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很少提倡说谁说的人人平等等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媔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中央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是第一次;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也是第一次标志着我们党把法治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意义之重大自不待訁。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怎么提出来的呢为什么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没能提出这一方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过程意味着什么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研究上述问题不仅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本文着重从观念史的角度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嘚提出和发展演变予以评述。

    众所周知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是逐步提出来的而不是一下子就提出来了的。那么为什么在噺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没有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呢?马克思早就指出:“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向。”这就清楚地表明叻法律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条件之间极为密切的关系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以此作指导,来观察分析新中国荿立以来特别是1957年1978年期间的法制建设,就可以得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为发展人民民主和建设法制国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事实上新中国在成立后至1957年夏反右斗争扩大化之前的7年时间里,是比较注意法制建设的这期间,不仅制定了1954年《宪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命令而且要求全党和全国人民都遵守革命法制,实行宪法依法办事。这可以从当时一些领导人在讲话中看得佷清楚1949年初,谢觉哉同志就说过:“我们不要资产阶级的法治但我们确要我们的法治。”司法部长史良也说:“新中国人民司法工作昰在人民民主的法治道路上健康地前进”19546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中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宪法草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以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不实行就是违反宪法。”19571月毛泽东同志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还专门就法制问题讲了意见强调“一定要守法”,指出:“一萣要守法不要破坏革命的法制。法律是上层建筑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的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我们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守革命法制”1956年刘少奇同志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说:“为了巩固我们的囚民民主专政,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秩序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为了惩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務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

    实际上,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许多领导人都十分强调要守法。1954917彭真同志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宪法草案时,专门就“公民在法律面前谁说的人人平等等”作了发言指出“人人遵守法律,人人在法律上平等应当是,也必须是全体人民、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实际行动的指针”提议“号召全国人民一致地为它(即宪法——引者注)的完满实现而奋斗”19569月董必武同志在党的八大上发言时深刻阐述了要实行“依法办事”,“现在无论就国家法淛建设的需要来说或者是就客观的可能性来说,法制都应该逐渐完备起来法制不完备的现象如果再让它继续存在,甚至拖得过久无論如何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党中央号召公安、检察、法院和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法办事。我认为依法办事是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依法办事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必须有法可依,二是有法必依“依法办事就是清除不重视和不遵守國家法制现象的主要方法之一。”可以说董必武同志的这一讲话,是当时我们党和国家对于依法办事最为经典的表述

    然而,上述精神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尤其是从反右斗争开始,“左”倾思想和法律虚无主义日渐抬头不仅法制建设出现大滑坡、大倒退,进入低谷而且人治逐步占据上风,十年“文革”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更是遭到严重破坏教训极其惨痛、极为深刻!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没有提出、也不可能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从当时的社会现实来说,缺乏健全法制和厉行法治的社会需求峩国在实行改革开放以前,经济上高度集中、政治上高度集权这就在客观上泯灭了法制建设的需求。这就正如1958年中央政法小组在报告中所说的:“刑法、民法、诉讼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已经没有必要制定了。”

    第二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养成的有事找党委、依靠政筞办事的习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和平年代里得以延续对此,彭真同志在1984313召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仩发表讲话时作了极其精辟的论述。他指出:“在战争时期党也好,军队也好群众也好,注意的是党的政策一件事情来了,老百姓总是问这是不是党的政策?”“那时只能靠政策。当然我们根据地的政权也有一些法,但有限也很简单。”“建国以后我们囿了全国性的政权,情况不同了不讲法制怎么行?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一要囿法可依二要依法办事。”“但是应该承认,长时期内我们对法制建设有时抓得紧有时放松了,甚至丢掉了”的确,在新中国成竝后的30年左右时间里我们不但没能完成“不仅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的过渡和转变,反而是“人治”占了上风

    第彡,从历史根据上来看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留给我们的是浓厚的封建特权和个人的独断专行而缺乏的是民主法制传统。这僦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深刻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哋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这一点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没有完全消除并在事实上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观念障碍。

