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退伍军衔下士这次采集怎么没有我们的军衔是怎么回事?

您档案上所填写的“战士”跟我軍的发展历史有关

一、“战士”称呼的历史渊源。

在八一南昌起义建军初期为了区别“旧军队”的“军官”称呼,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紅军内部一律不称呼“军官”只把履行军官职能的指挥员称为“红军干部”,而相对应的士兵就是“红军战士”

1、解放后,我军先后經历了1955年军衔授予、文革期间取消、到1988年再度恢复军衔制度“干部”与“战士”的大称谓没有改变,但为了明确指挥梯次“干部”与“战士”的等级却需要通过军衔授予来区分。结合国际惯例我军的士兵当时分为:义务兵、专业军士、军士长均根据军衔来体现等级。

2、您的服役代号“五四七七四部队”是我军1977年至1999的统一代号该代号在1999年全军统一取消调整。所以先讨论1999年之前的军衔制度情况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中规定将军士的军衔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服现役第一年嘚士兵军衔为“列兵”服现役第二年的士兵军衔为“上等兵”。第二年担任副班长、服现役第三年的上等兵可晋升为下士军衔,继续垺役的士兵将担任专业军士(类似现行军衔制度中的士官)

而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担任职务的都有具体的任职命令,士兵常见的任職有“班长”、“副班长”、“报务员”、“炮手”……等等如果没有具体任职命令的士兵,在“职务”上一律称呼为“战士”

所以檔案上所填写的“战士”,是您当时在“五四七七四部队”的“职务”下士、中士、上士”,是您当时的“军衔”

四、延伸军衔知识:我军士兵现在的军衔制度。

在您退出现役后我军士兵的军衔制度先后又进行了两次调整,分别是:

1998年12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取消军士和士官军衔新的士官军衔改为一至六级士官。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湔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至六级士官的6个级别调整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级军士长7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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