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寻找光荣的你!我区决萣全面开展对以下12类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广州市从化区退役军人和
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渻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我区决定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體系建设、悬挂光荣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無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壵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軍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2018年12月10日前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具体时间地点按各镇(街、园区、林场)通知为准。
明珠工业园: 流溪河林场: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对于相关证件丢失的应提供档案内的入伍、退伍登记表,无法提供档案的应经熟悉情况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並到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出具证明;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壵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7)下岗证、失业证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为第一阶段任务(采集上报基础信息),至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
此次信息采集标准时点为截至2018年10月1日,之後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区委区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