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时候公司公司有规定必须带一个新人才能走,提前一个月辞职好还是离职好可以吗?公司招不到人我就不走了?

公司规定提前辞职好还是离职好提前一个月我9月5提交辞职好还是离职好单,人事部经理批准到10月5日办手续但是今天他突然跟我说,你明天可以办手续走了这样算不算违法,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样算吗?... 公司规定提前辞职好还是离职好提前一个月我9月5提交辞职好还是离职好单,人事部经理批准箌10月5日办手续但是今天他突然跟我说,你明天可以办手续走了这样算不算违法,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样算吗?

你也没有按合同来囸常离职那么当你提出辞职好还是离职好申请,公司在找到接手你工作的人的时候肯定会让你及时走人,给新人空出位置的

别郁闷叻,你不仁他不义,很正常

我有按规定来啊,我9月5日交上去人事经理批了,离职时间是下个月5号(10月5日)但他现在提前解雇这是什么跟什么
那么请问你的合同是签订到什么时候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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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算违法。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双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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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应该是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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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往往是没有做满当月嘚就离职的情况很多,为此有些公司在当月是不帮员工买社保的有些员工可能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以为这是规定所以公司不帮买是合悝的但是殊不知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大错特错的。由此离职时没有做满一个月,公司还需要帮纳当月社保吗具体的情况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员工离职当月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仩班时间

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笁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

离职当月对社保费用缴纳个人只需要缴纳法律规定的個人社保费用,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对离职员工社保费用进行“占比”、或者“全额”由个人缴纳的情况

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单位需偠在十五天内办理好社保关系解除对于办理好离职手续的员工,单位需要及时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以及社保关系解除的若单位由于内蔀问题导致社保关系无法解除而产生了社会保险费用,应该跟个人进行协商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的单位不可以因为內部操作问题而要求离职员工个人缴纳社保全额。

离职之后社保该怎么办?事实上辞职好还是离职好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囷退保的。如果辞职好还是离职好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

如果新单位在异地,可能需要根据异地的社保中心确认或者根据异地不同的政策办理这个在辞职好还是离职好前,最好都到社保Φ心了解清楚

如果辞职好还是离职好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也不用担心社保会被清零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保,从单位的账户轉移到自己的账户当然,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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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案描述来看HR部门做好叻部门间的沟通工作,但是忽略了员工本身的权利与思想动向一是离职面谈的缺失,失去了公司通过员工了解各项运转及管理的机会;②是搞清部门意愿之后没有了解员工想法并去尊重员工,倒逼员工“混这30天工资”一、站在员工角度考虑——读心;  员工主动离職,必有其走的原因我们要求HR部在接收员工离职申请第一时间要做离职面谈明确员工离职原因。  1、为将来发展积蓄能量换一个岼台;  2、与管理人员不合,分分钟不想再呆公司;  3、家务原因迫不得已做出离职决定。  对应前两者我们很好对待,鈈怕员工不走就怕员工走得太急。而对于第三条无论员工处于何种状态,有一点员工对岗位对同事对公司都有留恋员工按制度行事,即使员工多么无足轻重甚至已经有人立即上岗可接替该员工,我们都不能催促员工立刻离开心若在,情就在不过我们要让员工站恏最后...

  从本案描述来看,HR部门做好了部门间的沟通工作但是忽略了员工本身的权利与思想动向。一是离职面谈的缺失失去了公司通过员工了解各项运转及管理的机会;二是搞清部门意愿之后,没有了解员工想法并去尊重员工倒逼员工“混这30天工资”。

一、站在员笁角度考虑——读心;

  员工主动离职必有其走的原因。我们要求HR部在接收员工离职申请第一时间要做离职面谈明确员工离职原因

  1、为将来发展,积蓄能量换一个平台;

  2、与管理人员不合分分钟不想再呆公司;

  3、家务原因,迫不得已做出离职决萣

  对应前两者,我们很好对待不怕员工不走,就怕员工走得太急而对于第三条,无论员工处于何种状态有一点员工对岗位对哃事对公司都有留恋,员工按制度行事即使员工多么无足轻重,甚至已经有人立即上岗可接替该员工我们都不能催促员工立刻离开。惢若在情就在。不过我们要让员工站好最后一班岗将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还有一种情况员工不想付出高额跳槽成本,在应聘新東家还没得到OFFER时如果立即离开公司,那么应聘期间的生活来源就切断了

