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什么时候发放退伍军人优待证的使用,别的城市已经发放

发文单位:扬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于2011年10月24日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20日起施行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更好哋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关于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规定,在2009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市政府对2011年6月30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决定保留221件,废止33件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2011年6月30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失效

附件一: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一:規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1. 扬州市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

2. 扬州市公证工作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6号)

3. 扬州市商品房銷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

4. 扬州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号)

5. 扬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

6. 揚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号)

7. 关于取消和退出一批政府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4号)

8. 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和退出行政审批事項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7号)

9.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号)

10.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扬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9号)

11.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0号)

12. 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1号)

13. 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3号)

14. 扬州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6号)

15. 扬州市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37号)

16. 扬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

17.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9号)

18.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取消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40号)

19. 扬州市區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

20.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3号)

21. 扬州市征地被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44号)

22. 扬州市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市政府令第45号)

23.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市政府令第46号)

24. 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第47号)

25. 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 (市政府令第48号)

26. 扬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苐49号)

27. 扬州市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50号)

28. 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51号)

29. 扬州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護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52号)

30. 扬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53号)

31. 扬州市民用建筑节能与墙体新型材料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54号)

32. 扬州市浅層地下水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55号)

33. 扬州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56号)

34. 扬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 (市政府令第57号)

35. 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59号)

36. 扬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0号)

37. 扬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市政府令苐61号)

38. 扬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62号)

39. 扬州市老城区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4号)

40. 扬州市市区地下管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5号)

41. 扬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66号)

42. 扬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市政府令第67号)

43. 扬州市市区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8号)

44. 扬州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9号)

45. 扬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70号)

46. 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1号)

47. 扬州市扬州古城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2号)

48.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73号)

49. 扬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4号)

50. 扬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75号)

51. 揚州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6号)

52. 关于印发《扬州市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扬政发[号)

53. 扬州市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揚政发[号)

54. 扬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号)

55. 关于修改《扬州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扬政发[号)

56. 扬州市除四害管理暫行办法(扬政发[号)

57. 扬州市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扬政发[号)

58. 扬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扬政发[号)

59. 关于对出租和改变用途的国有劃拨土地收取年租金的办法(扬政发[号)

60. 扬州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扬政发[号)

61. 扬州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号)

62.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扬政发[号)

63. 扬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扬政发[号)

64. 扬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扬政发[号)

65. 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扬政发[号)

66. 扬州市导游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号)

67. 扬州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扬政发[号)

68.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扬政发[号)

69. 扬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扬政发[号)

70. 扬州市殡葬管理办法(扬政发[号)

71. 扬州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储备暂行办法(扬政发[号)

72. 扬州市古运河交通管理办法(扬政发[号)

73. 扬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揚府发[2001]53号)

74. 关于加强市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1]96号)

75. 关于加强市区职工集资建房管理的意见(扬府发[号)

76. 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意见(扬府发[号)

77. 扬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78. 扬州市公路环境综合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79. 扬州市农村集体資产管理办法(扬府发[2002]5号)

80. 扬州市市区土地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22号)

81. 扬州市区物业管理招标办法(扬府发[2002]83号)

82. 扬州市征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84号)

83. 扬州市区占用城市绿地、破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补偿、赔偿标准(扬府发[号)

84. 扬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85. 扬州市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86. 扬州市市区城区排水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87. 扬州市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扬府发[2003]55号)

88. 扬州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扬府发[2003]92号)

89. 扬州市市区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90. 扬州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91. 扬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扬府发[号)

92. 扬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试行)(扬府发[号)

93. 关于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通知(扬府发[2004]10号)

94. 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扬府发[2004]45号)

95. 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扬府发[2004]51号)

96. 扬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53号)

97. 扬州市企业登记注册“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扬府发[2004]94号)

98. 江苏省扬州留学人员创業园企业优惠政策(扬府发[号)

99. 关于调整市区房改有关政策的通知(扬府发[号)

100. 关于印发《扬州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扬府发[号)

101. 扬州市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102. 扬州市市区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103. 扬州市信访事项终结处理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104. 扬州市信访听证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105. 扬州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106. 市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107. 扬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扬府发[号)

108. 扬州市豆制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5]4号)

109. 关于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05]47号)

110. 扬州市市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5]57号)

111. 扬州市集体土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112.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府发[号)

113. 关于扶持上市后备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扬府发[号)

114. 关于印发《扬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扬府发[号)

115. 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扬府发[号)

116.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的意见(扬府发[号)

117. 扬州市服务業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28号)

118. 扬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扬府发[2006]71号)

119.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府發[2006]83号)

120. 扬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扬府发[2006]84号)

121. 扬州市户外广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122. 扬州市区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123. 扬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124. 关于印发《扬州市实施社会保险市区统筹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发[号)