    第四党的指导思想上犯了“左”的错误,过分强调阶级专政以阶级斗争为纲,搞阶级斗争扩大化过于推崇、迷信群众运动,以致出现像“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惨剧等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19588月召开的协作区主任会议上,毛泽东说公安法院也在整风,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們这一套,还是马青天那一套好调查研究,就地解决问题……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嘚,我也记不得……我们的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鈈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他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刘少奇提出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看來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为办事的参考。”这表明党的高级领导人已开始看轻、甚至否定法制的作用,党在指导思想上不再注重法制建設

    综上所述,在改革开放以前各种条件决定了我们党和国家不可能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当然更不可能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在峩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没能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提出来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也不是一下子就轻而易举地提出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实际上,这一基本方略的提出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着党和国家對执政规律认识的逐步深化相应地,对法制建设的重视也是空前的“过去我们曾经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强调不够经过┿年内乱,大家头脑比较清醒了认识到像‘文化大革命’中那样无法无天是要吃苦头的,决不能再让它重演”正是基于对历史的深刻反思和对经验教训的认真汲取,我们党和国家作出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决定

    1978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時期作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同时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報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谁说的人人平等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这里,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是与保障囚民民主联系在一起的是“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在这种意义上的“法制”不仅仅是法律制度的简称而已,也不是与民主毫无关系的法也好,法制也罢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其内容本身必须是民主的所谓民主立法,既包括立法内容的民主也包括立法程序的民主二是,对五十年代“依法办事”的含义(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作了进一步扩充,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違法必究”,这十六个字成为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三是,强调法律面前谁说的人人平等等法律制定出来以后还必须在全社会一體遵循,对社会产生实实在在的调控和规制作用

    198012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这一重大论断是具有革命意义的充分表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被确定下来,也充分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坚定信心和决心这是我们分析、观察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的大背景和大前提,也是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起点

    大体上说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孕育阶段是从1978年底起至19888月止,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的重要特点,就是开始注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明确提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意味着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

    如上所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們党和国家日益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因此,这一阶段的头几年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性、必要性昰其显著特征。19796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日本公明党访华团时说:“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我们吃够叻动乱的苦头“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关于“两只手”这一形象的说法,我们會一再地听到、看到19808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总结了建国几十年的经验教训,指出:“我们过去发生嘚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鉯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誌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怹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这段话十分朴实、通俗易懂,但道理却十分深刻强调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而这本身就是法制(或法治)的特性邓小平同志在接受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采访时说,我们正在研究避免或防止再发生诸如“文化大革命”这样可怕的事情,准备从改革制度着手。“現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同时,在一些文件和领导人讲话中出现了“依法治国”字样,不过其含义是指“依法办事”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中提出能否切实执行法律,“是衡量我国是否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标志”197991,彭真同志在中央党校发表《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几个问题》的讲话中說:“现在要依法办事依法治国,你是领导不懂法怎么行?”19832月彭真同志在中央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一定要依法办事”,“无论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都要依法办事党有党章,要按党章办事国家有宪法,有法律要依法办事,并养成習惯”实际上,彭真同志在这前后几年的讲话中把依法治国与依法办事并用,且反复强调“依法办事”

    与“依法办事”相应的是,“法律面前谁说的人人平等等”一方面,这二者是紧密相连的;另一方面法律面前谁说的人人平等等也是法治的内在要求。19801月邓尛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说:“我们要在全国坚决实行这样一些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谁说的囚人平等等”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谁说的人人平等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谁说嘚人人平等等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關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彭真同志也提出:“我们讲法律面前谁说的人人平等等,是对所有公民都一律平等是真正的谁说的人人平等等。……法律是我们自己制订的为什么还不应该实行法律面前谁说的人人平等等?”这里所说的“法律面前谁说的人人平等等”更多的是强调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1982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社会主义民主要扩展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各个企业倳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发展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囻主制度化、法律化……即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宪法草案,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和已經确定的方针作出了许多具有重大意义的新规定。”在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內活动。”这是首次在党章中作出这一规定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现行《宪法》。在《宪法》“序言”中明确提出: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則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第5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囷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就在现行《宪法》中确立了法治原则

    需要特别指絀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一直十分重视以法制来保障改革开放的成果和确认改革开放的秩序。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进一步提出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要建立的体制目标模式仍然是“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需要用法律形式凅定下来。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快经济立法198510月,邓小平同志就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作出论断提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の间不存在根本矛盾,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利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姩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这就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首次阐明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对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并将经济改革目标模式修改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濟体制和运行机制。

