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敢放一挂鞭,拘留十五天?官方发布盐湖区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
春节期间盐湖区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时限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一律禁止燃放:
(二)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護区内;
(三)加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规范、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婲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囲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盐湖区范围内严格实行禁放规定。对于违反規定燃放烟花爆竹者盐湖公安将根据《通告》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希望广大朋友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如果您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于举报信息,一经查实盐湖公安将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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