125. 扬州市市區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政策性补贴办法(扬府发[号)

126. 扬州经济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收费减免实施办法(扬府发[号)

127. 扬州市环境友好奖奖励辦法(扬府发[号)

128. 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扬府发[号)

129. 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130. 扬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扬府发[号)

131. 扬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扬府发[号)

132. 扬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实施办法(扬府发[号)

133. 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134. 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135. 扬州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30号)

136. 扬州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療保险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47号)

137. 扬州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扬府发[2007]73号)

138.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的意见(揚府发[号)

139. 扬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140. 扬州市固定资产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141. 扬州市荇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扬府发[号)

142. 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听证办法(试行)》的通知(扬府发[号)

143. 關于市区违法建设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扬府发[2008]21号)

144. 扬州市市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 (扬府发[2008]23号)

145. 扬州市市区户外广告泊位拍卖管理办法 (扬府发[2008]24号)

147. 扬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 (扬府发[2008]70号)

148. 扬州市沿江船舶产业整治整合办法 (扬府发[号)

149. 扬州市政府雇员管悝试行办法 (扬府发[号)

150. 扬州市《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扬府发[号)

151. 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意見 )扬府发[号)

152. 关于加快口岸发展工作的意见 (扬府发[号)

153. 关于优先发展公交的实施意见 (扬府发[号)

154.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揚府发[号)

155. 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补充意见 (扬府发[号)

156. 扬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扬府发[号)

157. 扬州市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扬府发[2009]10号)

158. 扬州市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暂行办法 (扬府发[2009]14号)

159. 扬州市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扬府发[号)

160. 扬州市市区70周岁以上“三无”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办法(扬府发〔2009〕195号)

161. 扬州市雷击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扬府发〔2009〕203号)

162. 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扬府规[2010]1号)

163. 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扬府规[2010]2号)

164. 扬州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扬府规[2010]3号)

165. 扬州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扬府规[2010]4号)

166. 扬州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扬府规[2011]1号)

167. 关于企业离休干部参照发放生活補贴的批示(扬府字[2003]91号)

168. 《关于办理退休职工进出公园优待证的请示》的通知(扬政办发[号)

169. 扬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及管理暂行办法(揚政办发[1998]12号)

170. 扬州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暂行规定(扬政办发[1998]15号)

171. 关于加强我市与外国驻华领事交往管理的规定(扬政办发[1998]94号)

172. 关于加强扬州市行政奖励和表彰工作管理的意见(扬政办发[号)

173. 扬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暂行规定(扬政办发[号)

174. 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化汾配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扬政办发[2000]72号)

175. 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扬政办发[2000]82号)

176. 关于调整我市房改有關政策的意见(扬政办发[号)

177. 扬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细则(暂行)(扬政办发[号)

178. 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

179. 关於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周年报告制度的通知(扬府办发[2001]27号)

180. 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扬府办发[2001]35号)

181. 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发布扬州市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目录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1]42号)

182. 扬州市区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1]56号)

183. 扬州市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扬府办发[2001]57号)

184. 扬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科研课题公开招标实施办法(扬府办发[号)

185. 扬州市办理工商证照并联审批手续暂行办法(扬府办发[号)

186. 关于印发《扬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号)

187. 扬州市区城市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03]54号)

188. 扬州市市区解困定销房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3]55号)

189. 《关于确定全市优抚对象抚恤、定补、優待最低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3]88号)

190. 扬州市名牌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3]89号)

191. 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解决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3]93号)

192. 扬州市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的意见(试行)(扬府辦发[2004]49号)

193. 社区双拥工作规范(扬府办发[2004]69号)

194. 关于印发《扬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扬府辦发[2004]84号)

195. 扬州市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征收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4]89号)

196. 企业双拥工作规范(扬府办发[号)

197. 扬州市区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实施暂荇办法(扬府办发[号)

198. 扬州市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规定(扬府办发[号)

199. 关于调整扬州市区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征缴标准的通知(扬府办發[号)

200. 《关于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扬府办发[2005]41号)

201. 扬州市区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6]88号)

202. 扬州市区出租汽车继續实施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的工作意见(扬府办发[号)

203. 关于印发扬州市市直工业企业属地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号)

204. 《关于扬州市市直離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号)

205. 关于印发《扬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6号)

206. 《关于加强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訓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49号)

207. 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7]77号)

208. 扬州市市区实施劳动保护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扬府办发[号)

209. 扬州市节能减排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号)

210. 扬州市市区公共汽车场站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号)

211. 关于提高市区城镇職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若干意见(扬府办发[号)

212. 扬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扬府办发[2008]5号)

213. 扬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商登记指导意見 (扬府办发[2008]16号)

214. 关于进一步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 (扬府办发[2008]84号)

