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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大普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讲话精神,确保在2个月内全面查摆、全面诊断、全面整改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大普查的通知》(湘建村函[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大普查(以下简称大普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普查全市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16年以来)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09年以来)。

(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集中安置项目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方面;分散安置项目: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设计、乡镇对农房的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方面。

(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方面以及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开、竣工情况。统规统建的改造项目同时包括规划选址、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农户自建的改造项目同时包括农户贫困类型、三级审批、三级公示、规划选址、农房设计、农村建筑工匠制度等情况。

(三)开展专项检查:结合检查2016及2017年项目进度情况和“雁过拔毛”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4月28日前)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商同级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根据大普查工作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检查整改工作方案,于2017年4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科。

(二)普查整改阶段(5月2日至6月15日)

1、县市区自查整改(5月2日至5月29日)。

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部集中安置项目和分散安置项目认真开展自查(以查阅资料和现场入户检查为主),分别填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检查情况表》(附件1)、《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项目检查情况表》(附件2)和《易地扶贫搬迁入户检查表》(附件3)。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数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总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部统规统建项目和10%农户自建项目开展自查(以查阅资料和现场入户检查为主),分别填写《统规统建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情况表》(附件4)、《农户自建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情况表》(附件5)和《农村危房改造入户检查表》(附件6)。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总数为2009年至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数。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建立问题台账,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抓紧实施整改,小问题即查即改,大问题限期整改,并填写《问题和整改台账》(附件7、附件8),于5月29日前将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及项目检查情况表、问题和整改台账盖章后报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科。

2、市级复查整改(5月31日至6月7日)。

市住建局汇总县市区报送的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情况表、问题和整改台账,梳理和分析县市区自查过程中的典型问题,对问题突出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复查。市局复查以查阅资料和现场入户检查为主,抽查比例如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应抽查全部集中安置项目和10%的分散安置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抽查全部统规统建项目和5%的农户自建项目。市局于6月7日将问题台账,整改措施和各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情况表、问题和整改台账报省住建厅。

(三)省级抽查阶段。(6月8日至6月16日)

省级将对我市进行抽查(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级抽查以查阅资料和现场入户抽查为主,抽查比例如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应抽查10%以上的集中安置项目和1%的分散安置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应抽查5%的统规统建项目和0.5%农户自建项目。省住建厅将根据抽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台账,督促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地区及时整改到位。    

大普查结束后,各地要围绕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举措,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两项重大民生工程阳光、规范、安全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市住建局成立大普查领导小组,王星耀同志任组长,叶建国、程文艺、刘新华、胡列宇、易立先同志任副组长,汤志杰、彭韬、龚刚辉、王福祥、夏卫亚、廖亚辉、彭彪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村镇建设管理科),具体负责复查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农户贫困类型、三级审批、三级公示、农村建筑工匠制度等情况和日常工作;局质安科、质安处负责复查大普查项目质量安全属地监管情况;计财科负责复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情况;勘察设计科负责复查大普查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情况;局招投标办负责复查大普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统规统建项目招投标情况;局监察室负责复查大普查“雁过拔毛”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抓好大普查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清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压力,高度重视此次大普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安排专门工作队伍,细化大普查方案,突出重点环节,把此次大普查工作抓紧抓实。   

(二)突出重点问题,全面排查。要针对集中安置项目规划选址、设计、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和分散自建项目易发生“雁过拔毛”式腐败、重复领取和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突出问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查、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过、一笔资金一笔资金审,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全面“透视”和“体检”。

(三)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实效。认真梳理大普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和整改台帐,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确保在两个月内整改到位,使大普查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附件:1.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检查情况表

2.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项目检查情况表

3.易地扶贫搬迁入户调查表

4.农村危房改造统规统建项目检查情况表

5.农村危房改造非统建项目检查情况表 

6. 农村危房改造入户调查表

7.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问题和整改台账

8.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问题和整改台账

9.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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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岳阳这个村集体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处分16人

江湖那些事(yyrbjh)获悉,永响村支村两委集体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并以为名强行要求群众“捐资”,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违反了惠民政策。

3月26日,平江县纪委监委对16名涉案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给予童市镇永响村党支部书记钟湘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自然撤销);

村委会主任林端平(非党)由童市镇人民政府依照规定罢免其村主任职务;

村委会副主任罗喜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村委会委员、扶贫专干湛根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童市镇永响村联村干部童增维党内警告处分;