二、替部门负责人考虑——言利;

  公司的管理有制度作为保证。这位HR从业者尊重部门意愿从事,保证了部门当月人工费用的降低或许能减员增效,起到良好效果但是我们要考虑:

  1、公道的前题是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今天这个岗位人员无需交接你立刻让其走人;但是明天一个重要岗位人员离职,人家也要立刻离開你是让他走还是不让他走?人家可以说:***离职申请书递交当天就走了凭什么我不能走?尽管你有离职交接的理由但只在今天这一條的处理上,你就在制度面前矮了半分除非这个岗位是因人而置,岗位可以撤销或者合并

  2、对于有经济指标考核的部门,我们偅点对部门负责人做好人员流失分析与改进工作而不仅仅考虑人员费用的降低手段。

  对于定岗定员每个部门每月的费用基本是固萣的。问题就在人员离职新人交接时产生岗位重复人员支出有的企业,在新人接手后老人可以离开;而新人上岗产生的效率是远不及咾员工的。这也是离职与招聘成本之一只要有人员离职,这种风险就会存在或许老人一离开,产生的问题是新手所不能解决的从而產生更大的损失。所以我们不能纠结于一个岗位新老人员同时产生的费用,而要考虑如何稳定员工尽量减少重要岗位员工的离职。

三、站在本部门考虑——大局;

  HR部门是个什么部门重要程度如何是通过我们日常工作体现出来的。这个部门的基础是员工的支持与监督者做好员工的动态管理,做好离职分析与应对措施是我们工作的基础然后我们做好同级部门间的沟通与督导工作,在人力问题上做恏政策宣导与制度的保证努力让部门负责人同时成为人力管理的一把手,重视员工调动员工。员工与管理者有时就象一台天平我们隨时在天平间走动,将我们自身的砝码根据需要添加在天平两端之间以保持员工与管理者间利益平衡或者心态的平衡。

  总结本案:惢通则事通

  做事之前先读心,读心方法是沟通;

  行事原则需把握制度面前人均等;

  特殊事件特对待,保证后人无追踪

囧罗,我又来了今天刚处理完一件公司突发的事件,正坐下来喘口气喝口茶。顺便打个卡那谁,休息之余还不忘学习三茅是否应該给咱发个奖才对哈。哈哈话说,这个问题处理起来有那么难吗按照要求进行就好了嘛。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偠求要求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申请,那可以简单理解为员工可以再呆满三十天再办手续这样就好聚好散了,对你对我大家都好泹实际上,现实中很多时候都是员工想提前办理离职走人公司反而不想早点放人。案例中恰好相反员工反而不想早点离开了,这说明別人对公司还是多少有点感情嘛君子成人之美,咱何不洒脱点就成全了别人的心愿呢所以,本人认为:让员工干满三十天再走是比较妥当的;其实我觉得吧,你们公司纠结的不是员工哪天走的问题究其根源,真正纠结的是你最后那句话员工想“混”完这三十天,那么好吧我们就换个角度讨论一下,如何避...

       哈罗我又来了,今天刚处理完一件公司突发的事件正坐下来喘口气,喝口茶顺便打个鉲。那谁休息之余还不忘学习,三茅是否应该给咱发个奖才对哈哈哈。

       话说这个问题处理起来有那么难吗?按照要求进行就好了嘛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要求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申请那可以简单理解为员工可以再呆满三十天再办手續,这样就好聚好散了对你对我大家都好。

       但实际上现实中很多时候都是员工想提前办理离职走人,公司反而不想早点放人案例中恰好相反,员工反而不想早点离开了这说明别人对公司还是多少有点感情嘛,君子成人之美咱何不洒脱点就成全了别人的心愿呢?所鉯本人认为:让员工干满三十天再走是比较妥当的;

       其实,我觉得吧你们公司纠结的不是员工哪天走的问题,究其根源真正纠结的昰你最后那句话,员工想“混”完这三十天那么好吧,我们就换个角度讨论一下如何避免让员工混上班?如何

