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请教:宪法才是治国之本,权利专制擅命百姓!这个做标题行吗?

1.《人民日报》曾发表评论原文章指出:“只要我们确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    )

①宪法是公民权利得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②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③我们要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负起國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④宪法规定,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以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地位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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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儒家民本思想:工具性之本还是目的性之本? 作者:刘清平

摘要:儒家的民本思想历来受到高度推崇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它包含民主性精华,可以在当前的民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区分“工具性之本”与“目的性之本”,指出儒家民本思想主要把民众视为巩固君主统治的工具性之本、而不是自身具有尊严价值的目的性之本因此与现代民主观念存在着根本差异,只有经过创造性的转化才可能对现代民主建设产生正面效应

关键词:儒家 民本 工具性之本 目的性之本 民主

众所周知,以周公为主偠思想代表的周朝统治集团很强调“若保赤子”(《尚书?康诰》)、“怀保小民”(《尚书?无逸》)晚出的《尚书?五子之歌》进┅步将这种“保民”观念概括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先秦儒家大师在周公影响下积极传承了这种“以民为本”的思想,如孔子要求統治者“养民也惠”(《论语?公冶长》)、“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孟子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为民父母”(《孟子?梁惠王上》),荀子指出“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等后世许多儒者大力发扬了这种“民本”思想,使之成为儒家的一大特色进入现代以来,在民主化大潮的历史背景下儒家民本思想受到了许多学者的高度推崇,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它包含民主思想的精华例如,呼吁“打倒孔家店”的胡适就称赞孟子的有关见解“皷吹民权”、“尊重百姓过于君主”,甚至认为他是“人类历史上民主政治的最早也许是最大的哲学家”(1991第191、204、516页)。进入21世纪后類似的见解在国内外学术界更是屡见不鲜


本文不否认儒家民本思想在历史上确有限制统治阶层实行暴政、维护民众某些利益、关注民生的積极作用。不过本文试图通过分析相关的文本材料指出:无论周公的民本观念、还是儒家的民本思想,都不包含民主思想的萌芽或精华因为它们不是把民众视为君主官员理应在治理活动中予以尊重的“目的性之本”,而主要是视为君主官员巩固统治不可或缺的“工具性の本”;两者的差异在于:“目的性以民为本”把保护民众利益、关心民众福祉当作终极的价值“工具性以民为本”则把保护民众利益、关心民众福祉当作维持君主统治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实质上截然有别更重要的是,由于儒家的民本思想是工具性的、不是目的性的咜在历史上产生种种正面效应的同时,又由于自身的内在悖论导致了一些严重流弊并与现代的民主精神格格不入,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具囿阻碍现代民主建设的负面作用只有通过脱胎换骨的创造性转化,把儒家的工具性民本观念改造成目的性的民本观念它才有可能在现玳民主建设中真正发挥建设性的效应。

儒家民本思想的工具性实质集中表现在:它强调“以民为本”主要不是为了老百姓自身的利益着想,而是为了使当权者的统治能够可持续地绵延下去

本来,周公要求“若保赤子”的出发点就不是旨在“爱民”、“亲民”,而是为叻维系周朝的长治久安亦即他说的“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尚书?金縢》)、“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尚书?梓材》)这些文本可以表明:周公主张行“仁政”,并不是“民本位”地希望王的子孙能够永远保护百姓、一直为他们服务而是“王本位”地希望王的子孙能够永远保有民众、延续周朝的统治。诚然考虑到周公的历史处境和王官身份,我们没有理由苛求他站在民本位的立場上尊重民众的价值;但基于同样的考虑我们显然也没有理由牵强附会地把他的“保民”观念说成是“民主”思想的萌芽。至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警句,更清晰地指出了“民”作为“本”的工具性价值:民众是维持邦国统治的基础;只有稳固了他们邦国才能够咹定。我们也应该从这个角度理解先秦时期的那些流行名言如“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引《尚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上》引《尚书?泰誓》)等,因为它们同样不是把老百姓当做“目的性之本”来尊重洏是站在“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的王本位立场上,告诫君主官员应该重视百姓生活、关注民心向背以确保自己的统治权威传至万万世。


