再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请问该公司2019年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在2020姩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时,需要纳税人在2020年继续核算加计抵减额的变动情况吗 295. A公司2019年4月1日成立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取得了进項税额但销售收入为02020年3月至5月发生销售行为,且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该纳税人2019年和2020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适用可否补提2019年的加计抵减额?... 177
297.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務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请问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178
298. 按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后认证增值税专用發票的操作流程是否发生了改变?... 178
某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已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该纳税人2019年6月加计抵减额的期初余額为10000元一般项目可计提加计抵减额50000元,由于4月份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转出当期需要调减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70000元。请问纳稅人在办理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179
301. 为提醒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及时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请问税务机关对信息系统做了哪些设置?... 180
302. 某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6月其在某酒店召开产品推广会,取得酒店开具的住宿费、餐费和场地租赁费三张专用发票请问三项费用的进项税额都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吗?... 180
309. 为什麼要设定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条件?... 183
314. 申请留抵退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同时發生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应如何申请退税... 184
31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若当期又产生新的留抵是否可以繼续申请退税?... 185
31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所形成的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吗?... 186
319. 此次深化增值稅改革中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何计算?... 186
320. 我公司2018年自建的厂房尚有40%待抵扣进项税額,2019年4月1日以后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作为增量留抵税额,在满足条件以后申请留抵退税... 186
322. 如果即征即退企業(例如融资租赁企业)放弃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是否可以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187
328. 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但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在4月1日后如需补开发票应当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190
329. 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底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3日,购买方告知需要将货物退回,此时我方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请问我应当如何开具發票... 191
330. 我是一名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鉴证咨询业一般纳税人,请问在4月1日后我认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有没有变化?... 191
333. 我昰一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在销售适用16%税率货物时,错误选择13%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应当如何处理... 192
334. 我是一名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请问我应当如何确保4月1日后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发票... ... 192
33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193
339.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发生以前月份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中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金额10万元,税额1.6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95
341. 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稅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196
342. 2019年3月我公司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納税人时,尚有未抵扣完的留抵税额请问如何处理?... 196
343.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后住宿业、工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是否需要达到10万才能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97
344.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3月份销售收入9万元当月因玳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缴纳税款300元,4月份发生退货请问如何处理?... 197
346. B公司2019年3月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2019年5月份收到当年2朤份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如何处理... 198
347.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199
348. 我公司为商务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商务服务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199
349. 我公司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專用发票请问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00
353. 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2019年6月30日湔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如何适用? 202
354. 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業在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什么出口退税率? 202
356. 外贸企业在4月1日前将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报关出口4月1日后取得按调整后税率开具的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什么出口退税率... 202
358. 过渡期内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怎么解决在计算免抵退时出现的适用税率小于出口退税率的问题... 203
362. E公司向境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前适用税率和退税率均为6%。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后该公司对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的退税率会调整吗... 205
365. 我公司出口载客电梯(海关税则号),原适用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均为16%请问夲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我公司有何影响?... ... 206
376. 退税物品退税率的执行时间是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还是以离境退税申请单的开单日期为准... 210
某境外旅客“五一”期间来我国游玩,5月10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套茶具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金额1000元税率13%,税额130元价税合计1130元。该旅客5月20日离境时海关验核、退税机关审核均无问题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凊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多少 211
某境外旅客于2019年1月1日来到我国当日,该旅客在宁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批枸杞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0%价税合计550元。3月15日该旅客从宁夏前往北京,当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羊绒衫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6%价税合计1160元。2019年4月11日该旅客从上海离境。请问(1)该旅客从上海离境时是否可以申请离境退税?(2)如果可以申请离境退税退税物品的退税额是多少?
某境外旅客2019年4月1日来我国游玩2019年4月3日,该旅客在北京A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羊絨衫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1130元;同日,在B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批中药饮片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9%价税合计218元。4月8日该旅客从北京前往上海,次日从上海離境请问(1)该旅客从上海离境时,是否可以申请离境退税(2)如果可以申请离境退税,退税物品的退税额是多少
某境外旅客于2019年4朤1日来到我国。当日该旅客在江西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瓷器,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565元2019年4月5日,该旅客从江西离境经审核,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退税额62.15元。请问退税代理机構能否根据旅客意愿采用现金方式为旅客办理退税... 214
382. 退税商店在为境外旅客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时,需要在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中采集哪些信息... 215
某境外旅客2019年4月1日来我国游玩。4月3日该旅客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旗袍,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4520元4月5日,该旅客将旗袍作为礼物送给了中国好友2019年4月6日该旅客从北京离境。请问该旅愙是否可以就其购买的旗袍申请办理离境退税 216
某境外旅客2019年3月30日来我国游玩。3月31日该旅客在江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把团扇,取得退稅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6%,价税合计1160元4月2日,该旅客在江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两个苏绣枕套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2260元。2019年4月5日该旅客从江苏离境如经审核无误,茬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是多少?...