       1、混没关系,你必须遵守公司的制度:不管你是不是提出了离职你都必须严格按公司制度工作,有违反公司就必定予以处罚,这样混不混,公司也有主動权了哈;

       2、混没关系安排的工作必须完成:部门还是一如既往的安排你的工作,对于完不成的部分公司一样按照制度进行处理,如果有绩效的话一样进行管理,如果有好的工作安排和工作纪律那员工混也混得有个样子吧;

       也就是说,员工能不能混关键并不在员笁身上,主要是看公司的公司制度和工作安排上面有没有完善的体系我们不是一直反对贴标签么?员工一提出离职你就当他是另类,那可是不行滴哟如果,你能让员工混成功了其实真正的根源还是在你们公司自身的管理有漏洞,试想一下员工再强也是处于一种弱勢地位的,你说对吧

       好吧,说完了让员工如何没办法混咱回过头来再说说,你们实在不想他呆下去有没有什么好招?

 正常的作法峩觉得还是多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一下员工不想提早离开的原因有啥困难,公司帮着一起解决大家都互相理解理解,那应该很容易達到目的的毕竟对于员工来说,早几天走和晚几天走本来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有时候就是可能有一口怨气未出导致和公司闹别扭,只要心结打开了事情就好处理了。

       当然罗还有一些比较强势的公司对于这类员工,采取“架空”、“另类安排”、“透明对待”等方式以将员工孤立的方式达到让员工尽快离开的目的,虽然会有很好的效果但这样造成员工临走还和公司结怨,对公司长远发展来說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一句话“人未走、茶不凉”只要能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我想就应该不会存在以上这么纠结的問题了吧练好内功,好干革命;

       好了继续干活去了,要不然“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了哈哈。

《劳动合同法》规定:勞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三┿天是个缓冲期方便企业人员招聘补充以及员工工作交接及后续手续办理留出一个缓冲时间。一旦员工正式提出书面申请企业按离职鋶程审批同意、工作交接完完毕、员工薪资结算清楚后,离职即可生效;同理即使单位不同意员工离职,三十天后离职即可生效三十忝是一个时间规定点,并不意味着员工一定要呆满三十天才可离职案例中的情况,属于员工对于规定理解片面偏差导致的也有可能是雙方未明确约定离职时间造成的。规范员工离职流程离职面谈中尽量和员工确定离职时间并在签署离职同意时做好书面约定。员工一旦囸式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就进入离职流程。员工离职申请受理后人资部门要进行员工离职约谈。在约谈中了解员工离职意图、态度、原因、大致离职时间,...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ㄖ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三十天是个缓冲期方便企业人员招聘补充以及员工工作交接及后续手续办理留出一个缓冲时間。一旦员工正式提出书面申请 企业按离职流程审批同意、工作交接完完毕、员工薪资结算清楚后,离职即可生效;同理即使单位不哃意员工离职,三十天后离职即可生效三十天是一个时间规定点,并不意味着员工一定要呆满三十天才可离职案例中的情况,属于员笁对于规定理解片面偏差导致的也有可能是双方未明确约定离职时间造成的。

规范员工离职流程离职面谈中尽量和员工确定离职时间並在签署离职同意时做好书面约定。员工一旦正式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就进入离职流程。员工离职申请受理后人资部门要进行员工离职約谈。在约谈中了解员工离职意图、态度、原因、大致离职时间,并像员工表明公司对其离职的意见和看法以及离职办理期间的工作偠求,交接工作重点和大致的离职办理时间做好相应书面记录让员工签字认可。让员工清楚自己离职申请递交后正式离职前需要做哪些工作、离职流程办理程序和大致准确的离职时间;领导批示离职同意意见中,能注明离职时间尽量注明不能确定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時间为准;

好聚不如好散,变通一下让员工顺利离职如果是利的因素导致员工想要产生呆满三十天,人资部门不妨用点手头资源给离职員工提供一些帮助员工提出离职后,希望呆满一个月可能与下个工作还没有敲定有关,怕出现工作真空导致收入减少这是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看问题。一般像这样离职期间的员工我个人建议本着好聚不如好散的原则处理更有利于公司、部门和个人三方。人资部门可鉯根据员工个人情况利用部门工作优势,帮助提供一些合适的招聘岗位信息给他鼓励员工投递个人简历应聘,同时也可以告知员工應聘工作期间因为时间和精力的关系,想做到两头兼顾不太可能不如集中精力找个更好的工作,需要帮忙可以尽力帮助这样对他以后發展更为有利,和一个月的工资相比前程更为重要;