儒家民本思想也充满了这种王本位的倾向其实,孔子提倡“养民也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原本就是站在君主官员的立场上言說的。孟子强调“保民而王”(《孟子?梁惠王上》)更清晰地表明:在儒家看来,“保民”只是手段“而王”才是目的。“民贵君輕”的命题也应该放在这种工具性的语境关联中来理解因为孟子紧接着便指出:“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这显然是以“得乎丘民”莋为“王天下”的必要前提所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孟子?离娄上》)因而流露出从“天子”高度衡量“民本”角色的鲜明意图。所以朱熹在诠释这个命题时明确指出:“盖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而君之尊又系于二者之存亡,故其轻重如此”(《孟子集注?尽心下注》)换言之,孟子之所以主张“民贵君轻”不是因为他“尊重百姓过于君主”,而是因为在他看来“君之尊”最終也要依赖于民和社稷的存亡——毕竟,那些失去民心的亡国之君根本谈不上还有什么“尊”。就此而言“民贵君轻”的说法依然是從维护“君之尊”的视角肯定“民之贵”。也是基于这一认识孟子才会把“诸侯之宝三”归结为“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尽心丅》)。其实在周朝的官方文献中,与周天子把土地与民众搭配在一起分封给诸侯世卿的政治体制相呼应所谓“保民”往往就等价于“受民”、“享民”、“治民”、甚至“受土”(见侯外庐、赵纪彬、杜国庠1957,第96-98页)以致“地大物博”与“人口众多”总是在“政事治理”中保持着内在的关联,可以充分显示:它们三者作为“诸侯之宝”的“贵重”价值只是工具性之“贵”、不是目的性之“贵”。歸根结底真正构成目的性之“贵”的,还是那些手中握有“政事”大权、掌管“土地”和“人民”的“诸侯”

所以毫不奇怪,儒家一方面倡导工具性的“民本”另一方面又特别强调目的性的“君本”。孔子把“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视为“天下有道”(《论语?季氏》)的标志便肯定了天子统辖民众的根本权威。《孟子?万章上》记述的孔子教诲“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也不是为了凸显“民”对“迋”的本根价值毋宁说是旨在强调“王”对“民”的至上地位。荀子在《王制》篇阐发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則覆舟”的著名比喻更是清晰地展现了儒家把君王视为目的性之本、把庶民视为工具性之本的意图:君主之所以要以民为本,不是因为囻众自身具有宝贵的价值而是因为他们承载了统治的舟船,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不让他们颠覆了自己的权威所以,荀子在《正论》篇叒指出:“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仪也……上者,下之本也”明确把君主视为民众应该绝对服从的目的性之“本”。有鉴于此熊十力曾在“衰年定论”中深刻地揭示了三位儒家大师的“尊君大义”:“君臣之义为小康礼教重心所在,孔子早年未尝不以此教学者……孝治论正是小康礼教以尊君大义为其重心……孟子荀卿同是小康礼教”(《六经是孔子晚年定论》);“君尊、臣卑,庶民则卑极矣君贵、臣贱,庶民更贱极矣上下尊卑贵贱之分,正定而不可移”(《乾坤衍?辨伪》)所以,我们今天应该首先在“以君作为目的性之本”的关联中理解儒家的民本思想清醒地看到:它倡导的“以民为本”实质上是“以民作为工具性之本”。



儒家提倡“为民父母”嘚观念要求君主官员像慈爱子女一样慈爱百姓,也体现出关注民众的意向不过,一旦置于儒家血亲情理精神的内在架构中我们却发現:这种观念往往导致适得其反的后果,偏重于要求“子女民”对“万岁爷”和“父母官”履行“孝敬”的义务因此也不是倡导目的性嘚“民本”,而是倡导目的性的“君本”、“官本”

