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份判决书部分
依据《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中铁五局集团公司承包的上述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因該工程拖欠的工程价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给付承包方中铁五局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该公司蒙河二项目部也不具备签订合同嘚主体资格该承包工程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由被告中铁五局集团公司承担原告诉请尚欠的工程款应當由被告中铁五局集团公司承担给付责任。
综上所述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問题的解释》第一、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于判決书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张××工程款62661.70元
二、驳回原告张××的其他诉讼请求。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