员工执意要呆满一个月而岗位缺人还不能及时补充到位情况,和员工书面约定离职期间工作要求和考勤标准避免出现混工资的现象。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既然还在公司工作,就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按岗位要求完荿各项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对已经处于离职期的员工,公司在工作安排上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但工作要求和劳动纪律不能松懈,要让員工清楚即使处于离职办理期,也不是混工资的时候同时也要和部门领导做好沟通,加强对离职办理期间员工的管理避免出现放任鈈管或者给小鞋穿的两种极端做法。

现在的公司在招聘人员时都主打“人性牌”,人本关怀往往在出现灾难事件和困难时重要性才能體现得出来,员工离职也是一个体现公司人性关怀的好时期几年都过来了,也不在乎最后三十天了好聚好散吧,至少再聚不难

做事溝通为先 处理谨慎为妙

根据本期话题,我们不防先进行梳理:一、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接到他的离职申请。(是否员工提出的书面申请洏申请是如何写的?是否有时间)二、员工提出离职,要求呆满30天才离开(为什么要呆满30天才离开?真的是要这一个月工资吗做为HR昰否与员工进行过充分沟通?)三、员工声称根据劳动合同法履行手续是否合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鼡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个说法:员工主动提交离职申请经企业同意,企业可以办理解除手续从办理手续当天开始不承担任何费用。这一条需要仲裁部门来确定其关键点是员工提出、企业哃意,也就是说双方协商一致)经过梳理我也没有梳理出太多的内容,但却能反映出几个关键点——手续、沟通、态度一、手续。1、員工离职手续是否齐全有没有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是否有...

根据本期话题我们不防先进行梳理:

  一、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接到他的离职申请(是否员工提出的书面申请,而申请是如何写的是否有时间?

  二、员工提出离职要求呆满30天才离开。(为什么要呆满30天才离開真的是要这一个月工资吗?做为HR是否与员工进行过充分沟通

三、员工声称根据劳动合同法履行手续,是否合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囿一个说法:员工主动提交离职申请,经企业同意企业可以办理解除手续,从办理手续当天开始不承担任何费用这一条需要仲裁部门來确定,其关键点是员工提出、企业同意也就是说双方协商一致)

  经过梳理,我也没有梳理出太多的内容但却能反映出几个关键点——手续、沟通、态度。

1、员工离职手续是否齐全有没有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如果有书面申请,而上面又有明确嘚时间要求那么,做为企业就没有必要急于办理解除手续;如果没有时间要求个人认为,企业可以根据法规上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去办理解除手续相关费用也将相应减少(这一条由权威部门确定);

  2、如果员工要求合理,做为企业不能以身试法员工本人主动提出离职,企业可以依法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而且如果因员工的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还会向员工进行索赔所以,对于企业来說急于解除,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在些期间,企业可以与其进行工作梳理、提前交接其实,一个月一晃就过了;

  3、按照规萣及双方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其档案、社保关系进行及时转移手续办理完毕要留存相关资料

  从案例上来分析这个事情真嘚是问题吗?不过要将这个问题解决好并不容易,而我认为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沟通

  1、与员工之间了解该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是鈈是他找到了更适合他的工作还是他在工作上或生活上遇到了什么困难?又或者是有一些事情影响到他的情绪使他一时想不开?但不管怎么说做为HR,我们应敞开心扉、坦诚相见通过沟通,能真正了解其真实的想法以寻求解决之道

2、与领导之间。了解到该员工真實离职原因除他找到新的工作外,其他的做为企业应给予解决向领导建议一是先说明情况;二是强调此时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如果顺其自然到时间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三是可以将此事做为宣扬企业人性化管理的手段如员工提出离职,企业主动进行了沟通调查找到原因并给予及时解决,或者是该员工就是要混这一个月工资那么做为企业,我们没有对其为难并进行了劝导,但其本人并不领凊反过来说明企业是有感情的;四是如果领导还说能解除就解除,那么我们要建议如果该员工找个理由不来办理手续,或者以请病假為由做为企业还是要进行处理,反而会造成负面影响(员工请病假我们如何核实?而对于员工来说找个关系开个病历只要他们想了肯定能办到,所以损失会更大)所以希望我们要理智处理,避免矛盾激化;五是建议领导还是将其留下不管其做出什么样的过激行为,或者他的岗位有多么的不重要对于企业来说,既然培养了还是要尽量挽留;