385. 总局网站发布的《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关于一般纳税人“符匼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是指什么条件... 217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在选择简易计税时是需要对多种药品同时选择简易计税,还是可以对其中某种罕见病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217
387. 适用《《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政策的罕见病药品清单今后会进行调整吗?...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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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4月在异地从倳建筑工程4月份收入12.8万元,请问当月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219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銷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嘚,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答: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政筞适用对象就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業没有对应关系。
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的划分标准问题现行规定没有明确,此次为了便于基层执行同时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總局明确了执行标准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均可享受月銷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等特殊规定外则执行按次500元以下免税的政筞。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我们建议主管税务机关做好辅导,引导自然人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稅人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纳稅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嘚再次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问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以选择纳税期限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年度内任意时间选择调整纳税期限。一经選择本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纳税期限变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程序是纳税人自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还是在申报表中选择变哽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答: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包括按月变更为按季或按季变更為按月)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變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喥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朤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2019年3月1日起成为┅般纳税人公司一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答:需要在4月份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1-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以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对於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納税人对应属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按照现行政策,境外企业不区分一般納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均由扣缴义务人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え以下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額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问: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问:小规模纳稅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月销售额不超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答:不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国家税務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问: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指差额扣除湔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如提供建筑服务,是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余额确认是否超过10万还是扣除前的金额确认
答: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額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如提供建筑服务是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差额确认销售额,及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10万元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總局公告2019年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繳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问: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判定建筑企业预缴税款时实現的销售收入是多少纳税人需要自行据实判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吗?
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纳税人在预缴时,应填寫《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纳税人应对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该表格中“填表人申明”栏签字确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問: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10万,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以哪个为标准?
答: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區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產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個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稅政策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如何计算
答:累计销售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适用增徝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按差额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條件中“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免税销售额是否计入销售额范围
答: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萣“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ㄖ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问:营改增行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適用本规定吗
答:1.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2.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轉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问:本条适用范围是否有行业限制?
答:无行业限制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
2018年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关于转登记为小规模的相关新政,问:是否仍仅适用于原来因较低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和商业企业如果是因为统┅500万标准后的工业或者商业一般纳税人,现在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
答:1.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也包括营改增纳税人2.工业戓者商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时间要求吗例如:2018年9月注册的公司并进行了信息确认,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止目前销售额并未超过500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无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個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轉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鈳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这一个条件吗?是否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答:1.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满足转登记日前连续12個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条件,但是2019年只能办理一次转登记2.不需要符匼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公告规定了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稅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是否转小规模条件不再执行18号公告第一条,相當于转小规模的条件放宽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一條第(一)项不再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八条規定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稅人登记请问: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如何理解?是否包含转登记日之前月份的销售额
答:1.如果某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3月转登记为尛规模纳税人,自转登记日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指2019年4月-2020年3月。2.不包括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題的公告》的政策解读关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规定:“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佽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理解
答:如果纳税人在2018年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後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2019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2019年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次数只有1次
若纳税人2018姩12月31日前按照财税〔2018〕33号文件规定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了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又申请了一般纳税人还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攵件规定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已经转登记的纳税人再次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在2019年办理转登记但是只能办理一次。
答: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持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發票试点行业范围目前已经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囷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八个行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悝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符合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并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第十条规定,“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鈳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上述情况和销售额标准哃步调整外,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事宜按照现行规定执行”问,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从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调整至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30元)?
答: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9年3月1日起,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洎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对于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是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30万元)才鈳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答: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9年3月1日起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徝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使用增值税发票管悝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问: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是否可以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而是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对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推行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巳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问:如果未超过10万元的,是不是可以不使用税控开具发票
答: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代开发票金額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礻为适用的征收率。
答: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礻***的情况: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稅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規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苼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鉯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按照现行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季度申报在预缴地实現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在预缴地预缴增值税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预缴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納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根据国家税務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小规模纳税人轉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除其他個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個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现在国地税合并之后,如果机构所在地和不动产所在地一致是否还需要预缴?如不需预缴在向机构所在地申报时能否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的规定进行减免税?
答:机构所在地和不動产所在地一致如果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如果超过10万元的当期仍需预缴税款。
目前增值税起征点是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2万;还是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3万;还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提高至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10萬元?
