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退伍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償
关于李文亮反映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偿问题的答复
关于李文亮反映退役军人一次经济补偿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接到信访件后,我局領导高度重视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下发的陕民发【2012】37号文件《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和省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和补充士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的通知》(陕民发【2014】24號文件精神,在接收完2015年退役军人报到后即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服役情况开始核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核算完成后我局即向县财政局递茭了资金申请,目前等待市、县配套资金待配套资金完成后,由县财政局核准后通过一折半代发形式拔入个人提供的帐户中请当事人耐心等待。我局在查阅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名单后得知李文亮所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为232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