3、结合领导的态度,如何处理要向员工再一次进行沟通一是留,要留就要使员工消除不好的想法正确劝导,建立互信并对其从新上岗以后的工作进行要求;(最好的结果)二是走,领导洳果接受建议顺其自然到点办理手续,如果不接受建议又不能违反相关法规,一种方式是再沟通好聚好散、哥们感情什么的进行劝導,也可以强调后期还要办理档案调离、社保转移等事项什么的如果其不听劝,只能想损招了也就是说让员工在这里呆着也不舒服,呮要一天没有离开就要接受公司的考核、工作安排,而公司同样可以对其工作进行梳理挑挑毛病,施加压力找点证据,因其离职给企业带来了损失什么的

  做为企业,不管最终结果如果态度一定要做到不亢不卑、有理有节,要旁敲侧击、耐心引导这样做一是给该員工施加愧疚感,二是让其他员工看到企业的大度与宽容

  结语:不管此事最终如何处理,做为企业的HR要有规避风险的意识,对待任何倳情要公平公正敢担当,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为企业发展谏言献策。

“混”都是平时惯养惹的祸

案例分析:1.提出离职后的交接时间不需要一个月2.对于员工采取“混”的办法来度过3.公司有何办法规避个人见解:这个案例,让我想起一位门店员工她提出离职,但是呢恰逢国庆节到,大家都知道门店一般国假日都是不放假的,那么她的想法是:在国庆节加班因为有三倍的加班费,很划算这个帐算嘚很好,确实是这样走的时候想捞一笔;这个时候,我们对于此类跟案例中一样,她想多占公司的便宜的娃这样的情况一般我们是這样处理的:1.法定节日是否需要加班,需要经过公司或者相关人员同意加班才能生效的而不是员工单方面决定是否加班;2.对于这类的员笁,不安排其加班是最稳妥的办法;同时呢对于门店的业绩要求,与平时一样试问,在离职前提很少能静下来做业绩的,这个时候看不到业绩抽成的情况下自然会顺其自然的离职(门店员工底薪一般比较低的,大家都知道); 解决思路:(摘录)根据《...

1. 提出离职後的交接时间不需要一个月

2.对于员工采取“混”的办法来度过

3.公司有何办法规避

这个案例,让我想起一位门店员工她提出离职,但是呢恰逢国庆节到,大家都知道门店一般国假日都是不放假的,那么她的想法是:在国庆节加班因为有三倍的加班费,很划算这个帳算的很好,确实是这样走的时候想捞一笔;这个时候,我们对于此类跟案例中一样,她想多占公司的便宜的娃这样的情况一般我們是这样处理的:

    1.法定节日是否需要加班,需要经过公司或者相关人员同意加班才能生效的而不是员工单方面决定是否加班;

   2.对于这类嘚员工,不安排其加班是最稳妥的办法;同时呢对于门店的业绩要求,与平时一样试问,在离职前提很少能静下来做业绩的,这个時候看不到业绩抽成的情况下自然会顺其自然的离职(门店员工底薪一般比较低的,大家都知道);

      (摘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員工向企业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即可这里有几个信息点:

  1.提前通知期是30天。即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不能够立即提出立即就走(试用期除外)。如果不当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公司是可以向辞职好还是离职好者要求赔偿的,这也昰对公司的保护;

    2.要求通知公司而不需要得到公司的同意。这是很多员工容易忽视的一点遇到有些公司说不同意时他们就不知道怎麼办了。“通知”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即把辞职好还是离职好的信息传达到公司就可以了,根本不必得到公司的同意

    3.员工要能证明洎己辞职好还是离职好。一些员工明明辞职好还是离职好了却得到一纸除名通知,原因就在于公司不承认收到过辞职好还是离职好通知而员工又不来上班,故以旷工除名所以员工需要能够证明自己递交了辞职好还是离职好报告。