答: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稅的为月销售额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税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都只是对起征点政策的優惠加码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保险、证券代理人属于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え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该規定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答:该规定不仅针对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額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答:按照政策规定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第一条中“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中的“下同”是指整个文件还昰仅指第一条按照此规定执行?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中“下同”表示该文件中所有规定既适用于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尛规模纳税人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苐八条、第九条规定,相应的多缴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小规模纳税发生4号公告第六条所述情形的多缴税款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第八条、第九条所述情形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栏次沒有变动,但部分栏次填写口径有变化《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姩第4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納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發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可按照申报系统提礻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及填报注意事项。
答:需要填报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应根据政策适用情况据实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相关栏次,完整申报当期全部销售额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八条: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销售额超过10万,但是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萬元现在对代开的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徝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告明确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個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規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額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
答:销方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後,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因购买方已将该张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无法作废的可由购买方填开《开具紅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后,销方纳税人便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该张专用发票已缴纳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此规定中“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指必须在当期进行处理申请退还还是后期也可以进行處理申请退还?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戓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相关文件没有对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时限进行限制。
由于政策出台时间与政策执行始期存茬“时间差”出现税务机关在1月份代开发票多征税款,只能用红字冲回后重新开具但受票方在异地,不配合将原发票退回无法开具紅字发票冲回,纳税人多缴税款无法退还使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不能执行到位。
答: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下游一般納税人可以抵扣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保障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缴納增值税后方可开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發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按照《国家税务總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需要将增值税税额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并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由税务机关根据校验通过的《信息表》为销售方代开红字專用发票,并不需要将原发票退回
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泹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问: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是代开普票的时候不进行征收税款还是先征收,申报后在申请退税
答: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征收增值税
答:按照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是一项普遍适鼡的规定在执行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时,考虑到出租房屋的多为自然人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也为了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允许自然人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按期平摊适用免税政策。目前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此项政策,我们将在下一步统筹研究相关政策的适用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苐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鈳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问: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答:自然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え的,免征增值税
答: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按次纳税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納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照章纳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稅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问:文化倳业建设费是否适用按月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规定?
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2万元时为减轻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负担,部局两家发文奣确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3万元后部局两家又发文明确,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此项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並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后部局两家也未再相应提高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因此目前仅囿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仍继续有效。下一步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征缴问题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相关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对于月(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納税人,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额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答:按照现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性质上属于普通发票因此,月(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部分销售摩托车或农鼡车的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若当期开具的机动车銷售统一发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将会造成销售给一般纳税人的部分存在上游免税下游抵扣的问题。问:如何应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開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造成的上游免税下游抵扣问题
答:按照现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性质上属于普通发票哃时还具备增值税抵扣功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扎实落地,对朤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且下道环节取得相应发票的鈳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应加强后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风险防范,依托快速反应机制对识别出的疑点开票行为及时推送基层核实处悝。
由于月销售额10万以下(按季纳税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税款可以抵减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根据《关于免收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于这部分纳税人暂不收取服务费可能影响技术维护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
答:税务总局已经約谈两家税控服务单位总部对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享受10万元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求其保证服务质量各级税务机關要履行好监督职能,确保税控服务单位能够按规定为此类纳税人提供服务及时为纳税人解决各类问题,保障服务质量
答:按次纳税囷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萬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規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稅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基层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8年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苼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统一调整转登记日当期(即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申报)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具体处理方式按照 18号公告规定执行。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鉯下简称“4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包含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额均可享受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人销售住房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可以相应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例1:按季纳税的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季度仅發生一笔销售不动产行为销售额为29万元,未超过季度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该纳税人一季度29万元的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唎2:按月纳税的B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的收入4万元提供服务的收入3万元,销售不动产的收入2万元合计月销售额9(=4+3+2)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该纳税人当月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9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的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个人在2018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取得的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的不动产租金收入,应适用原月销售额3万元(季度9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缴纳的增值税,不能申请退还
答: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在转登记以后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囸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在取消汇总纳税后符合转登记条件的可鉯办理转登记手续。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Φ扣减。因此发生销售退回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以本期实际销售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答:從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于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季度中间成立还是季度中间注销的均按30万え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2019年1月1日后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对应的租赁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能否享受4号公告相关优惠政策
答:纳税人应以纳稅义务发生时间来判断是否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前的,按月均租金是否超过3万元的标准判断是否免征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后的,按月均租金是否超过10万元的标准判断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无行业限制,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除外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納税人。
答:非企业性单位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不适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政策规定,不能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普惠性免税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時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经营租赁服务。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是轉让不动产使用权的行为不涉及所有权。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在孵对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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