镇扶贫办主任黄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镇城建办主任李深根(非党)行政降级处分;

镇长助理彭续红党内警告处分;

副镇长吴高照党内警告处分;

镇党委副书记易恒持党内警告处分;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河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镇党委书记周阳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扶贫办副主任胡猛行政警告处分,

县住建局村镇办主任方龙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唐友根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对县扶贫办主任叶剑芝县住建局局长吴向前分别予以谈话提醒,责成写出书面检讨。

此外,除符合申报条件的1户1万元补贴资金外,对虚报套取的其余15.5万元危改资金,责成童市镇党委、政府依照有关政策予以追缴归位。

2018年3月15日,县纪委接到网络实名举报,反映童市镇永响村村委班子以强行捐款的名义截留、套取涉农补贴,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经查,2017年7月,童市镇永响村支村两委商议,决定采取虚报危房改造户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该村“6·30”水灾,先后分2批次分别向该镇扶贫办和城建办上报15户危房改造补贴资金。

该15户申报对象中,仅1户符合1万元的申报条件,其余14户均不符合申报条件,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一户,永响村以虚报补贴资金2万元进行申报。

2017年12月,童市镇扶贫办、城建办分别将全镇2016年度贫困农户危改资金补助对象花名册和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单户新建”、“修缮加固”打卡发放花名册经镇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上报县扶贫办和县住建局,由相关人员签字审批。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童市镇财政所共拨付永响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6.5万元,永响村支村委以水灾“捐款”方式,从12户中收回补贴资金9.6万元,另外3户未被“捐款”。

1、西塘镇原兰桥村支部书记葛德新虚报冒领移民资金问题

2006年7月至2016年12月,葛德新在不符合政策的情况下,将自己及亲属共计11人,纳入移民后扶人口申报,共冒领移民后扶补贴68700元,其中,葛德新本人领取5700元。

2017年7月12日,经开区纪工委给予葛德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2、康王乡茶蔸村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7年3月11日,原茶蔸村支部书记廖六军、村主任刘备华借村集体采购油茶苗之机以提高油茶苗单价、虚开发票方式,在村扶贫资金中冲抵招待费等24800元。

2017年11月19日,经开区纪工委给予刘备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廖六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原西塘镇真力村“两委”成员集体贪污和挪用公款问题

2015年2月,原西塘镇畜牧站站长、真力村支部书记陈晓初、村主任胡勇斌、村妇女主任刘满英、村委委员周大喜(非党),采取重复报账方式,多领取补贴共计59200元。其中,陈晓初、胡勇斌、刘满英各多得15200元,周大喜分得13600元。

2016年初,原村支两委成员陈晓初、胡勇斌、刘满英、王绪明、周继新等6人,以他人名义套取村集体公共坟山征收结余款12万元,每人发放20000元。

2017年4月,陈晓初、胡勇斌、刘满英等人再次伪造迁坟补偿表,从村集体迁坟补偿款中套取151500元,其中59200元用于冲抵陈晓初等人重复领取的工资补贴,73630元用于不符合规定的招待费等开支。

2017年11月23日,经开区纪工委给予陈晓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胡勇斌、刘满英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绪明、周继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资金。陈晓初、胡勇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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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可达3万元!汨罗这4类重点对象申请危房改造可获补助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8月7日,笔者从汨罗市农村危房改造办获悉,目前该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居住房屋如符合标准可申请危房改造,享受中央、省下拨的补助资金,最高可达3万元。

汨罗市农村危房改造办相关负责人介绍,“4类重点对象”申请危房改造需满足如下条件:房屋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达到C、D级危房标准,不能确保安全使用的房屋;房屋是其唯一性住房;非财政供养人员;无工商营业执照;家中无小车;未曾获过危房改造补助。

“我市“4类重点对象”申请危房改造需经户主自愿申请,村级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遵循先建后补的原则,房屋改造后通过验收,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该负责人介绍,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依据贫困程度与改造方式,实行差异化补助,最高可达3万元。对酬资酬劳极弱的深度贫困户还可实行兜底解决;无启动资金的贫困户可委托镇村两级统筹建设。

据了解,目前汨罗市还有2478户存量危房,今年省下达的危改任务数2452户,要求两年内全面完成该市农村危房改造目标。截止7月底,该市已通过竣工验收1012户。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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