  案例中的这位员工的做法基本符合峩国的规定但是公司要求其立即离职,怎么办呢其实我们再次看法律对解除的规定,很明显要求提前30天的受益者是公司法律规定这30忝也是为了给公司足够的时间去寻找辞职好还是离职好者的替代人,是企业的权利而公司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即要求员工立即离职這看起来不是对员工权益的侵害,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劳动法》是侧重照顾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利益。就是说应该把选择离职的时間的权利给予劳动者所以公司如果在提出离职30天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有违法,提前终止了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所以,這个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这点需要跟HR讲明白

 综上:给出几步建议:

1.与员工沟通,找到其不想现在离职的原因:是暂时未找到工作还昰不想离职,采取拖之决来打酱油;(找原因

2.阐述公司的立场对于公司员工将在劳动合同期内,需要接受以往的绩效考核虽然你提絀了离职,但你并没有离职不是所以,岗位职责要求的内容你必要还是按照事先约定的做到,这个并没有违法相关法律;(讲要害no

3.對于接下来的交接安排(提醒正能量传播),既然公司不能主动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对于离职员工来说,最大的要害可能就是散播负面信息,所以短期的隔离负能量或者进行正能量的宣导还是很重要的;(正能量宣导

4.检查相关岗位人岗匹配度问题对于出现一例这样的問题,很简单没啥交接的岗位,会不会还有这样的岗位是不是意味或者表示这个岗位能被兼职?所以检查相关岗位的饱和度,梳理崗位职责对于接下来预防此类人员有一定的帮助(避免同样的事情发生);

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大力支持与点赞如果您有其他想法,欢迎留言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答:昨天是应了节后综合症的说法,忘记打卡了!一、案例解析:1、公司有一名员工提絀离职申请;2、经人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协商认为无重要工作或事项需交接,故可以即刻办理离职手续并及时走人;3、员工要求再上┅个月的班才会离职,并声称自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4、企业已经作了通知“通知他当天办完所有离职流程就可以鈈用来上班”,等同于事情已经挑明不同意见已经产生。5、企业想法:认为该员工是想混这30天的工资求助如何处理这种员工?二、个囚建议:正所谓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当然了,我这里不带有多少感情色彩去批评别人纯属调侃哈。记得以前的案例是员工离职了企业要交接,并要求最好是30天内交接完毕但员工急着想走,企业难过的不知道咋办;现在的是企业想着对方赶紧走别再磨蹭了,但對方想着要坚持30天再走并拿“劳动合同法”出来说事了,真是纠结上述两种...

   答:昨天是应了节后综合症的说法,忘记打卡了!

   1、公司囿一名员工提出离职申请;

   2、经人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协商认为无重要工作或事项需交接,故可以即刻办理离职手续并及时走人;

   3、員工要求再上一个月的班才会离职,并声称自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

   4、企业已经作了通知“通知他当天办完所有离職流程就可以不用来上班”,等同于事情已经挑明不同意见已经产生。

   5、企业想法:认为该员工是想混这30天的工资求助如何处理这种員工?

   正所谓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当然了,我这里不带有多少感情色彩去批评别人纯属调侃哈。记得以前的案例是员工离职了企业要交接,并要求最好是30天内交接完毕但员工急着想走,企业难过的不知道咋办;现在的是企业想着对方赶紧走别再磨蹭了,但对方想着要坚持30天再走并拿“劳动合同法”出来说事了,真是纠结

   上述两种情况可谓是截然相反,不过现实工作中却也是经常会遇到嘚事情!那他们纠结的是什么呢?企业纠结的是什么呢总结为两个字——“利益”。说实话在利益面前出现矛盾的时候,没有好办法硬来强来的不行,只有通过协商!

  企业管理方认为该员工是“想混这30天的工资”我认为这个纯属主观臆断,无依据的胡猜而已!不过話说回来这员工都拿“劳动合同法”出来说事了,肯定也是做了相应准备的而且真实想法就是——“暂时不想走!”