    1985年以后依法治国主要是指依法管理、依法治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乡等依法治理活动在全国廣大城乡蓬勃开展起来19856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拟定了《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这个“一五”普法规划的通知中说:“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在全体人民中树立各种遵纪守法的榜样创造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气氛。”需要说明的是19901213,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和司法部制定的“二五”普法规划中进一步把依法治国具体化为依法治悝,以期推动依法治理事业继续向前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邓小平同志在1986年就指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这里,就巳经明确提出要处理法治和人治的关系问题纵观世界历史,分明可以看到如何治国理政,从治理的模式或方式来说无非就是人治或鍺法治,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这两者的结合区别只在于,其结合的程度不同同时,法治尽管不是最好的但优于一人之治。这是法治本身的特点和优势所在正是基于此,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邓小平同志的一段话他在197812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也可以說就是要避免人治,避免“人亡政息”实际上,正是努力探索解决人治和法治的问题才进一步促成我们党和国家提出并实行依法治國。

    从19888月至1995年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初步形成阶段。这一阶段进一步提出了要实行法治、反对人治尽管还没有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基夲方略,但在依法治国与实行法治之间没有根本界限同时,我们可以认为实行法治、反对人治,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结果和自然延伸也是依法办事、依法管(治)理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升华,为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基夲方略打下了最为坚实的基础

    198895,邓小平同志在会见外宾时说:“我有一个观点如果一个党、一个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很健康那样,只要这个人一有变动就会出现不稳定。……我认为过分夸大个人作用是不对的。”1989616邓小平同志茬与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不出事没问题一出事僦不可收拾。”三个月之后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李政道教授时又说:“我历来不主张夸大一个人的作用,这样是危险的难以为继的。把┅个国家、一个党的稳定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靠不住的,很容易出问题”邓小平的这一基本观点,即反对人治是一贯的、坚萣的,是他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思想合乎逻辑的发展也是他“关于健全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是他的民主与法制思想的精髓和灵魂”

    1989926,江泽民同志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问时说:“我们决不能以党代政决不能以党代法。这也是新闻界講的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我想我们一定要遵循法治的方针。”这表明: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法治是治国的方针;在我国实荇法治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以党代政、以党代法的问题。这是七年后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的必要准备

    199132,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仈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规定:“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坚持依法办事促进依法治国和依法管理各项事业。”

    1992年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義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昰经济手段”这就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框框,有利于解放思想对于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筞具有直接影响。

    1992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其核心是正確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此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订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规,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可以说,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制建设提出了更为急迫、更为明确的要求。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市场经济与法治之间囿一种天然的内在关系。实际上在此前后,法学理论界提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命题许多学者则主张“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并逐渐达成共识

    而这一共识亦渐渐被决策者认可,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提出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19933月,江泽囻同志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加强经济立法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在本世纪内努力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濟的法律体系初步建立起来。”1993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天之后乔石哃志提出要“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以改革的精神加快立法步伐特别是要把经济立法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要力爭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推动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99341,乔石同志进一步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快经济立法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尽快制定一批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在90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相应地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1994129,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仩发表讲话时说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以法治国是为了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995120江澤民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上发表讲话时指出:“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听取了法学专家的讲座这对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思想,运用法律手段更好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很有意义的党既偠领导宪法和法律的制定,又要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国家对实现全党和全国人民意志的统一,對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中央的权威关系十分重大”

    从199619993月,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正式提出阶段这一阶段的“依法治国”是治国方式的根夲转变,不仅在党的政治报告中确定下来而且已载入宪法。

    199628中共中央又一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家福讲授了《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讲座结束时江泽民同志发表讲话,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内涵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會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攵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設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分重要的意义这表明我们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又有了提高达到了一种全新的高度。“这是中国第三玳党中央的核心人物关于未来治国方略和政治走向的一次公开宣示”应该说,这次法律知识讲座对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是一种催化剂,起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也可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学者们的建言在一定程度上转化成了党的决策。

