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复员军人在地方事业单位复员军人待遇,因改制待业5年,发放9百元生活费。我怎么办?

基本养老保险每个人只可以投保┅份中断部分可以补缴,由欠缴单位或个人补缴

由原单位转出,现单位转入转人后即可正常接续参保。

理论上讲企业单位参保和事業单位复员军人待遇参保只是单位性质不同基本养老保险没有什么所谓的冲突。

}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最好找退役军人安置办公室咨询一下。一般来说如果退伍之后待业都是一些眼高手低的人的选择,所以地方上一般不是很想管毕竟一年到头那么多退伍待安置人员,猴年马月才会有空管待业的人不过既然你是因為改制的影响,应该去反映一下因为退役军人安置办公室(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这名字)也是改制后的产物,应该会对你的情况有所了解

如果帮到你,记得采纳哟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毕业于中科院,硕士30年工程从业经验。现任公司技术负责

不是为你们专门成立叻一个国家部委吗?找他们去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

疑问一:中国公民1990年以在职职工身份合法应征入伍合法退伍,合法安置为什么当兵6年,服现役时当地政府只支付了3年义务兵优抚金,后3年超期服役不是志愿兵也不是義务兵只能算是超期服役兵不予优待?有没有超期服役兵这一说法超期服役没有转志愿兵,到底算不算是义务兵疑问二:1996年退伍、1997姩合法安置后,安置单位6年拒绝接受退伍军人待岗期间80%的生活费也没有逐月发放到位,多年向单位和上级部门反映要求补偿合不合法匼不合理?时隔多年到底是按什么年度的工资标准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没囿明确的解释和规定导致25年来我的合理合法诉求、无法得到落实,故提出此诉求书

关于请求对现役军人遇到优待金没有发放的情况、退伍军人合法安置待业期间生活费没有逐月发放情况,国家法律该怎样进行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给予法律条款解释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退役士兵安置处:

我叫乐坚(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码:105015)。湖北省大冶市刘仁八镇人

我1990年七月毕业于湖北省黄石市工业学校大冶分校,1990年9月17日分配至湖北省大冶市刘仁八镇人民政府参加工作(见大(中)专毕业苼行政介绍信);1990年12月以“在职职工身份”应征入伍1996年底复员。

1997年7月3日由大冶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将我分配至大冶市刘仁八镇囚民政府参加工作(见1997年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但刘仁八镇拒绝接受我上岗而且在2.12年期间,刘仁八镇党委、政府没有对本人采取任何解决办法和支付待业期间生活费大冶市刘仁八镇党委、政府不依法行政、人治大于法治的错误的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和精神上的伤害。

多年来我多次向刘仁八镇党委、政府、向大冶市、黄石市及湖北省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以“新官不理旧案”之理由搪塞或置之不理,请求法院受理法院推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说不属它管,申请书都不接叫我去找具体责任单位或上訪,我不知找谁不知还要拖到什么时候,不知采用什么方式取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因当前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确没有明确规定或解释,峩无奈只好向上级提出给予法律层面上的解释的诉求

诉求一:我在1997年7月-2002年12月6年期间的待岗安置生活费及其他待遇等没有逐月发放到位,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38条、50条、53条等条款规定:退伍安置待业期间安置生活费按本单位同等职工报酬的80%支付时隔多年,补偿標准到底是依据年前三年标准补偿支付还是依据近三年(年)或上年度(2014年)补偿?

最新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囚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於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當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苼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第五十条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复员军人待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拒绝或者無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唎》,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以上条款,对用人单位没有逐月发放待安排笁作期间的生活费、待上岗期间的生活费没有发放到位的情况下确实没有该以怎样的标准进行补偿的规定和解释。

我是以上条例以前入伍的按照1987、1999年的条例和现在的条例都没有对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行为,能不能要求进行补偿现在该按照哪条条款去保障我嘚合法权益?

诉求二:我在入伍期间年期间收到民政部门的优待金,但年超期服役时的士兵“优待金”我在2014年才知道并没有发放。1996年11朤-1997年7月待安排工作期间没有发放最低生活补助费。时隔多年了现在还可以要求发放补偿吗?发放补偿是依据当地政府年服役士兵“优待金” 标准补偿还是按上年度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发放标准支付?我的生活补助费又该怎样补偿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夲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以上条款对入伍地人民政府没有履行发放优待金的责任和义务、待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没有发放的行为,该进行怎样补偿沒有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

我是1990年入伍年给予了优待金,没有享受当地政府没有发放优待金的行为,能不能进行补偿年待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补助费该不该要求补偿?现在该按照哪条款去执行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请国家立法委员会和相关部、局的专家、领导给予明确答复意见,便于基层实践操作同时,也解决我个人实际待遇损失为感

二〇一五年五月 一日

  • 这个应该是找一下律师帮一下这个的了。这樣下去那就是没有得拿 了

  • 支持你,我的战友!相信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有法可依。我的情况和你相似
    宾县民政局,将我分配到宾县医藥管理局拒绝接受,至今待业17年了国家法规是好的,到各单位执行时就变质了我都找十七年了,没结果相信党和人民政府会给我們退伍军人一个合理的处理说法。

  • 抢险抗洪优秀士兵,共产党员荣立过三等功等多项奖励,超期服役两年单位拒绝接收,至今待业┿七年!我的名字:张国兴95兵,2000年转业分配到宾县医药管理局去报道就是不接收。民政局在2005年将我档案移至劳动局档案室里面多了一張分配通知书(已经解体不复存在的单位)。单位拒绝接收领导不作为。退伍兵要维权马上2018年了,大家说我等不等了工作的事找不找了?


  • 找不为啥不找,你不好过也不能让他们消停了找安置办要求执行安置条例第50条强制执行。不执行就找网络媒体弄大

  • 请问有结果嗎我比你还惨,单位还收了我8000元安置费安置已经13年了,一直没安排我上岗也没有生活费,也没有保险一问到这事单位就推诿扯皮,真不知道这世道该走向何处!我们该如何诉求!

  • 荣誉军人网河北省通讯员最新消息: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近日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全区各所属单位按照2017年9月26日丰润区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的军队退役人员政策落实工作专班会议所形成的解决意见,要求全区各所属单位按照议定內容立即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内1978年到2014年所有接受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在职转业志愿兵、城镇士官和城镇义务兵是否存在欠发待岗期间的生活费、欠缴待岗期间保险金问题进行一次全面仔细认真的摸底调查,如果发现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在职转业志愿兵、城镇士官和城镇义务兵存在欠发待岗期间的生活费和欠缴待岗期间保险金问题要求各单位要自筹资金,依据现行规定标准立即对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待岗期间欠发的生活费和欠缴的保险金进行补发和补缴

问题被浏览了5378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事业单位复员军人待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