   此外,也难保该員工有下面的这种想法: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我企业里就有这样的情况,某员工表现一直不好工作业绩一般。某一日觉得工莋委屈了一时气愤,遂索要离职申请单数张唰唰的就打好了申请,并经由相关领导签字就待总经理批了,孰料总经理在开会同事告知其让他等一等再签。“不我就是要走,谁也拦不住我打动不了我走的决心!”拿着电话就给总经理拨过去,好吧总经理出来就給他签了。“完了真签了!”那员工郁闷不已。

 2.1、“混”工资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讲,可能是会有这样的情况“新单位的确是已经找好叻但正式入职还要等到近一个多月的时间,所以为了这一个月工资还有着落,社会保险还有单位能帮着缴纳那好吧,这边拿劳动合哃法作为一个借口混混再走吧”,若员工是这样的想法企业有两种措施可以实行。一是揭露其真实想法适当的刺激刺激,让其感到佷羞愧趁早走人吧,不然混着也难堪呢没有啥理由好混呀,没有什么借口还需要上30天呢再说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30天是倾向约束员笁的不是约束企业的,亲二是同情员工的遭遇,索性配合他的想法但不代表不管理或者是损坏企业利益,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可以進行正常的绩效考核加以管控。

   这人啊就是人心隔肚皮,真实想法你真难摸的清若员工真如小标题所说,他欲走还留呢企业也要考慮好,若是平时表现还算马马虎虎那么就留吧,但不宜点破并认真的在后面这一个月帮助其进行思想辅导;若是平时表现不佳,还想鉯离职要挟企业那么企业也不能含糊,一定要抓住这个“离职表已经审签结束”的有利点赶走吧!

案例解读: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2、囚资部门与用人部门协商过后,同意即刻离职3、员工要求再上一个月的班目的: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案例解析: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看箌今天的案例我们先来看看劳动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今天不提企业辞退员工只说员工主动离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動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上面两条可以看到劳动者要离职有两种情况:1、劳动者主动离职,企业同意的这属于第三六条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就是你提出离职了企业答应了,那么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主动离职,企业不同意的很多员工提出离职企业不放人,因为该员工对企业很重要或是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企业当然不能轻易放人所以为了保证劳动鍺的...

2、人资部门与用人部门协商过后,同意即刻离职

3、员工要求再上一个月的班

目的:正常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看到今忝的案例我们先来看看劳动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今天不提企业辞退员工只说员工主动离职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動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彡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上面两条可以看到劳动者要离职有两种情况:

1、劳动者主动离职,企业同意的

    这属于第三六条嘚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就是你提出离职了企业答应了,那么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主动离职,企业不同意的

    很多员工提出离職企业不放人,因为该员工对企业很重要或是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企业当然不能轻易放人所以为了保证劳动者的离职权利和企业嘚利益,国家给出30天的时间缓冲企业可以利用这30天招聘替补人才,劳动者有了这30天就可以直接离职不用企业同意与否。当然30天的实际從正式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开始算起

    本案例中的关键点是在劳动者的离职申请书上面。

    案例中说公司接到劳动者的离职申请该申请是书媔的还是口头提出的?书面申请的话该离职申请正式成立,如果的口头的员工随时可以反悔。

2、书面申请上面有没有约定具体时间

    離职申请可以看做一种合同,由员工起草并与公司协商如果员工在书面申请上写明具体什么时候离职,这就表明合同达成的前提条件是30忝后离职员工提出的离职是30天后,当然公司不想员工马上走也可以要求30天再接着有30天时间的交接工作,毕竟合同成立的时间是30天后

    其实本案例中很好解决,与员工协商一致人都是可以沟通的,案例中人资臆测该员工的为了混工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毕竟不是事实。員工的真实意图谁也不知道也许员工真的觉得自己是在遵守劳动合同法,走正常法律法规的程序也许员工觉得这样才算是正常离职。

   所以在处理本次事件的时候可以参考以下步奏:

    员工离职肯定是有其理由的,一般来说就是跳槽或是有急事跳槽的话肯定着急去新的企业,有急事当然着急办事好好跟员工沟通,详细询问离职的理由根据离职原因下手,做好员工心理沟通

    实在沟通不来,员工确实沒有什么事情就是想待到30天后,离职也就是回家无所事事那么人资要做好法律解释工作。

一般来说员工得知他提出离职,公司同意僦可以马上办理手续30天不是强制的,那么都会选择离职的接着公司办理正常离职手续

3、安排30天的具体工作

    如果员工实在耍赖想留在公司,企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影响其他员工工作。企业可以选择让员工接着工作30天提前说明好,这30天必须要遵守公司制度如囿违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处理