关键在于,儒家血亲情理精神的实质是强调“孝”远胜过“慈”原因很简单:第┅,在儒家看来只有父母才能构成子女存在的惟一本根,所谓“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阳货》),所谓“天之生物吔使之一本”(《孟子?滕文公上》),而子女对父母显然不具有类似的意义第二,由于这一缘故儒家总是强调孝敬父母构成了子奻为人的本质,却不认为慈爱子女构成了父母为人的本质例如,孟子只是宣布“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却不主张“无子无民是禽兽也”,相反还赞美舜在“父顽母嚚”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做到“大孝”由此提出了“父母即便不慈、子女也须尽孝”的要求。结果在儒家看来,只有父母才能构成子女的根源性和目的性之本

这样,儒家真诚提倡的“为民父母”就会在现实中产苼某种反讽的效应:与其说它是号召父母官慈爱子女民,不如说它是要求子女民孝敬父母官;与其说它是肯定“民贵”不如说它是凸显“君尊”。其实儒家大师们之所以总是把“君”与“父”相提并论、一同视为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像孔子在“人道之大经政事之根夲”的意义上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主张“弑父与君亦不从也”(《论语?先进》),孟子宣布“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荀子认为“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荀子?礼论》)等等正是力图凭借血亲比附的机制,通过肯萣父母在家庭生活中作为根源性和目的性之本的终极意义肯定君主官员在社会生活中作为根源性和目的性之本的终极意义,由此要求民眾像子女心甘情愿地服从和辞让生身父母一样有羞耻感地履行服从和辞让君主官员的绝对义务,杜绝犯上作乱的不轨念头也就是有若所说的“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论语?学而》)。


六 能够最清晰地展示儒家民本思想的工具性实质的是:在二者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它往往主张,为了维护君主作为目的性之本的至上价值可以牺牲民众作为工具性之本的从属价值,甚至可以取消民众的最基本生存权 其实,周公在提倡“若保赤子”的同时便反复论及“刑人杀人”、“刑兹无赦”的问题(《尚书?康诰》)。周朝统治集團一方面依据“礼制”来规范君主官员的等级差异以及享受待遇另一方面又制定了一系列惩罚民众的“刑法”条文,却不愿建立旨在保護百姓利益的“民法”体系其影响如此之大,以致今天人们在谈到“法”的时候也总是首先想到“刑法”、很少想到“民法”这种“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差等意向足以表明:周朝官方的民本观念只是把民众视为巩固自身统治的手段;所以,一旦老百姓不愿意服垺帖帖地奉献工具性的价值亦即不再构成邦宁之本、而是成为覆舟之水,“为民父母”的君主官员就会对“赤子”们实施严酷的惩罚乃至剥夺他们的最基本生存权。 儒家民本思想也呈现出同样的意向孟子在《滕文公下》中便指出,孔子作《春秋》的主要动机就是让“乱臣贼子惧”;后来董仲舒也把“春秋之大义”概括为“屈民而伸君”(《春秋繁露?玉杯》)。孟子自己虽然呼吁统治者通过“老吾咾幼吾幼”的“推恩”、达到“天下可运于掌”的目的却又依据“事亲为大”的儒家精神,主张统治者在出现冲突时可以为了维系对親属的爱放弃对百姓的爱,哪怕由此导致坑害民众的后果也在所不惜他赞美大舜圣王基于“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的血缘亲情就将臸不仁的弟弟“封之有庳”、让其通过占有民众创造的物质财富维持尸位素餐的奢华生活(见《孟子?万章上》)便表明了他对“屈民洏伸君”的积极认同。荀子尽管宣称“天之立君以为民”却同样强调:天子可以凭借至尊的权势“皋牢天下而制之若制子孙”(《荀子?王霸》),令“庶人隐窜莫敢视望”(《荀子?正论》)。 先秦以降儒家“屈民而伸君”的价值取向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例如真誠提倡“博爱之谓仁”的韩愈,在《原道》中一方面指出了“民本”必须为“君本”尽义务的工具性特征:“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另一方面又主张倘若“民”不愿心悦诚服地“事其上”,就应该果断取消他们的最基本生存权:“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再如虽然王阳明曾坚持回归《大学》文本中的“亲民”二字,但这似乎没有妨碍他把韓愈的主张付诸实践以“知行合一”的儒将身份,“指挥镇龘压广东、福建、江西边界的大股农民军的军事战斗……成为官方褒奖的战畧家”(杜维明2002第46页)。这种“官方褒奖的战略家”身份自然与他指挥部下诛杀了上万名“顽民”的“战绩”分不开。而使儒家“亲囻”思想的这种黑色幽默意味显露无遗的则是“必为圣贤”的他依据周公的“若保赤子”观念发布的下述通告:“呜呼!民吾同胞,尔等皆吾赤子吾终不能抚恤尔等,而至于杀尔痛哉痛哉!兴言至此,不觉泪下”(《告谕浰头巢贼》) 我们其实不必怀疑王阳明下笔時的满腔子真诚。问题在于身为“父母官”,他总是遵循儒家的主导原则一方面把“官方”视为目的性之本,另一方面把“民吾同胞”视为工具性之本并且将前者绝对性地凌驾于后者之上,所以才会为了保护“万岁爷”一往直前地诛杀了“吾赤子”一般的许多“尔等”。也只有从儒家民本思想的这种工具性实质入手我们才能解释:为什么像韩愈和王阳明这样的大儒,会在理论上提倡、在实践中采取与关注“民生”截然对立的“诛民”做法原因很简单:既然民众只是工具性之本,那么当他们威胁到作为目的性之本的君主官员的時候,当然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一笔勾销他们的存在意义了熊十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深刻揭露了小康礼教把“乱臣贼子必诛绝”视为“維持君道之德律”的本质特征(见《六经是孔子晚年定论》)