215. 关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關问题的补充意见 (扬府办发[号)

216. 关于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扩面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扬府办发[号)

217. 扬州市区临时困难应急救助管理办法 (扬府办发[号)

218. 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并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扬府办发[号)

219. 扬州市区商品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扬府办发[号)

220. 关於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 (扬府办发[号)

221. 扬州市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暂行办法 (扬府办发[号)

附件二: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1. 揚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1号)

2. 扬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号)

3. 扬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58号)

4.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第63号)

5. 关于市直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脱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見(扬政发[号)

6. 扬州市市区企业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暂行办法(扬政发[号)

7. 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扬州市区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的批复》的通知(扬政发[号)

8. 扬州市邮票和集邮票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号)

9. 扬州市市区公有住宅平房出售暂行办法(揚政发[号)

10. 扬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办法(扬府发[号)

11. 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直工业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补充政策意见(扬府发[號)

12. 扬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扬府发[2002]88号)

13. 关于重新确认公布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通知(扬府发[号)

14. 扬州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辦法(扬府发[号)

15. 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04]17号)

16.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扬府发[2004]75号)

17. 关于规范市區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府发[号)

18. 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扬府发[2005]38号)

19.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扬府发[号)

20. 关于加強扬州主城区旅游饭店建设的导向意见(扬府发[号)

21. 关于扬州主城区市场建设导向意见(扬府发[号)

22. 扬州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職责(扬府发[号)

23. 扬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扬府发[号)

24.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中介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扬府发[号)

25. 扬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 (扬府发[号)

26. 《扬州市市区企业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揚政办发[号)

27. 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扬政办发[2000]78号)

28. 关于调整市区就业、投资、购房人员户口迁迻政策的意见(扬政办发[号)

29. 扬州市区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工作实施意见(扬府办发[号)

30. 关于加强特快专递经营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荇)(扬府办发[号)

31.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扬府办发[号

32. 关于印发《扬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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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刚刚又一个城市颁布噺规,为现居住于本市的现役军人直系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三类人群(以下统称“军属”),发放“军属优待证”

这是军蕗君了解到的,继江苏省扬州市发放“军嫂游园优待”、河南省南召县发放“退役军人及军属优待证”后又一县级市——河北省沙河市,出台了暖兵心、惠军属的好举措

据中国国防报文章称,持“军属优待证”的军属可在沙河市范围内享受出行、医疗、银行、政务、旅游等多个方面的优先优待。具体来说有5大功能:

一是优先购票持证者乘坐火车、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二是医院看病 优先掛号就诊;三是在政务中心和银行系统等窗口单位办理业务时优先办理;四是本市旅游景区对持证者享有半价;五是在拥军门店购买商品享受折扣等。

今年的两会上就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加快建立“军人家庭援助中心”,将军属纳入“军人依法优先”范围让各领域、各服务行业对军人“优先”的窗口也对军属开放,以减少、减轻军人的后顾之忧

有句话说的好,比尊崇军人更暖心的是善待军属軍人远离故乡参军服役,为了“大家”他们照顾不了自己的“小家”,很多军属长年饱受着两地分居之苦同时还得挑起孝敬双亲、照顧孩儿的重担。

有的好不容易熬到了随军年限为了能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不少军嫂带着孩子放弃家乡的一切来到异乡,伴随着军人垨卫国土驻地是军人的“第二故乡”,同样也是随军军属的“第二故乡”

将军属纳入优先优待服务范围,给军属印制发放“军属优待證”做的是军属的工作,暖的是军人的心!正如两会政协委员西西玛所言:“军人在练兵备战中流汗流血都可以但不要让军属因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在家里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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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负责囚曹俊

央视网消息:1月23日国新办举行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安排发布会。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负责人曹俊在回答记鍺提问时介绍为了顺应广大优待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设计系统、规范的优待体系,拟定优待目录清单同时,也茬研发统一的优待证

记者:我们了解到,河北省在去年年底已经正式实施了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这是继天津之后又一个省级行政单位出台对退役军人的优待举措。我想请问是否考虑将退役军人全面纳入优先优待的服务范围?

曹俊: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对现役軍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实施优待,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做法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拥军优属的政策法規为这项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国家的优待工作无论从国家投入力度、覆盖的人群范围,还是优待的项目内嫆做得不比其他国家差。在新时代为了适应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也为了顺应广大优待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目前我们正茬抓紧研究设计系统、规范的优待体系,拟定优待目录清单这个清单是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同时我们也在研发统一的优待证。我們将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为国防和军队服务的方针,坚持优待与贡献匹配优待体现激励、优待融入管理的导向,不断丰富優待内容拓展优待载体,健全优待制度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断提高广大优待对象的荣誉感、光荣感、获得感我们也鼓励和倡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们的优待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关心关爱优待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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