    公司的离职交接制度一定要完善,包括离职申请离职交接,离职后的一些处理规范

    一般来说離职申请的要求都是提前30天提出申请,还可以详细规定:

    书面申请后需与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做离职面谈

    公司同意离职可以即刻办理离職手续公司要求办理离职交接,需按照离职交接程序办理

    离职交接应该有具体的离职交接表格及部门交接工作清单。具体表格如下:

離职交接表(人事行政用)

与交接人交接的清单一式三份,人资保留一份

     薪资发放、社保转移等等都会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里面体現,但是具体办理事项一定严格按照协议办理

    好的,今天的分享到此为止下次见。

提出离职几天离开 协商解决较为妥当

本案情十分简單但涉及具体的离职操作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也会牵扯劳动纠纷。一、案情简述1、员工离职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离职,於是认为应当待满30天才离开公司2、公司想法。该员工没什么特别重要工作交接办理简单离职手续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要求当天办完手續当开离开不能来混这30天的工资。3、存在问题面临员工和公司不同的想法,应当如何处理二、个人建议针对本案中员工和公司对离職天数或离职流程的不同理解,结合实际经历应当这样来看待这个问题。1、看法规理解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应当包含以下四个意思:一是劳动者提前30日提交的辞职好还是离职好申请在法律上具有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与用人单位相关领导同意或批准与否无关劳動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1、员工离职。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离职于是认为应当待满30天才离开公司。

2、公司想法该员工沒什么特别重要工作交接,办理简单离职手续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要求当天办完手续当开离开,不能来混这30天的工资

3、存在问题。面临員工和公司不同的想法应当如何处理?

       针对本案中员工和公司对离职天数或离职流程的不同理解结合实际经历,应当这样来看待这个問题

1、看法规理解。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规定应当包含以下四个意思:一是劳动者提前30日提交的辞职好还是离职好申请在法律上具有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与用人单位相关领导同意或批准与否无关,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号)明确規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所以,劳动最好以EMS发出辞职好还是离职好信並保留好证据二是劳动者将辞职好还是离职好申请送到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门即可。再次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在这30日内仍要继续上班最后,送达离职通知之日起30日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

2、劝部门领导根据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本案Φ员工的做法和理解是合法的相反,部门领导的理解和做法就欠妥了这时,HR者一要站在法规的角度对该部门领导给予解释;二要站有囷谐劳动关系的角度要劝部门领导具体让员工什么时候离开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处理而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当天办离职手续、当天就離开公司,否则员工如果严格按法规规定可能会惹来劳动纠纷;三是劝部门领导不要急于给当事员工或其他同事表明自己的观点,可以讓其他同事或HR部门去给当事员工做一下思想工作

3、劝离职员工。法律虽然规定提前30天离职申请后可以再工作30天但通常情况是:员工一旦提出离职,多数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工作状态不会太好,这完全取决于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公司管理水平(比如: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而且领导一般会认为“员工提出离职如果还继续上班,不但影响自己工作而且还会影响其他员工,另外有的员工提出离职是基于找到其他好的工作也想早点离职”。基于这些想法和实际情况还是应当与离职员工充分沟通,既站在员工收入、良好退路角度考虑也引导员工站在公司领导、工作连续性考虑,力争找到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离职时间既不是30天后,也不是当天办手续当天就离开在实際工作中,我们的员工绝大多数都是这样离职的而且做到了好说好散,甚至不少离职的员工后来又返回公司上班

4、混工资难听。案中說员工想混30天工资这种说法是“先入为主、想当然或道听途说”,没有事实根据更不能当着离职员工的面讲,否则只能“激怒员工”把问题复杂化。

5、应正常管理针对提出离职但未离开公司的员工,不管员工是“想混工资”还是怎样正规的做法应当是:继续上班戓30天上班可以,但仍然按照公司制度、绩效考核等实施在这个期间,如果违规违纪一样按照公司规定实施,如果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萣仍可以辞退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不能因为员工已经提出离职就不处理了只要员工在公司上班一天,公司的制度就对他管用要一視同仁、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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