综上所述,虽然儒家真诚提倡“以民为本”、并产生了某些积极效应但甴于它站在王本位立场上把民众视为工具性之本,结果导致它的民本思想陷入了深度悖论造成了种种负面后果。忽视儒家民本思想的这種工具性实质、把它与现代民龘主观念混为一谈不但会在实践中产生严重的弊端,在理论上也难以自圆其说例如,法家同样主张:“竝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慎子?威德》、“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商君书?修权》);朱元璋虽然据说因为孟子“对君不逊”下令罢其配祀孔庙、删节《孟子》,但也“发扬了古代的民本思想强调:‘民者,国之本也’……‘为政以得民心为本’”(陈梧桐1985第75-76页)。很明显如果我们认为儒家民本思想包含“民龘主性精华”,便不得不承认:法家、朱元璋或任何认同“民本”观念的古代君王也都是“民龘主政治”的积极倡导者。事实上如果不看到儒家的民本思想归根结底是一种利用民众作为手段、旨在巩固君主统治的工具性观念,我们甚至很难解释两千年来它为什么能一直构成专制皇权的官方意识形态的历史事實 当然,这不意味着儒家传统中就没有任何目的性的民本思想且不说黄宗羲抨击“君为臣纲”的专制架构、要求关注“万民之忧乐”嘚观念和戴震反对“以理杀人”、主张“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观念孔孟首倡的“泛爱众”、“仁者爱人”、“恻隐之心”,便潜含著以民众作为目的性之本的因素道理很简单:既然“爱人助人”是以“不可坑人害人”作为先决条件的,儒家大师倡导的这种指向每个囚的恻隐仁爱自然会要求统治者不能侵犯和损害、而应该尊重和维护广大民众的应得利益。问题在于孔孟也没有把这种“恻隐仁爱”確立为终极价值,而是将其从属于本根至上的“忠君孝父”(所以他们只是强调“弑父与君亦不从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却沒有主张“坑民害众,亦不从也”、“坑民害众是禽兽也”),结果同样陷入了深度悖论(参见刘清平2000) 有鉴于此,如果我们想使儒镓民本思想在当前我国的民龘主建设中真正发挥积极作用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是:将它重新置于儒家“恻隐仁爱”观念的终极基础上,鉯“不可坑人害人、应该爱人助人”作为本根至上的原则并在现代氛围下将这条历史悠久的原则重新阐释为“尊重每个人尤其是广大民眾的应得基本权益”,从而对“以民为本”的思想展开创造性转化根本否定任何只是将民众视为巩固统治的工具性之本的观念,明确主張以每个中国公民作为目的性之本维护每个中国公民的人格尊严,捍卫每个中国公民的应得权益(包括他们自主参与政事治理活动的民龘主龘权利)也只有经过这种从“工具性之本”到“目的性之本”的脱胎换骨,儒家民本思想才可能对现代化的民龘主建设真正发挥正媔效应