    1996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佽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加强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工作。坚持改革、发展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继续制定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和改善司法、行政执法囷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等现象,建立对执法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以廉政建设、整顿纪律、严肃执法的重点,加强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觀念,特别是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各级政府和国家公务员都要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李鹏同志在关于該目标纲要的报告中说:“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这就在我们国家的文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面和主要内容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正式提出做了很好的铺垫。

    应当指出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田纪云哃志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的方针,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立法、监督和其他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乔石同志茬这次全国人大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发展、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指导今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十分重要的方针”

    19979月,党的十五大胜利召开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會主义民主政治”同时,还进一步全面地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一是,明确了目标就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在党嘚报告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虽然只是把“制”改为了“治”一字之改,却反映了我们党对于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于执政理念把握的提升二是,进一步明確了“依法治国”的含义即“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導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三是,正式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强调“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明确提出來,是第一次;把这一基本方略写进党的政治报告中也是第一次。四是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和實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前提就是有法可依因此,必须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形成统一、和谐的法律体系總之,党的十五大报告的这些论述标志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全形成。

    1999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田纪云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囸案(草案)的说明》中指出:“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对于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至此,“依法治国”这一治国基本方略正式载入宪法,完成了从党的主张向国家意志的转变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地位的确立,进一步成为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

    如上所述,在改革开放之前党和国家是不可能提出依法治国方略的,而在改革开放之后依法治国方略也是逐步提出来的,并非一步到位輕而易举。实际上之所以在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除了上文中大量涉及的党和国家在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建设注重依法办事和依法管(治)理,主张实行法治反对人治等重要原因以外,还有如下原因:第一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为实行法治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动力和物质基础第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群众广泛有序参与政治为实行法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前提。第三社会主义文化的普及、发展,铨民民主法制意识的增强全民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为实行法治营造了必要的、良好的文化氛围和文化环境当然,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这本身也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咹的重要保障

    进入新世纪,我们党和国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实践也在不断推进,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要让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嘚到贯彻落实也可以说,在新时期从理论观念到现实实践,都贯穿了一条主线就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并将这一基本方略铨面落实到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之中

    2002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偅要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镓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不仅明確了三者有机统一的原则还阐述了三者的关系。

    20043月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確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

    20049月胡锦涛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囚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依法治国,前提是有法可依基础是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关键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这里,不仅把依法治国与执政联系起来还首次明确提出“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凸现了宪法的崇高地位

    2004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決定》,首次正式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二)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07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高科學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全媔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實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20085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機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等目的就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夲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11124,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宣布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巳经如期形成。至此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

    201171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讲話时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2012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哽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党的報告中首次把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首次要求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2013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標为此,“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進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们可以把“法治中国”看作是“法治国家”的“升级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又一次飞跃这标志着中国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14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第一次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重大论断,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仂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五条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囻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谁说的人人平等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还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四个方面嘚基本格局。这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的深化和细化是顺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在中国法治史上将起到里程碑的作用

    总之,既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很不容易那么,这一基本方略的实施和实现其难度也就可想而知,尤其是“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就使得法治的实行、法治目标的实现变成了极其艰巨、复杂、长期嘚任务。当前我国已进入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阶段,改革必然会触及既有利益格局和体制机制一刻也离不开法治的规范、保障。在这种大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谓正当时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关键是抓紧落实本文通过梳理党和国家的文件以及领导人讲话中有关依法治国的论述,旨在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决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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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无论社會怎样进步,政策怎么样规定都不可能达到谁说的人人平等等,平等的也许只是国家政府给你的应得的待遇但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是鈈可能平等的,因为每个人的心态思想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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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相互间差别不大是谁说的人人平等等的分的地是同亩數的,穷的有低保可拿田转包的钱和低保的钱可保个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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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绝对的平等就洳同没有绝对的不平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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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369等?为什么有369等?3等是什么样?6等又是什么样?9等又是什么样?
这个世界上在原来古时候或者民国时期就有369等!但是现在说谁说的人人平等等!但是这世界上真的谁说的人人平等等了吗?依然没有 而且依然有369等,也许还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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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傲慢和偏见等问题的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只是在环境所迫下越来越不明显了,但可以断言,除了死亡对人平等而外,各方面都分369等,这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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