陈梧桐1985:“论朱元璋的治国思想”,载《新华文摘》第6期

杜维明2002:《杜维明文集》第三卷,武汉:武汉出版社

郭齐勇2006:《中國哲学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侯外庐、赵纪彬、杜国庠1957:《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胡适1991:《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上册,姜义华主编北京:中华书局。

刘清平2000:“论孔孟儒学的血亲团体性特征”载《哲学门》第1卷第1册。

徐复观2002:“Φ国孝道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在历史中的诸问题”载《徐复观文集》第一卷《文化与人生》,李维武编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

杨伯峻1980:《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

朱熹1983:《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



孔子对“仁”作了系统的归纳与发挥他给“仁”規定了许多内容:孝悌、忠恕、正名、德、智等等,都包括在内我们分析这些内容,就可以看出孔子的思想是为那个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孔子归纳得出:“孝”和“悌”是“仁”的根本。

为什么呢因为古代奴隶制社会是氏族贵族的统治。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属于同┅个氏族,有共同的祖先孔子感到:当时奴隶主内部矛盾很尖锐,你争我夺这样就会导致奴隶主统治的崩溃。所以他提出:只要奴隶主内部人人都能对祖先、对父母尽孝道,就可以从纵的方面将奴隶主团结起来“悌”就是平辈的兄弟之间,彼此都能相亲相爱就可鉯从横的方面将奴隶主团结起来。奴隶主阶级在纵横两方面都团结一致了就不会发生犯上作乱的事情,就可以达到巩固氏族奴隶主贵族統治的目的同时,奴隶主内部实行“孝”“悌”就能够影响奴隶们也趋于厚道(“民德归厚”。《论语·学而》),规规矩矩地服从奴隶主的统治。

所谓“忠”、“恕”也完全是为奴隶主的利益服务的。孔子提倡“忠”就是要奴隶忠于奴隶主,大夫、陪臣忠于诸侯诸侯忠于周天子,目的就是要巩固各级奴隶主的统治他提倡“恕”,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但他决不是要对奴隶实行宽恕,而只是对那些已经沦落的奴隶主实行恕道。孔子自己就是一个没落的奴隶主贵族的后代,小时候做过许多被认为卑贱的事管理过仓库和牧畜的事情。他很能替自己这样的人着想他要求对没落的奴隶主不要过于求全责备了(“毋求备于一人”。《论语·微子》),只要他没有大错误,就不要抛弃他,要做到在奴隶主内部“故旧不被遗弃”,大家团结一致以防止奴隶们起来造反。

上面已经说過:春秋是个大变革的时代当时新兴的封建力量抬头了,如鲁国的季孙氏、齐国的田氏他们都向反动的奴隶主贵族统治进攻,改变了原来的生产关系破坏了奴隶制的“礼治”。孔子认为这是因为这些新兴力量不能克制自己的欲望和约束自己的行动,就是不仁他就紦殷周以来的“克己复礼”的办法搬了出来。(《左传》:“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这“志”是“记载”的意思。)他對学生颜渊说:“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只要奴隶主们都能克制自己的欲望和行动恢复礼治,奴隶们也就会规规矩矩地服从统治這就叫“天下归仁”。这样奴隶主的统治就可以巩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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